他抬起手腕看了眼表上的時間,淡淡的道,“我沒有多余的時間耽誤在你的上,今天你不開這個口,下次我過一個禮拜再來。”
跪坐在地毯上的男人穿的是黑的子,即便被浸染過,此時也只能約的看出暗。
他的頭發是凌的,臉上有青紫的傷疤,尤其是很干涸,像是很久沒有喝過水,白的皮屑都翻起,看上去狼狽不堪。
漫長的時間和未知的恐懼,這兩樣東西最能消磨一個人的神和心智。
“墨總……”地上的男人抬起頭,“是誰讓我這麼做的……您不是應該心知肚明嗎?”
“當然。”
“那您又何必非要我親口告訴您?”
墨時謙抬手,后穿黑的保鏢走了過來,手里拿著拍攝的DV,正對著地上的男人。
他淡漠而波瀾不驚的開腔,“你要告訴的不是我,是你這麼做的人。”
男人臉一變,一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心知肚明,有些事的確是心知肚明,但即便是兩國戰都需要一個出兵的借口,何況是撕破臉,更需要一個足以擺在臺面的理由。
他一臉驚恐的道,“墨總,你也應該清楚,如果我說了,就算你放過了我,董事長他也不會放過我的,那我說不說又有什麼區別?”
墨時謙用打火機點燃了煙,長吸一口,然后不不慢的吐出,再開口時,連聲音里都仿佛浸染了煙霧,著沙沙的頹靡,“區別可能就是,你對他毫無用,要麼死,要麼活,在我這兒,想死沒法兒死,活著,連條狗都不如。”
等他說完,地上男人的臉已經面無人,眼神焦距渙散,極度的慌。
上方又響起男人淡漠的聲音,“給你這煙的考慮時間。”
………………
墨時謙驅車回別墅時,收到人的短信。
【花要枯了。】
他低眸掃過屏幕上的字,眼前便不與自主的浮現出編輯這條短信的模樣,畔便忍不住掀出了笑容的弧度。
他沒回短信,將手機收回了大的口袋里。
外面響起車子的引擎聲時,池歡正在書房看書。
差不多估著墨時謙換鞋上樓的時間,放下手里的書起出門,果然剛好遇到從樓梯上到走廊的男人。
拉開門一只腳還沒落下,就愣住了。
有些呆呆怔怔的站在原地。
墨時謙踩著從容而均勻的步子朝著走了過去。
手里捧著一束……超大的紅玫瑰。
仰著臉蛋看他,抿著問道,“不是兩支嗎?怎麼變這麼大束了?”
從十號名邸帶過來的東西不多,但那個裝玫瑰花的花瓶特意帶了過來,現在就擱在書房的書桌上。
剛才看時間想著他快回來了,又看到快要已經有些枯萎跡象的玫瑰花,就給他發了條短信。
男人低眸看著,不不慢的從里面了兩支出來,遞給,淡淡的道,“去換上。”
“……”
池歡不明所以,所以買這麼大束干什麼?
微微撇,還是接過那兩支,邊轉過邊嘀咕著,“既然一開始是買兩支,那就一直按照傳統來好了,買這麼多花瓶也不下去,我就喜歡兩支的……”
說是這麼說,但還是把花瓶里枯萎的玫瑰花取了出來,將兩支新的替換上了進去。
換好好,正準備把干枯的花瓣取下,全都儲存在特意買來的一個大罐子里。
但剛一轉過,整個人就徹底的震住了。
手里被換下的玫瑰花從手里跌落,掉到了地板上。
因為,男人單膝跪在了的前。
他每次提結婚,就跟商量什麼日常生活的事兒一樣,池歡早就習慣了,甚至一度覺得這大概就是他的風格。
沒想過,他有一天真的會手捧鮮花和戒指單膝跪在的前,向求婚。
墨時謙抬頭,看著有些懵懂和茫然的小臉。
在家時長發隨意挽著,上的也很素凈,十足簡單俏的小人模樣。
“從你說你我開始,我就一直在想,究竟是什麼,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在別人的定義里,它究竟是什麼,但我確定,我希每天早上睜開眼就能看到你,希你永遠需要我的照顧,我要以后路人皆知,池歡是我的人——”
他的聲音低沉緩慢,如月下的水流,清晰得要將每一個字都扣上的心扉,連說話的樣子,都英俊得令人心。
“如果我有,那對我而言,這應該就是了,所以,嫁給我,嗯?”
花是剛剛被出了兩朵玫瑰的那一束,戒指是無意中在他的行李箱看到的那一枚。
大概是他去法國的時候,專門買的。
池歡好久沒說話。
呆呆看了他好半響似乎才反應過來。
幾度張口,都沒能吐出什麼確切的答案。
最后道,“你真俗套。”
沒想過憋了半響才憋出這麼一句,墨時謙等了良久,眉頭皺了起來。
他把花扔到了書桌上,自己并沒有站起來,而是手將戒指盒里的戒指取了出來,又拿起垂落在側的左手。
將戒指往的無名指上套。
徹底低頭看著他給自己戴戒指的模樣,砰砰砰已經干擾到思維緒的心跳非但沒有停下來,反而又越跳越厲害的趨勢。
“哪有你這樣的,我還沒有答應呢。”
說是這麼說,連作勢將手要收回來的作都忘了。
何況男人著的手,如果他不松,是怎麼都不回來的。
墨時謙不溫不火,“我當初在黎城背你走了一條街,你別以為我真的單膝下跪求婚你就能賴,我只是滿足你為人被求婚的權力和愉悅,事實上你早就答應了。”
池歡,“……”
戒指戴完后,他就站了起來。
低頭看著那枚戒指。
還沒等說什麼,頭頂就響起男人淡淡的警告聲,“不準取下來,否則我回頭去定個取不下來的鎖著你。”
池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