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門外, 盛韜愣了一下,他還以為是自己聽錯了,“買什麼?”
孟聽雨想要收回手, 可徐朝宗的力氣很大,本掙不開,又怕弄出太大靜被盛韜聽到, 只好忍耐, 又揚聲道:“衛生巾, 麻煩了,我現在不太方便出去。”
盛韜耳一熱,只覺得手心都在發燙, 正準備讓開門, 他先將牛零食給, 可話到邊又咽了回去,轉走出幾步,想到什麼又顴骨微紅的折返回來, 再次敲門,低了聲音很地問:“聽雨, 我之前沒買過這種東西, 那個……你用什麼牌子的?能講清楚一點嗎,我怕我會買錯。”
徐朝宗冷冷地低頭看著孟聽雨, 手卻一直沒放開。
孟聽雨深吸一口氣。
還真是沒辦法游刃有余地應付這種事, 徐朝宗的氣息就縈繞在能知到的范圍, 干凈清冽。
“除了ABC, 我都可以。”孟聽雨盡量讓自己的聲音足夠溫和, “不用買太多, 一包日用的就好。麻煩你了。”
盛韜了鼻子, 輕笑了聲,“不用跟我這樣客氣,這也是我應該做的,我是你男朋友,你想怎麼使喚我都可以,別說是買這個,你現在讓我去城東給你買小餛飩我也沒問題的。”
徐朝宗已經快忍耐到極限了。
他從沒覺得盛韜如此聒噪過,只能越發靠近了。
孟聽雨極快地掃了徐朝宗一眼,其實也快忍不下去了,卻還是笑道:“不會那樣折騰你的,快去吧,我等你。”
等待了近兩分鐘、門口再沒傳來聲音后,才收斂臉上的神,手拽也拽不回來,狠了下心,用力地掐了他一下。如果以往這樣掐他是帶了些打罵俏的意味,那麼這一次是真正的厭煩了他。
徐朝宗吃痛,卻也順勢放開了。
“還不快走?”孟聽雨推開他,徑直走向房間的窗戶,拉開窗簾的一條,站在這里能看到外面,也能看到盛韜什麼時候出去。
徐朝宗跟了過來,站在后,隨意往樓下瞥了一眼,“你不該用這樣的借口支開他。”
他很介意這件事,所以剛才攥的時候用了力。
可能是他太過保守,他一直覺得除非是到達了一定的濃度才可以使喚對方去買這種衛生用品。
就像他們當年那樣。
當年他兼職做完了一個工作后,拿到了還算不錯的報酬,正值七夕人節,他帶逛街讓自己挑選喜歡的禮。在挑禮這件事上,他曾經被毫不留地笑話過,也抱怨他本就沒用心,畢竟哪有送朋友資料書的?那時候他也像現在的盛韜一樣想要討歡心,跑到化妝品專柜,挑了口紅送給,卻抱怨他選了就沒人會去買的號。
在遇到之前,他從來沒想過自己以后的朋友應該是什麼樣子,有人問他,喜歡什麼類型的生他也答不上來,關于這一塊全是空白。
他也說不上來自己喜歡什麼。
重生以來,原本忘記的事又會重新想起來。前世他們見面認識后,雙休日時總會被姑媽到家里,有時候會進次臥給他們送水果,有時候補習完兩人順路一起回學校,看似是順理章,但他又何嘗沒有沉迷,以致于他會刻意地將補習時間拉長,也會在聽到門鎖轉時,下意識地直了腰背,甚至像炫耀自己有多本領的小孩一樣,若無其事的在出現在房間時賣弄他的學識。
跟在一起,他從別人口中什麼都會的好學生,變了這也錯那也錯的頭小子。
給挑選禮,不喜歡,會生氣。
拿錢帶逛街讓自己選喜歡的,也會生氣,控訴他本就不,所以才這樣不用心。
那次他們吵了很久,他看著不遠的旅行社,將抱在懷里說,那我們出去旅游好不好。
才破涕而笑。
旅游很快樂,但半夜時敲開了他的房門,臉慘白地撲進他懷里……然后大晚上的,在全然陌生的旅游城市,他在外面找了半個小時才買到要的東西。
那時候要他出去買衛生巾時,臉一會兒白,一會兒紅,好像是做了充足的心理準備才跟他說。
……應該是他們當年這樣的濃度這樣的關系才能開口的,不是嗎?
哪怕是借口,也不該讓盛韜幫去買,不應該是盛韜。
孟聽雨顯然已經忘記了這件事,轉過頭看向徐朝宗,順勢拉上了窗簾。
“謝謝你的提議。”沒辦法克制自己心的尖酸,“你覺得我剛才應該讓他去買套會更合理嗎?”
當然知道該怎麼激怒徐朝宗。
可如果不是他,會面臨剛才的窘境嗎?
徐朝宗面微變,明明知道跟盛韜還沒到那地步,卻還是被這話刺激到了。他想要像剛才一樣攥住的手、掌控主權,孟聽雨卻不會再被他得逞第二次,在他手時,一腳踹在了他的膝蓋上,“我說了,滾。”
他被踢得彎了腰,下一秒又站直,近了,手將困在窗臺跟他的膛之間,他低頭一瞥,窗簾是半明的白紗,正好看到盛韜從酒店里走出來。
“聽雨,別這樣。”他的聲音疲倦而輕緩,“我們不是仇人。”
“我們不妨把話說開,元旦那天我去找你,告訴你盛韜會出國這件事,你這段時間有認真思考過嗎?”他剛才的確差點被激怒,可他也有冷靜鎮定的一面。
今天他來,的確是為了證實一件事,證實之后,他也要完另一件事。
他實在不愿意將時間浪費在這些本沒有意義的拉扯上。
孟聽雨目清冷地看他。
兩人太悉,他現在心里想的,一眼就能看穿。
“你當時應該也費解,為什麼盛韜明明是我的室友,我們在一起十八年你卻沒見過他也沒有印象。你知道,我不會騙你,盛韜下個學期就會出國,也會在國外定居,你不是那種會跟他一起出國的人。”
“所以呢?”孟聽雨平淡地看他問道。
這副好似無所謂的態度,反而令徐朝總有些把握不好,該不該說那句話了。
但這就是他想做的事。
他覺得孟聽雨應該跟盛韜分手,不要將寶貴的時間跟青春浪費在一定會離開的人上。
一定會分手的,實在沒什麼好談的。
徐朝宗定了定心神,盡量語氣平靜地說,“你知道你們不會有結果,所以你們應該分手。及時止損這個道理你懂。”
孟聽雨險些笑出聲來,眉眼彎彎,好像聽到了什麼很好笑的笑話一樣,“徐朝宗,你讓我說你什麼才好。你這個人——真是無趣至極。”
都不知道怎麼會這個人那麼多年。
該是被他下了降頭,否則本無法解釋這件事。
“我跟他是因為我喜歡他,就這麼簡單。要是哪天我跟他分手,那也一定是因為我不喜歡他了,沒別的原因,收起你那些無聊惡心的利弊權衡,我非常討厭。之后結果如何我本就不在乎。”孟聽雨反而靠近了他,極輕地說,“我都離過一次婚了,我還在乎會不會多一次分手嗎?”
徐朝宗眉頭蹙,顯然無法理解孟聽雨這話里的邏輯。
“行了,來當圣父。”這一次孟聽雨很輕松地就推開了他,懶洋洋地坐在椅子上,抬眸看他,“我跟盛韜會不會分手,什麼時候分手,這些跟你沒關系,管好你自己。”
徐朝宗像是不認識孟聽雨一般,他回頭看,很刻意地忽略了那一句“我喜歡他”,“聽雨,我們不是真的十八九歲,需要我提醒你,其實你已經三十六歲了嗎?你能不能一點?”
“那需要我提醒你一句嗎,我們沒有任何關系。”孟聽雨直直地看他,“你想繼續留下來也行,等盛韜回來了我會直接開門,那麼的三十七歲的你,確定要參與到一場狗的三角中嗎?”
徐朝宗死死地盯著。
他以為一切都很順利的,如果是十八歲的孟聽雨,也許不會因為他這個陌生人的幾句話就跟盛韜分手,他也做好了心理準備沒打算再多管閑事,可也回來了啊,是那個跟他在一起十八年的孟聽雨,在明知道跟盛韜沒結果的況下,為什麼不分手?有什麼意義嗎?
他理不清,也不想再聽說喜歡盛韜這句話。
最后他深深地看了一眼,轉大步離開了房間。
孟聽雨聽著關門的聲響,疲憊地按了按額頭。
徐朝宗快步走出電梯,他沒有立即離開,而是在酒店的拐角站著,靠著柱子,他長吁一口氣,眉宇間有幾分挫敗之。他說孟聽雨浪費在沒有意義的事上,此時此刻的他又何嘗不是?
是一個心智的年人,在他把結局以及利弊分析給聽,依然一意孤行,那麼之后不管有什麼樣的結果都應該自己去承擔,顯而易見,也是這樣想的。
他努力地平息心的緒。
好不容易才冷靜下來,不經意地一掃,瞥見了盛韜歸來,他手里提著很多東西,臉上卻是怎麼也掩飾不了的幸福神。
徐朝宗只覺得刺眼,卻忍不住又看一眼,他在想,當年那個深夜,他是否也是這樣的神呢?
盛韜此刻只希快點將東西買回去,不希久等,就沒注意到周遭的事,也沒看到柱子后面神惘然的徐朝宗。
直到盛韜進了酒店再也看不到背影后,徐朝宗垂眸,從口袋里出煙盒跟打火機,幾番想點燃,但室外的冷風作祟,他怒火叢生,將煙盒砸進了一旁的垃圾桶里。
某天出警一周刚回来的江队神色冷厉,下一秒就被个小姑娘壁咚抵在墙上。众人心道小姑娘你怕不是是要找揍——“这位警官,我要报案。"女孩瘪着唇角,“我老公丢了。"江砚挑眉:“哦?”“江砚,男,身高187,肤白貌美,六块腹肌,已经一一个星期没有回...."女孩扯住他的袖口,小小声说:“我很想他。”众人就见那位以冷漠不近人情闻名的年轻警官,悄悄把受伤手臂背到身后,俯身和女孩平视,语气温柔得能将人溺毙:“知道了,江太太。”
【馬甲,爽文,強強】 「楚字挺好的,姓江太土了。」 傳言江家新找回來的小姐眼高於頂,一來京城就嫌棄這嫌棄那,還大放厥詞不稀罕江家。 嫌棄江字太土,拒不改姓。 被邀請京城名媛舞會,楚容:「跟一群裝模作樣的人有什麽好相處的?」 聽了京城鋼琴協會的人演奏,楚容:「這什麽業余水平也好意思開演出?」 江家請京城有名教授指導她學習,楚容:「什麽人也敢來教我?」 京城豪門都嘲笑楚容不知好歹,可沒過多久,眾豪門一一被打臉。 國際鋼琴協會會長:「師姐連我都嫌棄,你們就別出來丟醜了。」
從小是天之驕女的蘇夏被人莫名貼上飛揚跋扈、驕縱蠻橫的富家千金標簽!但她不在乎,仍舊我行我素。直到跟某人的婚約擺在眼前!蘇夏不淡定了!這個好看到犯規的男人是她未婚夫??第一次見面直接民政局見?…
葉芙嫁入傅家,悉心照顧植物人丈夫多年。 他奇蹟般醒來,卻提了離婚,說他另有所愛。 郵輪上,她和他的白月光一同被綁架,要他二選一。 她護著肚子,苦苦哀求:“傅大哥,我有我們的寶寶了。” 他說對不起,毅然把白月光擁入了懷裡。 絕望的她帶著未出世的寶寶一同墜入海底…… 多年後,她突然現身。 悔不當初的他滿世界追著她要複婚。 葉芙淡然一笑,“養男人不如養條狗!” 他把她抵在牆角,低頭服軟,“老婆,那我做你的舔狗,汪~”
她,是京城黎氏財團千金小姐,在鄉下生活十五年......回歸黎家,眾人都說她是村姑,是草包,且看她如何打臉眾人。國際知名設計師、名校教授、金融大佬、醫學大神......眾人,惹不起,惹不起!他,是華國首富,是無所不能,及其神秘的總裁大佬......眾人都說他手段毒辣,冷血不近人情。后來才知道,原來是還沒遇到溫暖他的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