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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先生,逾期不候》 第七十三章 雨幕

那天回去之後,孟瓊就沒再怎麽見過沈逢西,照片也忘了找他拿,最後還是拜托宋姨上傳到了兒園的家長群裏。

隔日一早,孟瓊看到了那張照片。

照片中的他們好像真的不一樣了。

和幾年前變化很大,都褪去了當年的懵懂與青

同樣,也越走越遠。

都說春雨貴如油,清明節過後的第二天,北城下了場雨。

前些天還有霾,一場雨下起來,空氣都清新了不

沈母的老友在馬來西亞旅居,寄來了兩三箱當地品質很好的黑虎蝦,那蝦跟手一般大,個大質彈牙。

“你挑出些做蝦片,剩下的就都直接裝到冷凍箱子裏,待會趁著雨停了給小瓊拿過去,好讓佑佑晚上下了兒園就能吃上。”沈母安排著。

宋姨應著,拿起個大蝦,在手裏比畫著,慨:“這蝦我瞧著沒一個小的,小爺估計都塞不下。”

想起小家夥塞得臉圓鼓鼓的模樣,沈母笑笑。

祝黛剛練完琴下來,要去茶水間喝水,沈母視線轉到上:“欸,小黛。上次和你說那個小周,後來跟他聯係了沒有?”

想起那個脾氣很好,見誰都是一副笑臉的男人,祝黛微紅著臉:“嗯,聯係了。”

“人覺得怎麽樣?你啊,改天有時間就跟他出門吃吃飯看看電影,你們年輕人話題多,別總是在手機上聊,見麵了都絡,就是不相個朋友嘛。”

沈母倒也不是催著結婚,隻是老一輩思想觀念,想著孩子們有個好著落,也就放心了,況且也希祝黛能夠出去多朋友,別總是窩在家裏跟幾把琴打道。

祝黛仍是點頭,溫溫的:“嗯,知道了,幹媽。”

隻是,從生日宴那次回來後,兩人雖然聊過幾次,但都是祝黛主找他說話,而且對方也不過隻是禮貌地回應了,很明顯隻是把當做個鄰居家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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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如此,祝黛也就沒再打擾。

怕沈母還要繼續追問,祝黛轉頭去幫著宋姨挑蝦:“宋姨,需要我做些什麽嗎?”

“小姐,您幫著看看就行了,可別下手紮著自己。”

又避開,沈母倒也沒再問。

這種事,急不得。

這蝦個個都是頂級,宋姨好半天才挑出十幾個個頭小些的,拿去攪拌泥,做了蝦片,放進保溫箱之中。

雨連續下了幾個小時都沒停,宋姨也不等了,直接打包出門,去電視臺找孟瓊。

結果剛出宅子門口,就上了沈逢西。

“先生,您回來了。”

“嗯。”沈逢西降下車窗,看著手裏抱著的東西,“這是要去哪兒?”

“去臺裏給太太送些小爺晚上要吃的蝦。”宋姨撐著把傘,聲音在雨裏有些模糊,在等沈家的司機出來。

盯著那幾個箱子看了幾眼,沈逢西收回視線。

“我去吧,正好順路。”

順路?

這不是剛回來,怎麽又要出去?

但宋姨哪好多問,連連點頭說好,打開後車門,將東西放進後座就走了。

孟瓊收到宋姨消息的時候,還正在辦公室裏忙著和聶老師的團隊涉檔期,等談話結束,已經是兩個小時以後了。

打開屏幕,看到了消息。

【太太,先生順路,就順便幫我把蝦拿過去了。】

原以為過了這麽久,那人應該已經走了,畢竟隻是順路經過而已,孟瓊便和宋姨說沒看到消息,等下班之後再拐彎去老宅拿一趟好了。

過會兒送別了聶老師的團隊,孟瓊轉回到辦公室,已經有些發酸的手腕,去窗邊的咖啡機要做杯咖啡喝。

結果剛從櫃子中拿出來個杯子,就看到了窗外那輛車。

雨幕之中,馬路對麵那輛黑的邁赫實在醒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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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杯子的手微微一頓。

下了樓。

雨勢變大,孟瓊今天也沒準備傘,不過幸好和馬路對麵距離也就幾米遠,正打算直接從雨中走過去,後那道聲音及時住了

“孟瓊。”

“回頭。”

孟瓊腳步一停,下意識循聲而

站在電視臺大門口廊下的男人撐著把黑傘,一到膝的深褐,手裏拿著幾個箱子卻並不顯狼狽,隻是,手指已經被得有些泛白。

興許是保持這個姿勢已經很久了。

孟瓊怔了一瞬,收回腳步,從他手裏接過了那些箱子,說:“抱歉,沒看到宋姨的消息,在這裏等很久了嗎?”

“沒有,”沈逢西聲音格外淡漠,目卻久久未能從上挪開,“理了點事,剛到。”

孟瓊今天穿了的包和緞麵襯衫,那頭黑到發亮的直長發顯得整個人看上去更多了幾韻味。

穿什麽都好看。

好看。

真好看。

像是個天生的服架子。

但不是服穿,而是穿服,什麽服在上都能很好地被上這和的氣質所融,有著獨特的氣質。

沒了婚姻的關係綁帶,沈逢西已經許久沒見了。

因為沒有理由,也找不到理由。

今天在這等兩個小時就能見一麵,是他賺了。

上穿得單薄,沈逢西沒再多說,隻是強臉上挪開視線,淡淡道:“外麵冷,上去吧。”然後將手裏那把黑傘收攏,抖了抖上麵的水珠,遞給,“下次別再忘了帶傘。”

說完,也不等拒絕,徑直走進了雨中。

孟瓊拿著那把傘,想要開口攔他。

但已經晚了。

上的那件大被雨珠一沾上,深深淺淺,像是一幅潑墨畫作,隻留他形頎長,背影蕭寂。

手機的鈴聲響起,孟瓊收回視線,接通。

“喂?快到了是嗎?那好,我在樓下等你。”

這邊,坐到車上後,沈逢西沉默著目視前方。

好一陣,一也不

這麽多年遊刃於商場,他變得很善於控自己的緒,不顯山水,也絕不會暴自己分毫的喜厭,因為這些,都會在無形中變別人攻擊他的利劍。

可現在,他發現他好像失敗了。

隻要一看到孟瓊,那些被掩藏得很好的緒就再也不自己控製,像個愣頭青,把喜歡和思念都寫在臉上。

沈逢西看著後視鏡中自己那雙眼,自嘲般輕哂了聲。

還真是越活越沒出息。

經過紅燈時,無意瞥見了後座右側那個因顛簸卡到隙裏的小保溫盒,他目多停頓了一瞬間。

好像又找到了可以多見孟瓊一次的理由。

然後,眼前綠燈變亮。

他在前麵路段的虛線打轉方向盤,再次往電視臺的方向駛去。

一路上,沈逢西想好了無數種該如何給孟瓊發消息讓再次下來,是給拍一張照片,告訴拿了一件東西,還是和打電話讓直接下樓?

想來想去,沈逢西決定用前一種方式。

這樣就不會打擾到了。

隻是,車子還未駛到剛才那個地段,隔著一個紅綠燈。

遠遠地,沈逢西就看見了那電視臺門口的兩人。

上穿了個明雨,手裏抱著個東西,那把黑傘並不大,孟瓊幾乎將整個傘麵傾到這個男孩上,以至於自己的袖子都快要了,卻依然毫無察覺。

他們之間的距離太近。

太近了。

沈逢西一瞬不瞬地盯著眼前這一幕,突然不知道該做什麽了。

他可以為了孟瓊淋雨。

同樣,孟瓊也可以為了別人而淋雨。

一個人,就是會無所顧忌地付出,這很正常。

是了,很正常。

但很奇怪,都說時間可以抹平一切。

可沈逢西此刻,心口那陣痛卻比以往都要強烈,強烈到那些緒就像是千萬張凝結網的蜘蛛,將他籠罩。

手快要握不住方向盤了。

攥得太用力,以至於骨節高高凸起,撐得青筋越來越清晰,明顯。

綠燈亮了,這輛邁赫卻遲遲沒有靜。

後幾輛車喇叭響得震天高,快要將這北城上空的雨幕劃開一個口子。

終於。

沈逢西收回視線,踩下油門。

從兩人邊疾馳而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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