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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我是妖二代》 第二十六章 新人勝舊狗

李羨魚的第一反應不是回頭,是以平生最快的速度一個鹿跳,跳到祖後尋求庇護,想了想,覺得不保險,便跳到三無後。

然後他才回來,看到自己之前所的位置,站著一個渾的年輕男人,他的管被人割斷了,濃稠的鮮染紅了襟。

“噝!”

李羨魚倒一口涼氣。

所以,祖剛才是和他在話?

“你們能看到我?”年輕人抹了抹,端詳一男二

李羨魚也在端詳他,注意到這家夥並沒有白障,除了毫無的煞白臉龐,他的眼神與常人無異。

悄悄捅了捅三無的腰,示意除魔衛道,但三無沒作,保持著呆萌安靜的姿態。

解釋道:“他不是怨靈。”

李羨魚指著他:“都這樣了還不是怨靈。”

恨鐵不鋼道:“靈死而不散,皆因執念,而執念多種多樣,並不是隻有怨氣。”

年輕人環顧自,道:“我死的雖然不太優雅,但我心中並無怨氣。”

李羨魚心中大定,咳嗽一聲,道:“兄臺,在下李羨魚,乃秩序維護者,專門清理流連人間的魂鬼魅,閣下既已死,何不速速散去。”

年輕人沉默片刻:“咱們都是現代人,好好話。”

李羨魚:“哦。”

年輕人道:“我張晨,其實我跟了你們很久,從你們踏進那一家的門,我就注意到你們了。”

李羨魚驚道:“S縣老板就是被你纏上的?”

張晨點點頭。

聞言,頓時恍然,“難怪我嗅不出怨氣,原來並非怨靈,既然如此,你為何糾纏人家。”

李羨魚附和:“為什麽?”

油的是S縣的店主打斷的,”張晨目落在薩上:“它是我的狗,打狗也要看主人不是麽。他待我的狗,一報還一報,我纏他一段時間,令他虛氣弱,噩夢纏,自然便會放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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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羨魚恍然大悟,一切問題都解開了,難怪店主夢到的是男人,難怪要打斷他的,這是主人回來給犬報仇了。

“我早該手的,隻是前段時間他母親頭七回魂,不準我靠近他兒子。”那哥們:“即便含怨而死,心裏終歸惦記兒子,這就是母。”

“你也不差,你都死了還不忘記給犬報仇。”李羨魚心,這算哪門子的事兒,人狗未了?

張晨幽幽道:“它油,其實第一次見到它時,它已遭人棄。”

第一次見到油,是在區外的橋下,張晨抄近路過橋底時,到了當時剛出生不久的油。

張晨SD淄博人,大學在華東師範讀的,畢業後如絕大多數同學那樣留在滬市發展。滬市是一個工資差距很大的城市,底層工資甚至有一個月三千不到的,高薪資可達……這個我也不知道,畢竟都是窮人,想象力沒那麽富。

總之在大學生多如狗的一線城市,你很難剛畢業就找到麵工作,房租又貴,價又貴,省吃儉用活的還不如老家的泥子。於是沒多久,進了社會的朋友就宣布和他分手。

這人吧,寂寞了,又找不到朋友,隻能養條狗來消遣寂寞,別誤會,是神上的藉,絕對與無關。

那下著雨,沒帶傘的張晨頂著雨,抄近路經過區外的橋底,他看見一隻渾泥濘的狗,孤獨的在橋底,麵對突如其來的不速之客,抱以害怕和警惕的眼神。

它有一雙烏溜溜的瞳孔,看著你的時候,總讓人覺得是在哀求和討好。但它對人類有極大的戒心,毫不敢靠近張晨,張晨也覺得狗髒,一人一狗默默等到雨停,張晨給它買了一熱狗就走了。

第二路過橋底,張晨發現狗還在,似乎把這兒當家了。那一,張晨又給了它一熱狗,隨後離開,這樣的日子過了將近一個星期,張晨為數不多的善心消磨殆盡,便沒有再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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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之後,同樣的一場雨,他心跑橋底看了一眼,愕然發現,狗竟然還在原地。

它變得更加瘦弱,也更骯髒。狀況很不好,無打采的蜷著,聽到靜,耳朵警惕的抖,可看到張晨時,它顯得極為振,蹣跚著跑了幾步,朝他發出細細的嗚咽。

張晨很悉這種眼神,狗等到主人的眼神,他老家有養狗。

“它在橋底待了好幾,我猜是在等我,這傻狗把我當主人了,我不過是喂了它幾而已,它就賴上我了。”張晨苦笑一聲,歎道:“當初我要是沒回去,它是不是得死在那裏?”

“後來呢?”李羨魚接過祖遞來的辣條,他站中間,祖在左,三無在右,他們吃著辣條,聽著張晨的回憶。

張晨把頭撇開,不去看他們,繼續道:“我把它領回家了,起先我是不願意養狗的,當時我給它買了一熱狗,扭頭就走了,結果家夥東西也不吃了,連滾帶爬也要跟上我,我踢了它幾下,還要跟……委實見它可憐,就帶回家了。”

“後來發現養條狗其實還不錯,至下班了,你打開家門,家裏不是空的,有這麽一條狗會守著門口等你回來,你開門的瞬間,它會搖著尾管。出晚飯,也不用靠遊戲打發時間,可以牽著它出去遛彎,家裏總算多了點生氣。”

漂泊在大城市,無依無靠,兩個單狗相互取暖。狗撿回了一條命,人有了一個伴兒。

狗把人當主人,人或許也有在那麽一瞬間把狗當家人。

李羨魚嚼著羊,聽的津津有味:“可你還是拋棄它了,為什麽。”

張晨沉默半,出一的笑容,“因為朋友,後來我到了朋友,也不是本地的,我追的時候可辛苦了,往之後,在我的提議下搬來與我同居,節省了一筆房租,但也養狗,養了一隻孫紅雷。”

李羨魚驚道:“孫紅雷?!你確定嗎。”

“是鬥牛梗。”張晨道:“它倆老打架,油被欺負,我朋友也不喜歡它,覺得家裏有一隻狗就夠了,建議我把它丟了。我自然不同意,我倆沒為這事吵架,直到有一,下班回家,我朋友新買的包包被咬破了……”

“然後你把它丟了?”

“嗯,”張晨點頭:“我沒有選擇,那我們吵的很兇,甚至了分手,不把狗丟了,我倆就結束。朋友和狗之間選一個,你怎麽選?”

“等一下,”祖突然打斷,義憤填膺道:“何其不知統的悍婦,竟為了這點蒜皮的事忤逆丈夫,甚至威脅。這樣的人,在我那個年代是要休出門庭的。你堂堂七尺男兒竟如此懼,渾沒半點男子氣概,禮崩樂壞,傷風敗俗。”

李羨魚的淚流滿麵:“祖,時代不同了,現在是人當家作主的年代。您也不是一睡百多年,還看不清這世道?”

反駁:“瞎,就算跟著你爸的那些年,我也沒見過這種悍婦。”

中國騰飛的二十年,也是男人地位一落千丈二十年吶。

李羨魚歎道:“沒辦法,你要知道,我中華大地上,至今還有三千多萬自己足食的單狗。”

以手坐長歎,畏懼房價不可攀。

“那晚飯之後,我帶著它走了很遠很遠的路,就在這裏,把它栓在了這顆樹下。我並不覺得自己欠它什麽,隻當我倆緣分已盡,它不再是當年的狗,缺了我一樣能活,而我也該走自己的路。就當彼此是生命中的過客,緣盡了,便分道揚鑣吧。”

這就過分了,李羨魚雖然不是狗人士,卻特別痛恨那些胡丟棄寵犬的人。

“寂寞的時候喊人家甜甜,後來新人勝舊狗,就緣分已盡。嗬,男人。”李羨魚吐槽一句,想起對方好歹是個鬼,自己不該這麽皮,忙端正態度:“您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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