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英雄所見略同
將林如玉的神態變化看在眼裡,沈戈靠著溼斑駁的土牆坐下,燭火在兩人中間跳。
變聲期的年,聲音代帶著獨特的嘶啞,此刻聽起來很是憂傷,“我六歲時爲了一口飯差點被人打死,東竹先生府上的塘叔恰好路過,把我救了回去。先生可憐我,給我治傷,給我飯吃,還教我讀書認字。因爲有先生,我才能活得像個人樣。”
“今年開春,先生便不太對勁兒,進五月後他開始著手做安排大小事務,就像……安排後事一般。上個月初八,先生授書後,叮囑我許多話,讓我不可走斜路,要靠自己的本事謀生,做個堂堂正正的君子。第二天,他就失蹤了。我們把烏沙鎮翻了個遍,卻在鎮外樹林裡找到被惡狼啃得只剩下骨頭的,先生的驢子。”
“三子看到先生夜半騎驢出鎮後,有一輛馬車在後邊跟著,趕車的車伕不是烏沙鎮的人。就在方纔,我帶著三子去認人,三子說那車伕的神作,跟安自遠的僕從像是一夥的。雖說有些牽強,但我就是覺得先生的失蹤與安自遠有關。”
說到此,沈戈盯著跳的燭火不再吭聲,直到燈芯了一聲,他纔回神,繼續道,“我是個棄兒,不知自己打哪裡來,也想不通自己爲什麼活著。但我知道如果找不到先生,我活一天就會良心不安一天。前幾天我已決定離開烏沙鎮去別的地方找,不管找多年,活要見人,死要見!我沈戈雖是爛命一條,但就算快死的時候也沒開口求過人……”
同爲孤兒,林如玉豈會不懂沈戈爲什麼要強撐著,在別人看來渺小可笑的自尊心過活。
所以,不用沈戈開口相求,便說了實話,“我真的不認識安自遠。今日遇到他時之所以被嚇到,是因爲昨天遇劫匪掉進江裡嗆水昏迷時,我做了一個夢,夢到自己最後死在了他手裡。”
強忍著不讓自己掉眼淚的沈戈愣了,他盯著林如玉的側反應了好半晌,才問道,“臥龍堤要撐不住的事,不是追你的山匪說的,是你‘夢到’的?”
這人真得很聰明,林如玉微一點頭。
沈戈劍眉微挑,立刻神了起來,“我就說嘛!憑你和大福的本事,怎能殺得了閆六狗那傢伙,原來你是得了菩薩指點,提前設好套讓他們鑽。那……姑娘在夢中可有聽說先生的消息?”
得了菩薩指點?林如玉漂亮的眸子一亮,這麼說也未嘗不可。
不過,東竹先生並未出現在的夢中,林如玉向著滿懷期待的沈戈搖頭。
眼瞅著,沈戈的星眸暗淡了下去,不過很快又亮了起來,“姑娘沒有聽說先生的消息,也沒聽聞先生的死訊,對吧?”
這……倒還真是,林如玉點頭。
沈戈更高興了,“先生這麼出名。若他發生了意外或死在洪水中,肯定會有消息散開,所以姑娘沒說聽聞先生的死訊,說明先生一定還活著!先生肯定是被困在什麼地方,等我去救他呢!林姑娘,臥龍堤哪天決堤?”
看他這麼快就調整好了自己的狀態,林如玉心中暗道了一聲佩服,“夢中是八月初一,下游很多村鎮被淹沒,房屋、良田被沖毀,死了很多人。”
沈戈繼續問,“下蔡也被淹了吧,安自遠從烏沙鎮走後沒回下蔡吧,那他去了哪?”
沈戈真的很聰明,總是能問到關鍵點上。林如玉平靜道,“他去了宣州,未來兩個月他都在宣州城附近活。不過也不一定,只是一個夢而已。”
沈戈點頭,“今日打擾了,明早我會把路引給姑娘送過來。”
“夢無憑據……”
還不等林如玉說完,沈戈便接過話茬,“姑娘放心,我知道什麼該說什麼不該說,絕不會給姑娘招禍。安自遠明早出鎮,等他走了姑娘再出去,免得撞見。”
沈戈走後,林如玉以包袱做枕,睡在了這片黑暗中。
將夢中事告訴沈戈,原因有三。一是因爲只有這樣,才能解釋清楚自己白天遇到安自遠時的反應;二是希沈戈、狗兒、生子和三嬸他們能避過八月的洪水;三麼……還要看沈戈怎麼決定。
林如玉閉上眼睛,仔細盤算接下來該怎麼辦。
竹林雨聲沙沙,房舍中茶香渺渺,安逢春立於桌前,彙報屬下打探來的消息,“沈戈是土生土長的烏沙鎮人,他父親進山打獵失蹤後,母親跟人跑了,家裡的房子田地被人霸佔,自那之後沈戈淪落爲乞丐,靠著乞討和東竹先生的施捨活命。”
Wωω• ttκan• ¢〇
安王世子端起茶杯,掀開杯蓋,垂眸輕嗅茶香。
安逢春見主子不吭聲,立刻道,“屬下這就派人去宰了他,以絕後患。”
安王世子淡淡開口,“不必,左右他也活不了幾日了。”
***
第二日一早目送安自遠出城後,沈戈在街上繞了幾圈,確認後無人跟蹤,纔來到觀音廟,將辦好的戶籍和路引一併遞給了林如玉。
這麼快就辦好了?林如玉打開,念道,“馬二妹,父馬慶林……”
“馬慶林就是三嬸的男人,他是安順鏢局烏沙鎮分號的鏢師,明日要押一趟鏢去宣州城。姑娘和大福充做他的閨和侄子,跟去宣州城探親。”說罷,沈戈又從懷裡掏出兩張路引,“我和生子也去,我是鏢師,生子是打雜的。馬三嬸留下幫著時夫人收拾行李,然後帶著狗兒與時夫人一起奔去臥龍堤上游的同安縣避難。”
見林如玉開心得如同山間逮住了獵的小狐貍,沈戈誇張嘆道,“林姑娘早就料到我會與你們同行了?當真是技高一籌,在下佩服!”
林如玉狡黠一笑,出與的年紀相符的頑皮本,“不是技高一籌,是英雄所見略同。與其一路冒險跟蹤,還不如去宣州守株待兔!”
沈戈被明的笑容染,也跟著笑了起來,“好,一起去守株待兔。姑娘快些收拾東西跟我走,我剛收到消息,馬頭山的閆四狗又帶著人折回來了。”
他們只是在破廟中暫住,只有兩個包袱,提起來便能走。
在去馬家的路上,林如玉低聲問沈戈,“你可有辦法讓我見一見唱春樓的頭牌,春姑娘?”
謝書友6140的月票,謝大家的收藏、投票和評閱支持。新書期,忐忑等待各位書友的檢驗。
(本章完)
分給朋友: 章節報錯
南國十公主乖巧溫良,深居簡出,是個混吃等死的小透明。此傳聞屬實。君臨國新帝冷心冷肺,喜怒無常,一言不合就抄家滅族。此傳聞也屬實。……南國國君:小十嫁過去恐怕活不過三集,都是我這個當爹的無能…南國大臣:十公主至純至孝,大義凜然,慷慨赴義,可歌可泣…嫡公主:十妹妹,以後逢年過節姐姐會給你多燒些紙錢的…十公主聽聞及笄當日要替姐出嫁,嫁的還是那令人聞風喪膽的五洲第一暴君,精緻絕美的小臉淺淺一笑:想看我慫,不存在的!......後來你們說南國那個默默無聞的十公主拿下了誰?五洲第一暴暴暴…君啊!
紹興女夏初嵐色若春曉,身姿窈窕,在江南美名遠播。 朝中不少達官顯貴皆欲將其納入房中私藏。 權傾朝野的宰相顧行簡,滿腹經綸,自恃清貴。 獨身多年,從不近女色。 機緣巧合,被夏家女所迷,身心淪陷。 都城傳言:顧相費盡心思娶了個商戶女,寵若珍寶。 觀文指南: 1.大叔文,男女主年齡相差較大,雷這個設定的可x 2.蘇文,全憑個人喜好,蘇得沒有邏輯,不喜慎入! 3.架空南宋,勿考據。 其他作品: 《珠聯璧合》、《富貴病》
【女強男強 雙潔 重生爽文 家國天下】她是名震天下的女戰神,本領強悍,戰術無雙,一朝重生到大雍鎮國公府被汙了清白的嫡女身上,號稱溫潤如玉的未婚夫上門退婚,要把她貶為妾室,親人們個個視她為恥辱,認為她做妾室也該感恩戴德,她毫不留情廢了賤男一隻爪子,與道貌岸然的親人正式決裂。 誰料一道旨意從天而降,竟把她賜婚給了那位傳說中殘暴嗜殺權勢滔天的攝政王,引起滿城嘩然。 當殺伐果斷攝政王遇上雷霆風行女煞神,天下誰敢爭鋒?滅了渣夫嘎全家,揮軍報仇掌天下。
HE! HE! 日更,入V後日六。 既然有人強烈提了,那就避雷:血型文,女主攻分化後會有丁丁。 江軼長到十六歲,忽然覺醒自己是個穿書的,還是穿進了一本不可描述的小說里。 這本書的女主受,就是她便宜媽媽現女友的女兒——江似霰。 而她就是江似霰的短命白月光。 她要是被江似霰看上,按照劇情,妥妥早日歸西。 為了茍命,江軼決定:我! 要好好學習,天天向上,拒絕早戀,成就輝煌! 我是絕對不會為了談戀愛搭上小命的! 珍愛生命,遠離江似霰從此成了江軼的人生教條。 但我們知道,人類的本質是真香,所以之後——江軼:我太傻了,真的。 早知道會有那麼一天,我絕對不會浪費那麼多時間在隱藏自己心意的事情上面。 我應該每一天都很認真的對你說「我愛你」 ,陪伴你渡過每一個難熬的發情期,永遠不會離開你。 ——大概是:行事囂張街頭小霸王x端莊典雅豪門繼承人。 江軼路子很野,會打爆別人狗頭的那種。 立意:有情人終成眷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