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章山水畫
李玄霄左手擼起右手的袖子,右手拿起筆。
筆輕盈靈,觀之若韁駿馬騰空而來絕塵而去
隨著他的筆不斷地移,紙上漸漸浮現出了一幅麗的畫卷。
那是一幅山水畫卷,山巒起伏,雲霧繚繞,彷彿讓人置於一個仙境之中。
李玄霄的筆越來越快,右手不斷地揮著,筆下的線條也越來越流暢,整個畫面也變得越來越生。
終於,他停下了手中的筆,輕輕地吁了一口氣。
他將手中的筆放下,輕輕地按了一下右手的手指。
許久,沒有作畫手指有些發酸。
李玄霄的書畫,師從大鄴前國手。
當年,他在師父面前立誓,此生只在世間流傳十幅畫作。
那之後,便慎而又慎。
店家站在那幅畫作前,眼睛直勾勾地盯著它,也不由自主地張大了。
他亦是懂畫之人,此刻整個人彷彿置於畫中的世界,被那細膩微的筆所吸引,整個人都陶醉其中。
以山嶽巍峨、江河波盪、藉助佈局,讓人到一種寧靜、舒適的。
約約竟能讓人有一種可以通天地的明悟。
李玄霄道:「這畫作店家認為如何?」
店家半晌才回過神來,「好!好!好!」
一連說了三個好字。
又覺得,這麼說有點太幹了,正準備將自己對於這幅畫作的理解倒豆子一般地說出來。
李玄霄一句話打斷了他,「店家可願買下來?」
「.....那自然是好的!」
李玄霄算了一下面錢,「不多,給個七八十文就行。」
七八十文!?
店家角。
他甚至都有了心理準備,對方說七八十兩。
誰知道來了一句七八十文。
「好...好!沒問題,沒問題。」
店家點頭如搗蒜,似乎是生怕李玄霄反悔一樣。
他大手一抓在櫃枱上抓了許多碎銀子,看也不看就遞給對方。
李玄霄微微瞇起眼睛,倒也沒有拒絕,心安理得地收下了這錢。
算起來,這是他流傳於世的第二幅畫作。
第一幅畫作,他送給了一個人。
當時的自己怎麼也不會想到,多年以後再次提筆,會是為自己換取幾兩碎銀子。
行,也算值得!
千金難買爺高興~
李玄霄收了錢,便瀟灑離去,頭也不回沒有一點留和不舍。
說起來,他甚至都沒注意到這家店鋪什麼名字。
「這位客,可否留個姓名?」店家這才想起來。
李玄霄擺了擺手。
店家欣喜若狂,興地著手,盯著畫作。
越看越有味道,恨不得立馬便要臨摹一番,忍住心中的悸。
不過當務之急,是將此畫裱起來。
名畫名字重裱,如病延醫。
醫善則隨手而起,醫不善則隨手而斃。
..........
李玄霄慢悠悠地離開了店鋪,回到路邊的麵攤。
其實一碗面也就幾文錢,別看李玄霄吃得多。
實際上並沒有花多錢,付賬的時候一共付了七十五文。
麵攤的小販收了他七十文。
「大哥,你哪兒來的錢?」林道陵詫異地看了一眼店鋪的方向,低聲說,「大哥,你去搶錢了?」
李玄霄敲了敲他的小腦袋,「你大哥我什麼份,怎麼能做那種不面的事,隨手一幅墨寶就能賣到天價。」
他將賺來的錢給小管家阿七。
阿七眨了眨眼睛,「好厲害。」
是第一次由衷地誇讚李玄霄。
在阿七的認知當中,只有村子裏的私塾先生會寫字。
更不用說像李玄霄這種能將書畫拿出去賣錢了。
「賣了好多錢。」
阿七嘟囔,這些錢不知道要打多次鐵,才能賺回來。
小心翼翼地把錢收起來,免得像上次一樣弄丟了。
阿七抬起頭,看向李玄霄。
「可以教我寫字嗎?」
「嘿,你們兩個小傢伙,一個要學我的劍,一個要學我的字,一個比一個。」
李玄霄搖了搖頭。
「不教不教,當我是什麼村口的教習先生嗎?我以前那可是......」
李玄霄正要侃侃而談,就聽阿七說。
「阿七以後的糕點都給你吃。」
李玄霄用手指肚挲著下,若有所思地點點頭,「嗯,這還不錯。」
..........
街上人來人往,各種小販在街邊擺攤設點,賣聲不絕於耳。
陳十四左瞧瞧,右看看。
自從拜青雲門后,他就很下山了。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一個賣麵條的小販,他站在一口大鍋前,手裏拿著一長長的筷子,不停地攪拌著鍋里的麵條。
麵條煮了,他就撈出來,放進碗裏。
再加上各種調料,一碗香噴噴的麵條就做好了。
那麵條又細又長,又又,讓人看了就忍不住想流口水。
陳十四抿了抿,結上下了。
突破下三景后,修士便辟穀,不需要五穀雜糧維持所需。
但也有不修士,為了滿足口腹之慾,仍然會品嘗食。
「吃碗面?」旁的墨竹忽然開口道。
陳十四一怔,「啊....不不用...」
他知道師姐已經多年沒有過五穀雜糧了,辟穀二十餘年。
自己也決不能了這口腹之慾的念頭。
何況,這還是自己第一次跟師姐下山執行任務。
「在這兒休息一晚,明天出發。」
「好。」
月明星稀,還沒有到宵的時間。
陳十四聽著外面熙熙攘攘的聲音,走到窗邊。
他忽然很想跟師姐一起去外面走走,可是走到師姐房間門口的時候,又停住了腳步。
師姐現在一定在修鍊吧....
他深吸一口氣,終歸沒有鼓起勇氣敲響師姐的房門,而是自己一個人來到了街頭。
陳十四漫無目的地走在街頭巷尾,最終走了一家名「榮寶齋」的店鋪。
「哎呦,客您裏面請,想看什麼自己挑。」
店主頭都沒有轉一下,直勾勾地盯著牆上新掛上的山水畫,越看越人喜歡。
連續兩晚他都沒回家了,而是直接在店鋪住了下來,生怕這幅畫作被人給了。
他現在的心理十分矛盾,既想跟旁人強烈的分。
又擔心出了意外,被人惦記,畢竟財不外。
陳十四在店轉了半圈,沒有得了眼的件,見店主神專註,於是順著對方視線的方向看去。
“人若欺我,我便殺人,神若欺我,我便殺神!”——這是少年的宣言,——他有另一個稱呼“不死小強”,前進的路上不斷戰鬥、勝利,揮灑著熱血與汗水,不死戰神帶你領略少年的激情與熱血,他的堅持與不屈。
【凡人流】【無系統】與傳統仙俠寫法不同,不喜勿入那一年,七歲的男孩兒帶著妹妹踏入了修仙界,然後,修仙的全瘋了! 出來修仙,你天賦好不好,寶貝多不多,有沒有機緣,這些都不重要,但你一定要記住,有一個人你不能惹。 雖然這個人並不是什麼修仙之人。 但是他的刀,比光還快,快到你根本來不及調動靈力。 他的拳,比天還重,重的可以一拳讓這個世界停止自轉。 他的嘴,比我還賤,賤的可以讓烈陽流淚,讓皎月燃燒。 他是誰?他是一個沒有修仙天賦,卻在修仙界練武的靚仔。 多年以後,修仙界一眾大佬們問他:「林大靚仔,你一個練武的為啥非要跑到修仙界呢?」 少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只是沒有修仙的天賦而已,但我超喜歡在修仙界玩耍的,那裏面個個都是人才,說話又好聽,還有各種花里胡哨的特殊才華,哎喲我超喜歡裏面的」 修仙大佬們集體絕望:「喜歡?喜歡你提著把刀砍了半個修仙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