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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就想離個婚[重生]》 第47章

記憶就像一道閘門, 不去永遠是封閉的。而一旦打開,所有以為忘的過往都會傾瀉而出。

七年前,葉緋十七歲。

高二暑假的時候, 為了趕在高三前浪一波, 約了幾個關系不錯的同學去松市旅遊。

松市地北方,相對於經濟飛速發展的市來說, 要落後很多。但整個城市的旅遊資源卻非常富, 不僅自然景觀壯麗,人文景觀也很出

葉緋白天爬了一天的山,還被谷瑞嘉這個傻子拽著, 走了幾百道臺階去拜了姻緣寺, 晚上回到酒店時,都是的。本打算洗漱完就睡覺,卻被一個不請自來的人攪了清淨。

葉緋長得好、格好, 績不錯,家裡又算小富, 因此在學校裡非常歡迎,每天跑過來遞書的男男不知凡幾。

但他天生開竅晚,喜歡籃球、喜歡打遊戲, 唯獨對談沒興趣。其他人見他這樣, 慢慢也就放棄了, 唯獨一個人除外。

梁承玉是葉緋隔壁班的同學,高二下學期才轉過來, 當時還在年級裡引起了轟。無他,梁承玉長得太帥了。拔又乾淨,完全符合生心中理想的初形象。

這位初男神對所有追求者都不假辭,卻偏偏看上了葉緋。從第一次見面起, 就對葉緋窮追不舍,無論葉緋怎麼拒絕都沒用。

這次更是通過葉緋的朋友,得知了他的去向,直接追來了松市。

葉緋大晚上忍著渾酸痛被朋友下樓,本以為發生了什麼急事。結果一出門,就上了手捧大束玫瑰的梁承玉。

“葉緋,做我男朋友吧。”梁承玉將那束玫瑰塞到葉緋懷裡,含脈脈地看著他。

周圍看熱鬧的人紛紛開始起哄,包括葉緋那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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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應他,答應他!”

“別矜持了,這麼帥還猶豫什麼!”

“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親一個親一個!”

……………………

自以為的深不是浪漫,而是擾。

葉緋那時候正值中二期,格最是叛逆。冷眼看著這荒謬的一切,隻覺得一怒氣直衝腦門,本控不住。

一句話不說,抓著那束花往垃圾桶裡一丟。不顧朋友在後的喊,寒著臉抬腳就走。

松市夏季的夜晚,街邊大排檔坐滿了喝酒擼串的人,桌子底下有胖胖的流浪狗在搖著尾討食;服務員阿姨一邊上菜,一邊跟客聊自己剛考了雙百的小孫子;才下班的白領掉口紅,豪邁地一口啤酒一口,言談間,笑聲傳出去老遠。

熱鬧又充滿了煙火氣。

葉緋邊走邊看,心慢慢平靜了下來。

他在街角停下,四下看看,這才發現自己不知道走到了哪裡。正打算隨便拉個人問問,耳邊忽然傳來一道尖銳的聲:“你看看給我們家孩子傷的!沒爹沒媽的小畜生就是沒家教!”

葉緋心本就不好,這句沒媽恰好到了他心上。他微微斂目,撥開人群走了過去。

一個滿臉橫的中年婦,正拽著一個穿初中校服的瘦弱男生破口大罵,旁邊站著個和有三分相似的男生,眉眼間盡是得意。

打眼一看就知道,應該是兩個男生在學校發生了矛盾,其中一方的家長找了過來。

“就你橫是不是?”中年婦著兩手指,不停地往男生腦門上,“你再橫一個給我看看?”

男生臉發白,盡量鎮定地解釋道:“是他先欺負我的,我書包和課本都被他踩上了腳印。”

“還!”人瞪著眼,唾沫星子滿天飛,“踩了你不會乾淨嗎?這點小事用得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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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圍有人勸,罵兩句出出氣就算了,孩子的事讓孩子自己解決。

冷笑一聲:“孩子個屁!這沒爹沒娘的玩意遲早是監獄的料!”

葉緋實在看不下去了,上前直接把那個男生拉到了後,嘲諷道:“那你這麼囂張,是有幾個爹啊。”

周圍瞬間一靜,隨即響起撲哧撲哧止不住的笑聲。

人惱怒:“小--崽子滾邊去!這裡這麼多人,就你管閑事。”

葉緋微微一笑:“街邊也有這麼多條狗,怎麼就你吠。”

“你!”人被他氣得臉紅脖子,下意識就要抬手去打。

“你我一下試試,”葉緋躲都不躲一下,他掃了一眼人的兒子,嗤笑,“到時候老子讓你兒子連假aj都穿不起。”

人呼吸一窒,厚的手掌在半空中晃了兩下,到底還是放下了。

眼前這個男生雖然年紀不大,但鮮、眉眼張揚,看著就不是普通家庭能養出來的。況且……兒子那雙aj確實是假的。

人對葉緋微微有些忌憚,可就這麼走了又實在不甘心。瞪著葉緋後,荏道:“晏雄!我告訴你,你打我兒子的事不會就這麼算了!”

“你兒子是傷了還是殘了啊。”葉緋瞥了一眼人旁邊的男生,男生立刻一肩膀,躲到了他媽後。

“慫貨,”他不屑地移開眼,“踩人家書包和課本不就是找揍?不然這樣——”

葉緋瞇著眼睛,上下打量了人一眼:“我給你幾腳,你也好好忍著,反正回家乾淨就行了。”

人張了張,卻一句話都說不出來。半晌,才一把拉過兒子,對晏雄道:“什麼東西!以後離我兒子遠點!孤兒院出來的崽子,看著就惡心。”

“惡心?”葉緋一笑,黃的小卷在腦袋上飄來飄去,“懷了誰的孩子找誰去啊,關人家一個學生什麼事。”

周圍人登時哄堂大笑。

人一口卡在嚨裡,差點沒憋死。惡狠狠地瞪了葉緋一眼,拽著兒子就走。經過葉緋邊時,壯碩的一斜,就要撞上去。

葉緋正在發育期,瘦得跟竹竿似的。這一下要是撞實在了,也夠他喝一壺的。千鈞一發之際,一隻手握住了他的手腕,將他拉進了懷裡,躲過了人的

葉緋埋在那個人口,鼻尖縈繞著他上乾淨的皂味,一時之間還有些反應不過來。

“梟哥,你來了啊!”晏雄的聲音在旁邊響起。

葉緋抬起頭,正撞了一雙漆黑的眸中。

“我晏雄,”晏雄的初中生在見到他哥之後,恢復了不神,嘰嘰喳喳地給葉緋介紹,“這是我哥……”

晏梟眨也不眨地看著葉緋,打斷晏雄的話:“我晏梟。”

葉緋下意識地回了一句:“我葉緋。”

“剛剛多虧了緋哥,”晏雄腦袋,有些不好意思,“要不然我一個人肯定應付不來。梟哥,是緋哥幫了我。”

晏梟說“知道”,又說“謝謝”,好像是忘了,仍舊沒有放開抱著葉緋的手。

“小事。”葉緋擺擺手,從他懷裡掙出來。

“剛剛那個人是我同學,”晏雄主給葉緋解釋,“因為我是孤兒,一直欺負我。我今天實在忍不住反抗了,結果他就了家長。”

說到世的時候,晏雄雖然掩飾得很好,但臉上還是著些許黯然。他衝葉緋笑了笑,說:“梟哥不是我親哥啦,我們在同一所福利院長大。”

葉緋抬頭看向晏梟,然後發現,從剛剛開始,晏梟的視線就一直落在他上。

葉緋從小到大被人看慣了,也沒在意。拍了拍晏雄的肩膀,不知道怎麼安他,正好瞄到前方不遠有一家哈達斯店,就對晏雄說:“沒事,是那個人有病。走走走,哥請你吃哈達斯,可好吃了。”

晏雄連連搖頭:“不用了不用了。”

葉緋笑笑,找了個借口:“我想吃,你陪我一起。”

三個人進了店,恰好上店要打烊,只剩下一個球。葉緋兜要給錢,這才發現自己從酒店房間下來時,就隻拿了一個手機。

他頭一次到這種況,尷尬地舉著手機,耳朵都紅了。

“我來結帳。”晏梟說。

一分鍾後,他也僵住了。

在2010年,哈達斯對一般學生來說,算是比較奢侈的東西,小小一個球要五十塊錢。晏梟翻遍了所有口袋,隻湊到了四十三塊。

“這下我們誰都不用笑話誰了,”葉緋拉著晏梟走出店,笑得直不起腰,跟他解釋,“我不是你們松市人,是市過來旅遊的。”

“之前有個傻-,在酒店下面跟我表白,”葉緋解開手機上拴著的鑰匙鏈,掂量了兩下,“氣得我什麼都沒帶,就直接走人了。”

他撇撇,擼了一把頭上的小卷:“煩死了,最討厭這種不懂矜持的人。”

“哇,”晏雄正是對這種事好奇的年紀,興致地看著葉緋,“怎麼表白的?”

“就嘩眾取寵那一套,”葉緋不想多說,將那個鑰匙鏈塞到晏雄手裡,“沒請達斯,這個送你了,我……”

一句話還沒說完,谷瑞嘉的電話打來了。

“你跑哪兒去了?人生地不的。回來吧,那幾個人被我攆跑了。”

葉緋說:“行。”捂住話筒,一邊招出租車,一邊對晏梟和晏雄道,“我朋友找我,我就先走了,拜拜。”

恰好一輛出租車駛了過來,葉緋一路小跑過去:“老谷,你在樓下等我,我打車沒帶錢……”

後來,葉緋回了酒店。調整好心,跟朋友們開開心心地過完了剩下的旅程,再也沒想起在松市偶遇過的、那個晏梟的人。

但晏梟卻從沒忘記過他。

葉緋慢慢坐回到椅子裡,捂住了眼睛。

“葉緋,你怎麼了?”群視頻還開著,谷瑞嘉見葉緋臉不對,連忙問道。

“有點事,”葉緋勉強笑了一下,說,“我先掛了。”

說完,不等谷瑞嘉回話,就直接斷開了視頻。

他終於明白晏梟為什麼會以家裡婚為由,跟他結婚;明白晏梟為什麼會以為他喜歡吃哈達斯;也明白晏梟那句一直記得你是什麼意思。

晏梟下班回家的時候,發現葉緋正低著頭坐在餐廳裡發呆。

“葉緋,”晏梟走過去,握住他的手,“發生什麼事了嗎?”

葉緋抬起頭,眼尾有一點紅,像是哭過了。

晏梟心裡維持了一天的喜悅,瞬間就像是被的泡泡,消失得無影無蹤。他不練地-解-開葉緋的睡-袍,在他腰-間--索,聲音裡帶著幾分慌張和不知所措:“是腰太疼了嗎?”

“晏梟,”葉緋沒有阻止他,隻抬頭看著他的眼睛,問道,“晏雄現在在哪裡?”

晏梟的作戛然而止。

他靜靜地跟葉緋對視,良久才說:“在松市上大學。”

“你喜歡我,為什麼從來不跟我說?”葉緋的睫,問他。

晏梟低頭葉緋的臉,還是那句話:“你不喜歡不矜持的人。”

“我……”葉緋努力回憶,卻什麼都想不起來,“我說過嗎?”

晏梟說“是”,告訴葉緋:“2010年8月17日晚上9點23分。”

“對不起,我不記得了。”葉緋垂下眸,心裡又酸又

晏梟馬上說:“沒關系。”低頭在葉緋額上吻了吻,然後抱住了他。

二十歲之前,晏梟的世界是一片空白。他像個旁觀者一樣生活在人群中,很低、也沒有任何長久目標,直到遇見葉緋。

清瘦又漂亮的年,渾寫滿了鮮活氣。像一抹霸道的彩,直直地照進他的心裡。讓他從第一眼看到起,就再也無法移開目

晏梟從不為過去而後悔,唯獨七年前錯過要葉緋聯系方式這件事除外。

所以,在來不及阻止葉緋離開後,他冷酷無地搶走了晏雄剛拿到手的、還沒捂熱乎的鑰匙鏈。

晏雄長這麼大,第一次接陌生人的善意。很不願地攥著鑰匙鏈,試圖跟他哥講道理:“梟哥,這個我很喜歡。”

“你不喜歡。”晏梟面無表地吐出四個字,握著鑰匙鏈轉就走。

這一保存,就是七年。

七年間,他在松市和市之間來往了無數次。

最開始沒錢的時候,坐的是普通列車。往往要灰頭土臉地走上一天,才能晃晃悠悠地到達目的地。

不知道葉緋的份、也見不到他。可即便這樣,也是快樂的。

來到他所在的城市、踩著他走過的道路、或許還會經過某個他曾經去過的小店,僅僅這點,就已經足夠支撐晏梟樂此不疲的往返了。

一個人的旅程持續了四年,直到三年前,飛霄科技總部遷移到了市。

公司發展越來越迅速,晏梟手中的財富呈滾雪球增加,他也終於弄清了葉緋的份。

鼎源娛樂的繼承人,家裡有父親、繼母、和一個同父異母的弟弟。

這一次,他沒有再猶豫。在鼎源資金困難的時候,當機立斷地出手,如願跟葉緋結了婚。

雖然只是契約式婚姻,但結婚證是真的。

而現在,晏梟抱葉緋。這個人終於從裡到外、完完全全變了他的。

可以抱、可以親、可以做更過分的事,而不是每到早晨都會消失的夢。

“葉緋,”晏梟很認真地將他的睡袍系上,說,“不要道歉。”葉緋從沒有做錯任何事,錯的是他,是他用錯了追人的方式。

葉緋回抱住他,將臉埋在他的頸窩裡,睫微微了。

兩人靜靜抱了半晌,葉緋抬起頭問他:“飛霄科技搬來市,真的是出於戰略考慮嗎?”這是葉緋在新聞裡看到的。

晏梟微微別開眼,過了一會兒,說:“不是。”

連整個飛霄科技的存在,都是晏梟想念葉緋的證明。

發展到現在,原本只有兩個人的創業公司,如今已經為國互聯網巨頭,是年輕人最向往的雇主之一、也是青年才俊爭相跳槽的平臺。

沒人知道,晏梟創業的初衷只是因為葉緋想吃哈達斯,而他遍了全上下,都湊不夠五十塊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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