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趣讀閣 軍事歷史 寒門禍害 第二千三百六十章 即位詔

《寒門禍害》 第二千三百六十章 即位詔

登基當天,遣英國公告天地,新寧伯告太廟,惠安伯告社稷,一切跟以往皇帝登基之時一般無二。

城,坤寧宮。

新君朱翊鉮一大早便被陳皇后吵醒,在哭鬧聲中被連哄帶騙地穿上孝服,而后陳皇后抱著皇嫡子前往幾筵殿。

面對今日如此重要的日子,陳皇后亦是不敢有毫馬虎大意,卻是有鑒于上次的風波,至今都還在提防著李貴妃的手段。

至于寧安長公主,對這個小姑的忍度早已經超過了極限,現在已經將這個給了宗人府置。

雖然現在早已經全面占優,但心里還是有所提防,特別是保障自己兒子的絕對安全。

幾筵殿已經清靜下來,只有守在這里的太監和孤伶伶的靈牌。

禮部員已經先一步在這里等候,拿出祭文向隆慶宣告朱翊鉮今日登基一事,而后對著陳皇后輕輕地點了點頭。

“鉮兒,乖,像娘親昨天教你的,你給父皇叩頭!”陳皇后向跪在黃團上的朱翊鉮,顯得溫地說道。

雖然新君朱翊鉮膽子很小亦十分黏人,但在陳皇后面前顯得十分乖巧,當即像模像樣地行了三拜五叩之禮。

禮畢,禮部員將祭文和一大堆金銀紙錢一起焚燒于左側的銅盆中,算是完向先帝祭告命儀式。

一行人出了幾筵殿,便是前往謹殿。

已經從東邊冉冉升起,燦爛的落在這座金碧輝煌的宮殿群上。

新君朱翊鉮來到殿中,先是掉那一孝服,然后接上一套嶄新的黃兗冕服,完全從皇子到九五至尊的華麗變

兗冕服是最為繁雜的帝服,單是頭上戴的冠就有十二疏玉藻,兗服上要繡十二張圖案,除了外,還有蔽膝、裳大帶等配件。

Advertisement

“母后,我不要穿!”朱翊鉮面對著這一套穿著繁雜的兗冕服,卻是表現出一種抵緒抗拒地道。

“鉮兒乖,一會就穿好了,你再堅持一會!還有,你以后不能說我,要說……朕!”陳皇后面對著鬧緒的朱翊鉮,顯得心平氣和地安道。

“嗯!”朱翊鉮雖然心里顯得極不愿,但還是乖巧地點頭同意下來道。

隨著一件件小配飾掛在朱翊鉮的上,大明毅然出現了建國以來最小年紀的皇帝。只是他年紀終究太小了,上完全沒有威嚴,倒是顯得更加的可

陳皇后看著兒子如此模樣,倒是十分的滿意。只是越是如此,的心里越是不安,總覺李貴妃那邊恐怕不會善罷甘休。

原本是一個好靜的人,對這些明爭暗斗的事并不向往。只是命運弄人,在隆慶一心想要冊封李貴妃的兒子為太子的時候,的鉮兒亦是出生了。

當然,亦不會愧疚什麼,畢竟這都是應得的,皇長子本就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這個皇位本就應該屬于的兒子。

天晴得像一張藍的紙,幾片薄薄的云朵點綴天幕上,東邊的朝很燦爛,這是一個難得的好天氣。

城仿佛意識到今日不是一個尋常的日子,整座宮殿顯得氣勢磅礴。

更名為“皇極門”的“奉天門”是紫城里最敦實寬闊、雄偉壯觀的宮門,門樓是屋宇式大門,雙重檐頂,橫向長度為九間房闊,縱寬為五間房深,是九五之尊的典型之門。

門的前后有三重臺階,重重臺階兩邊均有漢白玉欄桿環繞。奉天門前列一對青銅獅子,獅子高居于漢白玉方臺之上,雄在東,雌在西。

吉時到,午樓上的鐘鼓齊鳴。

Advertisement

“百進!”

太監在敲響鐘鼓的時候,亦是對著午門前的文武百大聲地道。

文武百已經在午門外的左右掖門排隊等候多時,隨著鳴鐘聲響起,便是魚貫而,經過金水橋,上到前面兩個平臺,按著職高低在皇極門前的平臺東西相對站立。

在今天這種重要的儀式中,所有員不得談笑喧嘩、指手畫腳,行走時,面容嚴肅端莊,一步跟著一步,不能出現拖沓;站立時,員要兩手合圍放在前,直。

哪怕是郭樸、林晧然、陳以勤和張居正四位輔臣,此時亦是以作則,顯得規規矩矩地率領百來到皇極門前的平臺上。

林晧然跟郭樸等人站在最前面,故而能夠看到皇極門前的況,此時上一級平臺上已經設置了寶案和祭壇等。

司禮監的力士五人舉五幅傘蓋,四人舉四幅團扇,在樂曲聲中,由東西兩邊進皇極門。先是在上方的金臺叉往來,然后由一使舉華蓋一使執夾武備二扇進皇極殿并立于座后面。

“皇上駕到!太后駕到!”

在一陣樂鼓聲中,穿黃龍袞服的新君被陳皇后牽著走上了皇極門前的那個祭臺。

“臣等叩見皇上,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臣等拜見太后,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文武百看到新君和陳皇后出現,當即山呼海嘯般地跪拜道。

禮樂停下,鴻臚寺的員朗聲道:“請新君向上天祈福!”

朱翊鉮按著早前的教導,顯得乖巧地跪在團上,旁邊的禮部員在此朗誦早已經準備的祭文,最后朱翊鉮再行五拜三叩之禮。

下面的文跪在道東邊,武跪在道西邊,靜靜地等候著新君祈禱完畢。

只是面對著這個年紀三歲的新皇帝,哪怕是再遲鈍的人都知道接下來的大明將迎來虛君時期,而林晧然將會為建國以來罕見的權臣。

雖然早前都說嚴嵩權勢滔天,只是嘉靖那是對嚴嵩的寵信,但亦不是沒有任何的約束。反觀現在的林晧然,別說是這年僅三歲的新帝,哪怕垂簾聽政的陳太后亦不可能是這個妖孽的對手。

一念至此,很多文武員默默地向最前面的林晧然,心里卻是在盤算著該如何才能夠抱上這條

谷暔 林晧然倒沒有多想,而今并沒有大權在握的喜悅,反而到了一種前所未有的責任和力。

隆慶在位的時候,他還可以因畏懼皇權而畏手畏腳,只是現在權力已經重新劃分,卻是完全可以大展拳腳。

華夏的南倭北虜已經得到解決,接下來所要做的便是掃除部的毒瘤,而后專心于軍事、文化和經濟的發展即可。

漸漸高起,卻是給這片天地平增了一暖意。

朱翊鉮在祈告完畢后,陳皇后便牽著朱翊鉮的的小手一起走進皇極門。只是在下臺階的時候,朱翊鉮卻不肯走了,卻是纏著陳皇后抱他。

陳皇后猶豫了一下,最后還是選擇抱著兒子走向皇極殿。

由于陳皇后已經確定了垂簾聽政的地位,故而皇極殿的格局已經發現改變,后面增加一張屬于太后垂簾聽政的座。

衛鳴鞭,大漢將軍卷簾。

“百進!”鴻臚寺員看到皇上和太后已經在皇極殿就座,當即便是朗聲地道。

由于皇極殿的地方有限,卻不可能一下子容納所有的文武百,故而員以職高低分批進殿中參拜。

“ 臣等叩見皇上,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臣等拜見太后,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郭樸等人當即行五拜三叩大禮,算是真正認可這位新帝和垂簾聽政的太后。

“賞!”升格為太后的陳皇后代新帝恩賜,卻是依照慣例對下面的員道。

在京的文武百在隆慶的喪事中吃了不苦頭,特別連七日的跪祭儀式極為辛苦,現在總算是得到了一點甜頭。

得益于近些年閣治理有方,大明財政得到了大大的改善,此次亦是提升了賞賜標準,讓君臣可謂是皆大歡喜。

禮畢,文武百退出了皇極殿,而后前往承天門外等候,接下來新帝將會宣讀跟詔甚至可以并列的即位詔。

如果說詔是老皇帝總結自己做錯了什麼,那麼即位詔的重點是新皇帝打算做什麼,即位詔通常是新帝即位后的治理方針。

即位詔跟詔一般,有著固定的文本格式。

首先是向天下人重申新君的合法,強調為何由自己繼承皇位;接著便是宣布大赦天下,以此拉攏民心;最后則是頒布新政的方針。

一份好的即位詔既能強化新帝的合法地位,亦能以此來收攏天下民心,甚至可以贏得天下士族階層的擁護。

值得一提的是,方孝孺正是因為拒絕替朱棣草擬即位詔,這才惹得朱棣誅了方孝孺十族。

即位詔的重要不言而喻,特別對于有志要開創盛世的人而言,無疑是一個絕佳的良機。像一直懸而未決的宗藩祿米的弊病,卻是可以通過即位詔來表達解決宗藩祿米的決心,而后便會順理章地拋出新方案。

由于皇帝年,陳太后現在不敢表示出太強的權力,故而即位詔的容還是要落到閣頭上。

林晧然此次沒有跟陳以勤和張居正做過多的流,僅是跟郭樸換了一些意見,便按著自己的想法草擬了即位詔。

郭樸知道林晧然即有想法又有做事的能力,加上已經萌生退意,自然是全力支持林晧然。只是在看過即位詔的容,還是忍不住有所擔憂地道:“若愚,如此會不會之過急?”

“現在不怕敵人在明,就怕敵人在暗,權且算是引蛇出吧!”林晧然經過多番的權衡,當時如此回應郭樸道。

時到今日,他可謂是大權在握。哪怕陳太后聯合張居正來對付自己,不說早已經有所防備,兩人本扳不倒自己。

登基儀式已經完畢,接下來是頒布即位詔。

即位詔此時在翰林侍講學士徐渭的手里,他先是到皇極殿請求用印。在等到允許后,先是來到皇極門前的寶案前,然后用玉璽在即位詔上面蓋下大印。

鴻臚寺的員再度前往皇極殿奏請,接著手捧即位詔出皇極殿,前往奉天門,來到早已經設置的宣讀案前。

“臣等迎詔,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郭樸等員看到即位詔,當即便是恭恭敬敬地行四拜之禮道。

期間,教坊司的禮樂再度奏樂。

在場的文武百在行完禮后,亦是好奇地盯著那一份即位詔。

展讀戶部尚書馬森從鴻臚寺員手里接過即位詔,然后高舉著對著文武百朗聲道:“有制!”

“臣等奉詔,吾皇萬歲萬歲萬萬歲!”郭樸等員面對著這份即位詔,再度跪拜道。

宣讀吏部尚書朱衡從馬森手里接過即位詔,便是對著跪在地上的文武百朗聲地宣讀著這份詔書。

諸大臣謂朕穆宗肅皇帝之嫡長,順天應人,天位不可久虛,神不可以無主,上章勸進,朕拒之再三而無獲,乃俯狥輿,于十一月十一日即皇帝位。

……諸葛亮云:“鞠躬盡瘁,死而后已”,為人臣者惟諸葛亮能如此耳。若帝王仔肩甚重,無可旁諉,豈臣下所可以比擬?臣下可仕則仕,可止則止,年老致政而歸,抱子弄孫,猶得優游自適。為君者勤劬一生了無休息之日,如舜雖稱無為而治,然歿于蒼梧,禹乘四載,胼手胝足,終于會稽,此皆勤勞政事、巡行周歷,不遑寧,豈可謂之崇尚無為、清靜自持乎。

今天下初平,然弊病不止。屬茲蒞祚之初宣布革故鼎新,并宜兼舉。

一、今年仍以隆慶五年為紀,其改明年為百歷元年。

一、鰥寡孤獨,有司依例存恤,毋令失所。民年七十之上,及篤廢殘疾者,許令一丁侍養,有寒不能自存者,為賑濟。

一、自嘉靖四十五年十二月以后,吏軍民人等有犯,除謀反大逆,謀殺祖父母、父母,妻妾殺夫,奴婢殺主,謀殺,故殺人,蠱毒魘魅,毒藥殺人,及見提惡不赦外,其余已發覺未發覺,已結正未結正,罪無大小,咸赦除之。敢有以赦前事相言告者,以其罪罪之。

……

https://

請記住本書首發域名:。手機版閱讀網址: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