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
所有人都開始忙碌起來,就連過年還能見上好幾面的南姝,也因為學業加重,不能出來玩了!
奚容月百無聊賴的待在家里,整天不是在房間里跳舞,梳妝,就是坐在書房看書,要不就是在琴房練琴。
倒也不是不想出去。
只是,四九城那些富家千金們的聚會,實在是玩不到一起!
今日聽父母說,誰誰誰家的姑娘跟誰私奔了,明日聽傭人議論,哪家的爺因為喜歡上了家里的小傭,被長輩趕出家門了!
聽著這些八卦,奚容月也覺得,日子過的很快。
爸爸和哥哥忙著公司的事,媽媽則是每天不是牌場就是下午茶,跟富家太太們打一片。
原本,若是奚容月還沒定下婚事,自然也是要帶著一起的。
不過現在雖然還沒正式訂婚,但兩家要結親的事,整個四九城也算是傳遍了。
奚母的意思是讓奚容月就不要出去了,免得薄家覺得玩鬧的,是個收斂不住的子。
大嫂倒是每周都會來,但是奚容月跟的關系總是淡淡的。
大嫂不算是很壞的壞人,但是,骨子里總是著一子算計,每次來的時候,也會給奚容月買服,帶禮。
總是笑著道,“月月這麼好看,得打扮打扮!”
然后,就旁敲側擊的詢問跟薄敬堯的關系進展到哪一步了。
后來,因為奚家生意上的事,還直接過來找奚容月,讓去找薄敬堯說一說。
奚容月全當沒聽到這些話。
畢竟,生意上的事,有大哥和爸爸呢,一竅不通,說了也沒用啊!
若是被爸爸知道,因為生意上的事去找薄家,只會更生氣!
奚家剛來到四九城沒幾年,這就借著兒的婚事為家族謀福利?
說倆家不是商業聯姻,誰信啊!
時間久了,奚容月再見到大嫂的時候,倆人就只能算是點頭之了。
好在,大嫂這個人啊,也沒有什麼實質的壞心眼,奚容月覺得,日子就這麼平平淡淡的過,也好的。
二月底。
薄老爺子便帶著薄敬堯親自上門提親了,按照傳統的老規矩,先問了八字,請人合了日子后,正式舉行了訂婚宴。
兩人之間沒有轟轟烈烈,沒有山盟海誓,一切都是水到渠。
訂婚宴上,奚容月穿著一紅長款連,淺淺的百褶邊,荷葉領,畫著淡妝,安靜又乖巧的站在了薄敬堯的邊。
讓他又想起了,自己帶著孩兒去看升國旗的那天。
凍得一直在原地跺腳,還不忘將手中的烤紅薯朝他手里塞,“你趕暖暖,瞧你凍的!”
“下次你要是不知道多穿件服,我,我就不跟你出來了!”
孩兒的話糯糯的,還帶著一家鄉的口音,夾雜著呼嘯的北風吹他的耳畔。
他站在廣場的國旗下對許下這一生的諾言,“月月,這一生,我必將守護祖國守護你,不離不棄!”
現在回想起來,仿佛還是昨天發生的事。
薄家請了知名書法大師現場為兩人寫了兩份訂婚書,奚容月和薄敬堯倆人走過去,在訂婚書上簽下了自己的名字。
落筆之后,全場響起一片掌聲。
大家都在說著祝賀。
趁著大家的注意力都放在吃席上的時候,薄敬堯悄悄的出手指,朝著奚容月探了探。
察覺到他手指的瞬間,奚容月只覺得臉頰火辣辣的。
仿佛一瞬間就從手指間紅到了耳后,但并沒有躲避,一直到薄敬堯膽子越來越大,慢慢的攥住了的手。
孩兒從始至終都沒有回眸看他,但是眼角眉梢的笑意卻是怎麼都藏不住的。
從認識到現在,兩人見面是在雙方父母的撮合下,走在一起,好像也是順其自然,順理章。
但是,誰都沒有去打破那層壁壘。
牽住纖細無骨小手的那一刻,薄敬堯才真正覺得,自己大概是真的在,并且,握住了自己這一生中最重要的東西。
一直到,他張的手心出汗,奚容月覺得手心里漉漉的,掙開之后抬起手,看了一眼。
“薄敬堯,你也太沒出息了吧!”
被訓斥的薄敬堯也完全不在乎,笑呵呵的道,“對啊,在你面前,沒出息就沒出息唄!”
跟著雙方父母一起去敬酒的時候,薄敬堯也是攥著的手不肯松開,仿佛只要一松手,立馬就會離開自己的視線一樣。
一直敬到南姝那一桌的時候,一直都在埋頭吃飯的南姝,看到兩人牽在一起的手,的笑了好幾聲。
奚容月手在小姑娘的腦袋上敲了一下,“惡狠狠”的警告之后,還不忘叮囑,“今天的席面可貴了,你得多吃點!”
南姝沖著比了個ok的手勢,是現在年輕人里很流行的。
若是放在三十年后,只怕,南姝會因為一個手勢痛失某國市場。
吃完飯,奚容月跟著爸媽站在門口送賓客,等到事全部忙完之后,南姝挽著奚容月的手臂,非得要跟著一起回去。
都好久沒有見到奚容月了。
倒是四九城的其他千金們,時不時的會去找。
什麼去喝個下午茶了,去騎馬了。
什麼某品牌正式駐某商場了,要不就是去逛街購,花錢!
南姝覺得這些都好沒意思,是不是覺得現在的生活條件太好了?
只可惜,南姝從小在父親的教育下,耳濡目染的,滿心滿眼的只有忠君報國,一切阻擋考軍校的人和事,都會被拒之門外。
別人很不理解,只有奚容月會陪著鍛煉,研究,甚至按照的專業特長,幫一起準備將來學習什麼專業。
所以,南姝覺得,奚容月最好了。
天下第一好!
于是,當看到南姝的抱著奚容月不肯松手的時候,薄敬堯看不下去了。
咳了又咳。
南姝就像是沒有聽到一樣。
不僅不松手,抱得還更了好幾分,氣的薄敬堯差點沒抄起手邊的抱枕朝扔過去。
奚容月見他有些生氣,微微抬眸看了他一眼,薄敬堯立馬就別過臉去,仿佛什麼都沒有發生的模樣。
只是南姝則是默默的靠近奚容月,挽著的手臂,像是盡了委屈也不敢說話的小姑娘。
千年難得一遇的寫作廢柴向晚,因為書撲成了狗,被逼相親。 “媽,不是身高一米九腹肌十六塊住八十八層別墅從八百米大床上醒來的國家級高富帥,一律不要。” “……你是準備嫁蜈蚣?” 后來向晚終于如愿以償。 他被國家級高富帥找上門來了,撲街的書也突然爆火—— 有人按她書中情節,一比一復制了一樁命案。 而她與國家級高富帥第一次碰撞,就把人家給夾傷了…… …… 愛情、親情、倫理、懸疑、你要的這里都有,色香味俱全。 【本文狂撒狗血,太過較真的勿來。】
沈曼愛了傅子軒八年,這愛深入骨髓卻隻能藏於內心深處,因為他愛的始終都是她同父異母的妹妹沈冉。因為沈冉,他差點抽幹她的血。因為沈冉,他將她丟進監獄。因為沈冉,他親手將她送入歹徒手中。當沈曼從高樓跌落在他腳下,滿身是血奄奄一息時,她苦澀一笑:“傅子軒,我這輩子都不會原諒你!”
(破鏡重圓·久別重逢·男救贖女·雙初戀雙潔)痞壞混球x清醒堅韌陳燼生了副好皮囊,一手氣步槍射擊年少成名,獎牌無數,家世顯赫,恣意張揚。誰都沒想到,這樣的天之驕子會被高中最不起眼、清貧無趣的溫熒折了野骨。-再次重逢是在ktv生日宴,他被簇擁在沙發中央點煙,指尖的打火機跳動著熾豔的橙花。他將煙咬在唇齒間,笑得極壞:“幫我。”拒絕人的語氣,卻又直白露骨得過分。-“打個賭?”“隻要你向我求助三次,你就得跟我複合,陪我逛街、約會、做情侶該做的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