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胡來到南華縣的新生活是從照顧醉鬼開始的。
可恨的是這名醉鬼第二天醒來之後若無其事,好像前一夜發生的事通通都不記得了。不記得自己cos中華田園犬直往上蹭的囧狀,若是安個尾大約也會搖得十分歡實。也不記得扯著別人的袖死活不肯鬆手,哄勸威脅都不管用,胡好想將他暴力解決,考慮到以後長遠的生計問題,以及謀殺親夫這項罪名在大周似乎是要抵命的,隻能忍下這口氣。
酒醒了之後,許清嘉就變個正經人了。
胡:「……」不帶這麼欺負人的!
再也不想跟許清嘉好好玩耍了。
但許清嘉好像一點也覺不到這種緒,照常洗漱完畢,跟一起整理完了帶來的行李,驛館外麵已經有馬車等在那裡,卻是縣尉高正派來的家下僕從。
昨日許清嘉往縣衙投了任職文書,見過了朱縣令與諸般同僚,被同僚所邀前去宴飲,席間縣尉高正問起:「不知許賢弟是一人前來還是帶著家眷?」
此次新科狀元榜眼探花三人,獨屬許清嘉年紀最輕,探花次之,狀元郎最是老持重。進士榜出,杏園宴開,許清嘉與探花文鈞良被選為兩街探花使,前往名家名園去採摘名花,轟全城。
高正乃是南華縣本地人,這縣尉一職也是使了大力才攀爬上來的。他自己頗會些拳腳功夫,與許清嘉同為縣令佐,不過比他低了半級,掌治安盜捕之事,帶了些武人的豪,見許清嘉並不似一般文人掉書袋,在席間又尊他為兄,這才問起,以表關切。
許清嘉初來乍道,對南華縣的事務並不清楚,隻知道縣令年紀老大,是個老進士出,在南華做了近十年縣令,不功不過,唯離京之時,同鄉吏部員外郎閻磊堅曾悄悄提點他:「西南百夷,群蠻種類多不可記,唯小心謹慎,務必求全取穩。」這算是他唯一知道的上麵對西南百夷的態度。
高正有心與許清嘉結,昨晚宴後特意讓家中車夫送他回來,今日一大早又讓車夫接他們夫婦進城。朱縣令上任,有縣衙可住,但許清嘉品級不夠,隻能自己賃房來住。
高家這位車夫接了他夫婦城,路上便講起:「我家郎君聽說許大人要賃房,已經找了本地的牙婆來,替大人瞧了一院子,地方有點兒小,大人若是不嫌棄,我這便帶你們過去?!」
許清嘉求之不得,即刻便應了,隨那車夫到得城縣衙後街上,卻是個巧的小院子,院裡是個兩層小木樓,樓下門口還養了兩缸荷花,此刻迎著日開的正好。
「娘子覺得呢?」
見胡點頭,許清嘉便煩那車夫先迴轉,並且讓他喚那牙婆來一趟,順便立據收租。
那車夫去了沒多時,又帶著個婆子來了,穿著不類漢人,想來乃是本地百姓,不過一口漢話卻說的極好,先給許清嘉夫婦道了安,又將這附近菜場各店鋪在何方位介紹一番,最後才收了租銀回去了。
此靠著縣衙,聽那婆子說,租價比之偏遠些的地方自然是不便宜,不過瞧高縣尉麵上,還給便宜了一點。至於便宜多,那婆子不曾說,二人也不好意思問,隻瞧高家車夫在一旁猛點頭便知定然便宜了不。
等婆子跟車夫走了之後,胡便挽手開始打掃,許清嘉也挽袖準備幹活,胡提著掃帚開玩笑:「縣丞老爺,打掃這等小事我來就好,還是不勞大人手了。大人若實在得空,不若去置辦些米麪柴油,菜蔬鮮果?咱們今晚總要吃頓開夥飯的吧?」至於鋪蓋……為防著路上過了宿頭,當初離家的時候,魏氏還特意給他們準備了兩床鋪蓋,也一路帶了過來。目下不是需要再購賣了,若是以後需要,倒可再另行慢慢置辦。
許清嘉便揣了二十兩銀子上街去置辦。朱縣令給了他三天假期,讓他安頓家眷,隻等安置妥當,便要回縣衙去正式任職。紛紛好幾日,一直等到許清嘉在縣衙上班好些日子,家裡纔算收拾妥當。
趁著他出門的空檔,胡得空便去街上轉一轉,順便給家裡添些需要的小件,再瞧瞧當地有什麼名產。這一轉之下,才發現本地菌類繁多,買了半籃子菌類回來燉了湯,許清嘉當晚下班回來,是一路聞著進來的,進門便直撲廚房:「阿,你做什麼好吃的了?在縣衙都聞到了,我是一路聞著味兒回來的,還想著不知道誰家廚子好手藝呢。」
胡給他誇的心裡樂滋滋的,連他那日酒後無品的仇也忘到了腦後,舀了半碗野菇湯遞過去:「你嘗嘗。」
許清嘉笑著接過遞來的湯,先是深深嗅了一下,才喝了一大口。
胡見他雙目似乎都要放出來,忙問:「可是鮮的舌頭都要掉下來了?」
許清嘉大嘆:「平日讀書每見前人寫詩,都覺生如在眼前,阿今日這話真是再切不過了!」許是覺得並未讀過書,許清嘉平日倒從不在麵前談論詩詞之類,今日被這話,不由便道:「阿可願意識字?」
——誰願意做個文盲啊?!
大周朝是有子讀書啟蒙,隻不過僅限於家境富裕的人家。胡年父喪母亡,與胡厚福相依為命,又哪裡能不懂事的同胡厚福提起想要上學的念頭。日復一日也就習慣了自己是個文盲的存在了。
還有什麼比生存更重要的呢?
「那今天這頓可就算拜師宴了。束脩就免了。」反正家中銀錢全握在手裡。除了陪嫁的兩百兩銀子,還有許清嘉從京城回來省下來的四十五兩銀子,他原是準備返還給胡厚福的,不想胡厚福又塞了回去,他隻得收下。後來親,街坊鄰居送的禮合計有二十六兩,外加滬州知府顧送來的賀禮兩百兩,說是其中一百兩是賀禮,另外一百兩算是送他上任的程儀,謝他為滬州爭了。
二人路上花費外加租房添東西,攏共花了近一百兩,如今就等著許清嘉發傣祿了。
「行,我向你束脩還不行嗎?」
胡想到當學生的是,當老師的許清嘉卻要向束脩,頓時樂不可吱,朝還端著湯的他揮手,跟趕蒼蠅似的:「麻煩你去外麵院裡坐著喝,別妨礙我做拜師宴。」也不知要怎樣大顯手一番。
胡的廚藝一部分學自魏氏,一部分來源於前世的記憶。部隊是吃食堂的,可是架不住炊事班也有廚林高手,每人總有個拿手菜,或辣或甜,天南海北,雖然以前隻是吃過未曾親手做過,不過卻大大的富了對於食材的分類組合。
當晚的菜果然盛,又在鮮湯裡燙了本地的酸漿米線,撒了把切碎的蕪荽跟蔥花。酸漿米線爽口,
湯味鮮難言,直吃的許清嘉滿頭冒汗,胃裡一片熨。
吃完了拜師宴,許清嘉便正式開始教胡識字了。
然後,他驚喜的發現,很多字隻要教過一遍,胡便認得了,哪怕百來個字也能記住。學過兩日,也不知許清嘉是怎麼想的,忽然便將速度放緩了,隻要求每日寫五張大字,認十個字便好了。
胡嫌棄他教的進度太慢,他卻道:「貪多嚼不爛。若是嫌慢,便每日再練十張字來,隻不許胡塗。「
「……」
這是對最近幾日筆字習作的評價嗎?
胡覺得真是傷自尊了。
他怎麼能要求一個專註於鋼筆十幾年的人去練好趴趴的筆字?好歹有鋼筆字的基礎,覺得自己的筆字……結構還是擺的很有特的嘛。
胡很想告訴許先生,若是一味嫌棄的筆字,恐怕他要三天了。縣衙可沒有食堂,不提供工作餐。
許先生正手握書卷讀的認真,半晌從書後麵抬起頭來,似乎在研究的臉,最後嘆了口氣,放下手走過來:「我來教你寫,你用力太猛了。」也不管胡願意不願意,握著的手便朝紙上開始緩緩寫了起來。
胡等於被他整個人給攏進了懷裡,鼻端是乾淨的皂角味,帶著年輕男子的息,頓時尷尬的手腳都沒地方放了,極想掙開許清嘉,但瞧他似乎專註的教,半點不曾察覺到的胡思想,唯有按捺下尷尬。
——不過,或許是兩個人力道不由,哪怕由許清嘉親自握著的手教出來的筆字,似乎也沒好看到哪裡去。胡甚至覺得還不如自己寫的好看呢。
對於一個書法盲來說,草書的髓就在於看不懂,草書以外的能認識的字型統統是憑好看與否的覺來決定書法水平的高低。
這本來……就是個控的世界。
她是醫學界的天才,異世重生。兇險萬分的神秘空間,低調纔是王道,她選擇扮豬吃老虎翻身逆襲。他評價她:“你看起來人畜無害,實則骨子裡盡是毀滅因子!”她無辜地眨著澄澈流光的眸子,“謝王爺誇獎,只是小女子我素來安分守己,王爺可莫要聽信了讒言毀妾身清譽!”錯惹未婚夫,情招多情王爺,闊氣太子與帥氣將軍黏上來……美男雲集,
她書穿成了女配,可憐兮兮地混在公堂的男男女女中,正等著知縣大人配婚。 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使長吏配之。 按照劇情她注定是炮灰,超短命的那種。 她不認命,急切的視線在人堆裡可勁兒地扒拉,終於挖掘出他。 夭壽呦,感情這小哥哥,竟是男二! 連女主都無法覬覦的狠人! 這位爺有秀才功名在身,卻被至親算計,入宮成為殘缺不完整的太監。 他生生地熬過種種苦難,任御馬監掌印太監,最後成了人人敬畏的提督大人。 他曾顛沛流離,人人嫌惡,也曾位高權重,人人討好。 成為看盡人生百態,孑然一生的權宦。 但這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他壽終正寢! 只要她抱緊他的大腿兒,定能擺脫螞蝗般的至親,待日後做了大宦官之妻,更是吃香的喝辣的,還不用費勁巴拉的相夫教子。 小日子簡直不要太美好,撿大漏啊! 他一朝重生,再回少年時,尚未入宮,更未淨身。 眼下,他還是小三元的窮秀才,父暴斃而亡,母攜家資再嫁。 他浴血歸來,渾身戾氣,可一時善心,就多了個嬌嬌軟軟的小娘子! 說啥他這輩子也不淨身了,好好地考科舉,走舉業,給她掙個誥命夫人做,再生幾個小崽子玩玩兒……
簡介: 【雙潔?謀權?成長】 沁婉被倒賣多次,天生短命,意外成為九皇子侍婢,因為出生不好,一直沒有名份。九皇子金枝玉葉,卻生性薄情,有一日,旁人問起他的侍俾何如。 他說:“她身份低微,不可能給她名份。” 沁婉一直銘記於心。又一日,旁人又問他侍婢何如。 他說:“她伺候得妥當,可以做個通房。” 沁婉依舊銘記於心。再有一日,旁人再問他的通房何如。 他說:“她是我心中所向,我想給她太子妃之位。” 沁婉這次沒記在心裏,因為她不願了。......後來,聽說涼薄寡性,英勇蓋世的九皇子,如今的東宮太子 卻跪在侍婢的腳下苦苦哀求。願用鳳印換取沁婉的疼愛,隻求相守一生。她沁婉哭過,怨過,狠過,嚐過生離死別,生不如死,體驗過一人之下萬人之上,就是沒醜過!後來,她隻想要寶馬香車,卻有一個人不僅給了她寶馬香車,連人帶著花團錦簇都給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