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寵法醫狂妃
“什麼無可抵賴?”沈千尋冷聲回,“你的大腦是風了嗎?剛剛我已經說得很清楚,我,沒有可能躺在下數個時辰不!其實二姨娘說得不錯,我確實是暈了過去,但不是想得那麼激,我是被人打暈的,二姨娘吩咐我來佛堂抄寫經書,可我一進佛堂,便被人打暈了!暈迷的那段時間,可不是任由別人栽贓?”
“你什麼意思?”龍雲雁跳腳,“你是說我陷害你嗎?”
“我家兒,斷不會陷害別人!”越王龍震冷冷開口。
他是龍熙帝的堂哥,爲龍熙帝登基立下汗馬功勞,功勳卓著,又曾是前任宰輔,權勢滔天,在朝中黨羽甚多,他一開口,不怒自威,衆人皆收起嘻笑之姿,不敢太過輕狂。
但他這陣勢威懾別人有效,對於沈千尋來說,卻是一點作用也沒有,沈千尋淡淡的瞥了他一眼,一臉平靜的答:“王爺言重了!千尋只是陳述實,豈有懷疑姨娘之意?王爺只管放心,皇上聖明,有皇上在這兒,誰都不會平白了冤屈的!”
“你說了半天,還是沒有確切的證據證明此案跟你無關,不是嗎?”龍震一雙混濁老目,惡狠狠的盯著看。
“王爺莫急!千尋這就拿出證據!”沈千尋輕移腳步,走到程軒面前,指著肩頭那塊紅淤道:“趙康,你可知這是什麼?”
趙康苦著臉搖頭,說多錯多,他還是不說最好,再者,他確實不知。
“虧你還自稱有數十年驗經驗!”沈千尋譏笑道:“我來告訴你吧!這痕!人活著的時候,的組織接後留下的印痕,由於的張力和皮的彈,很快就會自地消失。而人死亡之後,失去了張力,皮失去了彈,肢變得鬆弛了,部位的痕就能夠長時間地保留下來,而且還能夠反映出接表面的形態特徵來。”
這一番談論令趙康目瞪口呆,只聽下面有人道:“在下程昂,敢問沈小姐,是不是隻要找出這痕上所映之,便能找出真正的殺人兇手?”
沈千尋循聲去,看到一個面容清秀的年輕男子,對他點頭:“程公子很聰明!只要找出這痕上所映之,兇手便無遁形!”
“嘁!”一個員冷笑,“這可到哪裡去找?”
沈千尋冷冷的瞧著他:“不必大人費心!這痕,十分好認!它,來自沈府二小姐沈千碧!”
“啊!”又是一陣雜的驚呼,沈慶氣咻咻的跳出來,“死丫頭,你不要胡說八道!”
“我從來不會胡說八道!”沈千尋冷聲道,“這痕,來自沈千碧頭上的髮簪!是五皇子訂親之日送給的,那可是世上獨一無二的好東西!絕對不可能有第二隻!大家若是不信,拿簪子來比對一下,一切明瞭!”
倚在龍雲雁邊作弱狀的沈千碧一聽這話,臉唰地變得蒼白,也一個勁發抖,竟似要暈厥過去,虧得龍雲雁扶住,這才勉強站穩。
但沈千尋下面的話讓剛剛站穩的又再度崩潰。
“這痕旁邊的格紋,應該是屬於千碧牀上的玉席吧?”沈千尋不不慢的說:“這玉席也是獨一無二的,據說,冬日生暖,夏日生溫,真是絕佳之,不得不說,父親大人可真是這世上絕無僅有的慈父啊!”
沈千碧兩眼一翻,直接暈厥過去,龍雲雁哭天搶地,咒罵沈千尋,沈千尋卻仍是面無表,大步上前,揪下沈千碧頭上髮簪,放在了那痕之上。
季非綿穿越重生,竟然成了懷孕六甲的大肚婆。雖然家徒四壁,窮困潦倒,但是一家人寵她入骨。大著肚子開始賺錢,什麼雞精,味精,豆瓣醬~什麼粗鹽,細鹽,椒麻鹽~她要賺更多的錢,帶著全家奔小康~奈何半路殺出孩他爹。無奈,一家三口,隻能過上神仙般的幸福生活,花不完的錢,說不完的情話~
平凡的世界,遙遠的救世主。公司破產、妻離子散、胃癌晚期,春節前一夜,林向東選擇自殺,卻被一股神秘力量帶到了宋朝。 兩世為人,林向東只想體面的活一次,可作為一名大宋新晉初級打工仔,林向東又該如何逆天改命、步步生蓮,笑傲血雨腥風、主宰風流時代?
一朝穿成廢物皇子,李準繡口一吐便是半個詩歌盛世,抬手就千古文章,轉眸翻雲覆雨!史學家:天下文人加起來不足他半分才氣!皇帝:他竟是皇朝的未來!將軍:他若肯為將,這天下便是我朝江山!商人:任何行業,他都是霸主!
地球公關人士譚越,穿越平行時空。 “譚越,咱們離婚吧,我意已決,不用再求我了。” “那好吧。” 譚越想要好好生活,第一件事就是離婚。
莫笑人間少年夢,誰不少年夢皇朝,談笑風云,羽扇綸巾,少年白衣,絕代傾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