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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 第二十一章 案情復原

砒霜中毒!

樹梢下月影斑駁,夜風過,枝葉颯颯作響,襯得院中更靜。書趣樓()

有前頭初斷死亡時間的教訓,這回沒人忽略慢兩個字。

暮青轉頭看向屋外小廝道:“繼續驗!”

小廝一愣,趕蘸墨。

“死者發黃,軀乾、大上部和部可見雨點狀斑塊,驗為素沉著。”

“死者為文人,未習武,手掌和足底角化層厚度呈現異常,驗為麵板角化過度。”

“死者手掌外緣和手指部見角樣和穀粒狀隆起,驗為砒疔。”

“結合上述三種征象,驗為慢砒霜中毒!”

寂靜裡,隻聞暮青乾脆利落的驗診斷,小廝筆下疾走,麵發苦。他是私塾書院裡讀過書的,隻未看過醫書,今晚的單或許該找個郎中來寫!

步惜歡坐在廊下,青瓷茶盞月裡泛著冷輝,映得眉宇淺涼。

魏卓之搖扇,扇麵一枝雪木蘭,夜裡開得幽涼沉靜,點了男子目寒涼如水。

中毒,這等婦人後院爭鬥的伎倆竟用在了刺史府裡。下毒之人必常接王文起,若是他自己府上的親眷下人也倒罷了,若此人在刺史府裡……

魏卓之向步惜歡,暮青將兩人神看在眼裡,冷嘲一哼。

若下毒的人在刺史府裡,這刺史府的用毒高手也就太多了些。爹是被毒害的,那丫鬟會用毒,如今又多了個中毒的刺史府文書。

這文書許也是這男子的人,不然犯不著為了個文書封鎖案,深夜坐在院中吹涼風看。這些士族貴胄向來視晦氣,在古水縣驗時,那些捕快都不願沾惹,大多時候將抬去義莊便急急忙忙了炭盆離開,隻等驗看完畢拿了單,按單上所錄查案緝兇。男子坐在這裡看,除了不信任之外,死者對他來說應該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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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下毒之人是出於與死者的私怨還好些,若是出於別的目的,許對他不利。

“可能推斷中毒時日?”步惜歡抬眸向暮青。

“不能。”暮青蹲在地上,攤手,否定得乾脆,“用毒量未知。”

缺乏,不能解剖,取臟切片化驗毒沉積量。即便有儀,解剖在這個時代也是驚世駭俗、不為律法民風所容之事。

步惜歡,見蹲在地上,燭暖紅,那雙不起眼的眸卻清冷澄澈。

他總覺得,有辦法。

男子目漸深,那眸底的懶意如冬日裡初融的風雪,涼人心,“我記得,你懂得察人觀。”

暮青抬頭與步惜歡對,眸底深漫了清冷,同樣直抵人心。

沒錯,有辦法。

隻要將死者的親眷朋友、府中下人和刺史府能接他的所有人都帶到麵前,通過微表便能鎖定嫌疑人。但微表在這個時代是新奇事,無論哪個時代都有迂腐不化墨守規之人,就像古水知縣。曾試著提起,希能藉此快速鎖定嫌犯,提高辦案效率,卻被斥為胡言語。從那以後便再未對人提起過,未曾想那晚賭坊一言,竟能了有心人的耳。

這男子僅憑那晚賭局便看出了微表的妙,今夜還能想到以此法追查下毒之人,接新事之快、舉一反三之能,實令刮目相看。

開明、識人善用,明主之相。

雖不知這男子份,但院中幾人倒沒跟錯主子。

“可以是可以,但得等早上。”暮青起,看了眼屋裡,“眼下不能確定下毒者與殺人者是同一人,所以殺人兇手的線索還是要查。現場越早勘查詢到的線索越多,其他任何事都要延後。”

步惜歡瞧了一會兒,將茶盞一遞,黑人接了,他便懶支下頜向屋裡,不說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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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很明瞭,繼續。

暮青在屋裡走了一圈,也不知瞧什麼,瞧罷才道:“現場沒怎麼被破壞,跡指向還算明顯,屋正中書桌前一道噴濺狀跡,兇手應該是在此下的第一刀,隨後有滴狀跡一路指向門口。”

暮青隨著那跡步向門口,低頭瞧得仔細,似要將那些跡研究出個花樣來,燭映著側臉,明明滅滅。

步惜歡眼皮懶散垂著,夜風裡似睡著般,眸底的卻比月華亮,“跡?”

暮青被打斷,抬眼間有厲一刺。步惜歡挑眉,很神奇讀懂了,他又在不該打斷的時候打斷了。

果然,暮青不發一言起,大步出門。從小廝手上拿過張白紙,筆蘸足了墨便往上滴,“這是滴狀跡,形狀大小不同表示滴落高度和方向的不同。”

裡,一滴墨點暈開在紙上,不是跡,卻極其形象。

“三寸。”暮青將筆懸在紙上三寸,“滴邊緣呈完整的圓狀。”

“十五寸。”暮青將胳膊抬高,“邊緣明顯鋸齒狀!”

“三十寸。”暮青索將紙放在地上,“邊緣不僅有鋸齒狀,圓點周圍還有許多小圓點。”

啪地滴下,砸碎夜,也碎了男子眸底如月華

步惜歡微微坐直了,瞧著那紙上漸漸暈開的墨,眸中懶意漸去。

暮青提筆回,袖子淩厲一掃,刷一筆墨跡掃向後長廊。

魏卓之蹭地跳開,若非他輕功了得,當真能被掃一墨點子。

向暮青,這姑娘看他不順眼吧?

暮青抬手一指長廊裡的一排墨跡,“噴濺狀跡,現有條件無法模擬,那是管破裂而出形跡。這是拋甩狀跡,意會!”

言罷,進門,蹲去地上,繼續研究門口跡。

這回,沒人打斷了。

看了一會兒,暮青起,“滴狀跡指向門口,說明死者中一刀未死,奔出房門求救。這一刀應該是刺在腹部的,腹部主要臟,不容易致死。死者跑到門口,在此被兇手拖了一下,摔倒在地。”

一指門口一片從地上過的跡,順著指向書架,“死者摔倒在書架,頭向書架腳朝房門,這與驗時一致。兇手在此蹲下往死者口補了一刀。刀帶出跡,灑在墻上。”

眾人抬頭,果見墻上有一道拋甩狀的跡!

“兇手這一刀必定是刺在口的,因為頸上一刀是致命的,如果此時兇手在死者頸部劃了一刀,他沒有必要再補一刀。刺在口後,兇手以為死者死了,起走,結果死者出手想要抓他。”暮青看了眼半舉的右手,又一指頸旁一灘泊旁的噴濺狀跡,“兇手又在這裡蹲下,在死者頸部劃了一刀。隨後提刀起,刀上滴落在地上,指向……”

暮青順著泊旁一溜兒滴回頭,向書桌,起走了過去,目往書桌上一落,眼神一變。

步惜歡目漸深。

書房裡最重要的便是書架和書桌,兇手到過書桌!

“公文未失?”暮青轉頭向院中,目落在那文人上,敲了敲桌麵。

那聲響,夜裡令人背後發

“這裡,有件東西,被人拿走了。”

------題外話------

昨晚沒撐住,睡著了,早晨起來寫的。

下午要去給包子繼續照百天照,又是不能休息的一天,天……

昨天看評論,發現高手不,劇、案加看資料,我難免有地方沒顧及到。為了後來看文的妞兒看得順暢,大家發現bug盡管提,我盡早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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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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