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趣讀閣 現代言情 你有權保持心動 第四章 知法犯法

《你有權保持心動》 第四章 知法犯法

朱珊狗

或許識時務。

現在就怕晚上聊出個不樂意的事

凌霄神態自若的打了個響指:“走吧。”

朱珊小碎步跟上去:“李尚呢?”

“回律所了。”

“我們干嘛去?”

“吃晚飯。”

“這麼早?”

凌霄駐步,回頭瞧了一眼,神散漫:“不早了,晚上還有事!”

有事?

朱珊眼睛一亮,格外:“你有事就去忙吧,我自己可以的。”

凌霄微微俯角上揚,語氣格外慢:“怪我沒說清楚,晚上的事,和你有關。”

他囂張的氣焰讓朱珊想給他一拳。

但是不敢。

朱珊垂下眼眸,下意識蹙眉咬,那是思考時常有的作。

在想,找個什麼理由

下一秒,右臉頰微微的疼打斷思緒。

凌霄輕一下的臉頰,‘嘖’了聲:“在我這兒,耍什麼心思?”

那話的意思傳進朱珊耳朵等同于:老實點!

朱珊氣呼呼妥協:“知道了。”

凌霄這才滿意,轉往前走。

初春的玉和,下午四點多天也暗暗的,可朱珊心思卻并不平靜。

本以為,再見凌霄會非常非常生氣,又或者非常非常尷尬。

其實都沒有。

或許是他今天出現是幫自己。

又或許是其他什麼原因。

在剛才他臉的那一刻,朱珊覺得,沒有想象中恨他。

到了停車場,朱珊遠遠就看見庭審上那位漂亮的舒檢察

換了包針織連,外面是長款大,腰部一條腰帶勾勒俏的腰

站在一輛白車前,像是在等人。

那視線的方向,朱珊確定,就是在等凌霄。

朱珊還沒搞清況,被凌霄一把抓住胳膊往前走。

Advertisement

他拉開白小車副駕駛車門,把朱珊推進去,然后應聲關上。

作快到朱珊沒來得及反抗。

朱珊在車門關上前,只聽見一句:“凌霄,你去看過被害人嗎?”

過車窗觀察,朱珊覺兩人聊的不太好。

也嘗試搖下車窗八卦一下,可惜打不開。

好一會兒,舒琪雯才離開。

兩人很明顯的不歡而散。

凌霄上車后,像是什麼事也沒發生一般,一邊打方向盤一邊問朱珊:“想吃什麼?”

“隨便!”朱珊眼珠轉了轉,“你和舒檢察?”

“大學同學!”

“哦~往日深厚誼,如今對峙法庭!偶像劇標配啊。”

對朱珊的打趣,凌霄角上揚并未及時反駁。

法院的停車場出口彎曲程度堪比蛇形,好一會兒才駛出。

這樣,凌霄似乎才出空,瞥了一眼朱珊。

朱珊余瞄見,立刻警惕:“干嘛?”

“我說過,婚姻存續期間,我們雙方都不要給對方添任何麻煩。”

朱珊心重重一跳,想到早上那事。

這是開始算賬了?

,解釋:“我今天那事兒是被冤枉的!是意外!又不是故意給你添麻煩。”

凌霄睨了朱珊一眼:“刑法第258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與他人以夫妻關系名義相也算。”

“?”

“與他人有發展夫妻關系的想法,就已經離犯罪事實不遠了。”

朱珊不明所以:“所以?”

“所以你放心。”凌霄語氣自若,“我不會知法犯法。”

朱珊思了好幾秒,才反應過來:“我沒說你和舒檢察會影響我,我又不會去告你重婚罪,反正明年......”

Advertisement

突然一陣電話鈴聲,打斷朱珊。

凌霄戴上藍牙耳機接通。

他語氣自信:“任先生放心,今天的庭審很順利,三審一定讓令公子當庭釋放。”

任先生?

令公子?

今天的被告也姓任來著。

這話是說,這起強案控告不會功。

朱珊突然想起那位舒檢察的話。

——凌霄,你去看過被害人嗎?

朱珊還記得,庭審中舒檢察曾說過,被害人況不好,還在住院。

待凌霄掛了電話,朱珊開口:“凌霄,你去看過被害人嗎?”

凌霄明顯沒想到朱珊會這樣問,他在紅燈時踩了剎車,面無表摘掉藍牙耳機,隨手一扔:“重要嗎?”

重要嗎?

朱珊蹙眉:“當然重要!”

“看過又怎樣?沒看過又怎樣?”

朱珊還未有應對之詞,凌霄已經開口:“難道要我同?”

這話好像并沒有錯。

但未免有些冷

“司法講證據。”凌霄看著朱珊小臉,語氣平緩,“我是一名律師,我的職責就是堅定地站在委托人一方,為他辯護。”

紅燈變綠燈,車輛再次出發。

朱珊思了一會兒,轉頭看凌霄。

說不出哪里不對,但朱珊就是覺別扭。

車輛在商場停下,朱珊跟著凌霄去了一家火鍋店。

火鍋店中式風格裝修,在商場天廣場還醒目。

看見火鍋店招牌,朱珊不控的興,抓著凌霄胳膊:“‘正元火鍋’搬到這里來了嗎?我回國第二天打算吃,去原來店鋪的地址,都拆掉了。”

凌霄視線過朱珊小手,淡淡“嗯”了一聲。

落座后,朱珊不顧服務員的阻撓,點了特辣鍋底。

勾選著菜品,傲道:“中辣?我,就不知道什麼‘中辣’。”

朱珊頓了頓,抬眼看凌霄:“我可以要一個煮啤酒嗎?”

不等凌霄搭話,朱珊強調:“我二十二歲了。”

認真,眼眸帶著誠懇,引得凌霄發笑。

隨即,他抬了抬下,語氣欠揍:“你就這麼怕我?”

“你是不是忘了,小時候我和凌樾所有挨罰的事,都是因為你!”

凌霄吊兒郎當點頭,似是在回憶什麼。

然后,他語氣喃喃:“抄作業?翻墻逃課?未年進網吧?補習班......”

朱珊牙齒都咬了,忙擺手阻止:“你別說了。”

那是一段不想回首的被制的歲月。

“喝吧。”

凌霄悠悠兩個字,朱珊反應了一下,然后笑嘻嘻拿起鉛筆在菜單上勾上“煮啤酒”。

煮啤酒,就是啤酒加上紅棗,枸杞,銀耳,醪糟等煮開,酒氣的味散發掉,加冰糖,跟飲料一般。

朱珊很快就解決掉一壺煮啤酒,因為鍋底太辣了。

先前對“中辣”的鄙視此刻顯得格外稽。

忘記了,已經好幾年沒回來過,早沒那麼能吃辣了。

凌霄看這樣,起去柜臺拿老酸

朱珊被辣得全發熱,下凌霄的外套,視線在那枚律師徽章上面定了兩秒,然后抬頭搜索凌霄的影。

熱鬧的火鍋店,熱氣縈繞,他站在冰柜前,彎腰認真挑選飲品。

凌霄拿了酸,回來坐下,抬眸就對上朱珊的視線。

朱珊眼神很沉,單手撐著臉頰,小臉有些變形:“凌霄,你今天真的很厲害,如果當年是你幫我爸爸辯護,是不是就不會......”

凌霄抓起酸,吸管抵到邊,打斷的話,傲氣十足:“是。”

朱珊愣神兩秒,接過酸吸了口,才道:“你好自信哦。”

“不然呢?”

朱珊為他的囂張又翻了一個白眼兒。

凌霄抿了口茶水,語氣不不慢:“待會兒就去你那兒搬行李,然后回家。”

???

突如其來的話題。

朱珊大眼睛撲閃兩下,小臉逐漸扭曲,吐出吸管:“你買房了嗎?不會是你家吧?”

凌霄往椅背上一靠,一臉大發慈悲的無賴樣兒:“婚后財產,有你的一半。”

朱珊哪敢遐想他的資產。

把酸重重放下,不咸不淡道:“明年我們就離婚了。”

凌霄抿著薄點頭“嗯”了一聲。

“我怎麼可能住你那兒!”

凌霄并未反駁,角扯開,語氣緩慢:“那你就回去,明年再回來。”

朱珊當然知道,這個回去,是指回sjp,可是好不容易才回國的。

而且好不容易才進了電視臺工作。

朱珊語氣不爽:“我回來礙你什麼事兒了嗎?”

“就你長個子不長心智的樣兒,拿今天這事兒來說,我能放心?”凌霄視線在上轉了轉,眼里全是戲謔,“個子好像也沒怎麼長。”

孩子一米六五又不矮。”

“那我還得夸你棒?”

朱珊:“......”

凌霄著下,眼神審視:“真一米六五?謊報了吧?”

“!!!”朱珊抿了抿,有些心虛,不自覺聲線拔高,“穿上鞋肯定有!”

凌霄輕嗤一聲。

朱珊剛張,反應過來話題跑偏了。

拉回話題,強表示:“我不回去!”

兩人視線相對,朱珊沒兩秒就眨了眨眼睛,語調也低了兩分:“我不想回去,我就想呆在玉和。”

凌霄沒立刻說話。

他骨節勻稱的手指一搭一搭的敲著桌面。

好幾秒后,他手一頓,語氣強:“朱珊珊,兩個選擇,第一,立馬回sjp,明年再回來;第二,在我眼皮子底下,老老實實實習,什麼都不要想。”

朱珊因為他連姓稱呼自己有些刻在dna里的心怯,又因為他的話到久違的鼻酸,看了凌霄好幾秒才垂頭。

出生,就和凌霄認識。

朱家和凌家是鄰居,凌爸凌媽是地質學專家,經常出差就是大幾個月甚至一年不在家。

所以凌霄和凌樾就一直在朱珊家吃飯。

朱珊和凌樾同年出生,且臭味相同,關系甚好。

而凌霄比他們倆大四歲。

凌霄績好,八面玲瓏,加上年齡優勢,從小就制朱珊和凌樾。

所以朱珊和他也算從小的冤家。

雖說關系一直算不上親,但自認沒有讓他討厭到把自己出國的地步。

可是事實就是如此。

不管是六年前,還是現在,他都自己出國。

朱珊想起六年前。

當時十六歲,上高一,而凌霄已經上大二。

失去雙親后的兩年一直借住在凌家,突然有一天,從未見過面的小姨找到,說要領養,要帶回sjp。

自然是不想去sjp的。

把希放在凌爸凌媽上,希他們能領養自己。

其實在凌家的那兩年,除了沒辦合規的領養手續,朱珊在他們家和領養沒什麼差別。

已經把他們當親人了。

本想著是順理章,毫無難度的事。

萬萬沒想到,最后是凌霄,斬斷了唯一的救命稻草。

凌霄得知凌爸凌媽愿意領養朱珊的消息后,從大學所在城市坐晚班機連夜趕回玉和,強表示,不贊同領養朱珊。

朱珊清晰的記得那天晚上,下著傾盆大雨。

凌媽重重扇了凌霄一掌,那是朱珊第一次見凌霄挨打。

凌霄被扇倒在地上,窗外的電閃雷鳴襯得他臉冷冽。

他垂著眸,頭發上還有雨水,順著下頜滴下:“不贊同就是不贊同。”

凌霄的話換來凌媽的捶打,可他還是倔強固執的不松口。

朱珊連哭都沒哭,四月的天覺冷噤,愣愣站在一旁看著凌霄挨打,看著凌爸和凌樾勸解兩母子。

好一會兒,朱珊才回過神,上去拉住凌媽:“阿姨,別打了,我跟我小姨走。”

凌媽臉上掛著淚珠,抱住朱珊:“珊珊,我跟他斷絕關系,你放心,我明天就去相關部門辦理領養你的手續。”

“媽。”凌霄抬起頭,語氣沉沉,“有親屬,并且你有兩個兒子,你以為你那麼好辦理領養手續嗎?”

凌媽氣得手發抖,又上去使勁拍打凌霄肩膀和背部:“你學了法律,你了不起你!”

朱珊上去拉開凌媽。

本來就是外人,在凌家白吃白喝兩年,有什麼資格讓人趕走自己親生兒子,領養自己呢?

猜你喜歡

分享

複製如下連結,分享給好友、附近的人、Facebook的朋友吧!
複製鏈接

問題反饋

反饋類型
正在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