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鏢很果斷的拎起我,呃,對的,是拎起來。
雖然不著痕跡,旁人未必能看出來;不過我肯定知道了。
他不魯,但很強,好似看我的心思,拎起我就往外走。
對我的問題理都不理,甚至連眉頭都未一下。
啊,不要這樣啊。
我,拽著他的胳膊,忙解釋道:
“你,唉,我去買點兒東西就回家。”
其實是很像吵兩句的,若非他沒有惡意的話。
其實對於殷亦桀的人我現在也應該橫眉怒視的,可是,做不到;反而要替他替我們考慮。
我不想弄的太出名了,滿大街都知道。
保鏢停了一步,看著我,然後輕聲地對我說:
“要什麽我去買。沒事在家呆著,別到跑。”
我……這……我……我好想笑啊,這都什麽呀。
你家賣出去的東西還看得這麽嗎?你都要結婚了還管我將我關在家裏,這,什麽意思?我執著肯定的拽著保鏢,不過力氣實在沒有他大,除了大喊非禮,否則……我被塞車裏了。
“我想自己親自挑點兒東西送他……訂婚……慶賀一下……”
到了車裏,不用管麵子,我冷著臉,盯著保鏢的後背,咬著,想辦法。
握握拳頭,看著戒指,我就不信我走不了。
車子往前溜了一段,拐到一個稍微僻靜一些的巷子口,保鏢扭頭看著我,眼神沒那麽厲那麽狠了,打量了我幾眼,眼角微微一瞇,道:
“你雖然是個小丫頭,但不應該跟他發脾氣。你很聰明,也很乖,就要再乖一點。沒事別跑出來惹事,給自己給他添麻煩。有意思嗎?”
他的口氣好奇怪,殷亦桀訂婚了我送東西,怎麽發脾氣了?
哦,就準我男人和別人訂婚,就不許我送東西,有這道理的嗎?
我要是不乖,我就跑現場搶人去了,哪裏這樣忍氣吞聲。
不過,事兒還得做,忍氣吞聲……忍辱負重,忍了我。
好脾氣的再解釋一句:
“過幾天監護期滿,我想送他點兒東西作紀念。”
唉,今兒,腦子徹底,被誰秀逗了?
保鏢一腳踩上油門,火沒打著,愣了一下,扭頭看著我,哼哧笑了:
“殷真好脾氣跟你然,有什麽好送的,以後有的是機會。今兒沒空陪你,沒吃飽回去自己做。”
保鏢的話,這口氣,這覺,整一個,整一個……整……
我氣死了。
這家夥竟然取笑我,聽著像是關心,可是,取笑我。
那角的笑意,很明顯。
哼!我,我……我做錯什麽了,我脾氣比他好多了。
我們說好等價換的,他竟然跑去訂婚,哼,我也……
我也不能跟他一樣墮落。
他要敢假戲真做,我……
好詭異的氛圍,好奇怪的覺,好癲狂的思緒……
我竟然想笑,我不知道有什麽好笑的。
有嗎?明明說,有嗎?
鄙視。
鄙視某個人,鄙視那個強迫我男人的人,哼。
我男人是一流的演員,哼哼……
吊詭的心,一直維持到我回家重新打了荷包蛋下了碗麵,才稍稍沉寂下來。
保鏢將我送到家門口,看著我進門,朝著監視揮了揮手,才如釋重負的走了。
坐在餐廳,我,裏說不出的酸。
如果,還猜不到父親和殷亦桀之間並非尋常朋友,那我也算是白癡了。
還有範彡彡的話,當初殷亦桀費力才將我要到手,殷亦桀要對付父親,那我呢?他,我嗎?我想,是的。
到現在為止,我還這麽確認。
父親依舊在逃,並未出事。
殷亦桀的保鏢依舊將我好生送回來,那保鏢的話,還有他的神態,都無法否認。
可是,為什麽,胃裏和心裏,都有一種空落,空落落的。
荷包蛋,麵條,去年的生日,他親手做給我吃的。
慢慢的咀嚼,品不出哪一種甜,反而,有些……
雖然,並不太想糾葛殷亦桀不我這個問題,因為,他和我差距太大;但是,,什麽時候有的人控製了?我,隻能用理智來控製住。
上,真想衝到他訂婚現場將他搶回來;理智上,我相信他,並且努力,讓自己長起來。
是啊,的天平,一直都在維護他,不許理智懷疑半分。
可是,理智的,依舊在觀。
否則,醞釀不出,那一份酸。
終究,我沒有準備什麽禮。
洗完澡,對著鏡子,我忽然想,或許我可以更俗氣一些,等他回來的時候送他一縷長發。
我的頭發又長又亮,如果放下來,往下坐的時候偶爾可以坐到。
也就是說,我頭發已近長到部。
送他一縷長發,也許是個不錯的選擇。
雖然,很俗。
定下心來,父母的事也拋諸腦後,殷亦桀也拋諸腦後。
我,多考慮沒用的,憑我現在的雙手,不出一個小圓球,更玩不轉我的世界。
所以,學習,瘋狂的學習,盡快的充實自己,將其他一切都拋諸腦後。
培大叔說過,“知識就是力量”,對於我這種一窮二白的人來說,將自己打造超級海麵,吸取無窮大的知識水分,實在是簡便易行的好方法。
我忽然激起布萊恩來。
他不是老師,而是導師,直到我看了許許多多的東西。
雖然現在未必能派上用場。
但養兵千日用兵一時,焉知沒有用武之地?再說了,自學能力的最大限度鍛煉,我也益匪淺。
某位大神說:
“知識,會不斷推陳出新;方法,讓我們益終。”
很好。
一頭紮在寧靜安詳的知識海洋,心,頓時安靜了好多。
比起早起的時候,算是天翻地覆了。
我是一個卑微的人,好容易有一個學習的機會,我,不會白白浪費。
不過,心底裏,我依舊等待。
電話擺在手邊,書房門開條,耳朵時常細聽……
飄揚的春雨,下一整天,才能一層服。
卻,滲空氣中,帶來無盡的,黴了人的心。
晦的天氣,沒有春,也,隔阻了可能的好消息。
是啊,都說好事壞事都紮堆嘛。
要不就是好事來一堆,要不就是壞事來一堆。
好運氣,也要好天氣的。
二號,雨。
三號,雨。
下午,請了假,我要去趟法院,解除監護關係。
接監護的時候我小,所以都是聽任其他人安排。
但解除的時候,我已經是大人了,十八歲,從此將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加上十六周歲就有的完全刑事行為能力,我,人了。
沒有人禮,沒有生日禮,沒有鮮花沒有掌聲,有的,隻是安靜的,雨。
其實,雨也好。
安靜,幹淨。
我一向喜歡的。
法院,我來過很多次,甚至有點兒門路。
當然,進法院並非就是審判或者犯罪,就像公安局還有戶籍一樣,法院也有許多民事範疇的事。
我,並非要來一次怕一次。
一間不大的會議室,很簡單,一桌六椅,一個飲水機,一部電話。
飲水機旁邊,有一株吊蘭。
我對麵,坐著一個三十上下的男子,瘦削勻稱,從五到材到,整個人的覺。
覺,很勻稱。
不是傳統意義上的中庸,也不是那種含蓄斂,都不是,而純粹是一種均和。
律師,並非都要咄咄人,犀利如刀。
這位律師,殷亦桀的代理律師,猶如一柄上好的寶劍,鋒芒,散發於無形,淡然到有些無形無相的覺。
“雍和。殷總代理律師,很高興見到你。”
雍和出手,示意和我握手。
我,愣了一下,看著他,看著門口,門在他後已經關上。
殷亦桀沒有來。
殷亦桀,很忙嗎?
很,不想見我嗎?
我知道範彡彡在,可是,他連來趟法院都不行嗎?
一個代理律師,能,代表他嗎?
我們的關係,要讓一個代理律師來解除嗎?
我不知道。
低著頭,看著明的玻璃桌,猶如我家的水晶夢之境,易碎。
雖然明,可看到的多半是折的,而非本相。
猶如水中看筷子,這是學的折時老師講的最簡單的理實驗之一。
淚滴也是明的,不過,折的方式不同。
過淚滴看東西,會有一層朦朧甚至七彩的邊緣,那是,破碎的麗。
不過我不需要驗證這個理實驗,也無需會這種。
來,便來;不來,便不來。
沒有他的世界,地球還要轉,我,還要想……
“呃,喝點兒水。”
雍和親自手,給我倒了杯水,臉上有種近乎糖般潤,可也不確定就是笑或者不笑,覺溫和,實則,很有距離。
重新坐下來,道:
“殷總,這幾天忙的焦頭爛額,來不了。法律上的事,也是我和幾個律師在弄,他不太管。”
雍和狀似歉意的笑笑,不過這話怎麽聽怎麽有點兒此地無銀的覺。
或者,我和殷亦桀的關係,他也知道?要不然解釋什麽?
慢慢回過神來,我抬頭,看他一下,輕輕點頭,沒所謂。
雍和挑挑眉頭,眼皮整個上調,盯著手中厚厚一摞文件,了口氣。
我沒看懂他什麽意思,很辛苦嗎?很慎重嗎?
殷亦桀的私人事他也代理,大概是累的。
我想。
雍和將手頭的東西翻了一遍,真的,厚厚的,說也有一公分厚,半寸?
也可能。
順著他的視線,我,也有些暈了。
不過是一個監護責任解除,怎麽搞的?
搞的像是免除非洲國家外債,條條款款,恨不能將地底有幾隻老鼠極其孽息都涵蓋進去。
雍和額角,一副有些微痛苦的深思狀,道:
“要不,你坐過來,我指給你一份份的簽,別簽了,還得重來。最近事特別多,還要趕這幾份協議……你要不要看看?”
雍和遞了一份給我,一份,估計百八十頁,不算很多。
我,看……我看我或許真該像布萊恩提議的,去讀一讀lawyer的東西,然後再來看這個。
第一份,生日聲明,確認我是今兒個生的。
簽了,我就是大人了,在法律的角度。
第二份,正式解除監護關係,從今往後我和殷亦桀橋歸橋路歸路,沒關係。
第三份,財產證明……
雍和看了我一眼,很平和的道:
“從法律角度,十六周歲之後可以憑自己的勞獲取合法收,從十六周歲到十八周歲這兩年如果您有勞所得,或者這中間有獲得任何捐贈產等,可以列明作為個人財產。否則都將是監護人的財產,你無權擁有。還有,贈予和產都需要有法律依據,經過法律程序確認。”
這個,有點兒繞。
不過說簡單的,這二年我隻管花錢,沒管賺錢,好像就這意思。
點點頭,我明白了,我現在幾乎可以說是一無所有。
不過,送我個人的小東西……
我抬起雙手,了下頭發,平心靜氣。
我淡淡地問:
“律師,我麻煩問一下。像這個送給我的手鐲之類的,算不算我的?呃,還有,那房子,肯定不是我的,那我還能住嗎?是不是要限期搬出來?”
不是我死皮賴臉,實在是,過幾天就要畢業考了。
我也,希能等高考完再搬走。
那裏,是我的家,有我所有的和幸福。
我想在那個安靜的港灣,努力再努力,考的好一點。
真的,不說別的,我考上大學,自然也不能再住在那裏。
所以我絕對沒有霸占或者死皮賴臉的意思。
雍和眼一跳,角浮現一縷神的笑容,很神,慢慢的說道:
“我隻管法律程序。”
呃,他這意思,這個,是不是有點兒……
我不知道該怎麽說。
雍和的神,好特殊,那笑,猶如蒙娜麗莎。
讓人,反正我是絕對捉不。
而且,這麽一句話,他為何要想半天?糊塗我了。
不過話說回來,既然他不管,房東還是殷亦桀,我回頭等著和殷亦桀說好了。
也許,我該趕租個房子,幹脆的搬出去?
可是前兒殷亦桀的保鏢,那種態度。
我,實在是……
“還有什麽問題嗎?關於法律方麵的。沒問題的話就將這些文件都簽了。”
雍和招手,讓我過去,一邊解釋道,
“這份是承認我代理律師的份。這樣我簽署的文件就有效了。一共四份,法院留底一份,殷總一份,我一份,你一份……”
雍和一的給我翻,我大概瞟一眼,什麽合同協議契約正本副本附加容,一式四份。
我,簽吧,反正我的名字也沒見很值錢過。
再說了,現在人在法院,又是正規的大律師,還能將我賣了?
那我也可以一刀砍了他。
而且,好多條文都好晦,我未必都能看的懂,也沒這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