倫敦的社季是從品小店火銷售開始的, 隨著一家家貴族鄉紳們的回歸,有錢的小姐夫人們,總需要在正式踏社季之前, 為自己準備足夠參加舞會的子和首飾。
以往有錢的會裁回來專門定制, 沒錢的也會去布莊挑選布料, 然后據目前流行的樣式, 把原本的子改得更加很好。
可這一次, 隨著報紙的傳播,以及親友人的互相推薦, 讓們知道了,倫敦的街頭,出現了一家不得不去的品店。
里面的東西樣式繁多,不僅適合佩戴在自己上,放在家里當擺件,也適合送給伴,作為一個合心意的禮。
從來沒有哪個店,讓士們進去了就舍不得出來, 而這家店就是。
它提供了多達幾千種商品, 上百種不同的巧好看的東西, 那些東西不僅可以裝飾你的貌,也可以提高你的涵, 因為似乎每一件品,都有一個獨一無二的故事,讓人心甚至是心碎的故事。
來到倫敦, 如果你沒有去過品小店,那你就是白來了。
參加社季,如果你上沒有一兩件品小店出來的飾品, 那你必將遭到嘲笑。
這是霜用十幾篇故事,植小姐夫人們心中的想法。
而事實證明,社季真的是消費季,才剛剛開始半個月,還遠沒到最火熱的日子,品小店的銷售額就勇創新高,比得上之前一個月的收了。
有了錢,那需要干什麼?
當然是咸魚了!
勞累了好幾個月,霜此時就猶如咸魚,完全不想,不像達西兄妹那麼活躍。
別誤會,兩人可不是為了參加社季,達西是去拜訪達西家族的際圈,那些關系親的長輩,他需要提前去問候。
或者合作的商人伙伴,需要他出面加強聯系,以尋求下一階段的合作。
這是一對一的流,算是正事,拜訪的時候,不需要他參加什麼舞會,只要去對方家里吃個晚餐,或者下午茶就可以了。
這于達西而言,是非常友好的,至沒有他不喜的舞會,也沒有青睞他的小姐們。
而喬治安娜,在知道自己真的能賺到錢后,勁頭就更足了,不僅努力畫畫,還要上更多的課程,學習更多的知識,以及了解歐洲各國的藝發展。
每天早上起來,都神奕奕,計劃好了一整天需要做的事。
喬治安娜只有十三歲,遠沒有到參加社的年紀,一般人家會在姑娘十八歲的時候,舉辦一場盛大的年禮,正式宣告進社季。
所以今年的冬天,和其實沒有什麼關系。
至于霜,雖然還未婚,但畢竟頂著達西先生未婚妻的名頭,也就是說名花有主,可以選擇去不去參加舞會。
社季雖然有一部分的屬是為單男見面準備的,但也備其他功能,比如結人脈,比如富神文化,娛樂等等。
所以霜去不去,都是可以的。
只是犯懶,不想參加這些無聊的聚會和舞會罷了,況且,達西先生也不需要這個假未婚妻幫忙際,那就有理由犯懶了。
在把找衛其軒的任務拋給福爾斯大偵探后,霜在家里宅了大半個月,期間哪里也沒去,有時候,一本書就能消耗一整天的時間,房門都不用出。
在忙碌了半個月后,達西先生終于有力關注家里的兩個姑娘。
他詢問倫敦宅邸的管家庫克先生,“喬治安娜呢?”
“小姐在上法語課,達西先生。”管家道,現在是下午三點,喬治安娜有一節法語課。
達西點點頭,把帽子,手杖和大遞給一邊的仆,“威克斯小姐呢?”
“威克斯小姐在房間里,”庫克管家跟著他上樓,匯報家里的況。
達西腳步頓了頓,“一直待在房間里?這幾天都沒有出門?”
“是的,據莉亞說,威克斯小姐這些天一直在房間里看書。”庫克回答道。
達西的腳步一頓,然后拐向霜房間的方向,來到門口,對著管家先揮揮手,讓他下去,然后再敲響了門。
霜懶懶地窩在躺椅上,上蓋著厚厚的毯,旁邊是燒著火的壁爐,后大大的窗戶已經半闔上。
倫敦的冬天很見到,除了雨綿綿,就是霧霾漫天,即便是時間正好的下午,也只能看到泛黃的路燈。
霜房間的窗戶對著宅邸的后花園,花園里裝飾了足夠明亮的燈,可這燈只有晚上才會點亮,所以整的效果,外面還比不上房間明亮。
畢竟房間點了壁燈,還有不蠟燭,再加上霜特意要求的白墻紙,比外面看著溫暖多了。
霜手里的書是這個時代難得一見的正常向小說,什麼正常向呢,就是這個時代流行哥特風黑暗小說,到都是,就是報紙上報道某一件小事,都喜歡以懸疑神的方式開頭。
如果用現代網絡流行翻譯出來就是:震驚!xxx家出現神黑貓,是上帝給予警示,還是惡魔的詛咒即將降臨。
看著很驚悚是吧,其實就是一只貓頭上的黑多了點,跑到xxx家廚房吃了一條魚而已。
如果非要說有什麼警示意義,那就是家里有魚,你藏好嘛,別讓貓聞到了味道。
所以說,如果你看這個年代的故事,剛開始覺得無聊,可剝離那一層表面的東西,還可樂的。
但這種毫無意義的敘述,看多了也厭煩。
之前因為霜十幾篇故事,讓人看到了正常向的故事魅力,報紙上開始有模仿霜的文章出現,有仿照寫故事的,也有用這種方式寫別的故事的。
雖然不多,卻大歡迎,即便不那麼優秀,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追捧。
沒辦法,實在是霜這個大手出完那十幾篇后,就不再寫了,讀者們嗷嗷待哺。
報社聯系不上霜,就只能自己想辦法產糧了,于是這種風格的就多了起來,并且拿來寫各種各樣的不同類型故事。
哦,對了,也有用這種平實的文風,去寫黑暗神小說的,就是以前那個哥特風小說。
哥特風的主要風格是黑暗,神,華麗,猶如黑夜中的吸鬼。而有聰明的寫手發掘了一種新的寫法,用平實的語言,好像寫日常生活一樣,去敘述這種小說。
喜歡的人覺得更加刺激,因為覺時時刻刻會發生在邊,不喜歡的人就覺得,這簡直是異端。
對于這種變化,霜非常欣喜,因為看到了不覺得有趣的故事。
不過因為發展時間比較,僅限于報紙上刊登的容,版面有限,所以可看的也不多。
不過商人永遠是最敏銳的那一撥人,有出版商和書店就看到了風頭,把一些過去掩埋了存在的小說翻了出來。
在哥特風大行其道的以前,也不是沒有其他風格的小說出現,報社和出版商覺得寫得好,也會嘗試出版,有能賣錢的,也有完全不賣錢的,但都影響不了哥特風的地位。
所以這些書籍大部分都箱底了,甚至連底稿都沒了。
那些機靈的商人在發現風向后,想方設法把這些又重新找了出來,再印刷販賣。
當然,這只是數,所以霜也就找到了幾本而已,看著還不錯。
達西敲門的時候,正沉浸在劇中,懵了一瞬才反應過來,“請進!”
達西推開門,看到壁爐前的霜,詢問道,“我聽管家說,你好些天都沒有出門,是不舒服嗎?或者在忙于創作和設計?”
“沒有,我就是犯懶而已,寫稿打廣告短時間不需要了,至于設計,目前的樣式已經足夠富,再多生產也麻煩。艾米麗那邊是在為明年夏季的限定款做準備,暫時用不上我。”霜道。
艾米麗私心里覺得自己做的事最好,卻得到了一樣多的回報,想盡可能多分擔一點。
霜了解的心思,就說了一下季節限定款的概念,讓為明年的四季做準備。
春天的已經不需要了,因為們已經提前設計好了,現在工坊里已經分出一部分工制作那個,等明年春暖花開,就可以開始售賣了。
“那麼,如果你沒事的話,是否可以陪我參加一場舞會?”達西詢問。
“什麼舞會?”霜驚訝,對于這種活,達西不是能避則避嗎?
“是王后授意哈里森伯爵夫妻舉辦的,某種意義上來說,是為王的盛典打前站。”達西道。
哈里森伯爵是上任國王的友人,和他一起長大的摯友,兩人關系非常好。可以說,如果上任國王有心腹,那麼哈里森伯爵絕對是其中分量最大的人之一。
而哈里森伯爵夫人也不一般,是隨王后嫁過來的德意志貴族之,父親是一位男爵,當了王后兩年之后,就嫁給了喪妻的哈里森伯爵。
可以說,這對夫妻是上任國王夫妻的絕對心腹,可惜的是,現在是格萊王掌權,是王后的親生兒,也是王后使了手段才上位的。
可兩人的利益全部完全一致,在格萊為王后,那麼就得為整個大英帝國著想。
而王后說到底最惦記的還是自己的母國德意志,在有能力的況下,會盡可能地為德意志謀求利益。
而哈里森伯爵夫人,是王后最忠實的友,兩人利益一致,目標相同。
哈里森伯爵在上任國王去世后,并沒有進格萊王的利益集團,雖然他也不是敵對方,卻也無法像之前一樣,是第一梯隊的心腹。
為了能更好地抓住權勢,他必須牢牢和妻子保持一致,牢牢向王后靠攏。
畢竟,無論王母有多分歧,不變的是們都不會傷害對方,頂多在其他利益上爭奪。
而王后想要為德意志爭取那些利益,也需要一個代理人,哈里森伯爵就是這個代理人。
他是正統的英國貴族,卻娶了德意志貴族之,還是王后的友,因此他們夫妻到了王后的信賴。
“雖然王陛下和王后閣下私下底的較量不斷,但明面上,母后的這點面子,王一定會給足,所以很大可能,王會出席這場舞會。無論是出于什麼考量,達西家族接到了這場舞會的邀請,就不能推。”達西解釋道。
這場舞會肯定會匯聚所有的倫敦上流人士,沒到邀請這表明你份不夠,到邀請了卻不去,就顯得非常不給面子了。
“行吧,”霜答應下來,住在達西家,到達西先生的庇護,這點事還是要做的,只不過,“你要怎麼對外介紹我們的關系?”
“有緣關系的表妹,威克斯先生去世前,把你托給我了。”達西早已想好了借口。
只要語言表達稍微曖昧一點,讓大家覺得,威克斯先生去世前,就把兒給了達西先生。
而達西先生則答應下來,也就是會以結婚為前途,培養兩人的,只不過暫時還沒有求婚而已。
到時大家就會覺得,這是一對在培養的,被家長認可的男,屬于名草有主,名花有主的存在。
這樣一來,“達西,我懷疑你邀請我,是想我給你擋桃花。”霜笑瞇瞇道。
達西一頓,居然點頭認同了,“沒錯,就是這樣。”
“嘖,達西,你學壞了。”霜嘖嘖出聲,這才多久,嚴肅正直的達西先生就被福爾斯那個家伙帶壞了。
這可真是冤枉了大偵探先生,如果他在這里,就可以認真地反駁。
比起我,達西先生不是被你影響的次數更多嗎?
參加舞會霜當然會心打扮,實際上雖然半個多月沒有出門,不代表什麼都沒準備。
該定制的晚禮服有至十件,而今晚的是以淺綠為主,配搭一些白,但在邊緣的部分,用珍珠鑲嵌了一圈花邊。
沒錯,是珍珠,雖然個頭不大,但大小一致的珍珠,總共五十多顆鑲嵌在不起眼的擺上,堪稱低調地奢華。
要知道這個時代還沒有人工飼養珍珠,所有的珍珠都是野生的,如果是大小不一,或者規則不定,不是圓潤的形狀,那或許不值多錢。
可這麼多大小一致的,就真的很昂貴了。
這些都是霜從空間里拿出來的,裁來的時候,莉亞正好不在,不需要霜解釋珍珠的來歷。
而達西家的人以為這是從威克斯家帶出來的,也沒有多疑,只是咋舌霜的大手筆,居然拿這麼多珍珠鑲嵌一件服。
除此之外,霜只帶了一對珍珠耳環,頭發盤起來,用碎鉆發卡固定一圈,看著致又可。
兩人抵達哈里森伯爵的莊園時,正好遇到了人,福爾斯兄弟。
霜眉頭一挑,對著上前打招呼的夏克福爾斯道,“我真意外,你居然會出現在這種場合,難道是有什麼案子出現?”
今天不會驚現什麼殺人案吧?那可就太熱鬧了。
“呵,某人是不是忘記了自己的委托?”福爾斯嘲諷道。
就在這時,麥考夫福爾斯也和悉的人打好了招呼,走過來正好聽到了夏克的話,“威克斯小姐,聽說你想知道威廉姆斯準將閣下的信息。今晚或許他會出現在舞會上,如果到時你需要的話,我可以為你介紹。”
“那就謝謝你了,福爾斯先生。”霜揚起笑臉。
“不必,如果你真的謝我的話,是否可以告訴我那顆寶石的妙用?”麥考夫福爾斯笑得一臉和睦,像極了的狐貍。
“妙用?什麼妙用?那是我父親找到的一顆好看的寶石,他是從一位來自東方的商人手中購買到的,商人說那是一顆寶石,父親雖然不信,但想到我可能會喜歡,就買了下來。事后檢測,發現居然真的是寶石,這就太難得了,居然有白的寶石,太神奇了對不對?”
霜佯裝一臉無辜,完全不承認自己知道什麼妙用。
不過……這才多久,夏克福爾斯就利用上了里面的治愈異能嗎?
這該說他是運氣好,還是運氣不好?
麥考夫還是溫和的笑容,可眼底深卻潛藏著銳利,不過隨即他一笑,下了所有探究的心思。
不管這位小姐知不知道,把東西送給夏克,都代表了對夏克的友誼。
況且,那寶石真真切切救了夏克一條命,福爾斯家族是不會忘記這份恩的。
所以即便夏克討厭極了舞會,也沒有好全,他依然把人帶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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