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零三章 贖罪的期限
周家老爺子周鹿氣得七竅生煙,不止一次去寺廟找周天詔,兼施,都沒能改變他的決定。
最後老爺子也隻能作罷,放任不管了。
反正周家人丁多,不差這一個,步佛門也算不得什麽醜事,由著他去也就罷了。
他低估了周天詔瘋批的程度,周天詔沒打算在寺廟呆一輩子。
從進寺廟的第一天,他除了履行自己的承諾,用變現的資產給佛塑金之外,還將自己曾經做過的事,一一寫了下來。
整整49天,一天不多,也一天都不,這是他給自己贖罪的期限,贖罪遠不是一死了之那麽簡單。
在最後一天,他把剩下的錢都捐了,再將手寫的那49頁罪狀派人送到了警局。
等警方趕到寺廟的時候,他已經死了,以跪著的姿勢,吞槍自殺在了佛堂。
隨著周天詔的罪狀被公布,周家炸翻了天。
他們唯一慶幸的是,周天詔尚且有雙親在,所以那些罪狀,都是他一人攬下的,沒有書寫下半分對周家不利的事。
可即便是這樣,周家還是被卷了漩渦裏,畢竟周天詔姓周。
看到消息的左家姐弟在這一刻終於釋懷了,害死他們父親的人承認了罪行,也得到了應有的懲罰,雖說是自殺的,到底是沒有繼續逍遙法外。
之前用來陷害沈時景的那個餐廳墜樓的孩兒,其母親也終於明白了沈時景是無辜的,都是周天詔一手策劃,主在麵前對沈時景道了歉。
沈時景之前被搞壞的風評也回來了,白的黑不了。
隨著時間的沉澱,周天詔掀起的風浪隨著他的死亡逐漸被人忘。
天氣冷了,沈時景一直惦記著一件事。
他還是想把婚禮補上。
陳韻初堅持自己的想法,婚禮繁瑣,免了算了,隻想和他去風景最的地方度月。
因為這事兒,沈時景不大高興,去複婚那天,他臉上都沒個笑容。
陳韻初故意逗他:“你要是不樂意,咱不複婚了。”
沈時景咬牙切齒:“我哪有不樂意?為什麽不辦婚禮?因為溫澤川也沒辦婚禮?”
陳韻初手擰住他的耳朵:“你說的是人話嗎?”
“不是嗎?”
“小氣鬼!”
“那你回答我啊,是不是因為他?”
“不是,我嫌麻煩,孩子都這麽大了……”
“不麻煩,一切有我。”
“哎呀,你聽我的,太費錢了,以你的德,辦個婚禮不得上億?錢留著給我不好嗎?”
“該省省該花花。”
“你屬驢的嗎?”
“不是。”
“煩死啦!”
“嫌我煩?往後還有幾十年呢。”
“我服了你了,要老婆就聽我的,不要你就單著。”
“……”
出發去月之前,陳韻初不放心的安排好了樂樂和悠悠的生活起居,對家裏的傭人千叮嚀萬囑咐,就怕不在的時候出點什麽事。
末了還有兩天時間,去看了懷二胎的閨薑夢芝,還有林婉。
薑夢芝這家夥胖得很快,肚子也大得厲害,還沒足月就像是快生了。
祝母一邊帶著大孫子,一邊伺候養胎,一切親力親為,累並快樂著。
羨重生回來后,突然發現了自己的一個獨特技能。 她死前的愿望好像成真了,擁有了天生的好運氣。 從一個十八線的小藝人去試鏡某大牌電影,陽差陽錯救了導演迷路的孩子,得到了女一號的參演。 隨隨便便沖進店里買張彩票中了大獎,衣食無憂。 …… 除了自己有好運氣之外,她還能給周圍的人帶來好運。 只要是在景羨微博下許愿留言的人,得到她的回復便能夢想成真。 ——我天吶,昨天在景羨的那條微博下面許愿,今天就中獎了,一整盒的口紅! ——景羨改名叫錦鯉吧,她一回復我的消息,我愿望就能成真! 無數的娛樂圈大佬,爭先恐后的關注景羨,只希望她能給出一道吉言,讓自己心想事成。 —— 某豪門大佬:我不需要你的好運氣,我只需要你嫁給我,成為我的妻子。 眾粉絲:大佬你竟然想獨占屬于我們的小錦鯉QAQ 注:女主有金手指,就是錦鯉運!! 男主前期是看不見的,但能好,女主性格佛系,愛心泛濫但該收拾的一個也不會漏掉。 蘇爽甜文,不考究,不喜勿入,謝絕扒榜。
秦芒是圈里出了名的花瓶女明星,因一段跳舞視頻火遍全網。大漠風沙中,少女一襲薄如蟬翼的紅色水袖裙,赤足站在神秘圣潔的雪白巨獅上翩然起舞,含情目,勾魂腰,美得艷
結婚三年,一顆避孕藥打碎了她所有對婚姻的幻想。他不要她的孩子,對她棄如敝履。直到親人離開,自己的孩子也差點流產,她才番然醒悟。她拿全部身家賭一份沒有愛情的婚姻,注定死無葬身之地。她對他從此再無留戀。五年后歸來,她已是知名畫家,而他為了找她幾乎瘋魔。再相遇,他雙目腥紅將她雙手緊扣。“商晚秋,你一朝是霍太太,就算死也要入我霍家祖墳。霍家沒有離婚,只有喪偶。”商晚秋情義全無:“霍少,請自重。從此你我之間再無瓜葛。”
父母雙亡後,蕭桐羽被寄養在從小有婚約的林家。高中畢業那一天,她看到暗戀多年的林家少爺和校花翻雲覆雨,果斷轉身離開。大學畢業後,爲了小小的報復心,蕭桐羽進入季氏,成爲了帝都首富季允澤的貼身祕書。季允澤是帝都最高不可攀,令人聞風喪膽的黃金單身漢。撩人成功那晚,蕭桐羽後悔了,她哭着求饒,季允澤卻沒有放過她。“一百萬給你,買避孕藥還是打胎,自己選。”“謝謝季總。”後來,季允澤撕爛了蕭桐羽的辭職信。“你敢跨出這個門一步,我讓你在帝都生不如死。”再後來,季允澤被人拍到蹲在地上給蕭桐羽繫鞋帶,大雨淋溼了他的身子。“季總,這熱搜要不要撤下來?”“砸錢讓它掛着,掛到她同意嫁給我爲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