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秦家為杜笙笙舉辦回歸宴的這一天,秦鐘越請的私家偵探,也整理好了資料,然后將高彩霞二十多年前的犯罪證據,全部到了警察局。
警察收到證據后,連夜出警,把高彩霞銬走了!
“你們干什麼?放開我!我沒有拐賣兒!杜笙笙是我收養的!”被警方帶走時,高彩霞還在拼命的掙扎:“要是沒有我,杜笙笙早就被死了!我救了的命,你們應該獎勵我才對,為什麼要抓我?”
“這還是不是法治社會了?秦家給了你們多錢,讓你們這樣對待一個勤勞善良的守法公民?這個世界還有沒有王法了?!”
高彩霞扯著嗓門,不停的喊,就好像真的到了什麼天大的冤屈一樣。
然而,只喊自己養大了杜笙笙,卻絕口不提,當年借著職務之便,走了還是小嬰兒的杜笙笙,并企圖和同伙兒一起,用孩子敲詐秦家的事實!
若不是的同伙發生了意外,早就和同伙一起,給秦家寄勒索信了!
而且同伙死后,高彩霞其實想過,把杜笙笙扔到馬路邊,讓自生自滅。
只不過,這個邪惡的想法,被杜爸爸阻止了。
但杜爸爸也不是什麼好人,他阻止高彩霞扔掉杜笙笙,并不是出于善良,而是出于——
“你瘋了?孩子頂多算個拐賣,就算被發現了,頂多關你個三五年,也就放你出來了。”杜爸爸氣急敗壞道:“但如果你把扔了,讓死在馬路邊,這就是故意殺人!”
“如果按故意殺人給你判刑,那可就不是三五年能出來的了。”
“而且秦家有權有勢,到時候人家在疏通關系,死刑都有可能給你判!”
“留著這個孩子,起碼孩子在手,將來萬一東窗事發,你也是孩子的養母,秦家也不會把你怎麼樣,但如果孩子死了……你覺得秦家人會怎麼對付你?”
經杜爸爸這麼一恐嚇,高彩霞嚇破了膽,瞬間放棄了,丟掉杜笙笙的想法。
“那就留著吧,反正只是多一張吃飯的事兒。”沉默了許久后,高彩霞咬牙道:“就說是我撿來的,養大后,找機會讓和秦家相認,咱們趁機撈一筆養費。”
“要我說,也該養著。”杜爸爸樂呵呵的說:“你看這小娃,長得多水靈呀,就養來給咱們東勝當媳婦,多好呀。”
聽杜爸爸這麼一說,高彩霞的眼睛立刻亮了:對呀!怎麼沒想到呢?他們可以養大這個小娃,讓做兒子的媳婦!
這小娃是秦家人,如果們家東勝娶了,那東勝不就豪門婿了嗎?
豪門婿,可比養費要合算!
不過唯一的弊端,是他們必須把秦家的小娃養到十八歲,然后再讓和兒子發生關系,最好懷個崽,這樣秦家人就是想賴,也賴不掉了……
抱著這樣惡毒的想法,高彩霞才耐著子,把杜笙笙養大了。
只是沒料到,秦家人突然去國外發展了,讓自己兒子當豪門婿的夢,也就這樣破碎了,而杜笙笙那時候也已經上初中了,扔是扔不掉了,只能繼續養著了!
這些事,高彩霞只字不提,卻扯著嗓門喊,說自己含辛茹苦養大了杜笙笙,最后卻落得個被警察帶走的下場,天理何在?王法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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