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男人和張恒做事都很有效率,一刻鐘后兩人已經抱著獵槍走進了樹林中。
等漢男人蹲下,研究地上的足跡時張恒也開口問道,“為什麼是我?是因為我選擇了流行的原因嗎。”
“我對那種無聊的事一點不關心,”漢男人搖頭道,“之所以選你,是因為看你的樣子和里面那群書呆子不同,應該會用槍,而打獵需要用槍。”
這個理由張恒很難反駁,不過頓了頓還是道,“第一個上去的飛行員應該也會用槍,為什麼不找他?”
“他?我不喜歡他,就像我能看得出來他也不喜歡我一樣,準確的說是所有年人他都不太喜歡,而且你別看他的故事講得很溫暖,他本人其實這里問題嚴重的,”漢男人指了指自己的腦袋。
“當然,要不是因為一直被抑郁困擾,他也寫不出那種能治愈人心的文字,天賦有時候也是一種折磨,尤其對做我們這行的人來說,大部分神方面或多或都會有點問題,我也不例外,和他在一起待久了,我怕我會直接用手里的獵槍轟開自己的腦袋。”
漢男人將自己的靴子從泥漿中拔了出來,又繼續道,“而且,你是剛來這里的新人,我猜你應該會接我的邀請。”
“…………”
漢男人的言下之意是說凡是在這座山莊待久的人都不會答應他的打獵邀請。
不過想想也正常,哪有瘋子會在大晚上天都黑了以后還出來打獵的,更別說今天還剛剛下過一場暴雨,森林里很是泥濘。
兩人一腳深一腳淺的走在一條小道上,追蹤著一頭麋鹿留下的足跡,而張恒這時候已經能確定漢男人的份了。。
這并不難猜,尤其對于擁有出觀察力的他來說。
——歐斯特·米勒爾·海明威!
作為生活在二十世紀的作者,海明威還是留下了不照片的,雖然山莊中的他換了個發型,而且還難得的剃干凈了胡子,但是沒辦法,他上的個人特質還是太強烈了。
作為一戰的親歷者,他上有不軍旅留下的印記,除此之外他還做過戰地記者,拳擊手、斗牛士,甚至傳言還被克格招募過,為了一名間諜,可惜在這一行上他的確沒什麼天分,什麼有價值的報都沒傳出來過。
他一生中數次大難不死,其中還包括了一次飛機失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他的人生甚至比他筆下的故事還要傳奇,最終這個嗜酒如命,經歷了數任妻子的男人選擇在62歲的時候飲彈自盡。
其中很多經歷,張恒都能在他的上找到相應的證明,比如飛機失事給他留下的傷痕,還有那些軍事和間諜訓練對他的影響,包括手上的婚戒……
如果這樣再猜不到的話,張恒就白跟福爾斯在貝克街221號同居那麼久了。
海明威握住一串小樹枝,仔細看著上面被啃咬的痕跡,眼神中難得流出一興之,隨后又喝了隨攜帶的威士忌,低了聲音道,“它就在附近了。”
不過就在他打算借著月繼續向前的時候,卻聽到后傳來張恒的聲音,“我來陪你打獵,你打算怎麼回報我。”
“回報?”海明威愣了愣,“什麼回報,獵是咱倆一起打的,你不也能到其中的樂趣嗎?”
“我來這里是有正事兒的,不是為了陪你打獵的,而且說實話我對打獵也沒太大興趣。”
“是因為你的水平太差,打不到什麼有價值的獵嗎?”
“不,恰恰相反,是因為我槍法太好,打什麼都沒有難度。”張恒淡淡道。
海明威沒有說話,但是他的眼神已經出賣了他心里的想法。
張恒也懶得跟他廢話,直接用行證明了自己,舉起手中的獵槍。
海明威向他瞄準的地方,可是在那里他什麼也沒有看到,雖然今晚有月,但是落在林間也是稀稀疏疏的,能見度并不好,海明威還想再看,但是下一刻槍聲已經響起了。
再然后海明威就看到草叢里似乎有什麼晃了晃。
等兩人走上前去,這位國漢注意到了倒在草叢中的麋鹿。
上過戰場,而且不止一次的他自認為這個世界上應該沒有什麼能讓自己驚訝的事了,畢竟這世間除了生死外都是小事,可看到眼前的景象他還是忍不住長大了。
海明威本人也是一個神槍手,但正因為如此他才更清楚張恒剛才那一槍的難度。
在這種能見度下,又隔著那麼遠,結果卻一槍斃命。
“這……你是怎麼做到的?難不你和那個管家一樣,是誰筆下的角,孤膽神槍手?還是那個寫機人三定律的家伙所創造的仿生人?”
“很憾,我只是個剛接邀請來到山莊的新人作者。”
“真的嗎,今天我聽了這麼多故事,但要說大開眼界,都不如你剛才那一槍。”
漢男人一邊說著一邊蹲下,仔細欣賞著麋鹿腦袋上的槍口,同時里還在念念有詞,說著諸如類似這太不可思議了之類的話。
“你教我寫作,我教你打獵怎麼樣?”張恒眼見功勾起了海明威的興趣,就收起獵槍,直截了當道。
然而漢男人聞言卻搖了搖頭,“我教不了你寫作。”頓了頓他又補充道,“別誤會,我并不是歧視你們這種以流行為導向的創作方式,畢竟我自己的也流行的,但是實話實說,我是真的不知道它們為什麼流行,我只是按照我自己的意愿,自由的進行創作而已。”
“大概是因為人類在很多上是共通的吧。”張恒道。
“你說得對,就比如孤獨,無論貧窮還是富有,上到王子貴族,下到貧民流浪漢,這是世界上任何一人都無法避免的,”海明威道,“我就經常覺得我自己實在是太tm的孤獨了,這也是為什麼我一直在酗酒的原因,我曾經迫切的希能夠收到來信,無論是誰的,只為了確認這個世界上我并不是孤一人,這也是為什麼我不希你為第二個我,年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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