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霆軒眸微暗,掐的腰,“別勾引我!”
沈千初輕哼,“我討厭那個溫念。”
“得罪你了?”
“就是不喜歡!”
“不用喜歡,喜歡我就行!”
夜霆軒將人扣在懷里,低頭吻住。
眼看著就要一發不可收拾,沈千初忽然清醒過來。將男人給推開,“這里是辦公室,萬一要是有人進來…”
“那換個地方?”
“…”
老男人興致還高。
沈千初剛要說話,傅玉打來電話。
“我接個電話!”
忙從男人懷里退出,走到一旁。
傅玉打電話過來是問心怎麼樣了。
想著要是心不好,下午約出來轉轉。
在聽到沈千初聲音,顯然也知道自己的擔心多余了。
這兩人擺明著是已經和好如初了!
在得知溫念肚子里的孩子不是夜霆軒的,當即愣住。
“這麼炸裂!那你小叔干嘛不解釋,故意讓人誤會?難不他想要喜當爹不?”
“不是你想的那樣,但的我也不清楚。他也不肯跟我說…”
沈千初嘆息一聲,“老男人的心思深似海,真的很難猜!”
“沒辦法,誰讓你喜歡呢!遍地的小狗,小狼狗,你是一個都瞧不上。”
“缺點覺,我是找男人,又不是找兒子。”
“…”
傅玉懶得跟扯,“行,那我就不打擾你跟你小叔難得的相時了!”
…
溫念回到工位上,接到了夜老爺子的電話。
說是讓晚上跟夜霆軒回老宅吃飯。
“這事,您得問問霆軒有沒有空。”
總不能擅自做決定,惹霆軒不高興。
想到剛才在辦公室看到的那一幕,眉頭忍不住蹙起。
起初就是懷疑,可沒想到竟然是真的,他們的關系已經到了如此親的地步。
沈千初可是從小就在夜家長大,夜森為了,不婚也不育。
可現在這兩人竟然在一起了。
也不知道夜森跟老爺子要是知道,會遭怎樣的打擊。
手落在小腹上,輕輕。
這個孩子,到底該不該留下來。
其實留下這個孩子,對于來說,有一定的風險。
夜霆軒接到老爺子電話,沈千初還坐在他的懷里,自然也將電話里的容,盡收耳底。
聽到他答應,不滿的瞪他。
誰料他忽然提起的名字。
“千初今天沒事,在我這,晚上我帶一起回去。”
“行,我也許久沒見那丫頭了,你一起帶過來吧。晚上我打電話讓你大哥也回來。”
等男人掛了電話,沈千初不悅道,“誰說我要去了?”
“那你到底要不要去?”
沈千初沒說話,老男人明顯就是明知故問。
“小心眼!”
夜霆軒輕笑說道,聲音里帶著縱容與寵溺。
傍晚,晚霞漫天,絢爛奪目。
沈千初跟著夜霆軒出了辦公室,溫念已經收拾好,拎著包站在電梯口等著他們。
等走近,溫念笑著說道,“下午出去辦事的時候,順便走商場給老爺子買了些補品。”
這人慣會討爺爺歡心。
WTF?!一睜眼重生回了1987?!好吧,既來之則安之。可……一百七十八斤的體重?!沒關係,她減肥!好吃懶做,邋遢粗鄙,幹啥啥不行,吃啥啥不剩,還霸道無理,竟能惹禍?!額……也沒關係,她勤快能幹,優雅精緻,雙商線上,賺錢能力還杠杠的!人見人厭?!內有婆婆不愛,小姑不喜,外還有優秀情敵虎視眈眈?!黎珞胖手一揮,這都不是事!且看她扭轉局麵,八麵玲瓏,花見花開!隻是……那個男神一直嚷著要和她生個娃,該腫麼破???
一段年少时的爱恋,牵出一生的纠缠。大学时代的赵默笙阳光灿烂,对法学系大才子何以琛一见倾心,开朗直率的她拔足倒追,终于使才气出众的他为她停留驻足。然而,不善表达的他终于使她在一次伤心之下远走他乡。七年后,赵默笙回国,在超市在拥挤的人潮中,第一眼就看到他,他俊挺依旧,出众依然……本书从七年后超市的相遇开始,把一段刻骨铭心的爱情娓娓诉来。男主角何以琛深情而执着,平静的外表下汹涌着刻骨的相思,冷淡的语言中暗藏着最深的温柔。如果世界上曾经有她出现过,其他任何人对他来说,都成了将就,而他,不愿意将就…… 就如他自己所言:“如果这份等待有尽头,7年和7分钟又有什么区别呢?”
姜幼18歲第一次跟人發生關系,竟然是收留了她五年的鄰家哥哥。他兇狠、強勢、野蠻……將她困在懷里一夜,怎麼都不肯放過她!看著野性又張狂的男人,她嚇得躲在浴室不敢出來。“躲什麼,是想在浴室里?”
【好馬不吃回頭草 單女主 日常甜文 無係統無金手指 輕鬆治愈 細水長流】 【排個雷:沒有一上來就白給!雙向奔赴!不是坐享其成套路爽文!】 【拒絕寫作指導謝謝!一千個人眼裏有一千個哈姆雷特。】 “謝蕭,你不能對我好了三年讓我習慣你之後就不要我,那我們之間這三年算什麼?”周綿綿淚眼朦朧一臉可憐的看著謝蕭。 “算我倒黴吧。”謝蕭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你是不是在氣我沒有答應跟你在一起?”周綿綿伸手想抓住他的手,語氣帶上了哀求,“那我們現在在一起好不好?” “你值得更好的,而不是我這種最好的。”謝蕭躲開她的手,一把攬過身旁的漂亮女孩,“媳婦我們走。” 既然重生回來了,這舔狗誰愛做誰做。 謝蕭隻想抱著被他錯過多年的寶藏傲嬌女孩過甜蜜生活~ —— 上輩子謝蕭眼瞎,分不清綠茶和寶藏。 為了給綠茶買牛奶被車撞得癱瘓在床三年。 結果綠茶轉身跟其他舔狗在一起。 他身邊反而多了個傲嬌可愛的女孩…… 直到她意外去世…… 謝蕭絕望的閉上眼…… 如果時間能倒流就好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