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趣讀閣 現代言情 頂級溺寵 第一百二十章 別對我耍酒瘋。

《頂級溺寵》 第一百二十章 別對我耍酒瘋。

“畫家!”正喝著酒的朋友見人出來,招呼了一聲,“啟明呢,這有人找他!”

畫家腳步匆匆,向酒店的管理人員要了開鎖的鑰匙,聞言也只是一瞥,本沒放在心上,隨口回了句“他有事”,就徑直奔向最裡面的休息室。

朋友將這話轉述,卻見那人已經跟在畫家後,往休息室走去。

裴彧來時想了很多,猶豫再三,讓車在開往華庭的路上突然拐了道,只要一想到今晚孟啟明或許會借這個機會正式跟求婚,他就心如火煎,徹底了陣腳。

前面的人走進休息室,他手攔住即將合上的房門,恰好到昏昏沉沉想要往外走的孟啟明。

孟啟明臉泛著不正常的紅,裴彧一看到他就意識到什麼,臉驟冷,狠狠揪住他領,眉骨下,眸沉沉,“沈知意呢?”

不用他回答,正準備開鎖的畫家猛地回頭,神有一瞬間的慌,反應過來後再想遮掩已經來不及了。

隔著一扇門,沈知意約聽到裴彧的聲音,擔心是自己太張而出現的幻聽,猶豫著往門口走了兩步,想要仔細再聽一聽。

門把手被人擰,下一刻響起鎖釦開啟的聲音,沈知意呼吸一窒,來不及後退,房門已經開啟。

眼前閃過幾道模糊的影,還未看清來人是誰,悉的沉香已經將籠罩其中。

沈知意怔怔地被裴彧抱著,他上染著夜的涼意,酒氣,煙味,凌得像他此刻的心緒。

“你就這麼相信他?”裴彧幾乎是從嚨裡出這句話,濃重的後怕讓他本就被酒意薰染的緒變得更加不控,“他你來你就來,你就那麼無所謂?他給你下套你也無所謂?之前那次還沒有讓你長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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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聲聲質問讓還沒有從驚嚇中回過神來的沈知意一下頓住,這本就不是信不信任孟啟明的問題,有人千方百計要給下套,怎麼可能每次都避開?

裴彧的懷抱,“你是想說我現在是自作自是嗎?”

手腕被箍住,裴彧稍一用力就將拽至前,他眼眸泛紅,戾氣盡顯,一字一句地說,“你不該那麼信任他,孟啟明不配。”

他用了很大力氣,手腕被攥得疼,沈知意仰臉看他,被激出幾分惱意,“他配不配不是你說了算。”

用力扯下他的手,不想在這裡再待下去,可裴彧側擋住的路,“你現在還維護他?他憑什麼,沈知意,一個霍恆,一個孟啟明,唯獨我裴彧不討你歡心是不是?”

“裴彧!”沈知意口起伏,定定地著他,“別對我耍酒瘋。”

最恨這個。

外面一陣喧鬧聲,應該是孟啟明被發現了,久久等不到人的小董也上來找人,沈知意推開裴彧,快步走出去,正好跟小董迎面撞上。

難看,把小董嚇了一跳,“出什麼事了?”

不是來跟孟啟明見面的嗎?難不對方惱手了?但孟啟明看著不像那種人啊。

“回去再說,”沈知意聲音發,定了定神才緩過來,“先別問了。”

“好。”

小董憂心忡忡,把送回了家。

第二天照常上工,化妝師正要把工都收起來,沈知意一聲。

“幫我把這裡也遮一遮吧。”

低頭一看,見沈知意手腕上有道明顯的淤痕,“天,這怎麼弄的?”

一邊拿遮瑕往淤痕上蓋,一邊小心地打量沈知意臉猶豫半天,還是小聲問,“你男朋友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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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痕跡一看就是攥出來的,也不知道是用了多大的力氣能弄這樣,雖然沒聽說沈知意有新,但化妝師還是首先想到了這個可能。

嘆口氣,“要真是這樣你可別不當回事兒,該分就分,該報警就報警。”

沈知意垂著眼,聽到這話笑了笑,“謝謝。”

淡聲說,“他耍酒瘋。”

“喝醉了弄的?”化妝師一向不吝把人往壞想,“有暴力傾向?”

想起看到裴彧教訓人的那次,沈知意頓了頓才回答,“不是。”

下午拍完第一場戲,沈知意在旁邊看劇本,因為太專注,孟啟明打來第三通電話才發現。

“知意,”孟啟明語氣中帶著濃濃的歉疚,“對不起,真的對不起,我不知道他會那麼做。”

他現在還在醫院,因為對那藥的某種分嚴重過敏,要不是及時被人發現,恐怕還有生命危險,今天清醒過來後才意識到都發生了什麼。

“我是跟他說過我喜歡你的事,他知道我被拒絕了,想再給我製造一個機會,”孟啟明後悔極了,“我不知道他會用這種手段。”

再好的朋友也不可能瞭解他的方方面面,孟啟明從不知道畫家還會用這種齷齪手段,就像畫家也不知道他還對藥過敏。

“和你無關,”沈知意翻了頁劇本,“你不用向我道歉。”

他也算是害者,還是危及生命的那種。

“這是我應該做的,如果我沒有把你約來,你也不會遇到這種事,”孟啟明愧疚萬分,“我能做些什麼彌補對你的傷害嗎?”

“不需要。”

沈知意想了想,還是直截了當地說,“孟先生,我希我們以後除了公事不要再有其他集。”

就算沒有這件事,也不想跟他再有私人方面的牽扯。

“……知意,”孟啟明沉默片刻,“好,我知道了。”

“還有,我想問問,你打算怎麼理這件事?”

他語氣稍微遲疑,“畫家說他想見一見你,跟你道歉,他很後悔昨天的事,也是一時糊塗。”

“不必,”沈知意聲音冷淡,“讓他跟我的律師見吧。”

“律師?”

孟啟明驚訝,他沒想過沈知意要這麼正式地理這件事,一是是公眾人,這種事沒什麼好,二是沒有到實際傷害,即使是採取法律途徑,理結果也不會太嚴重。

這種事,私了其實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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