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趣讀閣 現代言情 他是春風沉醉 第28章 護她一生

《他是春風沉醉》 第28章 護她一生

火鍋店里。

燈火通明,人聲鼎沸。

南婳和沈澤川、穆妍、月月他們一起熱熱鬧鬧地涮著火鍋,吃吃喝喝,說說笑笑,好不熱鬧。

南婳用筷子夾起一片豆腐喂到月月里。

月月吧唧著小沖媽媽歪著頭,一本正經地說:“嗯,這豆腐還不錯,香。”

南婳白白的小臉蛋,“小機靈鬼,香就多吃點。”

沈澤川夾起一塊肚,放進滾燙的紅油里,七下八下練地涮好,蘸了調料,遞到南婳邊。

南婳張含下,肚脆的口瞬間整個口腔,好吃得舌頭都要咽下。

穆妍看著二人,嘖嘖幾聲,“看你哥對你多好,羨慕嫉妒、恨。”

南婳輕輕翻一眼,“矯。”

穆妍哈哈一笑,忽然一拍腦門,“差點忘了件大事。”

拉開包,從錢包里掏出一張支票,遞到南婳面前,“這是一千萬,你拿去還給先生。我爸剛要回來一筆工程款,我搶慢搶給搶了過來,慢了,他就先還給別人了。”

“好。”南婳接過來,小心地放進錢包里。

沈澤川偏頭看一眼,“先生是誰?你向他借錢了?缺錢為什麼不跟我說?”

“應該是以前認識的一個人。你幫我太多了,不能總麻煩你。”

沈澤川忽然起腰,坐得筆直,俊溫潤的臉變得嚴肅起來,“你遇事不向我求助,去找別人,有沒有把我這個哥放在眼里?”

南婳俏皮地沖他笑了笑,“哥,你別總是板起來臉教訓我好嗎?咱倆同年同月同日生。”

一笑,他就了,“我是怕你,怕你份暴……”

“放心,我找的是霍北堯不悉的人,應該傳不到他那里。你看,這都過去一個多月了,一切相安無事,霍北堯并不知道我的真實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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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澤川俊臉和下來,重新掛起溫潤的笑,“下不為例,以后謹慎點,知道嗎?”

“知道啦,哥。”

穆妍夾起一片羊放進調料里蘸了蘸,說:“聽說你那個渣男前夫快要和小三結婚了?”

南婳的臉一瞬間變,“嗯”了一聲,垂下眼睫,筷子在調料里碗里木然地著。

“要我說那兩人結婚也好,渣男配賤,天長地久,省得出來禍害別人。”

南婳握著筷子的手微微,指骨泛白,恨意在竄,不控制。

沈澤川大手握上的手,“手這麼涼,是不是空調太涼了?我讓服務生來調一下空調。”

南婳搖頭,“不涼。”

穆妍瞟一眼,“阿婳,趕快忘掉那個死渣男吧。你哥對你這麼好,先生對你也有有義,天下好男人多的是,干嘛非得在垃圾堆里找男人?那對渣男賤,一定會有報應的!一定會有報應!不是不報,時機未到!”

漆黑清冷的墓地里。

站著一個材修長的男人,黑熨帖的襯衫,袖口挽上去兩道,致有力的腕骨。

鼻梁和在路燈燈下,好像刷了一層蒼白的釉,看起來有種格外的冷淡氣質。

修長脖頸上一排深深的牙印,和他完俊朗的外形有點違和。

忽覺鼻腔一,霍北堯接連打了兩個噴嚏。

抬手鼻子,他緩緩垂下眼睫,繼續盯著墓碑上的照片看,深邃堅的目漸漸變得悲沉。

照片上的明眸善睞,鮮活,靈,清純中帶點小倔強,和這死氣沉沉森森的墓地,截然相反。

這是南婳的冠冢。

死后的尸被野腹中,尸骨無存,只好拿了生前的服埋在土里堆了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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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起第一次遇見時,才十三歲。

那晚,放學回家路上被人欺負,正好被他到,下車把那幾個小混混打跑了。

膝蓋了傷,鮮淋漓,又了驚嚇,得走不了路。

他抱起,送上車去醫院,那是他第一次抱孩子,還是驚的孩。

孩琉璃一樣脆,他抱得很輕很小心,生怕弄疼

看著在自己懷里瑟無助淚眼汪汪的模樣,他第一次會到了心疼的覺,忽然特別想保護,保護一生。

沒想到才二十三歲,就死了,他再也無法保護,再也無法保護,他心如刀割……

“Ineedyounow,whereareyougoing,想讓赤道溫暖最寒冷的北極……”手機響了。

霍北堯從兜里掏出手機,看了眼來電顯示,英眉微蹙,修長手指輕輕一劃,掛斷。

鈴聲再次響起,霍北堯俊英朗的臉上閃過一不耐煩,按了接聽,“胭胭,什麼事?”

“北堯哥,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回家啊?”手機里傳來林胭溫弱的聲音。

“我今晚不回去了。”

林胭胭一怔,“那你今晚住哪里?”

“思南公館。婚禮前這些天,我會一直住在這里。”霍北堯聲音低沉空曠。

思南公館是南婳生前住的地方,是和霍北堯共同的家。

林胭胭臉大變,語無倫次,“北堯哥,你,我,是不是我哪里做錯了?”

“沒有。沒事的話,我掛了。”

林胭胭聽著手機里的忙音,臉白一陣紅一陣,忽然用力一推,梳妝臺上的瓶瓶罐罐咣啷咣啷全摔到了地上,發出刺耳的聲音。

都怪那個死鬼!

都怪

死了也不安生,還來勾霍北堯的魂!

怒氣在腔里山呼海嘯,林胭胭踉踉蹌蹌地站起來,抓起墻角的大花瓶哐地一下摔到地上,又搬起飄窗上的花盆扔到地上……

直到把整個臥室摔得一片狼藉,才停住手,一屁坐到地上大口著氣,氣聲像風箱一樣呼哧呼哧。

半晌,到手機,手指抖著撥出一個號碼。

響了幾聲后,手機里傳來一個風略顯蒼老的聲:“胭胭,這麼晚了你怎麼還不睡覺,打電話有什麼事?”

林胭胭眼淚唰地一下流出來,“媽,北堯哥今晚不回家了。”

人見怪不怪,“男人偶爾一次不回家很正常,你不要大驚小怪。”

“不,他不是偶爾,他說,他說結婚前,他要一直住在思南公館。那個死鬼都死了三年了,他還是忘不了。他的辦公室、臥室、書房、手機、錢包里,全是的照片,全是的照片!我不了!不了了!媽,我快要瘋了!”

相比林胭胭的癲狂,人冷靜得多,“你跟一個死人計較什麼?人對死了的人都會有點憐惜,覺得已經死了,還有什麼不可以原諒的,會下意識地不去計較的缺點和過失,只記住好的方面。所以,活人是永遠爭不過死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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