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公主房出來,盛世下樓前往餐廳。
行至走廊,離餐廳還有十幾米,還沒見到人,就先聽見盛奚聒噪的聲音。兒子小時候乖的,五歲之后變野了。
如今十歲了。
又野又聒噪。
一周至有一次會被家長,喻唯一去學校,他則接到校董打來的電話,對方委婉地道歉說:“實在不好意思總統先生,是我們對爺照顧不佳。”
盛世不能生氣。
一是,孩子是唯一懷胎十月辛苦生下來的。
二是,盛管家說盛奚的脾很像他。
親父子。
一脈相承。
盛世:“……”他真沒覺得自己年輕的時候有這麼話多聒噪煩人。
與此同時。
餐廳里。
孫嫂跟在盛奚后,一邊走一邊聽著爺絮叨。半小時前在林蔭道前等他晨跑完,在回屋的路上他也不停地說話。
去了三樓洗完澡,換好服下樓。
期間他也不停地說。
現在還在說。
“我們郊游的地點是峽谷,我趁著老師沒注意,就帶泡芙去看晚霞。結果不一小心被導員抓了個正著,泡芙太張就把腳崴了。”
“我背回去的,回去的路有點遠,但是我覺一點都不累。泡芙一直抱著我的脖子,摟得可了——”
盛奚說著話。
走到餐桌跟前,拉開自己面前這張椅子的同時,也把旁的椅子拉開。
請孫嫂坐。
婦人點了點頭慢慢坐下。
爺很有教養,無論出門還是在家,他紳士的作不會。他長得也極好看,傳了姑爺劍眉星目的俊朗眉宇,又有著小姐致的五廓。
隨著年齡的增長逐漸長開。
愈發俊逸。
就是野難馴,格越發張揚高傲,還有一點就是話特別多。
“泡芙就那麼安靜地躺在我背上,我偏頭就能看見漂亮的臉。孫嫂,您說是不是喜歡我呀?”
“周圍那麼多人只要我背,還那麼地摟著我,肯定對我有點意思,說不定很久以前就留意我了。”
孫嫂:“……”
“昨天我去家里看,本來是想問腳傷怎麼樣了,讓我別說話,給了我一束小雛花,盛叔告訴我,小雛的花語是暗的意思。”
“都表示得這麼明顯了,作為男生,我應該主起來。嗯,我今天去學校就跟告白,早早地把事定下來。”
孫嫂愈發:“……”
“爺,您和泡芙小姐還小,婚事……”
“不小了,盛叔說結婚要從娃娃抓起,如果不早點行,就會發生難以預估的意外。定下來,就不會有差錯了。”
“既然喜歡我,我也喜歡,那麼我們就可以在一起。如果可以把泡芙接到我們家來住就更好了,上學前能見到,放學后還能見到。”
對了。
泡芙比他大一歲。
兩人原本不在一個年級,但泡芙的學業績不太好,去年就留了一級,目前跟盛奚在同一年級同一個班。
“等會兒去學校我就去找校董,讓他提前給我們班的同學重新排座位,我要跟泡芙坐同桌,每天都看著。”
孫嫂沉默了。
怎麼覺得一切都是爺想多了。
泡芙小姐好像并不是特別喜歡爺,準確來說,他們年齡還不大,本不懂男之間的。
想到這,孫嫂在心里狠狠瞪了盛管家一眼。
爺的想象力本來就比一般人要富,他還在一旁煽風點火。小雛的花語是暗?十幾年前他也是這樣跟姑爺說的!
“孫嫂,您覺得我等會兒出門,路過花店是買小雛呢,還是買玫瑰花?雛不夠艷麗,不如還是買紅的玫瑰——”
聲音戛然而止。
孫嫂皺眉。
就在疑爺怎麼忽然卡住了,轉過頭要去看旁邊的男孩時,抬眼就看見了從餐廳外走進來的盛世。
男人材高大。
閱歷與時間沉淀下來的氣場,沉穩又斂,令人而生畏。
孫嫂連忙起,“姑爺。”
盛世‘嗯’了一句,徑直往餐廳圓桌的方向走。孫嫂跟了上去,再次看向桌邊,幾秒鐘前還坐在椅子上喋喋不休的盛奚,此刻正站在桌前邊,站得筆直。
待盛世離近,他斂著眸子,沒了半分小的野,恭敬得很:“爸。”
姑爺在外是人尊敬的。
在家也是。
爺和小小姐都比較懼怕他。
姑爺是一位嚴父,一位將父親的職責盡到最好的嚴父。就比如工作日的早晨,他會準時在七點半敲門進小小姐的房間,幫小小姐梳頭發。
會在七點四十五出現在餐廳。
陪爺一起吃早餐。
孩子們的家長會,一學期三次,他盡可能全部出席,實在不出時間也會去參加至兩次。
食不言寢不語。
早餐期間餐廳里雀無聲。
僅有碗筷撞發出的細微清脆聲音。
盛世放下筷子,掀開眼簾看向對面的兒子。他細看了他兩眼,唯一總說盛奚越長大模樣越像他,他怎麼覺得沒那麼像呢?
明明他比盛奚好看。
這邊。
父親的目再度落到自己上,盛奚蜷了蜷手,莫名張。
他喝了口水驚。
但還是扛不住父親眼神的力,盛奚招了:“爸,前天班級組織營。達到營地之后,我沒征得泡芙的同意,就拉去看晚霞,導員發現我們的時候,驚崴到了腳,追究底這是我的錯。”
盛世收回視線。
他聽見了兒子的話語,道:“然后?”
“我第一時間與泡芙道歉了,每天都有去林姨家看。我也向導員們說了抱歉,承諾以后不會再這樣了。”
父親沒說話。
這說明父親認可他的理方式。
盛奚松了口氣。
早餐后,他雙手接過盛管家遞來的書包。在盛世的陪同下走出家門,朝林蔭道的方向去。
盛奚猶豫再三,還是開了口:“爸,泡芙以后來我們家住可以嗎?”
“可以。”
“一直住在我們家也可以嗎!”
聞言,盛世低頭掃了他一眼。
懂了他的意思。
盛世告訴他:“住可以,一直住也可以,但前提是泡芙同意。”
如果泡芙不同意,盛奚卻使用強的手段,那麼他以后就不用姓盛了。后半句話盛世沒說,但盛奚明白。
從小到大,父親教了他很多道理。
第一條就是:尊重。
這個世界在男權重方面本就不平衡,得到的資源遠遠比不上男。所以,他作為天生的獲利者,就更加應該尊重孩子。
不過。
父親的考慮是多余的。
因為泡芙很喜歡他啊!
肯定會在他開口表白,第一句話還沒說話的況下,就點頭答應!
盛奚堅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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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漫歌(泡芙)打小不讀書。
績不好。
林夏莫西故也不強求,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并不一定非要學業有。就在二人打算發掘兒其他長的時候,林漫歌的學習績突飛猛進。
半年前倒數第一因此留級。
半年后名列前茅。
甚至在12歲那年參加了首都奧林匹克數學競賽,取得不凡的名列。
那之后。
林漫歌去到哪,哪所學校就有的傳聞。
考試前:“拜這個林漫歌,不掛科。”
后來,圈好友開的玩笑:“作為莫氏集團直系繼承人,出生就坐擁百億家產,還這麼努力學習,漫歌,別太卷。”
林漫歌:“不努力學習是會嫁給盛奚的。”
再后來。
網上流傳了一段令人艷羨的告白視頻。
畫面中的主角被得淚流滿面,林漫歌:“原來不管怎麼樣都會嫁給盛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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