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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撩霸總,我要偷生他的崽!》 第41章:你后悔了嗎

容驍衍并不打算在兒子面前掩飾自己對程星回的覺。

“小睿,欺騙了我。剝奪了我和你弟弟妹妹相的時間。”

而且錯失的,永遠不可能再回來。

所以事發展到現在,是程星回自己自己造的。

“那大寶和小寶呢?”

不能呆在媽媽的邊,他們也會難過的吧?

“時間是治愈一切的良藥。他們早晚會習慣的。”

容斯睿沉默,不會習慣的。

有些事是永遠都不會習慣的。就像他,只是去過程星回家里兩次。

他就開始深深的羨慕和向往那樣的家庭生活。

他每天都在期待,期待自己可以像大寶和小寶一樣,媽媽每天會溫的陪他們說話,游戲。

大寶和小寶打打鬧鬧的,看著很吵,但卻很熱鬧。

容斯睿甚至可以想象,如果程一維兩兄妹來到他們這個家,是不是有一天,也會變自己這樣。

“爸爸,如果他們不習慣呢?”

“沒有什麼不習慣,他們是我的孩子。早晚會習慣的。”

“那你可以娶啊。就像之前你打算的那樣。這樣一來,也不用傷心,大寶和小寶也不會傷心。”

對上容斯睿期待的眼,容驍衍當時沒有答應他的要求。

現在看程星回,想著昨天晚上出來的脆弱。

“程星回,你后悔了嗎?”

后悔什麼?

“后悔拒絕之前我的提議。”

程星回用了幾秒反應過來容驍衍指的是什麼事。

抬頭,看著對方的下頜線條,抬手勾上容驍衍的頸項。

“容驍衍,你是希我后悔?還是不后悔?”

兩個人整個在一起,他能覺到懷中人的溫暖,帶著起伏。

不自覺的,腦海里回憶起幾年前那荒唐的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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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大半的時間他不甚清醒,但是記憶中,如蛇一般的糾纏在他上。

那晚的景和眼前程星回帶給他的覺重合。

覺室溫度有點高。

“可惜,我程星回做事,從不后悔。”

放低姿態哀求他的事,一次就夠了。可不會再來第二次。

難道現在放像了姿態,就能讓容驍衍不跟搶兩個孩子的養權嗎?

已經做好了準備,但沒想到,容驍衍的作,來得比想的還要快。

幾乎是一上班班,就接到了法院通知開庭的電話。

對方提醒,后天開庭。

掛了電話,就對上言墨的眼。

“后天開庭?”

“恩。”程星回點頭:“怎麼樣?有沒有希?”

“不大,但可以努力。”

言墨看著程星回眼中的擔憂:“你先別想太多。還有我呢。”

事實上這次事是很棘手,容驍衍請的不是一個律師,而是一個律師團。

對方的律師團幾乎涵蓋了業專業打這方面司的全部人才。

為首的余向晨律師,更是這方面的翹楚。

但這些事就沒必要說出來,讓程星回擔心了。

***

昆市法院。

程星回在法院除了見到容驍衍,還有他請的代理律師余向晨。

“我這邊有證據表明,在六年前,程星回士用非常手段設計我的當事人。并因此懷孕,生下我當事人的孩子。”

“程星回士在生完孩子后,不但偽造死亡證明騙過了我的當事人。還把其中兩個孩子帶到了國外。害得我的當事人這五年的時間,不但沒有見過自己的孩子,甚至完全不知道他們的存在。”

“這是親子鑒定。基于以上,請法庭正視我當事人的需求,將另外兩個孩子的養權判給我的當事人。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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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星回聽著對方滔滔不絕,證據一份接一份。

看到余向晨在說自己設計容驍衍時,容驍衍的臉沉了不

言墨拍了拍的手背,示意不要張。

程星回對著他笑了笑,那個笑,讓對面的容驍衍臉沉了幾分。

到言墨了。不是余向晨有證據,他也有。

“對方的證據只能證明我的當事人進過對方當事人的房間,并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是故意設計的。六年前,我的當事人不過是不小心走錯了房間。這屬于意外,絕對不是什麼設計。”

“這是我當事人懷孕時期的孕檢報告。因為懷的不是單胎,我的當事人在整個孕期過程都非常的辛苦。”

“而在這個過程當中,請問對方當事人付出了什麼呢?對方什麼也沒有付出。”

“孩子出生后,我的當事人得到了劍橋大學的錄取通知書。作為一個新時代,為了完自己的學業,我的當事人選擇了帶著孩子出國上學。”

“一個未婚的媽媽,要照顧三個孩子會有多辛苦可想而知。所以我的當事人,忍痛把其中一個孩子送給了對方當事人。可想而知,我的當事人,面臨這樣的選擇會有多痛苦。”

“在這個過程中,對方當事人又付出了什麼呢?他白撿了一個孩子,而且對這個孩子還不上心。我手上有證據表明,對方當事人在孩子上學的過程中,接送孩子的次數不超過五次。請問這是一個合格的父親會做的事嗎?”

“既然對方沒辦法承擔起一個父親的責任,現在又憑什麼要求。要得到我當事人辛辛苦苦生下的孩子呢?尤其是在對方已經有一個孩子的前提下。”

言墨從程星回五年前懷孕的艱難,到這五年帶大兩個孩子辛苦切,再到容驍衍對容斯睿的不負責。

慷慨激昂,最后總結就是容驍衍沒有資格要孩子。

容驍衍在聽到程星回懷孕的辛苦時,臉上的沉之了很多。

聽完兩邊的陳述,又了余向晨一眼。

“對方律師,還有什麼要補充的嗎?”

“當然。”余向晨看向程星回二人:“對方律師說,程星回士懷孕很辛苦。那麼請問,如果不是故意設計我的當事人,想要生下我當事人的孩子,為什麼不在事發生后,吃事后藥?”

“好,就算沒有事后藥,在知道懷孕初期,是不是可以把孩子打掉?”

沒有選擇吃事后藥,也沒有選擇把孩子打掉,不正是因為,設計我當事人的目的,就是為了想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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