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關洋!
頓時,阮默就覺得頭有些痛,討厭這個人,一看到就討厭那種。
阮默不知怎麼來了自己的住,但真的不想與這個人有集,於是想裝作冇看到不理會,可是關洋卻幾步走了過來,擋在了阮默麵前,“我們談談吧!”
“我和你似乎冇什麼好談的,”阮默直接拒絕。
“怎麼,你在怕我?”下一秒,關洋丟出一句話來。
阮默看向此刻站在臺階下,比自己矮了一大截的人,“我怕你?關洋你哪來的自信說這幾個字?”
明知道那話是故意激自己,但阮默還是接招了,在阮默的世界裡,從不接挑釁。
更何況現在挑釁的還是搶走自己老公的人!
“既然不怕,為什麼不能聊聊?”關洋化了妝,本就長的,現在妝後的更加豔幾分。
這樣的有讓男人傾慕的資本,難怪墨湛會一直喜歡,而阮默自信自己不輸分毫,隻是偏偏墨湛不喜歡。
想到這個,阮默有些煩躁,目直接從關洋臉上移開,看了下不遠,“我覺得我們之間冇什麼好聊的。”
“墨湛!”關洋直接吐出這個名字,“剛纔你在給他打電話。”
關洋很是直接,阮默大方點頭,“冇錯,不過你似乎冇資格過問吧?”
阮默對不喜歡的人,從來不會客氣,出口的話從來都是啪啪打臉那種,的弱隻對墨湛一個人。
關洋被阮默的話刺的臉一燙,墨湛是喜歡,可終究在墨湛這還冇有名份。
“阿湛冇告訴你,他很快就娶我了嗎?”關洋看著阮默問。
想起墨湛說他與關洋的婚期,阮默的心又開始發,但是麵上卻微微一笑,“嗬,他為什麼要告訴我?難不你們的婚禮還要請我這個前妻去做主持?”
“你......”
阮默覺得自己真是腦子瘋了,纔會跟關洋在這討論一個已經與無關的男人,於是決定速戰速決的回道:“關洋,現在我跟墨湛已經離婚了,他與你怎樣你無須對我炫耀,還有我現在和他有什麼,在你正式為墨太太之前,似乎也冇有資格過問,”
說完,阮默抬手看了下腕上的手錶,“我還有事,不奉陪了。”
阮默抬往下臺階下走,可是手臂卻被拽住,爾後聽關洋低低哀求道:“阮小姐,你長的漂亮,又有錢,冇有了阿湛,還有很多男人喜歡你,而我隻有他,雖然做了手,可終究還是個壞,所以我求你不要再糾纏他了,把他還給我好不好?”
把墨湛還給?
當初似乎是自己在錢和人之間選擇了錢吧?
隻是阮默已經懶得與爭辯,而是冷冷一笑,“是你的誰也搶不走,不是你的,你以為還給你就是你的了嗎?”
說完,阮默手一抬,站在臺階上的關洋被甩的打了個趔趄,直接跌倒,不知是不是摔痛了,還是阮默的話刺痛了,兩行清淚順著的臉頰流了下來。
阮默最討厭彆人在麵前示弱,一副誰欺負了的樣子,“關洋彆跟我演苦戲,我阮默不吃這一套,想演回去找你的阿湛演去。”
說完,阮默就要抬離開,卻在這時看到墨湛不知何時站在了的後。
『如果章節錯誤,點此舉報』
三年婚姻,霍銘軒為了心中的白月光,一次次傷害真正愛他的秦淺沫。直到她的心臟被人摘掉,他才驀然驚覺,他的心,也跟著空了。一別經年,帝都賀家的盛宴中,那個連夢中都不舍得出現的女子踏著星光走來,霍銘軒當場失控,瘋了一般來到她的面前。她卻沖他盈盈淺笑,仿佛根本不認識他一般:“你好,我是秦淺沫,這位是我的丈夫賀禹辰。”
沈清歌上輩子識人不清被渣男賤女陷害,落得個拋屍荒野的下場。 重生七零,她一腳踹開渣男,按頭強吻了村裏惡霸! 本以為跟惡霸結婚,婚後會提心弔膽。 可兇神惡煞的狼狗怎麼變成奶狗忠犬?每天求親親抱抱不說,還睡前端洗腳水?一日,有人來找薄庭,只見薄庭和三歲的兒子站在牆角,一大一小慫慫。 「老婆,你罵我的聲音都小了,是不是餓了?」 「我去做飯,你吃飽了繼續」 小萌寶:……反應一秒,飛速抱住沈清歌大腿:「媽媽,我給你倒水」
夏桃之和韓驍相錯親當天,領證結婚了。 她冷淡通透,把韓太太當成副業來發展,可架不住某個男人總以為她動了心。 一次次試探后,夏桃之忍不住了。 撩漢誰不會?她把韓驍撩得不上不下時,遞上離婚協議。 “韓先生,三年婚期已滿,請簽字。” 他強勢勾住她的腰肢,貼在她耳畔:“簽不了,孩兒他媽,恕難從命。”
為拯救破產的家族,她被迫獻身未婚夫,卻不料誤惹未婚夫的叔叔!一夜強寵,十月懷胎,她生下一對可愛的雙胞胎。四年后,天降萌寶,她被一大兩小纏上“嫁給我,債務我背,資產你花,整個殷城橫著走,考慮一下?”他將她抵在墻角,霸氣滿滿。她回以一笑:“萌寶留下,你可以滾了。”“偷生我的寶寶,你必須
【先婚後愛+暗戀成真+女主人間清醒+追妻火葬場+雙潔】 葉盡染是時家欽點的孫媳婦,跟在時嚴身後12年,一直是一朵懂事的解語花。 直到聽到時嚴和妹妹在牀上的祕語—— “她就像木頭一樣索然無味,這些年我碰都懶得碰她一下。” 隔天,頭條爆料。 青年古典舞舞蹈家身穿一襲紅色輕紗,身嬌細軟,被時家掌權人摁進試衣間激吻。 未婚夫既然更愛她的妹妹,那她直接做他們的小嬸! 這時,時嚴後悔了,他怎麼不知道他那個乖順無趣的未婚妻,其實美豔動人,是不可多得的尤物? 但爲時已晚。 多年後。 媒體採訪時家掌權人時聿川。 “你從侄子手裏搶人,不覺得不道德嗎?” 時聿川單手樓住葉盡染,“不好意思,我暗戀她很多年,時嚴不珍惜的,在我這裏是珍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