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更)
“可惜都是假的。”黎蕙有些哀傷地說,“要是真的,這可是多大一個發現啊!”
“真作假時假亦真,隻要我們辦得漂漂亮亮的,誰敢說這不是真的!”王市長說,“不過,就算是道,也沒什麽大不了的吧?”他看了看李穆,“小穆啊,你偽造的是什麽時候的跡啊?”
這個李穆倒是記得,“是清朝的。”
“清朝的?那怎麽夠重大發現?怎麽不做前一點呢?”王市長很是失,“花了這麽多錢,隻做出一個清朝的道來?”本來李穆跡跡的,他還是以為起碼的是唐宋元的呢,最低最低也要明朝啊,清朝算哪門子古跡啊!電視上麵滿屏幕都是清宮劇,覺上就是幾十年前的事。
“這也不能怪李穆,清朝的東西多嘛,也不容易餡。你要是弄個明朝的古跡,哪裏找這麽多典籍記錄都沒出現過的古董啊。你放心好了,到時候東西清理幹淨了,再把這200平米劃出來做個博館,剩下的地方你們還可以用,不會浪費很多錢的。征了的地,省文局也會賠錢給你們的。”黎蕙幫李穆辯解,文古跡的賠償款很難,因為預算就那麽一點兒,不過放在王市長上,那就完全沒問題了。
“而且這個古跡吧,要有故事,還必須得是清朝才行。”黎蕙看著李穆笑了笑,覺得自己已經完全看穿了這個小孩的用心,“明末清初,我們省城有一個很出名的豪強,做李縱雲,王崗你可能不知道,小穆就一定知道了。”
聽到李縱雲這個名字,李穆覺得有些耳,但是一時還沒想起來……明末清初明末清初,這麽老的事,李穆可不知道多,“這個……其實我也不怎麽清楚。”李穆吱吱唔唔的說,“我的曆史不是很好。”不過一說起曆史,他就想起了李縱雲是什麽人了……他從曆史想到同音的李氏,想到李氏又想起族譜。子烏李氏的族譜裏麵記載著這個李縱雲的事跡。
說起來,李縱雲雖然被記載在子烏李氏的族譜上,其實並不是子烏李氏的人。當年子烏李氏為了逃避戰,從外省搬遷而來,到了子烏落腳。古代宗族觀念很厲害,李穆的祖先這種外來戶,最容易被人欺負。要想不被人欺負,一個是生多些兒子人丁興旺起來,一個是自己拳頭要不怕打架,一個是供養子弟去考功名,還有一個就是找本地同認祖宗。
也就是把自己的族譜改編一下,和本地同大姓認個親戚。在李穆看來這簡直就是欺祖滅宗了,但是在古代這事卻是很平常。李富貴還和李穆說,古代生產力低下,幾百年下來,誰知道自己的祖先是誰?本來族譜上麵這些祖宗就是修族譜的時候附會的,現在子孫活不下去了隻好改一改,那也沒什麽大不了的。
子烏當時李姓不是大姓,李穆的祖宗們就找到了省城的李氏去依附。當時李穆祖宗們認隴西李氏為祖宗,就是建立了唐朝那一支。不過省城李氏認得是趙郡李氏為祖宗,李穆祖宗們就把自家的族譜改了,也了趙郡李。省城的李氏當年很是發達,在城有一個七進的大宅子,對於子烏李氏的攀親,普遍也不是很看得上眼,一直都沒有正麵承認他們和子烏李氏的親戚關係。
不過傳到了明末的時候,當時李氏的族長任勇豪俠,對子烏李氏大加籠絡,不但幾次去子烏探親,在子烏李氏和別人爭水爭地的時候,也幫著子烏李氏告或者找人,讓子烏李氏在當地站穩了腳跟。當時那個省城李氏的族長,就是李縱雲!不過好心可不一定有好報,滿人關建立了清朝,李縱雲心懷故國,到聯絡義士想要反清複明。後來事不機被滿清發現,省城李氏滿門抄斬。子烏李氏嚇得立即把族譜改了回去,打死都不承認自家和李縱雲有關。
不過三十年河東三十年河西,到了近代民國建立,反清又了政治正確,結果李穆的祖宗們又把李縱雲認了回去,還欺負省城李氏已經煙消雲散,不但把李縱雲改了隴西李,還把李縱雲搶了過來當作子烏李氏的祖先,以此證明子烏李氏一貫反清。別人不知道,還以為子烏李氏曾經如此輝煌,在省城有那麽大的宅子呢。
“這裏其實是你們子烏李氏的祖屋吧。”黎蕙就是被騙了的人之一,“我在省城的地方誌上麵看到過,你們子烏李氏在明末清初發達過一陣子,還在省城買了大房,後來不知道怎麽回事就敗落回去子烏了,應該就是牽涉進了反清複明的起義裏麵吧?”這個地方誌上麵的記載,當然是李富貴出錢‘考證的’,主要考證工作都在酒桌上麵完。
雖然說李氏的宅子的確是在南門,可是單憑這個,也不能確定說這個軍械庫和道就是省城李氏挖出來的。不過黎蕙認定這是李穆假造的跡,那麽李穆的用心就昭然若揭了,他就是想給自家祖上金。到時候在這裏建個博館,大字標明李氏祖宅,比那些花幾百萬修起來的豪華墳墓可威猛多了。
“這個……據族譜,其實也就差不多是這麽一回事。”李穆說。
“好啊,我還說小穆你這次怎麽這麽主呢,原來還是為自己。”王市長恍然大悟,“靠,那些錢我不出了啊,全算在你賬上。”
“這個……”李穆有些為難。
“你愁眉苦臉的幹什麽,剛發了這麽大財,這些錢不算什麽吧?”王市長說,不過話是這麽說,他還是賞罰分明的,總不會讓李穆給他虧錢打白工,“這樣好了,這附近的地我都想法子低價劃給你,就說是你的祖宅好了。到時候你再和省文部門合作,建個博館之類的東西,周圍再弄弄餐飲賓館啊什麽的設施,我給你爭取弄個旅遊點下來。”這個博館的館長當然就是讓黎蕙去當了,這樣就不用那麽辛苦四跑野外,還能在周圍的那些餐館旅館裏麵拿一點幹。
“這附近行不行阿?”李穆問。這裏距離步行街很近,周圍可都是很繁華的地段。
“這附近沒什麽住家,都是些政府部門事業單位的業,到時候我把文保護法搬出來,補一筆錢讓他們遷走就是了。”王市長說,“這些錢你出沒問題吧?剛剛弄了那麽大一筆錢!反正你也要拿出去投資的。”
“沒問題。”李穆有些心疼,這裏的地價太高了啊!一平方3萬多,十平就是30萬,一百平就是300萬,一千平就是3000萬,一萬平就是3億,李穆那19億隻夠買6萬平的。話說如果真的能夠在市中心弄6萬平米倒是很不錯。可是除了地價還有很多稅費什麽的,環保要求又嚴格,連帶著建築難度都會大大增加,到時候19億都不知道能不能開發3萬平。更加糟糕的是……這事能不能賺錢都還不知道呢。
在市中心搞這麽大的項目,風險肯定很大。商業項目和住宅項目不同,住宅項目的風險相對沒有那麽高,隻要通環境沒有什麽大問題,在現在這個環境下,住宅幾乎可以說是沒什麽風險。但是商業項目就不一樣了,李穆見過無數看上去很好的商業項目虧本虧得媽都不認識。雖然有王市長做後盾,李穆還是覺得有些心虛。
就好像玩遊戲一樣,平時李穆都是在私服裏麵把角調無敵然後去碾敵人,跑到公服去,雖然說按照正常程序也是可以玩的,可是李穆就是覺得很不安全。“這個……我覺得吧……也可以做。”李穆看了看王市長的臉,還是不敢正麵拒絕,“不過這個規模最好控製一下,這附近那個,得罪太多人也不太好。”
“得罪什麽啊!”王市長說,“這些產業又不是哪一個局長的,都是公家的。平時他們看得這麽,是因為小金庫,很多局子的小金庫都是從這些產業來的。不過既然是地產開發,你把這些局長喂飽了,他們又怎麽會反對呢?小金庫的問題,可以用份來解決嘛,到時候隻要在你這兒有份的,都是自己人。”
一般況下,政府部門當然不能攙和進去商業運作裏麵去。可是這種為了文保護無奈之下的曆史留問題,卻是一個很好的借口。也就是說,李穆將會和所有參了的局子為攻守同盟,還不員變的影響,這可是好大一筆政治財富啊。以後就算是王市長不在位了,李穆憑著這些,也能繼續混下去。
場上沒有什麽可言,李穆那個養豬場拿到了40多億賠償這事很快就會傳遍整個省城。這麽大塊誰都想咬一口,雖然說王市長還在的時候,別的員不會明目張膽的對付李穆,可是暗中下絆子什麽的卻是免不了。萬一王市長出了什麽事,那些狼全都撲上來的話,李穆可就糟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