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早的窗而,灑在時晏致的側臉上。沈星冉踮腳幫時晏整了整領:“時總,晚上一起吃個飯唄。”
時晏高一八五,比沈星冉高了二十公分。起眼皮看人的時候著那麽點居高臨下的味道:“你怎麽這麽粘人?”
沈星冉:“......那算了。”
“喲,脾氣還見長。不過我今天心好,可以滿足你一次,想吃什麽,我讓張苗定餐廳。”
“想給你做飯。”
時晏的角翹起,轉瞬又了下去,然後一本正經地點菜:“我要吃蟹炒年糕,水煮牛,清蒸江團,再來個清湯。”
“我再炒個青菜,你晚上下班早點回來。”
時晏瞄了一眼,覺得今天過分粘人:“你今天怎麽奇奇怪怪的?”
沈星冉一愣:“有嗎?”
“說多次了,在床下要端莊,別老想著吃我豆腐。”時晏拍開流連在自己領帶上的手,換鞋出門,連個眼神都沒多給一個,瞧著很是高冷。
沈星冉卻忍不住笑了起來。
真是隻難伺候的貓主子。
倒不是真想吃他豆腐,隻是離別在即,有點舍不得。
下午,請了一小時假,提早下班去超市買菜,不做了四菜一湯,還做了個戚風蛋糕。
和弟弟沈星眠從小被扔在孤兒院門口,孤兒院裏孩子多,收,的能讓裏頭的孩子溫飽就很不錯。為了自己和弟弟的學費,自懂事起,就不停地奔波在各個打工點。這一年承蒙時晏照顧,是有記憶以來過得最輕鬆的日子了。
這桌散夥飯裏,全是對他的激。
沈星冉選好角度,拍了張香俱全的照片發給時晏,提醒他可以回家吃飯了。
但時晏沒回。
沈星冉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有回應,有些擔心,時晏這人很守約,而且,很喜歡吃做的菜。
像這種點了菜卻沒回家的況,還是頭一次。
最後沒忍住撥通了張苗的電話,電話那頭的張苗吱唔了一下:“沈小姐您還是自己先吃吧,喬大小姐今兒回國,時總他們在金帝斯會所為接風洗塵呢。”
沈星冉神黯了下來。
原來是白月回來了啊,日子怎麽就這麽趕巧呢,看來今兒的散夥飯隻能一個人用了。拿起筷子,卻發現,剛剛還腸轆轆的自己,這會子卻沒了半點胃口。
將行李箱拖了出來。
時晏是淩晨兩點半被張苗送回來的,雖然沒用人攙扶,但從他的步伐來看,醉得不輕。
因為明天就要離開,沈星冉遲遲難以睡,好不容易睡著,這下又被吵醒了。但還是認命地去廚房煮解酒湯。
從廚房出來,張苗已經離開。而時晏半倚在沙發上,瞇的眼睛看到的影,忽然一腳踢向沙發邊上的行李箱:“沈星冉,你長本事了啊,我不就回來晚了點兒嗎?你居然學人離家出走?”
沈星冉:“......沒有的事兒,時總你醉了,先把解酒湯喝了吧。”
“不是離家出走,你把這東西拿出來幹嘛?旅遊嗎?”
和個醉鬼沒啥可說的,沈星冉決定順著他的擼:“是啊,梁淺約我明天去農家樂玩一天。”
玩一天用不著行李箱,背個包就夠了。
但時晏說話都大舌頭了,灌滿了酒的腦袋也於半漿糊狀,沒法想得那麽深。哼了一聲道:“算你聽話,你乖乖的,我可以一直養著你。”
沈星冉無語,心道:我謝謝您嘞,但是大可不必。
醉了的時晏比平時難伺候,沈星冉費了些力氣才哄著他洗了澡上床睡覺。
暖黃的燈下,男人赤著上半,出大片的和線條流暢的,又冷。
可與之相反的是他饜足的睡。
安寧,像極了沒有心機的小孩子。
強烈的反差萌讓沈星冉挪不開步子,鬼使神差地出手,擼了擼他的頭發,最後一夜,以後想睡也沒得睡了。
掀開被子爬進了他的懷裏。
所謂字頭上一把刀,睡夢中被踹下床的沈星冉終於明白了這話的真諦。
窗簾沒有拉,隙中出一抹魚肚白,沈星冉著腰爬起來,看著床上好夢正酣的男人咬牙切齒:“你早餐沒了。”
結婚兩年,她是他明媒正娶的妻子,他卻恨她,惱她,厭惡她,甚至揚言要剜了她的眼睛送給小三做禮物。“江遲暖,你不僅惡心,而且還不要臉!”她捂著淚臉,絕望提出離婚,“好啊,既然如此,我們離婚吧。”秦陌笙冷笑,“呵,想離婚?讓我成全你和你的奸夫雙宿雙飛,做夢!”從此,江遲暖走在哪里,秦陌笙就跟到哪里,美其名曰監督,實際是日日歡好。
因為家族聯姻,周萊早早的步入婚姻的殿堂。聯姻對象是她從小到大都討厭的--霍亞。 好在領完證第二天,她的新婚丈夫遠赴法國開拓海外市場,歸期未定。 結個婚,脫離了家族控製,丈夫也不在身邊,周萊簡直浪得起飛,每天跟小姐妹吃吃喝喝,上半夜西餐廳下半夜酒吧蹦迪,連霍亞長什麼樣子都記不起來。 周萊蹦得起勁,餘光掃到一年輕俊美男子含著煙,目不轉睛的盯著她,爾後勾起唇漫不經心的笑。
許家大小姐許莓追求陸家大少爺陸知衍愛而不得,海城人盡皆知。後來許莓得償所願,卻在領證當天收到陸知衍和別人擁吻的照片。六年的苦苦追求被人視若敝履,許莓不幹了。在走出民政局的時候偶遇當年的死對頭,陸知衍完美人生中的剋星。她一時沖昏了頭腦和他領證。——後來演出後臺陸知衍渴望許莓回頭看他一眼不惜下跪求她原諒。許莓只是眼眸微閃看見了不遠處帷幕後的身影,她伸手拿起桌上的水杯,對著陸知衍的頭頂澆了個透濕。她輕言道:“陸知衍,你是真的惡心。”晚上那個她一時沖動求婚的老公,也會抱著她親了一遍又一遍。聲音委屈的像個孩子,在一次次纏綿中他說:“你是我的。”——少女終究是不負時光的錯愛,賭上所有得到一人終身的偏愛。桀驁不馴的少年,也終於等到了他的小草莓。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