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林初的炸,燕明戈倒是極為淡定的移開了目。
「也沒二兩。」
林初:「……」
若不是還記著這傢伙將來是大反派,好想一腳踹死他丫的。
功逗了一把小媳婦兒的燕明戈角帶著一笑意把頭轉了過去,他手中有什麼東西了出去,然後整間屋子都陷了黑暗,功掩住了他紅得驚人的耳朵。
林初正在心底默默給大反派扎稻草小人,忽而聽見燕明戈問了一句,「白日里你在小巷中同我說,你林初?」
許是熄了燭火,眼睛看不見,變得格外明顯的原因,林初覺得燕明戈說這話的時候,好像靠自己特別近,溫熱的吐息灑在耳廓,的。
不過大反派這話卻是一點旖旎心思都沒有,神經瞬間繃,林初努力使自己聲音聽起來沒有什麼異樣,「嗯,那是我被賣進岑府當丫鬟之前的名字。」
原主家貧,被賣去當丫鬟時,原主也才四五歲,對於原生家庭,幾乎沒什麼印象。
原主的奴籍是做丫鬟以後才有的,記載過存在於這世間的證據,也是從那時候才有的。燕明戈便是去查,也不可能查到什麼。
明明視線里是黑漆漆一片,林初卻能覺到燕明戈落在自己臉上的目。
當時生死存亡之際,也不知自己怎麼就腦說了這句話,現在林初心中也是嘔得吐,只得胡謅道,「我家鄉那邊有一個說法,人若是死了,總得要有人記得的名字,逢年過節,燒點紙錢什麼的,才能收的到。」
「你倒是想得周全,把自己做鬼的事都想好了。」
燕明戈這句話有些低沉,像是有心事。
林初尷尬笑了兩聲,只得繼續圓謊,「當然,做人的時候都這麼苦了,做鬼的時候,要是有人給我多燒點紙錢,我在那邊過得想來也就不會太幸苦。」
燕明戈沉默了一會兒,突然笑了一聲,蒼涼,又有幾分的傷,「那你記住我的名字,我燕珩,京城人士。」
這句話莫名的讓林初心頭一酸。
知道他會是活到最後的大反派,他對自己的命運卻是一無所知的,每一次上戰場或許都做好了埋骨黃沙的準備。
偏過頭去想看燕明戈這一刻臉上是什麼表,但是黑夜裡什麼都看不清。
只聽燕明戈道了句,「睡吧。」
林初想著事,腦子裡糟糟的,但是這一整天的確是累得夠嗆,很快就眠。
一夜無夢。
第二日天剛亮,已經習慣生鐘的林初就起床了。
穿服的時候,不死心的瞅了瞅自己鼓鼓囊囊的口,很小嗎?
比起江晚雪那板材,覺得這幅算很有料的啊!
反應過來自己是在做什麼,林初狂汗一把。
拋開腦子裡那些奇怪的想法,林初收拾妥當準備去廚房煎藥,不想開門就見江晚雪和一個端著托盤的丫鬟迎面走來。
江晚雪穿的還是昨日那件白挑線襦,外面罩了一件綉著蘭花的月白長襖,梳著墮馬髻,髮髻上斜著一玉蘭花簪子,簡約素凈又不失優雅。面上抹了脂也沒能遮住眼下的青黑,倒是多了一份憔悴的。
看來江晚雪昨夜睡得並不好。
「咳咳……我今日起得早……咳咳……就在廚房給燕哥哥煎了葯,順手煲了湯……咳咳咳……」
江晚雪站在房門外,一手拿著帕子捂在邊撕心裂肺的咳嗽,旁邊的丫鬟托盤裡端著一碗褐的葯和一個湯盅。
這是昨天半夜穿著單在院子彈琴把自己給折騰病了?
林初打量江晚雪一眼,客套道,「韓娘子都病了,還持這些。」
江晚雪連連搖頭,「咳咳……昨日到客棧有些晚了,沒能見燕哥哥一面咳咳咳……嫂嫂……咳咳咳……我能進去看看燕哥哥嗎?」
滿目希冀的著林初,一派楚楚可憐。
林初眼角微,心說我也沒把你怎麼著吧,你做出這幅我欺負你的樣子是給誰看?
「瞧韓娘子這話說的,相公昨個兒夜裡還同我說,韓娘子在院中琴,應當是思念亡夫呢,相公與韓世子匪淺,你也算我相公半個妹妹,說話怎麼就這般生分了呢?」
林初提出昨夜那一茬兒,江晚雪臉果然僵了僵,不過仍是維持著笑意道,咳嗽了幾聲才虛弱道,「嫂嫂教訓得是。」
不過是指出昨夜故意彈那琴聲,不知是向誰表述慕之心,從裡說出來就變教訓了?
林初心頭微怒,心道你想當小白蓮,老娘偏不如你意,便出一抹明艷無比的笑來,「我是說韓娘子你說話太生分了些,又沒說韓娘子為亡夫奏的那曲《蝶花》不妥,你這連教訓都用上了,不知道的還以為我欺負你了呢。」
《蝶花》三個字從林初口中說出來,江晚雪面有些難看了。
以為這邊塞,除了燕明戈和六皇子,沒人能聽出那首曲子是什麼的。
跟了韓子臣五年,能在主母打和姬妾爭寵中冒出頭,還是把男人的心思揣得再細緻不過。
那曲《蝶花》,的確是彈給燕明戈聽的,賭的是燕明戈對的舊。
至於六皇子……一個頭小子,江晚雪覺得深諳男人心思的自己,還是有抓住他心的魅力。
男人嘛,自然都對弱無依的子沒有抵抗力。
嫁給韓子臣那年才十六,如今也才二十齣頭,花一樣的年紀。
韓子臣死了,但是他的正妻膝下也有兒,之前韓子臣在的時候,還十分得寵,們母子在韓府過得就不甚順心。而今韓子臣不再了,若是回府,相信主母會把自己拿得死死的。
兒子又是個蠢的,沒法指著能靠韓君燁在韓府熬上幾十年。
現在自己還年輕貌,江晚雪不會放過眼前的任何一個機會。
的一個表姐,就是給增公府的嫡子做外室後來被抬進了府里的。
江晚雪看了林初一眼,秋水眸底下,彷彿是藏著一把淬了毒的尖刀。
「嫂嫂說笑了。」不過瞬息,江晚雪就收起了眼中的神。
林初被之前那個眼神看的不舒服,但是也知道不能把人得太,退開一步道,「韓娘子進來吧。」
江晚雪到了燕明戈跟前,許是發現燕明戈的冷淡,隔著悔婚投毒的總總事跡,自己也察覺到尷尬,勉強說了兩句話就借口不舒服回房了。
林初打水給燕明戈洗漱后,把葯端給燕明戈,燕明戈卻沒有喝的意思。
林初琢磨了一下燕明戈的心思,莫不是他覺得,自己跟江晚雪再無瓜葛,葯也不願喝熬的?
「人家昨夜染了風寒,今個兒一大早就起床熬藥煲湯,許是覺得先前的事過意不去,給你賠罪?」林初試著勸說一下陷殤的大反派。
誰知燕明戈下一句噎得林初差點被自己口水搶住。
「萬一下毒呢?」
「那個……你也不用這麼驚弓之鳥,之前的藥瓶被我無意間發現了,我專程去藥鋪里問過了,大夫說裡面是麵,想來也沒真打算害你。」林初道。
燕明戈輕輕呵了一聲。
「麵是我換進去的。」
林初瞪大了眼。
燕明戈幽幽道,「就是那天。」
林初猛然想起那天罕見的睡過了頭,起床后還發現燕明戈鞋子上有泥漿,原來是燕明戈出門去把瓶子里的葯倒掉,又換了麵麼?
他這麼瞎折騰幹嘛?
林初好半天才找回自己的嗓音,結結道了句,「為……為什麼?」
燕明戈沉默了一會兒,才慢悠悠說,「怕你用來下毒。」
林初聽了,莫名的囧了一下,心底還有個地方有些悶悶的。
能說什麼呢?
至始至終沒有想過害他,但是他卻是一直防備著的。
大反派嘛,林初在心底這樣告訴自己。
可是心還是一下子有些糟糕,半開玩笑似的說,「那你現在不怕我下毒了?」
燕明戈看著,語氣篤定,「你不會。」
笑了笑,自然不會,除非不想活了。
因為這事,林初和燕明戈之間的關係似乎陷了一種僵局,表面上沒什麼,但總覺得隔著什麼。
江晚雪倒是持之以恆的,每天都早起煎藥煲湯,林初也是在後來的幾天才知道,江晚雪不僅做了燕明戈的那一份,也做了六皇子的那一份,六皇子吃沒吃就不得而知了。
期間林初見過一次韓君燁,那孩子絕大部分都呆在房間里,那天林初看見他在院子里看梅花,本想跟他說幾句話,韓君燁卻一看見林初就跑,彷彿是變得怕人了。
林初總覺得,韓君燁的子,現在愈發孤僻。
也點過江晚雪一次,被江晚雪懟了幾句,想著到底是別人的兒子,林初也沒再多說。
看著江晚雪有意無意的接近六皇子,林初也確定了,江晚雪是真的打算走六皇子的路子。
不知江晚雪是怎麼想的,且不說那個年看著單純頑劣,實則心思深得人本沒法揣,便是六皇子當真喜江晚雪,皇家也不可能讓一個有夫之婦進門。
羌城下第一場雪的時候,燕明戈的傷也好得差不多了。
他跟六皇子談了一個上午,不知是達了什麼協議,只在下午的時候,突然對林初說,可以收拾東西回家了。
想來是韓子臣的事被下了,有六皇子在,馮硯也不敢再有什麼作。
六皇子特意安排了一輛馬車送他們回去。
上次坐馬車逃命,全程神經繃,沒會到坐馬車是個什麼滋味兒。
這次不免有些新奇,上車之後開車簾往外看,今日下了大雪,整個羌城一片銀裝素裹,街上鮮能看到人影。
燕明戈騎馬走在馬車旁邊,一件再普通不過的殘甲,穿在他上不僅多了幾分殺伐之氣,還有些英武悍野的味道,他容貌比六皇子更出,但是他周的氣場,總會讓人忽視他容貌帶來的殺傷力。
「在看什麼?」燕明戈出言打破僵局。
「沒,我就是想著,我們回來的時候,下人們好像也給六公子備了車架,今日這麼大雪,六公子是要去哪兒?」林初道。
燕明戈似乎有意想和說說話,便解釋道,「半月前主將設宴,他推了一次,這次主將又請,他總得過去一趟。」對於自己的世,燕明戈也沒想瞞著林初。
今天主將給六皇子設了接風宴?
林初突然瞪大了眼睛,原著里,蠻子就是在這天攻城的啊!
※※※※※※※※※※※※※※※※※※※※
燕明戈腦小劇場:
林初:相公,今天喝什麼湯啊?【我要下毒!】
燕明戈:湯。
(不多時,湯出鍋了。)
林初:相公,趁熱喝吧。
燕明戈:(一口悶)好喝?
林初:(驚恐狀)為什麼沒被毒死?
燕明戈:因為我捨不得你啊。【麵能毒死人才怪了】
偶爾逗逗媳婦兒也好的。
————————————————————
昂……對不起等更的寶寶,作者菌高估自己的手速了,這一章卡文有點厲害,發文晚了,第三章我還在寫……哭卿卿……
寶寶們先睡吧,明天起來看,作者菌挨個頭,晚安~謝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營養的小天使哦~
謝投出[地雷]的小天使:嫻膩呀3個;喵嗚1個;
非常謝大家對我的支持,我會繼續努力的!
。
(雙潔 先婚後愛 雙京圈 甜寵丨律師x旗袍美人)圍脖:是淮夏呀(溫喬番外更新中)京圈太子爺楚雋,薄情矜貴,寡欲清冷。京圈大小姐薑晚寧,人間尤物,明豔張揚,驕縱紈絝。互為死對頭的兩人,突然閃婚,眾人大跌眼鏡。-婚後,楚雋發來消息:“在幹嘛?”薑晚寧:“怎麼啦?親愛的,在家,準備睡覺了,你呢?”楚雋:“我在你左後方的卡座,過來跟老子碰一杯。”眾人了然,表麵夫妻,各玩各的。太子爺的追求者們翹首等著兩人離婚,卻隻等到神明一樣的男人為愛瘋批。薑晚寧要離婚,楚雋咬著煙頭,語氣森然:“薑晚寧,你要是情願,我們就是雙向奔赴。”“你要是不情願,我不介意強取豪奪。”#男主假破產
朱依依是個平凡又普通的女孩,普通到扔到人堆裏都找不到的那種。 她人生裏唯一不普通的事和薛裴有關,她喜歡薛裴,他們從小就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喝過同一瓶可樂,一起彈過玻璃彈珠,她還在他家住過一整個暑假的時間,她來不及寫的暑假作業都是抄他的。 沒有人會認爲他們之間不是純友誼,因爲她長得實在太過普通,而薛裴又長得太過耀眼。 她知道她的生活裏沒有童話,也知道薛裴不會喜歡自己,因爲她更像是薛裴戀愛的見證者,她見證他談了一段又一段戀愛,從高中到大學。 後來,高考結束,薛裴考上了北大,而朱依依考上了北城一所普通的大學,就像《新華字典》裏說的:他們都有光明的未來。 大學畢業的第三年,朱依依被家裏催着相親。 很快,家裏給她物色了一個條件相當的結婚對象,對方也不見得有多愛她,但他們的條件正好相配,都是一樣的普通。 她準備訂婚的前一天,給薛裴打了個電話,告訴他自己要結婚了。 就是從那天起,薛裴突然像瘋了一樣。
半夜,宋茉獨身去山上找那群飆車的混子。她像一株清麗香甜的茉莉花,清淩淩的目光落在為首的男人身上:“哥......”男人低著頭擺弄黑手套,罵了句滾,轉身隨著風消失在黑夜裏。濃鬱的山霧裏,茉莉花和某種成熟放蕩醇厚的香水味,某一個瞬間,重疊融合。沈斯京沒聞到,宋茉聞到了。-一個盛夏的沉沉黑夜,玻璃窗外大雨淋漓,房間內氣氛也濕漉漉的,纏綿著熱氣。兩人在密閉的空間裏,額頭相抵,彼此呼吸起伏都連接著心髒,晦暗而遲疑地跳動著。終於。在親吻變得狂熱那一刻。兩人心裏都清楚——大事不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