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阮素把電閘打開,換過的電燈泡照得屋子里更是明亮。
此時此刻,阮素已經收斂好了臉上的表,不過忘記關手機的手電筒了。
季明崇背著在池子里洗手,轉過頭來,見握著的手機還是亮的,便笑道:“忘記關了。”
阮素低下頭,果然,這會兒的,就像是握著了螢火蟲。
深吸一口氣,點亮屏幕。腦子不知道在想什麼,明明是想關掉手電筒的,但點到了旁邊的藍牙上,一陣手忙腳,終于關掉了手電筒。其實這個過程也不過就幾秒鐘,但在的心里,這個幾秒鐘被延長了幾分鐘、甚至幾個小時。
季明崇并沒有察覺到阮素的不對勁。
有時候就是這樣差錯了,他想要給從天而降的驚喜,出現在老家的車站,給打傘,的心里并沒有太大的,因為這樣的事,也不是沒有人做過的。
他不經意地給換了燈泡,可能在他自己看來,這是多麼微不足道的一件小事,卻在心間投下了一顆石子,平靜的湖面激起了陣陣漣漪。
大概是,已經很久很久沒人給換燈泡了。
這些都是自己也可以做得很好的事。突然有一天,有個人幫做了……也許在心里,轟轟烈烈的,天地的,只會讓忍不住后退一步,本人并不喜歡那樣的熱,甚至是害怕的,可是如此生活化細節化的一件事,就輕易地敲響了的心門。
阮素心里是怎麼想的,這天地間,除了以外,沒有人知道。
悄悄地藏好自己的心,裝作什麼都沒發生一樣,繼續跟他一起打掃衛生。
可是,那些細節的東西,那些變化,還是發生了。
從屜里找了報紙,像當年媽媽教的那樣疊帽子,踮起腳尖給他戴上。
他拖過的地板,洗去了那些灰塵,最后變得又亮又干凈,像是鏡子一樣,照出的是二十年前的景。
二十年前,跟媽媽也是這樣,幫媽媽桌子,媽媽正在費力勤快的拖地,哼唱著好聽的歌曲。
……
就像季明崇說的那樣,男搭配,干活不累。
很快地,他們就將屋子打掃好了,阮素每年都會回來,之前就買了新的被子被套過了水后放在防塵袋里,這會兒將床鋪好,竟然真的給人一種家的氣息了。
兩人之前在車站附近的面館吃了面,這會兒過了好久,季明崇也了。
阮素從廚房的柜子里將鍋碗瓢盆重新刷洗干凈,又去樓下的小賣部買了掛面還有佐料。
簡單對付一頓還是可以的,兩人坐在小板凳上,電磁爐上的鍋里水已經燒開,季明崇看著阮素很練很細致地,將掛面放了進去。
接著,又打了兩個蛋,依次又放了佐料。
很清淡的兩碗面條就做好了。
熱氣盎然,季明崇跟阮素圍著那個小桌子坐著,阮素還好,季明崇個子高,這樣窩著,有種別樣的喜。
“條件有限。”阮素抿笑了笑,“這邊有些偏了,我看很多外賣都不送這里。”
季明崇挑了一筷子面條嘗了一口。
他滿足地說道:“就是這個味道,好的。”
阮素以為他說的是客套話,不過就算這樣,聽了也跟高興。
季明崇說的卻是實話。快穿以前,他是個對吃食很講究的人,生活上也是吃穿用度無一不是最好,可那五年里,不說別的,就是他呆過的末世,吃一碗熱騰騰的面條已經是人生的極致了。那時候吃得最多的就是罐頭、餅干,記得有一次,他們找到了暫時安全的地方,有個四五十歲的阿姨給他們煮了一鍋面條,就是最普通的掛面,也只放了鹽,但那一鍋被他們搶得湯都沒剩。
印象中,那應該是他吃過的最好吃的面條。
當然,現在那次要被排在他人生中的第二名了。
第一名自然不用說,是他手中的這一碗。
吃完了面,刷完了碗,季明崇饒是臉皮再厚,也知道自己該走了。
阮素送他到樓下,上次回來也沒住酒店,對這里已經不是很了解了,便道:“你可以打個車去南街,南街是我們這里最熱鬧的地方,稍微好一點的酒店也在那邊。”
季明崇頓了頓,“好。”
阮素目送著他離開后,又在樓道口站了一會兒。
樓梯間有些窄,這里民風淳樸,很會有室搶劫盜竊的事,這里的鄰居也都是當年悉的,所以就算這里相對于中心地段偏了一些,每次回來也都是會選擇住在家里。
家,才是最安全的地方。
季明崇并沒有打車,而是在附近溜達了一圈,最后鎖定了離阮素只有幾百米遠的一家賓館。其實連賓館都算不上,就是這一塊的人自己建的獨棟房子,除了自己家住以外,別的改簡單的房間作為賓館。衛生條件自然比不上酒店,價格也便宜得離譜,一個晚上居然只要六十塊……
他一臉平靜地拿出份證登記了。
被老板領著來到二樓的房間,這里自然也不是刷卡進的,鎖已經有壞的跡象了。
房間擺設也很簡單,一張桌子,桌子上是臺式老舊的電視機,一張一米五的床,廁所也是很簡陋。
季明崇以最快的速度洗漱沖完澡后便躺在床上。
這里的氣味并不好聞,有一陳味,以前他也是有潔癖的,不過現在不會了。想到他喜歡的人就在離他那樣近的位置,他竟然還笑出了聲,這一刻,就是他也覺得自己像個傻瓜。
這樣的事,他這輩子怎麼可能還會為第二個人去做。
他拿出手機,點開微信界面跟阮素的對話框。存了一邀功的心理,他點了共實時位置。接下來就是有些焦急、張的等待狀態了。
也不知道過了幾分鐘,那個共實時位置里,除了代表他的那一個點,又多了一個點。
瞬間,他安心了。
另外一邊,阮素一開始還不明白季明崇為什麼邀請分實時位置,點進去后,先是愣了一下,才發現兩個點都挨得很近,放大后看了個仔細……
點了那個按鈕。
安靜的房間里,只有的聲音:“你這是在哪,還沒走?”
季明崇懶洋洋的聲音也傳了過來:“仔細看,我已經躺在床上了。”
阮素遲疑著道:“我記得我家附近沒酒店。”
季明崇干咳:“我沒說我住在酒店。”
阮素詫異:“該不會是……”
小區對面有幾棟私房,無意間掃了幾眼的,好像都掛上了什麼“如意賓館”這類的招牌。
季明崇嗯了一聲。
想問,為什麼住在那里,話到邊又咽了回去。他的目的,已經很明確了,就想離近一點。
兩人都沒有說話,盯著那兩個點看。
最后還是阮素先退出了共實時位置的界面,想了想還是給他發了一條消息:【明天我你,請你吃早餐。】
季明崇看著這條消息,突然覺得這房間里的陳味,都似乎有一種奇妙的芳香了。
他握著手機,看著發黃的天花板呆了一會兒,才回了消息:【好。】
這個晚上,不管是阮素還是季明崇,都沒那麼快睡著,哪怕他們都是在路上奔波了快一天。
第二天,季明崇醒來后,并沒有起床,而是盯著床頭柜上的手機。
七點一過,他的手機終于響了起來。
他在等阮素給他打電話,兩人在電話里只是簡單地流了幾句,約好了半個小時后在路口見面。
掛了電話后,季明崇在簡陋的洗手間對著鏡子刮胡子。
阮素在家里的洗手間前牙膏。
下過雨的縣城空氣都很清新,今天還出了太,一切看起來都是生機的狀態,而這一對年輕男,就好像是還在上學的學生,約好了在路口見面。
半個小時后,兩人在路口了面。
阮素帶著季明崇來了一個早餐攤,一邊走一邊說:“這家生意特別好,以前有人從南街特地開車過來吃早餐。”
老板居然認出了阮素。
一邊給燙面,一邊用方言問道:“是沈老師家的姑娘吧?你比小時候長得還俊了。”
沈老師就是阮素的養母了。
阮素有些驚訝,“您還記得我?”
“當然記得,小時候你就總是纏著你媽要吃拌面。”老板笑了笑,“前年還看到你過來,你現在在哪上班?”
阮素說了城市名,“在一家檢中心上班。”
老板又注意到了旁邊的季明崇,樂呵呵地笑了,“那好的,有出息了,沈老師知道了也會高興的。”
季明崇側過頭看了一眼阮素。
兩人吃了早餐以后,阮素提出要去這附近的照相館洗照片,“我上次回來的時候加了老板微信,以前我跟我媽在這里拍過照片,但那照片不知道去哪里了,結果老板后來幫我找了,底片還在。”
季明崇又陪著阮素去了一趟照相館。
這種老式的照相館在大城市里已經很見到。
阮素走進去后,跟老板說了一聲,老板正在吃早餐,一聽的來意,放下手中的筷子,上了閣樓,“之前就給你重新洗了一份,不過很多底片都不見了,就只留了那麼幾張。”
“沒事的,一張都可以。”還留著跟養母的照片,不過這種照片,多找回一張都是意外驚喜。
老板在閣樓翻了一會兒,季明崇便在一旁站著。
過了幾分鐘,老板找到了照片,照片都是用信封裝著的,他一邊遞給阮素一邊說道:“我還記得你,你小時候那長得真是漂亮可,沈老師帶你來拍照片,我還說,把你的照片擴大放櫥窗就不收的錢,還不肯嘞!”
阮素笑了笑。好像媽就一直在這方面很小心,說長得好,從小到大都不肯輕易讓離開視線范圍。
像這種把的照片放在出場的高調行為,別說是不收錢,就是倒給錢媽也是不愿意的。
對于來說,十歲以前的時,雖然質方面不是那樣富裕,可都過得很幸福很開心,因為那個時候,也是被包圍著長大的小孩。
阮素打開信封,出了幾張照片,季明崇有些好奇小時候的樣子,也走了過來。
只一眼,他就愣住了。
照片里,是一個氣質清冷的陌生人牽著一個扎著辮子的可小孩。
他的視線掠過人、還有小孩時期的阮素,最后定格在人右手無名指的戒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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