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蘭初安靜了好一會,笑道:“公主,您在說什麼,妾聽不懂。”
“聽不懂嗎?好,那我說得再明白一點。”李朝歌繞過盛蘭初手里的茶水,緩步走在盛蘭初的閨房里,似乎在打量的擺設,“其實我聽你講潛淵劍的時候就很疑,你對七七活祭法了解的似乎太詳細了,不像是看書,反倒像是自己經歷了一遍一樣。自然,這只是我個人覺,你真正餡之,在于吳晉原。”
“第二任吳刺史?”盛蘭初笑道,“我和吳刺史并無來往,公主連吳刺史的棺木都打開了,想必已經查的徹徹。為何會和我扯上關系?”
“你最厲害之,就是你說的一切都是真的。”李朝歌說,“吳晉原確實是想獨占潛淵劍,反被潛淵劍吸而死。但是,他一個場中人,和鑄劍、鐵匠等人素無來往,倉促之間,他去哪兒找了一把幾可真,甚至瞞過了洪城源眼睛的假潛淵劍呢?”
盛蘭初沉默了,垂著眼簾,許久沒有說話。李朝歌停在一副書畫前,仔細觀看,不不慢道:“潛淵劍是當年夔國集舉國之力鍛造出來的寶劍,當世能仿造此劍的,除了十八年前劍癡、沉迷鑄劍的老莊主,再不做其他人想。你當時說,老莊主找來一個奴,想要比照著潛淵劍的模樣,仿造一把新劍。后面的事你沒有說,但是我覺得,除了祭這一關,其他部分老莊主已經做完了。這柄劍自然沒有潛淵劍的神通,但是從外表上迷一下不懂劍、也不劍的洪城源,應當還是足夠的。能同時滿足知道老莊主鑄造仿劍、了解洪城源的為人格,還能和吳晉原搭上關系的,唯有夫人您了。”
盛蘭初靜默了好一會,無所謂地笑笑,說道:“那又如何。我對他一心一,為他持家務,打理生,他卻在外面養外室,還明正大地把私生子塞到我眼前。他如此愚弄我,我讓他吃幾分苦頭,有錯嗎?”
“沒錯。”李朝歌笑了,說,“我明白夫人的心。曾經也有一個男人對不起我,我見了他就想他的腦袋。自然,這是題外話,回歸正題。第一任刺史和第三人刺史的死都沒什麼疑點,唯獨第二任吳晉原,有點太玄了。洪城源想把三任刺史的死推到水鬼上,夫人更好,直接借刀殺人,真的讓一柄劍殺了他。若不是實際經歷過,誰會相信,一柄沒有神志的劍,會把人的干呢?”
“公主懷疑第二任刺史的死和我有關?那可真是冤枉妾了。”盛蘭初冷冷說,“妾什麼都不知道。”
“那吳晉原為什麼會得知洪城源一帆風順是因為潛淵劍,他又為什麼會冒出換劍這個主?若沒有人在山莊里應外合,恐怕吳晉原不會冒這種風險。”李朝歌看著畫上的落款,慢悠悠道,“有沒有人告訴過你,沒有人會是完的。只有扮演角的人,才會完。”
盛蘭初繃著臉,問:“公主這是什麼思?”
“我聽聞有一種換魂,只要找到兩個生辰八字一樣的人,可以將兩個人的靈魂互換。曾經有人用這種辦法奪舍,因為太過損,慢慢斷絕了。但老莊主沉迷上古巫,連七七活祭法都能找出來,尋找時代更近、記載更多的換魂,應當不難。老莊主一生癡迷鑄劍,不畏世俗看法,本來無錯,但他最不應該做的,就是不顧人倫令,想要復原上古名劍,但是又舍不下自己兒,故而生出了一個惡毒的折衷辦法。以淬劍是為了提高劍與主人之間的牽引,如果用的是親的,想來牽引力會更強。所以,那個應該放七七四十九天、最后跳到劍爐里淬火的人,理當是老莊主唯一的兒,被所有人捧在手心的山莊大小姐,盛蘭初。”
盛蘭初閉上眼睛,不想再聽下去。李朝歌嘆了一聲,轉過,看著盛蘭初說道:“老莊主不舍得自己的兒死,便想借助換魂,讓另一個生辰年月相同的子替兒死,之后,他的兒會以另一個子的份活下去。這不是什麼問題,藏劍山莊沒有其他人,老莊主只需要收養換魂后的盛蘭初為義,就能讓兒重新錦玉食的生活。這其中唯一犧牲的,是小蓮。”
盛蘭初沒反應,李朝歌繼續說道:“小蓮是一戶普通人家的兒,父母重男輕,貪財薄,為了一貫錢就將兒賣給老莊主,渾然不問對方買自己的兒回去干什麼。小蓮一進山莊就被控制起來,老莊主不讓和外人來往,卻還錦玉食供著。小蓮本以為自己遇到了好人,卻沒想到,對方只是把當做一個容,用來替自己親生兒苦的容。”
盛蘭初站不穩,不由扶住旁邊的多寶架。睜開眼睛,里面已經盈滿了淚水:“我這一生不被人喜歡,我都認了。我就是命賤,比不過兄長弟弟,比不過金尊玉貴的大小姐,甚至比不過山莊里的侍。但是他們不應該給我希,里說著把我當兒養,實際上,卻在商討哪一天實施換魂,讓我替大小姐去死。公主,您出尊貴,父母寵,容貌麗,大概不會懂我這種生來平凡的普通子的心。我那天不小心聽到老莊主和大小姐的話,他們父在商討該如何騙我換魂。我的命都換給了,小姐卻還在嫌棄我相貌平庸,遠不及自己秀麗。”
李朝歌無聲嘆氣,其實懂。亦從來不是一個被偏的人。
李朝歌問:“后來呢?”
“后來我喝了水,毫無察覺地便昏迷了。等醒來后,我眼睛被布蒙住,老莊主說要收我為義,但是需要一些程序,所以讓我放配合。我當時什麼也沒說,但是我知道,我已經變另外一個人的模樣了。公主,你能想象到每天放是一種什麼嗎?手腕被割了太多次,已經找不到下刀的地方。傷口凝固了就重新撕開,一直流一直流,我都能聽到自己流干的聲音。我躺在榻上,明明一天什麼都沒做,可是連走兩步都困難,到后面,我稍微彈就頭暈眼花,躺在床上,如同一個廢人。可是我的神志偏偏是清醒的,我偏偏知道,現在的痛苦只是開始,忍耐沒有任何義,因為真正的絕還在后面。”
“二十天后,我終于不了了,我本撐不到七七四十九天,用不了兩天我就會死。反正左右都是死,我橫了心,趁著老莊主剛取完,還沒有將我關起來的時候,拔出潛淵劍捅向他后背。我本來沒打算功,我只是想速死而已,可是老莊主沉迷鑄劍,竟然被我捅中了,更詭異的是,那柄劍開始自吸老莊主的。我眼睜睜看著老莊主在我面前倒下,沒掙扎幾下,很快斷了氣。我嚇傻了,跌跌撞撞往外跑。我失太多,跑出室沒走幾步,就跌倒在路上,還驚了侍。我本來以為我死定了,卻發現,們我小姐。”
盛蘭初仰頭,不可自抑地笑起來,笑的連眼淚都出來了。臉上神似哭似笑,淚盈盈,說:“們竟然我小姐。我反應過來后,做出我有生以來最惡毒,也最痛快的一個決定。”
李朝歌閉上眼,已經猜到后面發生了什麼。盛蘭初用力干眼淚,眼神在黑暗里閃閃發,平靜又癲狂:“我讓他們將一個‘小蓮’的侍抓住,蒙住眼睛和,不讓對方說任何話。我隨便一查找,就在小蓮屋里找到很多盛大小姐的東西。都不用我吩咐,下人便義憤填膺,說小蓮行竊,要將小蓮沉塘。你看,主子定下人的罪,連反駁都不必聽。從始至終,沒有任何人替小蓮說過一句求的話,小蓮就那樣被蒙著眼睛,在眾人面前沉了湖。”
李朝歌長長嘆息,不知道該說什麼,這個故事實在太慘烈了。李朝歌問:“可是那些老仆,為什麼承認小蓮是失足落水呢?”
“我是小姐,我只要吩咐一句奴婢行竊太難聽,下面人自然心領神會,一齊改口說是對方失足。死后,我天天讓和尚在湖邊念經,我要讓形魂潰散,神志模糊,自己也忘了自己是誰。小蓮過的苦,要一一嘗一遍。”
李朝歌沉默,想起自己前世得知裴紀安背叛后,瘋了一般報復裴紀安和李常樂,和現在盛蘭初的所作所為沒有差別。在局中時不覺得,現在站在旁觀者的角度聽,才發覺太瘋狂了。
李朝歌不知道問盛蘭初還是問自己,聲音輕若鴻:“值得嗎?”
“不值得。”盛蘭初冷笑一聲,理了理頭發,昂然道,“可是我不這樣做,就咽不下心里這口氣。”
“之后呢?”
“后來我悄悄去看過我的父母親人,他們有了老莊主那筆錢,過得比我在時好多了。我又給了他們一筆恤金,就當還清父母生養之恩,從此一刀兩斷,再不相干。”
“那洪城源呢?”李朝歌問,“他至死都被你蒙在鼓里,當了你十八年的傀儡。如今,你有了華凌風這個新傀儡,但是對于舊人,你有什麼話想對他說嗎?”
“沒有。”盛蘭初冷冷道,“我最開始嫁他,是看中了他老實忠厚,絕不會辜負我。結果呢,他養外室,還把我當傻子一樣,明正大地將私生子帶山莊。我能輔佐他到這個高度,自然就能一手毀了他。所以在他和吳刺史的宴會上,我故給吳刺史山莊的,并且邀請吳刺史欣賞我們的藏劍。洪城源好大喜功又虛榮貪婪,他很容易就被我說,將劍借給吳刺史。我明明告誡過吳刺史,勿要嘗試讓劍認主,勿要將自己的滴在潛淵劍上,結果他非不聽,引來了禍事。我在府衙中埋了眼線,當天眾人都急著查吳刺史的死因,我讓人悄悄將潛淵劍拿走,趕在洪城源之前把劍換了個地方藏。后來,事越鬧越大,我沒想到那個蠢貨竟然張狂至此,膽敢殺了第三任刺史。”
盛蘭初察覺到李朝歌的視線,冷冷勾了勾角,說:“公主您放心,第三位刺史的事我沒有摻和。從換走潛淵劍開始,一切都離了掌控,如果可以,我也不想將事鬧大,驚你們這些朝廷中人。”
最開始,只是想給洪城源一個教訓而已。然而人心是怪,惡一旦放出來,就再也控制不住了。
李朝歌點點頭,今天聽了很彩的一個故事,和的料想大致一樣,李朝歌已經沒有什麼疑點想不通了。李朝歌拍拍袖,出告辭的姿態,平靜問:“潛淵劍在哪兒?”
從今夜看到李朝歌的時候,盛蘭初就知道這柄劍守不住。不過,這本就是帝王家的東西,還歸帝王家,也是常理。
藏劍山莊僥幸借了二十年黃龍之勢,該知足了。盛蘭初整理頭發,讓自己恢復得的“大小姐”儀態,說:“在湖底。”
“我當然知道在湖底。”李朝歌挑眉,問道,“湖底的什麼地方?”
藏劍山莊的湖雖然是人工開鑿的,但是水域寬敞,面積并不小。湖底那麼多淤泥,李朝歌總不能一塊一塊地挖。
才沒那麼多閑工夫。
盛蘭初心里暗暗驚撼,這位公主夠聰明,夠果決,也夠狠辣。盛蘭初這些年在生場上見了許多人,但沒一個男人比得上這位公主的心。
盛蘭初垂下眼睛,老實代道:“在西南角,壘假山的那個地方。”
李朝歌到了自己想要的消息,轉離開。要不是為了潛淵劍的下落,李朝歌干什麼要跑到盛蘭初屋里,聽講這麼一大段廢話。
盛蘭初的世是,也是把柄。有這個把柄在手,李朝歌本不怕盛蘭初向外界,潛淵劍在李朝歌的手里。
李朝歌推窗,如來時一樣,消無聲息地溶到月中。即將離開時,突然想起什麼,背對著盛蘭初問:“你能扮演好盛蘭初這個角,能利用洪城源的虛榮自大和吳晉原的貪婪虛偽,可見是個縱人心的高手。既然你有這份察人心的天賦,為什麼不用在商場,而是用來縱男人呢?”
盛蘭初愣了一下,想都不想,說:“商場是男人的天下,我不靠支使男人,還能靠什麼?”
李朝歌沒說話,從窗沿上一躍而下。人想要施展拳腳,只能頂著男人的名字嗎?
這樣是要輕松一些。但是,不愿。
李朝歌,無論名罵名,都要用自己的名字背負。
·
李朝歌趁著夜無人,潛到湖中,很快在假山石頭下面找到了潛淵劍。今夜月明,湖粼粼,忽然一個人從水底浮出來,臉素白,長發如墨,下頜上掛著水珠,正應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飾。然而這樣一位艷近妖的人,手里卻握著一柄殺氣凜然的長劍。
李朝歌鳧著水,慢慢游到岸邊。上岸后,隨便了下的長發,水滴順著李朝歌巧的下,修長的脖頸,慢慢劃襟。李朝歌毫不為所,全部注力,都在面前的古劍上。
從外觀上講,這柄劍無疑非常,不是那種花里胡哨的,而是莊嚴、古樸,充滿力量的。李朝歌握住劍柄,心臟飛快跳起來。
仿佛又想起這柄劍穿心臟時的覺。可是現在,它握在手中。
李朝歌最終下心悸,五指用力,緩慢地將潛淵劍拔.出來。寶劍出鞘,李朝歌終于明白什麼虎嘯龍,什麼殺敵于千里之外,也終于明白,為什麼每一個見到它的人,明明知道危險,還是忍不住將其據為己有。
這個道理就和傳國玉璽一樣,放在路上,但凡是個人就沒法置之不理。
隨著李朝歌作,潛淵劍上發出細微的嗡鳴聲,仿佛遠古某位主人的問候。李朝歌將劍刃全部拔出,和著月和水,仔細打量,由衷贊道:“好劍。”
翻來覆去欣賞了好一會,然后將劍放在地上,拔出自己本來的佩劍,毫無預兆地朝潛淵劍劈去。
這一招用上了全部真氣,沒有留任何余力。劍距離潛淵劍一寸的時候,一陣銀白的流像護盾一樣罩在潛淵劍上,攔住了李朝歌的作。
李朝歌全力一擊,但砍在盾上,連一丁點都沒有刺破。李朝歌被阻力反彈地虎口發麻,慢慢站起,回頭,見假山后站著一個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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