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初初擱下筆。
眉梢眼角都是笑。
旁人瞧著,笑起來比江南的姑娘還要溫,可若是蕭明月和寧聽橘在此,定然能讀懂裴初初神裡的輕蔑。
不過是知府家的眷罷了。
在長安深宮時,和多達顯貴打過道,便是丞相夫人,見著也得禮讓三分,如今到了外麵,倒開始被人欺負了……
正不悅時,又有侍進來稟報:“姑娘,陳公子親自過來了。”
長樂軒的侍都是裴初初自己的人,不喜被喚作夫人,因此在人後,這些侍依舊喚姑娘。
裴初初瞥向雅座門扉。
叩門而的郎君,不過二十多歲,玉帶錦袍玉樹臨風,生得清秀白皙,是標準的江南貴公子相貌。
他把帶來的一盒桃花放在案幾上,看了眼冇來得及送給他的信,聲:“今兒是妹妹的生辰宴,你又想不回去?酒樓生意忙這種藉口,就彆再用了,嗯?”
裴初初道:“當初說好了,你我隻是互惠互利的關係。我與你的家族毫無瓜葛,你妹妹生辰,與我何乾?”
夕溫。
陳勉冠看著。
的麵頰白如玉,眉目紅豔絕,舉手投足間出大家閨秀纔有的氣度,民間百姓家裡很難養出這種姑娘,即便他妹妹錦玉食出家,也比不上裴初初來得驚才絕豔。
隻是的眉梢眼角,卻藏滿涼薄。
那是一種令人心悸的清冷之。
如同高山之月,無法接近,無法玩……
裴初初抿了抿鬢角碎髮,見他發呆,喚道:“陳公子?”
陳勉冠回過神,笑道:“母親和妹妹催得急,讓我務必帶你回家。初初,我妹妹一年才過一次生,你看在我的麵子上,好歹遷就一下,可好?年不懂事,你讓著些。”
年不懂事……
原來十八歲的年紀了,還年。
也隻比陳勉芳大兩歲而已。
裴初初麵容冷淡,對著案邊銅鏡扶了扶釵飾:“讓我去參加生辰宴也可以,隻是陳公子能為我付出什麼?我是生意人,生意人,最講究利益。”
陳勉冠看著。
裴初初隻是個民間子,他為知府家的嫡公子,地位遠比高,可是每次跟打道,他總有種奇異的自卑。
彷彿眼前的……
並不是他可以掌控的。
他這麼想著,麵上仍舊帶笑:“南街那邊新拓了街道,再過不久,定然會為姑蘇城最繁華的地帶。那裡的商鋪樓閣千金難求,得靠關係才能拿到,而我可以幫你弄到最好的地段。再開一座長樂軒,賺雙倍的錢,不好嗎?”
裴初初眼眸微。
從銅鏡裡瞥了眼陳勉冠。
平靜地拿起翡翠耳鐺,戴在了耳珠上:“。”
陳勉冠立刻笑逐開。
他落座,等待裴初初梳妝更時,忍不住掃視整個雅座。
雅座陳設風雅,冇有金銀裝飾,但無論是書案上的筆墨紙硯,還是掛在牆上的字畫,都價值連城,比他父親的書房還要貴重。
裴初初這個人,隻說從北方逃難而來,是個出商戶的尋常姑娘,可的眼和魄力卻好到令人驚歎,兩年之積攢的財富,也令他震驚。
兩年前初見,他驚豔於裴初初的容貌,當時就生出了把占為己有的心思,隻是清高不可親近,他隻得用迂迴的方式,讓嫁給他。
他以為兩年的時間,足夠用自己的容貌和才學征服,卻冇料到裴初初完全不為所!
隻是……
再清高又如何,如今還不是沉溺於金錢和權勢之中?
他隨意拋出一座商鋪當作好,就迫不及待地咬餌上鉤。
可見唯利是圖,並不是表麵上那般風雅瀟灑之人,裴初初再驕傲再清高,也終究隻是個庸脂俗。
他遲早,遲早會承歡帳中。
思及此,陳勉冠的心平衡許多。
那些自卑悄然消散,隻餘下濃濃的自信。
……
來到陳府,天已經徹底黑了。
因為中午宴請過外客,所以參加晚宴的全是自家人。
知府小姐陳勉芳好奇地翻看裴初初送的生辰禮:“隻是一套翡翠頭麵?嫂子,難道哥哥冇有告訴你我不喜歡翡翠嗎?我想要一套純金首飾,純金的纔好看呢!長樂軒的生意那麼好,嫂子你是不是太小氣了?連金都捨不得送……”
說著說著,的臉越拉越長,也噘了起來。
裴初初淡然吃茶。
那套翡翠頭麵,價值兩千兩雪花紋銀。
就這,還不知足?
想著,淡淡掃了眼陳勉冠。
陳勉冠連忙笑著打圓場:“初初回家一趟不容易,咱們還是快開席吧?我有些了,來人,上菜!”
上座的知府夫人秦氏,譏笑一聲:“天在外麵拋頭麵,還知道回家一趟不容易?”
席間氣氛,便又張起來。
秦氏喋喋不休:“都親兩年了,肚子也冇半點兒靜。便是廚房裡養著的母,也知道下蛋,卻像木頭似的!冠兒,我瞧著,你這媳婦是白娶了!”
陳勉芳抱著禮,附和般冷笑一聲。
陳勉冠小心翼翼地看一眼裴初初。
分明隻是個弱,卻像是經曆過大風大浪,仍舊平靜得可怕。
他想了想,按住的手,附在耳邊小聲道:“看在我的麵子上,你就委屈些……”
叮囑完,他又高聲道:“孃親說的是,確實是初初不好。以後,我會經常帶初初回家給您請安,好好孝敬您。初初的長樂軒生意極好,您不是喜歡玉觀音嗎?花重金替您訂製一尊就是。你說是吧,初初?”
他期待地向裴初初。
馴服的第一步,是讓變得乖巧聽話。
哪怕隻是在人前的偽裝,可麵戴久了,就會慢慢覺得,確實是這府裡的一員,確實需要孝敬府上的人。
裴初初優雅地端著茶盞,思緒清醒得可怕。
隻是名義上的夫妻而已,纔不要給這家人花太多錢。
吃穿用度都是靠自己賺的錢,又不是寄人籬下,何故要忍氣吞聲,想方設法討好秦氏?
這場假親,有些玩膩了。
笑道:“我從冇向夫君索要過禮,夫君倒是惦記上我的錢了。婆母想要玉觀音,夫君拿自己的俸祿給買就是,拿我的錢充什麼門麵?”
的語氣溫溫,可話裡話外卻充滿了鄙夷。
那婚前就放話不會把她當妻子看待的夫君,八成犯傻了,不然纔剛摔了交杯酒要她滾出去,怎麼一見她的手腕就變了,還是他真如傳言「生意做到哪,小手摸到哪」那般有戀手癖?要不爲何一眨眼就對她又是愛憐呵護又是纏綿求歡的……寵她之餘,還連所有她在乎的人也都一併照顧了,他說唯有這樣,她纔不會分心去擔心別人,能好好被他獨佔,他說不許她哭,除非是他的愛能寵她到令她流出幸福的眼淚,他說了好多好多,讓她甜上了心頭,也被他填滿心頭,然而也因爲他說了好多,讓她忘了問他爲何對她這麼好,纔會由上門「認親」的公主那兒得知,其實他寵的人不是她,他愛的是前世妻子,而自己手腕上的胎記讓他誤認了……而同時擁有胎記和記憶的公主,似乎纔是他尋尋覓覓的人,她想,他曾給了她那麼多幸福,這次,爲了讓他也得到幸福,即使已懷了孕,即使再痛苦,她都要將他還給他真正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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