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蕓艱難的將這個猜測說出口。
是多麽希都是假的,秦茉怎麽就翻了呢。
“不可以麽?”
這個男人說話總是簡短直接的,短促的話語很多時候讓人接不下去。他淡淡的反問,氣場迫的舒蕓。
“當……當然不是。隻是你們住在一起,會對茉茉的聲譽造影響的吧。”
舒蕓瞎扯。
“是啊,楚總。秦茉是我的兒,怎麽能不住在家裏呢。”
聲譽?
男人的角微微的勾起一譏諷,“的聲譽?你們有在乎過麽?”
如果真的在乎秦茉的聲譽,五年前就不會讓秦雪和季淳在訂婚宴上鬧那樣的一出,也不會讓秦茉這麽多年自生自滅。
秦茉覺得可笑至極。
“我就是喜歡楚先生,我就是要和他住在一起,又怎麽樣了?”
秦茉看著秦振國難看的臉,想起了什麽,臉上出現了明的笑容,“對了,還要多謝你們。要不是你們讓我去勾引楚廣軒,我也不會在朗庭軒遇到楚先生,然後我們……”
的臉上出現浮現了一抹。
雙手抱著楚亦欽的手臂,一副親昵的模樣。
秦茉能夠到男人上傳來的冷氣,但為了氣死舒蕓和秦振國,也隻能這麽做。
“秦茉你……”
秦振國著氣,雙手握了拳頭,手背上的青筋都氣的快要出來了。
逆!
果然是尹曼妮的兒,和一個德行!
“親的,麻煩你了。這些可都是好東西呢,不能留在這裏讓他們拿了。我這後媽沒見識過好東西,當了那麽多年小三,委屈了。”
秦茉一張氣死人不償命。
楚亦欽角勾起冷笑,出手攬住了的腰部,能夠到這個狡猾的人僵。他瞬間將人拉近,秦茉和他在了一起。
“應曜,都聽到了麽?”
“都聽清楚了。”
秦茉角出了尷尬的假笑,隻覺得腰肢上的那隻手格外的別扭,也很難。可男人攬的的,毫不給掙的餘地。
“茉茉,你怎麽能這樣說我呢?我和你父親是真心相的。當年也是因為……”
舒蕓委屈極了,眼圈紅紅的,依偎在秦振國的邊。
“別說了,我聽著惡心。每個小三都覺得自己是真,等遇到小四你就明白是不是真了。”
可不相信男人。
秦振國既然能出一次軌,那麽必然會出第二次。
隻是舒蕓現在還遇到而已,以後定然有比更加年輕更漂亮,床上功夫更好的。
“秦茉!別胡說!楚總,這個兒我沒有教好。”
秦振國本來想要大聲訓斥秦茉,但礙於楚亦欽在場,他不敢太過分。
“確實沒教好,以後就由我管教了。”
楚亦欽的眼皮微抬,“你還想要在這裏待多久?”
“我……現在就走!”
秦茉本想說收拾日常用品,但看到那一堆地上被踩爛的東西,隻能重新買了。外公留下的東西,楚亦欽都吩咐人搬走了。
沒什麽可留的。
“我們走吧。”主牽著他的手,剛走了幾步,表莫名的轉對著秦振國說道,“這是尹家的房子,總有一天……”
喬繪這輩子做過的最瘋狂的事情,就是在二十一歲這年閃婚嫁給了正當紅的影帝徐亦揚。婚後的生活平平淡淡。徐先生每天都會給她早安晚安吻,會在外出拍戲的時候不時向她匯報行程。但即便是最親密的時候,他的吻,也是溫柔內斂又剋製的。喬繪鬱鬱地向好友袒露心聲,“他寵我,就好像寵女兒一樣。”到底,還是差了點什麼。徐亦揚新劇殺青的那天,他和劇中女主演的緋聞喧囂塵上,無數c粉徹夜狂歡。喬繪在床上盤著腿,考慮再三之下,提出了分居的要求。這一晚,徐亦揚冒著臺風天的惡劣天氣連夜從外地趕回,全身濕透,雨水浸的他的眼尾通紅一片,“為什麼?”少女穿著居家的粉色小熊睡衣,小臉嚴肅,“我們咖位差距太大了,沒人會認為我們般配。我想,我們可能不太適合。”第二天,一張照片點爆熱搜。空蕩無人的街頭,向來穩重自持的影帝抱著他的新婚小妻子,吻得纏綿又悱惻。
俱樂部裏來了個兼職小醫生,長得漂亮,溫柔細致,還特會哄人。隊裏常有天真少年感歎:“以後,找女朋友就要找應歡這樣的,聽話,乖巧,還會哄人……” 隻有把人撩炸了的徐敬餘知道,應歡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真妖精。 職業拳擊手徐敬餘拿到81公斤級金腰帶後接受采訪,記者問:“聽說您每次賽前一個月為了保存狀態和體力,禁欲禁酒,這是真的嗎?” 徐敬餘臉上掛了彩,眉骨和嘴角滲著血,微笑看著鏡頭:“對。” 那會兒應歡就站在人群開外,一臉冷漠地看著他。 同來比賽現場看比賽的好朋友湊過來,好奇問:“真的假的?荷爾蒙爆棚的敬王
前世,喬金靈臨死前才知道爸爸死在閨蜜王曉嬌之手! 玉石俱焚,她一朝重生在85年,那年她6歲,還來得及救爸爸...... 這一次,她不再輕信,該打的打,該懟的懟。 福星錦鯉體質,接觸她的人都幸運起來。 而且一個不留神,她就幫著全家走向人生巔峰,當富二代不香嘛? 只是小時候認識的小男孩,長大后老是纏著她。 清泠儒雅的外交官宋益善,指著額頭的疤,輕聲對她說道:“你小時候打的,毀容了,你得負責。 ”
原書名《你有權保持心動》朱珊和鄰居哥哥凌霄在國外登記結婚,此后四年,未聯系一次。為了調查父母當年的案子,朱珊偷偷回國,入職市電視臺成為一名菜鳥記者。朱珊從小討厭害怕凌霄,在得知此時的凌霄是一個風評不好、未有敗績的‘撒旦’律師后,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一起烏龍,朱珊被押去警局接受調查,因此不得不聯系自己名義上的丈夫,凌霄,并與之同住一屋檐下。強奸案,家暴案,殺人案……環環相扣,抽絲剝繭。真相會浮出水面,愛亦如此。我們,都會站在陽光下。記者的存在,以事實為根據,傳達真相,告知真相。律師的存在,不是為了維護正義,而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心有所信,方能行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