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的那個晚上,他們確定了關系,正式往起來。
往之后,友就不準他去Kelsey coffee找了,哪怕去坐一會兒也不。
說會分心,萬一做錯了事,又被顧客投訴,又被主管指責,太狼狽了。
不想他看到的窘迫可憐樣兒。
他覺得說得有道理,也覺得自己一個男生,不能表現的太黏纏,就說等休息那天再來找。
再見是初五。
初五那天不上班,他帶去逛公園。因為下雪的緣故,古公園里紅墻綠瓦,雕梁畫棟,有看頭。不過那一整天他幾乎沒看雪景,心思全在上。畫了淡妝,涂了口紅,不是很烈的,但很鮮明,加上白,又白又水,像顆招搖過市的水桃似的,看上去很好吃,弄得他心猿意馬。又因為知道這是自己朋友,他可以吃,所以心幾乎可以用猴急來形容,但行為上他并未表現出來。才開始,他不能一下子就出獠牙,還是要坐懷不,風度翩翩的。
一直忍到晚上,將送回學校。他要在林蔭道旁吻,四下無人,雪夜寂靜,他可以吻很久。
他為了表示自己沒猴急,還煞有介事的吻了一下的額頭,然后才低下頭吻的,結果微微一偏,他只吻到了的頭發。
把額頭抵在他肩上,低聲笑:“我這一火鍋味兒。”
他笑了:“出來時,人送雪糕,你不要?”
有點扭:“我是鄉佬啦,哪里知道人家送雪糕是這個用意。再說了,大冬天的,送什麼雪糕,送薄荷糖不行麼?你不是也沒要麼。”
他笑:“我是見你不要,我才不要的,倆人都是一個味兒,誰也不用嫌棄誰了。”
嗔似的抬手輕輕錘了他一下,就砸在他膛上,他忽然覺得很甜,滿火鍋味兒,也仍然想吻,卻極快的跟他拉開距離,回宿舍去了。
醞釀一整天也沒親著,晚上想著那鮮艷的,翻來覆去睡不著。
最開始是,不一會就變其他了。
二十歲出頭的男生,再克制,再一本正經,腦子里也全是對異的向往。尤其在他還有朋友的況下,簡直是惡狼邊有一塊,沒有一刻不想吃下去。不過,他不愿隨便對待這件好的事,還是想先培養好了基礎再說。
曖昧雖是個好的階段,但很多事都是淺嘗輒止的。談不一樣,可以深的了解很多事。久了,他就發現他友只是看著溫馴,其實骨子里還酷的。但酷里又還帶著一點,中又有決絕……總之反復無常的非常迷人。
比如談時所產生的花銷,他是男生,家庭尚算富足,按理多負擔一些,很正常,可不讓。
做朋友時,跟他AA,他還能理解。談還AA,他就有點不舒服。
就說,剛開始你負擔的多,可能不會覺得有什麼,但長此以往,就算你不愿意,你心里肯定也會多有點看輕我,等真到那時候就晚了。
他知道說得有道理,任何一個自信自重,并且抱著認真談心態的男生都不會希自己一直買單,有來有往才能讓他覺得自己找對了人,否則很容易有做冤大頭的錯覺,不像談。時間長了自然會看輕對方。但他覺得這事也不必如此嚴肅,有時候哄,說分擔多要據雙方的能力而定,誰比較充裕,誰就多負擔點,但堅決不肯。
再比如,那年有個溫港片在地上映,他倆一塊去看。幾乎沒在他面前落過淚的友,在那場電影中,哭得稀里嘩啦。為了不他發現,還把頭發散了下來,每次眼淚時候,就裝作是在弄頭發。他很想將攬到邊,但又怕不好意思,就裝作沒看到。
散場時,已經快十點了,他送回學校,在明德湖的柳樹下吻,問怎麼了,怎麼哭那麼厲害。
把臉埋在他頸邊,還沒說話,眼淚又出來了,他覺到頸邊一片溫熱水漬,不自覺的將抱得更了點。
小聲道:“張虔,你知道我最喜歡你什麼嗎?”
他吻了吻的頭發,低聲道:“不是說喜歡我的自信麼?”
“也喜歡你的家庭。”道,“我雖然不知道你和父母平時是怎麼相的,但從你那些旅行的照片里可以看出,你們非常好。你父母一定善于和你通,傾聽你的想法,如果你做得好,他們會鼓勵。如果你頑皮,他們會耐心糾正。打小就帶你見識世界,培養你的各種興趣。還會傳授他們的人生經驗給你,讓你走彎路。我是跟你完全相反的,我也有父母,不過只有過年才能見到。那十幾天,對我來說,如臨大敵,因為不知道該怎麼跟他們相。我母親后來意識到了這種生疏,也曾失聲痛哭,可有些東西的缺失,是無論如何都彌補不了的。于是我母親無比希再生一個孩子,并且說哪怕背著討飯,也要親自帶大。只是沒有如愿,因為年齡不允許。可能自己缺這方面的東西吧,每次看到相關的,就像被踩到了尾一樣難。我很羨慕那些父母與子關系好的家庭。那樣的家庭,善于表達,沛,養出來的孩子也一樣,他們擁有一切,從不怕失去。我覺得人都是缺什麼找什麼,我看你第一眼,就覺得你是這種人,你將來肯定是個特別好的父親。我常想,如果我的孩子擁有你這樣的父親,該多好。不過我也知道,大學的甚有結果。但就算將來我們不在一起,我也會找個跟你差不多的人給自己的孩子當父親。畢竟母親不靠譜,父親靠譜,那孩子還不至于被養歪。”
他就笑了,吻的發,道:“話是好話,可每次都要加一句萬一,我覺得有點畫蛇添足,下次別加了,我懂你的意思,你不用來回強調。”
搖搖頭:“我覺得是畫龍點睛,否則你產生了我想跟你結婚的想法,你指不定要怎麼嘚瑟呢。我不是非你不可的,只是你現在是我男朋友,我只能——”
他吻住,低聲道:“都說了,不用強調,我知道。”
再比如,暑假時候,朋友喊他去尼泊爾爬雪山。不能去,他也不想去。熱中的男生,哪里有什麼朋友,只有朋友。他做什麼都希在邊,不在的話,一切都會變得索然無味。卻一定要他去。他一再警告,他前友也會去,的想法也沒改變。說倘若他因不去,會有力。他問,不擔心他和前友發生什麼嗎,說真那樣的話,防不住,早發現早解。他最終還是去了,但心有所牽,旅途變得十分漫長。
期間他沒聯系,也沒聯系他,他卻更想了。
他最終還是提前回去了。回去沒告訴,在商場前的人行道那等下班。
路邊的槐花在晚上開得燦若星空,晚上十一點多,和同事分手,慢慢朝這邊走過來。
他本想故作冷淡,若無其事的問有沒有想他,卻一頭扎進了他懷里,帶著哭腔說要嚇死了,以為他真和前友舊復燃,把忘了。
就這一句話,他就知道的日子同樣不好過。可即便提心吊著這樣,也不肯主聯系他。
他將從懷里拉出來,一個勁兒的吻。
路上沒多行人,可即便有行人,他也不在意。
他一點不想克制,手到的服里,想立刻將干凈。
好在他沒理智了,還有,死命捉住了他的手腕。
可他覺得自己有點撐不住,或者不想再撐了。他們早晚都會做,早一刻,晚一刻,他覺得沒差別。
他把推搡到車里,不管不顧的親。沒經歷過這樣的陣仗,也不知道冠楚楚的男友,某時候很可能是冠禽。又急又怕,聲道:“你的生日馬上就到了。”
年輕的時候,把做|當做革命,發生了就必定會改變人生,所以也講究天時地利人和。
張虔開始期待自己的生日。但有時又疑心友只是瓢,不過他已經冷靜下來,只要友不在他眼前肆無忌憚的晃,他覺得自己還可以再等。都說最好的階段,是在接吻之后,做|之前,他也擔心這事會破壞如今的好覺。但他生日那天,他友穿了一條紅子,平時很穿子,再加上白,紅襯得白的發,搞得他很心神恍惚,他便立刻推翻了自己再等等的想法。
他帶友見了自己的朋友,吃完飯后,一塊去KTV唱歌,從里頭出來,已經十點多了。
他開車將送回學校,車停到路邊,槐花落了一地,降下車窗,能聞到馥郁香氣。
他解安全帶,卻沒有,只是靠在椅背上閉目養神。
他覺得似乎點累,問怎麼了,搖搖頭,說沒事,歪著頭看他,目含帶水,簡直可以淹沒他。
他忍住沖,手了的臉頰,低聲道:“人都給我禮了,就你還沒給呢。”
剛才被灌了幾杯酒,又被起哄唱歌,這會兒聲音有點啞,問:“書不算麼?”
他搖搖頭:“書也可以當禮麼,你也太敷衍我了。”
問:“那你想要什麼?”
他俯過去給解安全帶,尋常都會趁機親,今天低著眼睛不看:“你。”
的脯隨著呼吸微微浮,聲音很低,但很清晰:“我就行嗎?”
異特有的旖帶著酒香直撲到他臉上,他一下子意會到了,嚨發,手就了,連安全帶都解不開,面上倒是還鎮定,聲音也平靜,像個泰山崩于前而不的男人:“你就夠了。”
安全帶終于解開了,握住他的肩頭,親了上來。
氣息逐漸沉重,用極細微的聲音道:“那這個我送得起。”
他心神一,親了親的鼻尖,著聲兒道:“你可真大方。”
便笑了,把臉頰埋在他頸里,低聲道:“生日快樂,寶貝兒。”
可的時候,他會這麼。也逗,讓這麼自己,卻死活都不肯,說還是直接名字有調。今天第一次這麼他,但卻一點不覺得生疏,好像已經過很多次了似的,他啞聲道:“今晚別回去了,麼?”
在他頸里微不可聞的點了點頭。
以前吻,總要克制,怕自己意迷,會用花言巧語哄上床。今晚顯然時候已到,他再也不用克制。
中間嗚咽著說無論他將來是老了還是禿了,發福了還是有啤酒肚了,都會喜歡他,會永遠喜歡他。
事后,他問剛才說什麼,又假裝什麼都不記得了。
他覺得別扭的樣子特可,低聲在耳邊道:“我即便五十歲了,也不會允許自己發福和有啤酒肚的,你放心。”
臉紅耳燙起來,小聲道:“反正跟我也沒關系了。”
總是一句話后面必定要帶上一句相反的話,好像不帶那句話,就不完整似的。他當時對人心的百轉千回還沒那麼了解,也沒深去想到底為什麼這樣,只覺得這人可又可憐,只想讓再胡言語一些。
年輕是什麼?年輕就是可以和喜歡的人徹夜做|,直到天邊都亮起來。
二十一歲生日的那個夜晚,像個五彩斑斕的盛大夢想。
一切都很好,簡直沒辦法再好。
他甚至在某個瞬間希自己已經三十歲了。
男人三十而立,他事業穩定,心態,能抵一切,可以結婚生子,安穩度日。可當時他畢竟只有二十一歲,任何關于未來的承諾聽起來都那麼虛飄。他不會承諾,也不會信。
然而好后,跟的是分手,來得快而且非常猛。等他真正意識到發生了什麼的時候,他已經說完狠話,從X大的生宿舍樓下來了。
他走在那條銀杏樹的林蔭道上。一邊是網球場,一邊是場。只因為是暑期,并沒什麼人,校園很安靜。他在路邊坐下,出煙,緩了許久,終究還是走了。
事后,他沒有再聯系。
因為沒給他留余地,他也沒有給自己留余地。
一場戛然而止的。
分手后,他常想起,開始時候非常多,后來漸漸就了。這幾年,除非看到與之有關的人或事,才會想起來。
想得最多的是會變什麼樣子。
常說,他是贏在起跑線的人,而是輸在起跑線的人。他就會想在起跑線輸了那麼多的,是否已經被生活折磨的不堪重負,輕而易舉的改變了自己,就如同大多堅信自己不會被改變的人一樣,最終變了自己曾經討厭的那種人?是否還會冒著犯男人自尊心的風險,跟他們搶著買單?是否已經懂得漂亮臉蛋是稀缺資源,會兵不刃的和男人周旋,為自己贏取現實利好?一定聰明了,世故了,市儈了,沒有堅持,十分油。那麼有一天他們在超市或者街頭重逢,他認出了,會像大多數男人一樣,絕不愿意承認眼前這個油市儈的人,是自己過的人。那種因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結,會在此刻碎一地。
不過真重逢,才發現并未朝著自己的期所去,眼睛里沒有那種世故和明,臉上的溫馴和倔強仍在,也沒拿他前友這個特殊份做文章,所以生生讓人在朋友圈罵了三條。不過人倒的確比做學生時更圓了,像殼子笨重的山竹逐漸長了鮮荔枝,因而有了另外一種風。
老曹那個鬼,私下點評《我去往》起航宴上姿尚可的人,說有種凌,想讓人了服狠狠的……那個字,他顧忌著份沒說出來,但表可以說明一切。
他當然知道那代表什麼,但那不再跟他有任何關系。
退一萬步來講,就算他仍不能免俗,也絕不會是。
年輕時候,都以為自己的人是唯一的,見得多了就發現,沒有人是不可替代的。
張虔完最后一煙,將煙撳滅,丟在煙灰缸里,將車倒出了這條僻靜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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