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琳發現離不遠,一直和保持著,若即若離狀態的那匹狼,試圖慢慢地靠近,楊琳的心,一下提到嗓子眼。
阿雯說,野撕咬人很痛,這話百分之百正確,狼的牙齒那麽長,一口能撕下一塊,一定是撕心裂肺的痛苦。
手中那把沒了子彈的手槍,是楊琳唯一的壯膽工。
現在真的很後悔,剩下的三顆子彈沒留著,槍裏要是有子彈,那還可以與這匹狼抗衡。
或者,在最絕的時候,給自己一槍。
“別過來,再過來我一槍打死你……”
對麵的狼假如是個人,看見黑漆漆的槍口,肯定有所膽怯,可狼不是人,它本不知道你手裏拿的是什麽。
在它的眼裏,那就是一塊石頭,還不如拿一木更有威脅。
楊琳也不敢跑,狼和狗有追趕獵的習,而且楊琳無法和它比速度,逃跑隻能加速狼的攻擊。
“別過來,我槍裏真的還有子彈,不信你就試試。”
楊琳很希狼能聽懂的話,嚇唬它離開,那匹狼兩隻前腳往前,長長地了一個懶腰,抖了抖上的發,然後發出一聲低鳴“嗷嗚”。
這聲音很奇怪,有點像家狗對主人的討好聲,沒有一點攻擊的意味。
楊琳也很納悶,這匹狼假如想攻擊,那它的表一定很猙獰,會出長長尖銳的牙齒,來震撼它的獵。
這匹狼在楊琳麵前的表現,似乎很溫,搖頭晃腦,時不時還摔兩下拖著的尾。
“你想幹什麽?你不想吃掉我嗎?”
楊琳曾經聽鍾誌祥說,狼屬於群捕獵,在攻擊之前,它會喊來同伴一起圍攻。
可對麵的這隻狼,一直沒有吼。
“你是一匹溫而善良的狼嗎?如果你不想吃我,那就過來讓我……”
狼假如想攻擊,那跑也是死,不跑也是死,楊琳突發奇想,有一種一廂願的想法。
這隻狼不會攻擊。
這種天真的想法,有點像三歲小孩捂住眼睛,對大人說:你看不見我,你看不見我。
那隻狼真的走了過來,楊琳的心再次提到嗓子眼,幹脆閉著眼睛默念:它不會咬我,它不會咬我!
……
人有一種意念力,也就是通靈的能力,隻是人類沒有發掘罷了。
也許是這匹狼,本沒有吃掉楊琳的打算,也許是楊琳在關鍵的時刻,激發了通靈的能力。
正當閉著眼睛,默念狼不會攻擊的時候,突然覺臉上,到一種粘乎乎的東西。
帶著萬分的恐懼,睜開眼睛一看,那匹狼已經站在的跟前,正用舌頭輕輕地著的臉……
這是犬類表示友善的一種行為,楊琳提到嗓子眼的心,頓時掉回肚子裏。
抬手了狼頭,那隻狼竟然趴著耳朵,長了脖子讓楊琳……
楊琳有的溫,以及與的通靈,一下激發了。
“你真可,沒想到我們了朋友。”
忽然,楊琳發現這匹狼上,有一地方在流,輕輕地開狼一看,上有一條很深的口子。
“你傷了?明天我給你找傷藥……”
說到藥,楊琳一下想起了阿雯,阿雯去找藥失蹤已經一天了。一個下午和狼對峙,神過度張,都忘記了阿雯的存在。
“我不能陪你玩,我要去找我的朋友了。”
楊琳說著,拖著疲憊的,搖搖晃晃朝山下走去……
夜晚的叢林,很危險,野出沒不說,毒蛇晚上也會出,可現在的楊琳,大劫大難都經曆過了,已經心無所懼。
反正死對來說,也就那麽回事,剩下半條命就破罐破摔,一切聽天由命。
楊琳走了幾步,看見那匹狼,竟然跟在的後麵。
“你要和我一起去嗎?那太好了。”
有這隻狼陪伴,做的“護衛”,楊琳所有的恐懼都一掃而,有這個朋友跟著,相信很快就找到阿雯。
阿雯肯定是出事了,不知是否還活著。
……
阿雯白天去給楊琳找藥,因為奔跑時太匆忙,不小心一腳踩空,掉下一個深裏,摔昏死過去。
當醒來的時候,天已經黑了。
阿雯覺頭痛裂,用手一,才知道頭被撞出了很多,活了一下肢,似乎還能,於是,頑強地從深裏,爬了上來……
狼的嗅覺和狗差不多,要想找到一個人,對它來說太容易了,楊琳很快也找到了阿雯。
“阿雯,你怎麽了?”
“我不小心,摔昏迷了,剛醒來不久,這是治療蜈蚣毒的藥,嚼爛了趕快敷在傷口上吧。”
那匹狼就站在一邊看著,把阿雯嚇了一跳。
“別怕,這隻狼和我朋友了,多虧了它,讓我很快找到了你。”
阿雯大為驚訝,以前也曾經聽說有狼孩,狼把人類的孩子養大,可那畢竟是傳說,沒想到野生的狼,也能和人類做朋友。
“謝謝,它什麽?”
楊琳答:“我還沒給它取名字呢。”
“你快上藥吧,我來給它取個名字……”
楊琳用把魚腥草和公英嚼爛,包在被蜈蚣咬的傷口,阿雯則給這匹狼取名字。
“灰灰”,“旺財”“汪汪”……
阿雯都覺得沒有特,最後給這匹狼取了一個很有“特”的名字。
“喜羊羊”。
楊琳問:“為什麽給它取名喜羊羊?”
阿雯答:“狼不是吃羊嗎?就喜羊羊好了。”
……
疲憊加上難耐,兩個可憐的人,在半夜時都睡著了,明天等待們的,不知是希還是死亡。
清晨的一涼風,吹醒了楊琳和阿雯。
兩人蓬頭垢麵,鬼不像鬼,人不像人。
春天的清晨,樹葉上凝結很多珠,搖搖墜,兩人用吸吮上麵的水,神稍微好一些。
“喜羊羊呢?它去哪兒了?”
阿雯道:“它就是一隻野狼,不吃我們已是萬幸,不會像狗一樣陪伴我們的。”
“不,它不會走,一定會回來的。”
楊琳的語氣非常肯定,的這種自信,似乎來源於,與這匹狼之間的通靈,第六告訴,這匹狼已經認定是它的主人。
不一會,喜羊羊真的回來了,口中還叼著一隻野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