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哥,不要。”秦漫忽然想起那天靳詩桉在電話里說的,沒人敢惹靳之衍,因為他狠起來會把人打殘,嚇得連忙踮起腳在他的臉上安的親了親,“不要過去,不要過去。”
“不生氣,不生氣。”
一雙手不斷的在他的口順著,每說一句就要抬頭看一眼他的表。
直到確認他好像并沒有要去追究的意思,這才狠狠的松了口氣。
男人低頭,視線落在仿佛還在擔憂他的臉上,有一瞬間的怔愣。
知不知道自己這麼惹人?
怎麼會有這麼可又心的小東西?居然還是他的,真神奇。
想著,他手回抱住,“有你在,哥哥不會沖。”萬一不小心傷到了,他大概會后悔一輩子。
“嗯。”秦漫點點頭,下一秒主去拉他的手,“那我們現在回酒店嘍?”
“可以。”男人的手此時正被的手攥著,他眼眸一深,整個張了開來,隨即又輕輕一握,將的一只手牢牢的包在掌心。
“連手也這麼小。”須臾他輕嘆,視線又落到了的一張臉上,真的怎麼看都覺得好小的一只。
而這麼小的一只,將來居然要做他孩子的母親,想想都覺得渾又燥熱了一點。
“哥哥?”秦漫看他出神,連忙手在他眼前揮了一下,“車子到了。”
“好。”男人這會兒的聲音聽著忽然有些喑啞,秦漫皺眉奇怪的看他一眼。
好一會兒后出聲,“哥哥是不是還在想剛剛那個人?”
話落,男人明顯愣了下,隨即反應過來,“不是。”
“哦,好吧。”
秦漫點頭,可回去的路上還是不放心,連連往他那邊看了好幾次,可男人這會兒不知道在想什麼,愣是沒有發現。
車子停在酒店樓下的時候,秦漫剛下車迎面就撞上了從酒店大廳里走出來的緹娜。
“喲,是你啊。”緹娜明顯對印象深刻,這會兒雙手環,一雙眼睛落在的上不斷打量,須臾嘖嘖出聲,“從哪回來啊?”
像是朋友聊天會用到的話語,秦漫關上車門,連看都沒看一眼,就要繞過往旁邊走去。
“誒。”緹娜見狀連忙出腳去阻止,秦漫沒看見,當下整個子便跟著往前倒了倒,后腳跟著從車上下來的男人見狀連忙出手去,將一把攬了回來按在前。
“lewis!”緹娜看見他,驚喜出聲,“你什麼時候……”
只是話還沒說完,突然被男人厲聲打斷,“你絆的?”
緹娜這會兒也沒察覺出來兩人的關系,只當此刻的男人是誤以為故意絆人品行不好,當下便否認道:“不是啊,明明是自己走過來才……”
男人聞言嗤笑一聲打斷,下一秒在秦漫和緹娜都沒反應過來的時候,他忽然出一只腳。
緹娜原本看他不高興,正要往他那邊走過去,想跟他再解釋一遍,結果剛抬腳……
“啊!”像是踩到了什麼東西,整個人忽然往前狠狠的趔趄了一下,下一秒子重重的倒在了地上,此時的一雙手掌心也因為倒下的力度太大被地面給磨破了。
一條條的錯著,難看的很。
反應了好一會兒才難以置信的抬起頭來看向面前無于衷的男人,“lewis,你故意的?”
男人聞言,冷冷的看一眼,“錯了,明明是你自己走過來的。”
說完,帶著秦漫頭也不回的走人。
秦漫這會兒不敢惹他,再加上要不是他剛剛及時手,現在倒在地上的可就是了。
想著,撇,忽然覺得自己的手心也疼了一下,腦海里瞬間浮現那日從臺階上掉下去的場景,一瞬間整個子都跟著莫名的抖了一下。
男人見狀,皺眉,連忙掰過的小臉查看,“是不是覺得哥哥殘忍?”
“沒有。”秦漫搖頭,須臾像是怕他不信,補充道:“這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
“哈哈。”男人被逗笑,下一秒手在的鼻子上狠狠的刮了一下,“你倒是懂。”
“我又不是傻子。”秦漫對他說的話不滿,當下便小聲的嘟囔一句。
男人聽見了,須臾朝湊近,“你不傻,那哥哥對你做的那些事,你知不知道是什麼意思?”
他所指的是什麼,秦漫自然是聽懂了,這得歸功于陸廷舟從小把帶出去見世面。
可懂歸懂,秦漫畢竟不是一個開放的姑娘,見他堂而皇之的便把這事拿出來說,頓時氣惱的捶了下他的胳膊,“哥哥能不能不要不就說這樣的話。”
男人聞言,挑眉,“那漫漫說說這是我說的第幾次了,明明才第一次說,小東西現在都會訛人了。”
“你是不是挖好坑,等著哥哥往里跳呢?”說著,他有些氣不過的低頭在的上咬了一口,“小混蛋。”
【作者題外話】:四更,還有最后一更,今天就結束了哈
一場大火燒掉了沈蔓歌對葉南弦所有的愛。 五年后她華麗回歸,勢必為當年的自己討回一個公道。卻沒想到帶回來的小正太比她更有手段。 某寶站在葉南弦面前,很無辜的說“叔叔幫我一個忙可以嗎?求你了。” 葉南弦覺得無法抵擋這孩子的懇求,蹲下身子打算幫忙,卻沒想到被噴了一臉。 某天,葉南弦對著小正太說“臭小子,這是我的房間!” “可是我想跟媽咪睡,我們都睡了五年了。” 某男人淚奔…… 追個妻子回來而已,為什麼兒子如此難搞?
理財精英文舒重生回到八零年。帶著兩個妹妹,沒有工作,還要和臭流氓爭奪房子居住權。幸好自帶空間,種上土豆餓不死。種上辣椒、豆角、西紅柿不用上菜市場。養上雞鴨鵝、大肥豬就是幸福生活!…
我是黎蘇被冤枉含冤入獄,原來一切都是自己的姐姐自導自演的一場戲,目的就是要毀了我,她嫉妒我得到了司慕樓的愛,但我如何能讓她如嘗所愿,絕地反擊卻弄得遍體鱗傷!司慕樓你到底是愛我還是不愛我,給個痛快,趨近的折磨,真的是受夠了....
宋朝夕一觉醒来,穿成书里的同名女配,女配嫁给了世子爷容恒,风光无俩,直到容恒亲手取了她的心头血给双胞胎妹妹宋朝颜治病。她才知自己不过是个可怜又可笑的替身。奇怪的是,女配死后,女主抢走她的镯子,病弱之躯竟越变越美。女主代替姐姐成为世子夫人,既有美貌又有尊贵,快活肆意! 宋朝夕看着书里的剧情,怒了!凭什么过得这么憋屈?世子算什么?要嫁就嫁那个更大更强的!国公因为打仗变成了植物人?不怕的,她有精湛医术,还有粗大金手指。后来国公爷容璟一睁眼,竟然娶了个让人头疼的小娇妻!! 小娇妻身娇貌美,惯会撒娇歪缠,磨人得很,受世人敬仰的国公爷晚节不保…… PS:【女主穿书,嫁给前夫的是原著女主,不存在道德争议】 年龄差较大,前面女宠男,后面男宠女,互宠
薄少離婚一時爽,追妻火葬場。從此走上了深扒薄太太馬甲的艱難追妻路。
在樑芝華的記憶裏,她第一次見到這個斯文男人,是在一場闊太太們的聚會上,她被其他幾個太太故意捉弄,當衆清唱崑曲。 程濡洱就在這時走進來。 後來丈夫出軌,出軌對象正巧是程濡洱旗下的女演員。 丈夫被扣,贖金需要一百萬,樑芝華拿不出來。 程濡洱思忖片刻,平淡地說:“你的丈夫早知道你沒有一百萬,他也開了個交換條件。” 他的聲音低沉溫和,“他讓你陪我,抵掉這一百萬。” 她不知道,這是眼前男人蓄謀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