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廳裏出來,林妙兒環顧馬路正要打車,那輛勞斯萊斯駛來,穩穩的停在的腳下。
“上來。”他降下車窗,嗓音低沉好聽。
“宮先生?你是在這裏等了我一天嗎?”林妙兒沒想到他竟然還在這裏。
宮墨霆不僅沒有走,還看了一天的視頻,的狀況全部被他看在眼裏,那雙限量版的鞋子自然也是他送的。m.X520xs.Com
當時,他看到跌倒的時候,心裏莫名的張,差點就闖進酒店了。
他沒想到,自己比五年前更在乎這個人。
的瓣微勾,出清淺的笑意:“正好有時間。”
林妙兒來到車上,看到自己腳上的高跟鞋:“哎,宮先生,我腳上的鞋子難不也是你送的?”
“嗯,沒錯。”
“啊?雖然我很謝你幫我一個大忙,但是這麽貴的鞋子,還不得花了你一年的工資啊。”林妙兒替他心疼,畢竟他隻是一個保鏢,掙錢很辛苦。
“錢還可以再掙,希以後還有機會能幫林小姐。”
林妙兒笑了,“但是宮先生你怎麽知道我穿的鞋子尺碼呢?”
“你們報名參賽的時候,這些信息也會公布出來吧?”
“嗯,你還聰明。”林妙兒笑道。
更難得的還是宮墨霆能有這份心,以前收到過很多奢侈的禮,但是沒有一份禮像這雙鞋子這般讓。
這男人,永遠一張冰窟窿臉,想不到心思細膩。
林妙兒下鞋子,裝進盒子裏,換上自己的鞋子:“這雙鞋我穿了沒幾分鍾,看不出有穿過的痕跡,你去把鞋子退了,如果不能退,就二手賣了。”
“就是一雙鞋子,我雖然沒多錢,但是一雙鞋子還是買得起的,送給你了,你不是也穿著很合適嗎?”
林妙兒拒絕了:“那宮先生,我就擅自做主替你推掉,錢我會給你的。”
林妙兒是林家食無憂的大小姐,向來花錢大手大腳的在自己確診惡腫瘤後,整個人都變了。
因為大白還小,如果不能陪伴孩子時間久一點,那就留的錢多一點,畢竟大白要上學,要出國,要買房子家,等等用錢的地方還多。
宮墨霆見林妙兒執意不收下這份鞋子,清俊的眉心微微的擰起。
“你在領證那天就遠走異國,難道是擔心我工資低,給不了你想要的生活?”宮墨霆努力抑著緒,提起五年前的事,他就無法平靜。
“想要的生活?”林妙兒將頭扭過來,栗的卷發包著那張眉眼致的瓜子小臉:“我自己有手有腳,我想要的生活我會自己爭取,我從來不想依靠任何人。”
“那假如有個男人有錢有權,還足夠喜歡你,能幫助你在這圈子裏站穩腳跟,這是不是也不錯?”宮墨霆擰著眉低聲問道。
“要是我也對這個男人有意思,那自然是不錯。”林妙兒不假思索的回應道。
的回答,讓宮墨霆深邃的眸子明亮幾分。
可,下一秒林妙兒挑著紅:“可如果我對這個男人沒覺,他就算億萬富翁我也沒興趣。再說了如果我靠出賣自己的,欺騙別人的獲得資源,那是德不配位。”
沉默幾秒繼續補充道:“德不配位,必有餘殃!”
第
宮墨霆聽到的這番話,心裏掠過波瀾,這孩子看起來直率明快,想不到活得如一般通淡然。
但是,這也讓他的力更大,如果這孩子知道自己不是保鏢,而是帝都商業帝國的掌權者,會不會像五年前那樣,嚇跑。
他不想再失去了。
他出神的一瞬,林妙兒側過頭看著他,:宮先生剛才問了我的私事,現在是不是該到我問你答了?"
。您提供大神林妙兒宮墨霆的閃婚纏:總裁強寵傲妻林妙兒宮墨霆
顧盛夏愛了傅念琛很多年,為了跟他在一起,她甘愿背負著小三的罵名。她以為,終有一天,這個男人,會看見她的真心。可到底,是她大錯特錯。這個男人,到她死時,都在恨她……
帝都首富葉北冥被迫娶了個小媳婦。本以爲娶個花瓶,誰知小撩精搖身一變成馬甲大佬,追求者無數。新婚後,葉大佬天天真香打臉,踏上了寵妻狂魔之路,也變成了小撩精的忠犬大叔。某一天,突然接到小撩精的電話:大叔,我在學校揍人了,被喊家長~葉北冥淡定道:嗯,手疼嗎?我幫你揉揉。公公氣沖沖道:丫頭,打贏了嗎?我立刻給你支援。外甥護篤道:舅媽,是哪個不長眼睛的傢伙?我去幫你報仇。……葉北冥:別跟我搶活,我老婆我寵。
高三時,梁肆離家出走,住在沈初意家。 一個是從京市來的矜貴少爺,一個是江南水鄉的溫婉少女,本該毫無交集。 長輩叮囑沈初意:“把他當哥哥就好。” 高考后不久是沈初意生日,同學們沒打招呼,突然拎著蛋糕來給她送驚喜。 梁肆單手插兜,跟著她下樓。 好友小聲八卦:“你倆‘同居’幾個月,我以為你們會擦出點火花呢。” 沈初意看向梁肆。 其實他們來前一分鐘,他正在親她。 . 再次重逢在五年后。 寧城新地標建筑全民關注,作為它的設計師,梁肆年輕有為、家世顯赫,經常出現在新聞上。 而沈初意工作的寵物醫院,正好在他的建筑事務所隔壁。 于是連帶著她一起上了新聞。 幾個老同學一起感慨:“大佬估計不記得咱們這波高中同學了。 “反正不記得我。” “你呢?”她們又問沈初意。 沈初意正想說話,視頻通話打來。 大佬本人·梁肆的俊臉出現在鏡頭里,“下班了,老婆。” 老同學:?! · “灼眼不知足,愛意永不負。” ★深情寵溺x乖巧動人
聞知是賀家領回來的小姑娘。 臉上有一小片淡紅色的胎記,性情安靜溫軟。 女孩有個祕密:她暗戀着少爺賀嶼之。 紈絝驕躁的少爺愛吃紙核桃,都是聞知剝,剝到手指生疼。 只換來一聲冷嗤:“反胃,拿去扔了。” 後來,聞知終於學會將喜歡收斂,賀嶼之卻慢慢換了個人。 他買了粉餅遮掉她的胎記,凌晨帶她去買最後一盞孔明燈。 生日那天。 蠟燭的火苗照耀着兩個人的臉。“你許願,想考上A大嗎?”聞知問。 賀嶼之卻閉上眼,聲音澀然:“不” “我許願,讓知知不要再自卑那塊胎記了。” 聞知悄悄想,或許他也有一點喜歡我。 — 可第二天,聞知去找賀嶼之,卻發現對方又跟一幫混混在一起。 那些人起鬨說:“你不會真喜歡她吧?” 少年倚在牆邊,漫不經心地玩着打火機:“怎麼可能?” “看她可憐,做做善事而已。” - 聞知被騙了好久。 她攢錢做掉了胎記,再沒給過對方一個正眼。 後來,不可一世的少爺像淋了雨的小狗,夾着尾巴在樓下等了好久纔等到聞知下來。 眼尾泛着急色:“知知,我錯了。” 聞知卻垂着眼,轉身便走。 “麻煩別再來找我。” 直到第二天回來,發現賀嶼之仍站在原地。對方抱着破落的玫瑰,淋了一夜的雨,可憐巴巴的。 “可是我想你。” “很想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