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潔華貴,這是龐昕最喜歡的風格,哪怕是他的辦公室亦是如此。
此時,背向著對自己彙報的人,龐昕過落地玻璃看著對面的風景,心思卻不知是飄到哪裡去。
“所以,也沒有人能確定的知道沈雨晨跟任凱拓的關係到底算不算人。”最後,對方作出終結。
“你是說,沒有人知道沈雨晨是什麼時候跟任凱拓認識的,也沒有人知道他們的關係如何,就只知道沈雨晨是在半年前忽然爲任凱拓在海外的助理?然後在半個月前獨自一人回來VOB任職暫代總裁的?”龐昕意外的轉過頭去,看著那個幫自己調查的人。
“是這樣沒錯。”中年男人點頭,想了一下又補充說:“不過我們得知,沈雨晨在一年半前曾在國的麻省理工學院進修在商務理科跟經濟學科等多個課程,據知當時很用心學習,每天除了上學跟宿舍之外就是學校圖書館。”
“那有沒有他們同居的消息?”龐昕皺起眉,覺得並不簡單。
沈雨晨只是一個普通家庭裡長的孩子,怎麼會忽然就跑到麻省理工學院去進修呢?不管是如何學,或是需花的錢財,都不簡單的。
這是不是代表,在那個時候,沈雨晨已經得到任凱拓的幫助了?
“倒是沒有,因爲沈雨晨讀書的時候應一直在學校住的,而那時候的任凱拓一直在離麻省比較遠的紐約呢!後來沈雨晨到紐約去當任凱拓的助理時,也是自己住的,並沒有跟任凱拓一起住,所以……應該沒有同居過吧!”中年男人輕搖頭,不太確定的說。
“這麼說,你是什麼都不知道,也什麼都不肯定了?”龐昕無奈的苦笑,看向那人。
“我只能說,他們好像沒有同居過,可是也不能肯定什麼時候認識的,更不知道是不是人,因爲沈雨晨忽然就爲任凱拓的助理,一回國就是VOB的暫代總裁,這好像也跳得太快了,若說沒有任凱拓刻意的重用,本是沒有可能的,不管有多能耐或多聰明。”男人聳肩,表示已盡了全力,也是無能爲力。
“好吧!你可以走了,調查的錢我會轉到你們公司去的。”龐昕輕點頭,知道他要強行也並不能知道得更多。
不過這男人分析得很有道理的,若不是有任凱拓的刻意重用,沈雨晨是沒有可能升任到現在的職位上的。
這代表著,不管他們是什麼時候認識的,那關係都不簡單。
會是在他們結婚之前嗎?而他本就不知道這位前妻是否跟任凱拓是舊識。
從機場走出,一個穿著西裝外套的男人很快的吸引了許多人的目,特別是那些存在幻想在單人們。
墨鏡摘下,擡眸探看的男人更發了許多人想尖的衝。
這麼的帥,又這麼的酷,這正是任凱拓,那筆皓冷的墨藍西裝,襯著他深刻的五,天生的高貴氣質,活的白馬王子一般,不管他擺出的姿態有多隨意,仍舊是那麼的不容忽視般的魅力,隨著機場門外燈的照,更冷皓。
“你怎麼忽然就回來了,還好我沒有睡,大半夜的。”劉威快步的跑了過來,無奈的對著那長得過份惹事的男人。
“現在才十一點,這個鍾數你睡著了?不會有病吧!”任凱拓冷冷的諷刺,拉著細小的行理箱:“你的車在哪裡?”
“我就是有病,早知道是你打來的電話,我就不聽。”劉威裡反駁著,可是仍乖乖的引路。
“公司近來如何?”沒有跟他貪,任凱拓直接的問。
“還好,就是那塊地好像不太好,已經有董事開始在問這件事了。”劉威直接的答。
“這真不是一件好事,先回去吧!一切等我明天早上回公司再說,現在先好好的休息一個晚上,送我回家。”任凱拓說著,乾脆將那行理箱也到了劉威的手上。
他這一,劉威也只能更無奈的接過。
好吧!誰他的職位低微,相對任凱拓,實在太低微了,哎!
結婚兩年,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他卻恨她,惱她,厭惡她,甚至揚言要剜了她的眼睛送給小三做禮物。“江遲暖,你不僅惡心,而且還不要臉!”她捂著淚臉,絕望提出離婚,“好啊,既然如此,我們離婚吧。”秦陌笙冷笑,“呵,想離婚?讓我成全你和你的奸夫雙宿雙飛,做夢!”從此,江遲暖走在哪里,秦陌笙就跟到哪里,美其名曰監督,實際是日日歡好。
因為家族聯姻,周萊早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聯姻對象是她從小到大都討厭的--霍亞。 好在領完證第二天,她的新婚丈夫遠赴法國開拓海外市場,歸期未定。 結個婚,脫離了家族控製,丈夫也不在身邊,周萊簡直浪得起飛,每天跟小姐妹吃吃喝喝,上半夜西餐廳下半夜酒吧蹦迪,連霍亞長什麼樣子都記不起來。 周萊蹦得起勁,餘光掃到一年輕俊美男子含著煙,目不轉睛的盯著她,爾後勾起唇漫不經心的笑。
許家大小姐許莓追求陸家大少爺陸知衍愛而不得,海城人盡皆知。後來許莓得償所願,卻在領證當天收到陸知衍和別人擁吻的照片。六年的苦苦追求被人視若敝履,許莓不幹了。在走出民政局的時候偶遇當年的死對頭,陸知衍完美人生中的剋星。她一時沖昏了頭腦和他領證。——後來演出後臺陸知衍渴望許莓回頭看他一眼不惜下跪求她原諒。許莓只是眼眸微閃看見了不遠處帷幕後的身影,她伸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對著陸知衍的頭頂澆了個透濕。她輕言道:“陸知衍,你是真的惡心。”晚上那個她一時沖動求婚的老公,也會抱著她親了一遍又一遍。聲音委屈的像個孩子,在一次次纏綿中他說:“你是我的。”——少女終究是不負時光的錯愛,賭上所有得到一人終身的偏愛。桀驁不馴的少年,也終於等到了他的小草莓。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