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我又殺了一個人!

29.9% / 26/87

或許是注意到了他的目,蘇瑾見針上前,勸道:“譽明,先把陸冬放開,有什麼事我們坐下來好好談,好嗎?”

這一勸,幾乎倒裴譽名的最後一稻草,他失地看向蘇瑾,不解道:“連你也幫著他?他做了這樣的事,你都不怪他?”

“不是……”不知道為什麼,蘇瑾覺得此刻絕不能順著裴譽名說。

從蘇瑾開口勸的那一刻,裴譽名就已經把刀從陸冬上拿開了,或許是他的態度有所松,或許是被蘇瑾吸引走了注意力,總之,站在一旁的裴譽看準時機,給已經快背過氣的陸冬使了個眼,接著他驟然發力,直接抓住他大哥拿刀的那只胳膊,想借著巧勁將刀卸下來。

但他顯然低估了多年來一直保持健習慣的大哥,裴譽名雖然年齡比他大不,但無論從形還是力量上,都明顯要強于弟弟,裴譽雖占了先機,但接著就被他哥一個肘擊撂倒,彎著腰趴在了地上,痛苦不已。

他們這面在周旋時,陸冬雖腳都了,但在白雪和蘇瑾的幫助下,眼看就要功逃離錮。

但最終還是差了一步,裴譽名一擊解決親弟弟,轉頭直撲向陸冬,他面目猙獰,怒氣徹底被激發出來,早已顧不上手上拿的是刀還是什麼,對著陸冬瘦弱的背就扎了下去,一聲痛呼響徹客廳。

裴譽名看著自己手上沾的鮮紅的,意識到自己做了什麼以後,頓時眼前一黑,他猛地向後靠去,力氣大的差點將下的椅子撞倒。

曹磊原本還在給他解釋黎曉雅的行為邏輯,前一秒裴譽名還是一副認真聽的樣子,下一秒他跟被警電了一樣,無比驚恐的掙扎起來,要不是他及時扶住椅子,裴譽名非得連人帶椅子張過去。

“我,我又殺了一個人!”他看著自己發抖的手,不敢相信地說。

盡管已經是第二次,但曹磊還是被他的語出驚人嚇了一跳。

但他比審訊室外那些人鎮靜不,他盯著裴譽名的眼睛,沉聲問:“是誰?”

裴譽名看向他時幾乎有些求助的意思,“陸冬,我殺了陸冬!”

“下毒?”雖然有了猜測,但曹磊還是問了句。

“不,不是,”裴譽名果然搖頭,“用刀,他要跑,我要阻止他,我不是故意的……我沒想真殺了他……”

曹磊看了眼手表,九點二十八分,他再次押準了時間。

他抱起手臂,緩緩向後靠,仔細打量著裴譽名。他承認,他從事了二十多年的刑偵工作,第一次遇到如此棘手的犯罪嫌疑人。

在這場審訊之初,其實針對裴譽名的審訊風格已經定了下來。

首先,他作為主要審訊人,要第一時間取得裴譽名的信任。從目前的況來看,這點他已經做到了。

隨後,他需要據裴譽名的格,為他建立一個他能接的個人形象。

在進審訊室之前,警方已經通過他的同事和親戚,大致了解了他這個人的事方式和行為邏輯,推斷出他是個固執,清高,囿于學,但做事認真的人。

這樣的人,在生活中依賴規則,相對于習慣打破規則的人,是比較老實的,這對于審訊者來說,是個極其有利的條件。

因此只要他在審訊中,不斷強調他的這些特質,并且為他所犯下的罪行找到可以解釋得通的理由時,他代犯罪過程只是早晚的事。

但從目前來看,他好像把這一切想的太簡單了。

尤其是現在,他有種一開始就掉裴譽名的圈套里的覺。

裴譽名可能在這場審訊開始的時候,就已經給自己想好了一個人設。

無端的激和沉默,故意胡言語,包括那個閃回的瞎話,他好像在故意營造一種神錯的假象,承認罪行,但歪曲作案過程,讓整場審訊最後變一個巨大的笑話。

曹磊後槽牙,這種貓鼠角調換的局面,簡直就是在挑戰他的底線。

“所以在你的腦海里,你曾想過要殺了陸冬,對嗎?”

這個問題讓裴譽名一愣,他想了半天才緩緩點頭,“他睡了我老婆,我恨他,恨不得親手殺了他……可殺人是犯法的,我只救過人,沒殺過人,我很猶豫,即使我拿刀嚇唬他,但我也沒想過真要捅死他……”

“你想過用刀捅死他,但你接不了,所以改了投毒,是嗎?”曹磊冷冷地問。

但審訊室外的人已經意識到了不對,耳機里立即傳出提示聲音,“老曹,不要急!”

“不,不是!”裴譽名終于清醒過來,他看著面前咄咄人的曹磊,整個人有些瑟,“我沒有,我沒投過毒,曹警,你要相信我!”

曹磊看了眼監控,暗暗吸了口氣,緩緩吐出來後,才微微傾,主拉近兩人的距離,“好,那你跟我說說,你殺害陸冬的過程。”

裴譽名咽了下,視線落在自己左手背上,盡量用平靜的語氣將剛才發生的事描述了一遍。

……

審訊室外,裴譽名的況所有人都看在眼里,他們其中有些人甚至比曹磊還要激

在場的都是資深刑偵,當然也都看出此次犯罪嫌疑人的棘手程度。

會議室里討論聲不斷,以副局長周正為首的一方強烈建議更換審訊策略。

他們認為,目前針對裴譽名的審訊方式太過溫和,才導致他始終在跟警方繞圈子,不肯提供關鍵有用的線索。

如果換一種更有攻擊的提問方式,他沒準會老實配合,至不會像現在這樣,睜著眼睛編瞎話,戲耍審訊人員,逃避審訊。

不過這一提議最終還是被另一位資歷稍深的副局長衛崢否決了。

理由是讓犯罪嫌疑人對負責審訊的警察產生信任是件很不容易的事,如果現在改變思路,那之前做過的努力就全部白費了。

再者,他們已經對犯罪嫌疑人的格進行過仔細的評估,如果采取強的態度,效果未必會好于現在。

📖 本章閲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