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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都》 第一百二十節 摸不著頭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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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吉的耳朵很好,蚊子也聽得清清楚楚,他拍拍阮靜的肩膀,欣地說:「哦,你現在已經是大姑娘了!」就像花苞在時的滋養下,終於迎來了絢爛綻放,就阮靜的年紀來說,稍微遲了點,但這終究是好事,值得慶祝一下。

  阮靜扁扁不喜歡周吉拍的肩,像位慈的父親,在長的重要時刻,給予無盡的溫和包容,寧可周吉的頭,的臉,願意像貓一樣依偎在他邊。阮靜角,眼睛一轉,嘆了口氣嘀咕道:「做人真麻煩,上髒,我都不敢出去見人……」

  不敢出去見人?生怕別人聞出腥味?周吉的鼻子不像耳朵那麼敏銳,他不嗅了嗅,沒察覺任何異常,事實上鼻子太靈也不是什麼好事,整天遭各種異味的衝擊,不堪其擾,會嚴重影響生活質量的。他閉上眼睛,思緒如斷了線的風箏,隨風飄,想到哪說到哪,「在家靜養幾天也好,不必勉強,補補覺,看看書,充充電,一張一弛文武之道,把自己得太,金屬也會疲勞……」

  阮靜「嗯」了一聲,覺得他說話的口氣越來越像死去的老爹,難不他真把自己當作兒養了?阮靜有點心煩,這不是想要的結局,歸到底還是長得太慢了,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呸呸呸,不吉利!(5,0);

  余瑤打了飯回來,很不巧,「大灶」今天沒有紅燒,沒有剁椒魚,也沒有豆豉蒸排骨,打開不鏽鋼飯盒,扎蹄,醬魷魚,白切羊,不見一點綠。外面冰天雪地,本沒有綠葉菜,連土豆蘿蔔洋蔥南瓜都金貴著呢,只配上一丁點,點綴點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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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靜拿了酒瓶酒杯,給周吉斟上,自己拉著米飯,笑看他喝酒吃。周吉沒什麼胃口,酒到裡沒味道,喝了一杯就收手,用湯拌飯,勉強吃幾口意思一下。擱下碗筷,他起翻出一塊有年頭的普洱茶餅,用力掰下一塊,沏了一壺熱茶,第一開用來漱口,第二第三開才慢慢喝下肚,茶湯像醬油,嘗起來有「怪怪的土味」,殊為不喜。

  余瑤捲起袖子收拾好碗筷,裝進提籃擱在門外,自有「大灶」的幫廚順路來取走。看出了周吉狀態不佳,向爐膛添柴撥火,準備洗漱用水,果不其然,沒多會周吉就打著哈欠昏昏睡,白天漫長的會議耗盡了力,他亟需睡眠恢復力。阮靜很有眼手捂住也打了個哈欠,余瑤只道弱,又恰逢失神大不濟,為周吉準備鋪蓋時,連同阮靜的一起鋪好。(5,0);

  三人漱過口,簡單洗了一把,早早鑽進睡袋歇息,周吉頭挨著枕頭就沉沉睡去,阮靜還惦記著等余瑤睡著,再跟周吉親近一番,誰知聽著他沉沉的鼻息,不知不覺也睡著了。上暖烘烘睡得很舒服,一覺醒來已是第二天清晨,爐火將熄未熄,四下里漆黑一片,阮靜聽著二人的呼吸,一個沉重,一個輕盈,像一首此起彼伏的二重奏,心中平安喜樂,覺得時間停留在這一刻,直到天荒地老,那該有多好!

  接下來的日子周吉繼續當他的「甩手掌柜」,整日介待在屋裡休養,像個「盤房小姐」,偶爾出去散個步,也只在站臺附近轉轉,沒有再去地鐵隧道。阮靜歇了幾天,恢復了之前的「崗見習」,學得很快,有什麼看不懂的記在心裡,晚上回來向周吉請教,發覺周吉像「活了幾百年的老妖怪」,對人和人心把握極準,一針見,說破了他們的小算盤。  s͓͓̽̽t͓͓̽̽o͓͓̽̽5͓͓̽̽5͓͓̽̽.c͓͓̽̽o͓͓̽̽m為您提供最新最快的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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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瑤在旁邊聽他們一問一答,角噙著笑,忽然覺得有這麼個貌又好學的小兒,似乎也不錯。莫名了收養阮靜的心思,轉念一想,年齡不合適,份也不合適,周吉對的心思也沒那麼單純。笑容漸漸淡去,在心底嘆了口氣,倔強又抬起頭來,不屑與人爭,哪怕對方是阮靜,也不屑與爭,在這個世界上是獨立的,完整的,驕傲的,不需要依附男人來實現自的價值,哪怕有一天不得不離開周吉,也必須由提出來。(5,0);

  岳之瀾隔三差五來匯報工作,比起其他人,他角轉變很快,沒有任何心理負擔,真正把周吉當乾泰集團的董事長和安保部的直屬領導,匯報什麼,請示什麼,事先都與夏一斛商量,經過深思慮。令他詫異的是,周吉要麼不開口,開到口就切中要害,在他手下做事,既輕鬆又艱難,輕鬆的是周吉的指示一向清晰明了,不需要你揣,艱難的是他的要求同樣清晰明了,做得好不好一目了然,無可推

  周吉很明確告訴他,夏一斛必須扭轉思路,刑警大隊訓練的那一套只適合「保安隊」,不適合「長槍隊」,集團的長遠目標,是要把「長槍隊」打造一支職業軍隊,近期目標,要對建南天街發一次突襲,全殲匪幫,完好無損地拿下柴油發電機房。

  岳之瀾熱沸騰,保證完任務,周吉對他的答覆並不滿意,口頭保證沒用,他需要一個詳細的行方案,什麼時候發起,用哪些人員,需要多資,的進攻計劃,針對意外的預案……這些不是拍腦袋能夠定下來的,周吉向他推薦了一本小說,弗·福賽斯《戰爭猛犬》,好好學習一下。

  岳之瀾聽說過小傅和小鄧安排人手潛建南天街,從書店運回一批新書的事,有昔日「長槍隊」同袍的分在,開口請他們幫個忙並不是什麼大事。岳之瀾要得急,小傅和小鄧也當樁事來辦,一回生二回,順順噹噹就把書弄到手,把弗·福賽斯的《戰爭猛犬》搬了個空,加起來要有三五十本。

  岳之瀾把書發給夏一斛、李富強、石賁,要求他們時間認真學習,做好筆記,一周後一篇至3000字的讀書心得。三人「丈二金剛不著頭腦」,不知道他「葫蘆里賣的是什麼藥」,不過安保部經理布置的任務,再離譜也要完,好在《戰爭猛犬》是本驚險小說,通俗易懂,對他們而言並非高不可攀,如果換彼得·德魯克的《認識管理》,估計就是強人所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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