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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衍對待婚姻的態度,和這個圈子里大多數人一樣,不需要刻骨銘心的深才能結婚,只要合適就可以。
他記得和沈羨相親的那個上午,那天下著不小的雨,細的雨砸在柏油路上,街上的行人絡繹不絕。
出于禮貌,他比約定的時間早到十五分鐘。
但他剛落座沒兩分鐘,包廂的門突然被推開,顧衍下意識地抬頭看過去——
來之前,顧衍看過的照片。
只看照片甚至不用知道其他信息,也可以推測出這個人大概是最標準的名媛淑。
麗優雅,學歷高能力強,落落大方。
此刻也是,簡單的白襯衫黑西,很強的辦公室英style。
顧衍當時覺得有點好笑,甚至覺得是來跟他談合作的。
哦,也是,他們的婚姻,確實是一場合作。
后來,他問沈羨,為什麼要把自己打扮去談公事的樣子,沈羨則是惱怒地手掐他的胳膊,“不然我穿的花團錦簇,眼地看著你跟你告白,你會更欣賞那樣的?”
雖然他不喜歡上來就直白的方式,但難保那時候的沈羨不會打他。
咖啡館包廂的吊燈明亮,表現的落落大方,舉止言談都彰顯著淑名媛四個大字。
說實話,顧衍并不認為沈羨會是他喜歡的類型。
看著簡直就像是在照鏡子。
顧衍甚至可以預料到娶后的生活,如周圍所有的聯姻家庭那般,基于利益聯合的夫妻,沒有多也沒有多恨,相敬如賓的過完這輩子。
沒什麼不好,但也沒什麼好。
憑著他如今的地位,犯不著要靠人聯姻,他答應爺爺出來相親,只是被顧老爺子念叨的煩了,這才答應過來看看。
顧衍低眸看著沈羨,上漾著溫淡的笑:“冒昧的問一句,沈小姐為什麼要嫁給我?”
雖然沈羨表現的很完,但從看他的眼神里,他還是能窺視出——大概是喜歡他的。
問出這個問題,顧衍在心底猜測的回答,要麼是矜持的拿家族利益說事,要麼就是孤注一擲的告白。
但沈羨只是回以同樣溫淡的笑:“安城能配上我的沒幾個,顧總是其中最優秀的,我是個俗人,不可避免會有慕強心理。”
“顧總覺得,安城還有比我更適合做顧太太的嗎?”
顧衍眼底的詫異一閃而過。
的態度不卑不,沒有任何傲慢的意思,但話里的傲慢難以忽視。
顧衍再次打量,無論是臉蛋材還是氣質,沈羨無疑都是最頂尖的存在。
但他這麼多年見過的人不,是也有比更的,學歷也有比更高的,家世也有比顯赫的,單拉出一條都不是最優秀的,但組合在一起好似真沒人比得過。
確實有底氣說這句話,顧衍淡淡的想。
整個安城,確實沒有比更合適的人選。
不過憑合適,顧衍還不至于就這麼把娶回家。
他沒再多說什麼,只是按照常規的話題和聊著,一直到結束始終保持著彬彬有禮的姿態。
很多話彼此心照不宣,沈羨更是個聰明的人,應該知到他對沒什麼興趣——
至于顧衍是怎麼知道知到這件事,因為基于紳士風度,說話時他始終盯著的眼睛,眼睜睜地看著眼底的亮變的暗淡,期待變失落。
不知為何,他很看不得的這種眼神。
回去后,顧老爺子問他如何,他本想說再看看吧,但這個念頭剛出,大腦自聯想聽到這個結果后的反應——
失落?
失?
不開心?
喜歡他,如果被拒絕,大概是會傷心的。
算了,他大概遇不到能一見鐘的人,與其在別的人上耽誤時間,不如就吧。
至很聰明,而他最討厭蠢人。
而且如所說的那樣,沒有人比更適合做顧太太。
-
新婚期的那段時間,對于邊多出個妻子,顧衍沒覺得有多大的變化。
他對沈羨的定位很清晰,他法律意上的顧太太。
該給的尊重以及該履行的務,他毫不吝嗇地給予。
至于,他不認為他會沈羨。
更準確的說,他不認為他會上任何人。
沈羨不急于向他索取,也是斂的子,兩人的新婚期過的還算甜,在他面前,很溫婉。
看他的時候眼底總是帶著甜的期待。
他沒覺得有多稀奇,用這種眼神看他的人多的是,喜歡他也不是件多稀奇的事。
直到那次,他習慣的眼神消失了。
那天是他的生日,這些年他幾乎都不過生日,所以沈羨再三提醒要在那天回家吃飯,他也沒多想那天是他的生日。
后來季輕舟說要聚會,他下班后也沒多想就去了,這些年他過幾個朋友,季輕舟,陸懷琛,林婉兒。
也是在推出蛋糕的那刻,他才想到今天是他的生日。
再三喊他回家吃飯,是要替他過生日嗎?他沒回去,一個人在家等他嗎?會傷心嗎?
念頭剛出,他嘲諷地扯了扯,他們是商業聯姻,的不在他應該考慮的范圍。
更何況,他覺得,他遇事后的第一反應竟是的,他們明明才結婚不到一個月,這不是個好的兆頭。
至于林婉兒,從始至終他對只有虧欠。
更何況,他和婉兒從小認識,就算沒有,可分多多還是有點的,他不會因為毫無的妻子,就跟林婉兒老死不相往來。
他不會這麼毫無分寸,能毫無底線地縱容一個人。
所以,在打電話過來時,他疏離冷淡地告訴,不要管的太多,聯姻夫妻就要有聯姻夫妻的樣子。
話說完,他心底有些后悔,為了掩飾一閃而過的緒,他幾乎是立刻就把電話掐斷了。
虧他多年維持的紳士作風,其中一條就是不能先掛人的電話,就這麼輕易在這里破了戒。
回到家,看到餐桌上賣相很差的飯菜,他喝水的作一頓,媽跟在后面解釋:“太太今天晚上親自下廚做的飯,手上燙了好幾塊,在餐廳等您很久。”
在結婚前,他當然要把沈羨調查的清清楚楚,可是沈家從小慣長大的,更是十指不沾春水,居然會下廚?
上樓后,他告訴以后不用做飯,潛臺詞他相信聽得懂,他不是做飯能討好的人,更何況的菜做的沒有任何可取之,還把自己的手給燙著,真是得不償失。
他從沒想過沈羨會做這種事,怎麼會屈尊給他做飯?
喜歡他,所以為他做自己不擅長的事?
的回應同樣冷淡,完全沒有抱怨的緒,一副公事公辦的態度。
回家的路上他在想,如果傷心委屈,他是不是還要哄?
他出生到現在,從沒屈尊哄過任何人,也沒任何人值得他低聲下氣地哄著。
不過轉念又想,沈羨那樣的名媛淑,就算是傷心也不會大聲哭鬧的,當然這也是他最初娶的一個原因,善解人意不斤斤計較,遇事有分寸。
確實如他所料,但不知為何,他心底不爽。
心底憋著郁氣,他當天晚上就失眠了。
這郁氣來的毫無緣由,思來想去他也沒想出原因,最后還是歸結于——的反應太平淡,平淡到不真實,肯定是裝的。
前幾天,他還抱著等餡的打算,但他完全沒能預料到,沈羨比他還沉得住氣,仿佛那天晚上的事沒發生過,日子和剛結婚沒有什麼不同,只是看他的眼神變了。
其實變化不大,沈羨本就是斂的子,但顧衍閱人無數,還是能發現,以前看他時,眼底總是鋪著層愉悅,現在雖然算不是冷落,但那層愉悅卻沒了,只剩下懶怠淡然。
本來想著,這樣也好,跟他最初預料的婚姻一樣,直到某天晚上沒回家。
那天他應酬回來,到家滿室黑暗,媽說,打電話回來,說是和朋友聚會,如果太晚就不回家了。
他的第一反應是——膽子怎麼這麼大?
結婚這麼久,他就算回來的再晚,都從沒夜不歸宿過,居然直接就夜不歸宿?
本打算跟耗著,他就不信還能這輩子都不回來?
他周文恒把這周的工作都發到郵箱,在書房里邊理工作邊等回來,不知為何,大腦的運轉特別慢,看著麻麻的文字,他口那無名火越燒越旺。
最后,他還是人查到的地址,去酒吧把拎出來。
他趕到酒吧的時候,氣氛正嗨到最高點,舞臺上的人很多,但他還是一眼就認出跳熱舞的人。
樂隊鼓槌敲擊鼓面的節奏越來越快,周圍喧囂的聲音吵的他頭疼,臺上人的妝容很濃很艷,邊圍著幾個男男。
他很冷靜地讓人把音樂關掉,再當著眾人的面把抱上車。
全程他表現的很冷靜,角帶著習慣的笑,可只有他自己知道,他那刻多想把給死。
且不說已經結了婚,就算沒結婚,一個名媛,也不能大庭廣眾之下跳艷舞!
其實算不上艷舞,就算大家都在臺子上蹦迪,再加上里面太燥熱,服穿的就不多,所以落在顧衍眼里,有種在跳艷舞的錯覺。
他克制怒火,溫淡地問:“你在干什麼?”
回應他的是冷淡的嘲諷:“管多了吧。”
他管多了?
是他的妻子,大庭廣眾之下跳那種不流的舞,沒有任何心虛,居然還說是他管多了。
顧衍簡直被氣笑了,他有滿腹刻薄刺耳的話可以說,他氣這個樣還要繼續氣他。
本不打算給好臉,但目及泛紅的眼眶,所有的怒火像是被冷水澆滅,心臟莫名地了下來。
他跟鬧什麼氣的,耳邊又響起季輕舟經常抱怨的那句——人都是不講理的,多讓著哄著就行。
他從沒和人往過,但季輕舟友不斷,這方面的經驗比他多點,說的話也有一定的可信程度。
顧衍選擇聽他的。
回到蘭水公館,沈羨準備去卸妝,剛到盥洗池前,后有兩只手替打開水龍頭。
這樣的姿勢,像是他從后面抱著。
他看著鏡子里重疊的影,人安靜的待在他懷里,一切都豁然開朗。
是他的妻子,寵著點本來就是應該的。
跟自己的妻子服又不丟人。
道完歉后,又陸陸續續哄半個月,這次的氣才算全消。
這次的事過后,兩人之間仿佛形心照不宣的模式,不管吵架的原因因為什麼,也不管是誰對誰錯,最后服低頭的都是顧衍。
他原以為,冷戰誰都不比他有耐,還真他媽能被他遇著。
冷戰時,只要看那副淡漠冷靜的表,他就氣的不得不破堅冰,率先敗下陣來。
真是服了。
-
新婚總要磨合,期間他們也鬧過幾次,不過總還算甜。
直到林婉兒回國。
林婉兒在他們剛結婚沒多久,就出國進修了。
他分的很清楚,沈羨是他的妻子,而婉兒是他的朋友,就算沒有那些年的誼,看在林母和他母親的面子上,多照看著點也是應該的。
更何況,林婉兒的哮,還是因為他才得的。
他承認他在林婉兒的事上優寡斷,但他從沒想過要跟他離婚。
居然要跟他離婚。
拋開家族利益不提,說過他。
更何況,就算婚前對他,只是基于他家和外貌的喜,但他們一起生活三年,早就培養出新的,居然能說不要就不要。
他不知道為什麼這麼灑,不是說很喜歡很喜歡他嗎?他這麼多年嗎?為什麼還是會這麼果斷,比他果斷的多得多。
但他還是理占上風,沈羨后這麼多牽掛,不可能拋開一切,只要有肋有在乎的東西,他就能憑著這些,卑劣地拿一輩子。
如所料,他妥協了。
因為別的男人的前途,妥協留在他邊。
短暫的,有期限。
以一月做為期限,后來想想,是他高估自己對的影響力,也低估到底有多狠心。
在莫斯科的那幾天,看著越來越消沉,雖然理智告訴他,是裝的,不可能這輩子都消沉。
他不是沒想過,就算是行尸走,那也只能在他邊晃悠,但看著悶悶不樂,他仿佛連一刻都不了,不了那麼對他。
他妥協,答應離婚。
本打算慢慢追求,但說他的是累贅是負擔。
他一時心灰意冷,也想著說不定慢慢的,他能忘了。
忘記一個人應該沒多難,他二十七年都是一個人過的,沒有別的誰陪伴照樣過的好好的,也不過短暫的陪他三年而已。
他開始數著日子過。
三天、五天、九天、
數到哪天就不數了呢?
三年?還是更久?
晚上驅車去公寓樓下,開著車窗吹著冷風。
昨天明明說好,今天不過來的,怎麼又繞到家樓下?
他還真是閑得慌。
他開始瘋狂工作,忙起來就沒空想。
可總有空下來的時候,本以為白天足夠忙,晚上就能想點有的沒的,但事與愿違,只要一閉上眼,看到的就是的臉。
他開始跟蹤,他都覺得自己是個變態,像是一個暗不見的窺者,連正大明的出現在面前都不敢。
好在最后,愿意原諒他。
不然還不知道,他得數到那天才能忘了。
被拋棄的滋味,他沒有再嘗一次的勇氣。
如果早知道他有一天會這麼,他一定會穿越回去把那時候的自己罵醒。
……
他是個現實主者,非常不屑時倒流這種假設。
可閑暇時,他總是忍不住去想,如果一切重來,又會如何?
結局注定是他所說的白頭偕老。
那過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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