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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宗罪(全)》 十宗罪.1_第九卷 食人慘案_第四十三章 幽暗小巷

另外幾名網友也接了警方的訊問,其中一名網友“很多的”,他對此案顯示出濃厚的興趣,甚至想從警方裡套出話來,他反問警方:“兇手有槍,是嗎?”

樑教授和鼓樓分局長對視一眼,鼓樓分局長說道:“你怎麼會這麼問?”

這名網友說,十二年前,警方在盤查羣衆時,曾經多次問起,是否注意到誰家有火藥,或者獵槍。這個細節非常重要,也許說明刁青的塊上,或者包裝的包上,牀單上,應該有火藥痕跡,或者刁青被獵槍打過,案發當晚很可能有羣衆聽到獵槍的響聲——要不,警察是不會調查火藥或者獵槍的!

鼓樓局長意味深長地說:“別瞎猜,有些事不知道最好,你今天知道了,明天可能沒命。”

樑教授說:“當時臨近過年,火藥也很可能是鞭炮或者煙花裡的,不要再瞎猜了。”

案發生之後,確認份是偵破重點。“9·11”碎案中,死者頭顱被煮過,面目全非,難以辨認。六位特邀專家馬不停蹄地工作了一天半,他們利用顱相恢復技,復原了頭顱的面貌。這是一種很神奇的刑偵科學技,即使是墓中出土的骷髏頭也能還原本來面目。照片顯示,死者是一個濃眉大眼的中年男,闊臉,鷹勾鼻,戴一副眼鏡。

藍京市所有警員都行起來,每人一張照片,在全市範圍排查死者份。

專家組有了新的進展,要求立即召開案發佈會。他們將會發表什麼樣的高論呢?一位痕跡檢驗專家代表專家組發言,開場便語氣肯定地說:“兇手可能是一個人!”

話音未落,會場上出現了輕微的躁,很多人開始頭接耳,竊竊私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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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犯罪,就會留下痕跡。

“9·11”碎案中,裝有塊的黑塑料袋上,專家用顯微鏡做細緻微的查找。這是一個未使用過的嶄新塑料袋,憾的是沒有提取到指紋,塑料袋曾被扔進垃圾箱裡,專家耗費了大量工作,首先排除塑料袋沾上的其他垃圾痕跡之後,在塑料袋的提手上發現了一小塊污漬。

這塊污漬疑似兇手留下的。

專家組將這塊污漬分一百份,分別做微量分檢驗,污漬中有針孔那麼小的紅斑點,專家最初以爲是痕,如果是兇手的痕,無疑是此案的重大突破。證檢驗極爲嚴謹,專家首先通過化學實驗方法檢測紅斑點是否爲,結果大失所

斑點不是人

然而鑑定過程柳暗花明,專家組從污漬的分中發現了油和牛,紅斑點爲口紅!

痕跡專家說:“口紅可以推斷兇手可能爲。”

蘇眉問道:“污漬中的牛,確定嗎,有沒有可能是人?這個很重要。”

痕跡專家說:“我們作過比較,牛總蛋白質含量高,爲人的三倍。牛的蛋白質主要是酪蛋白,人以白蛋白爲主。”

包斬問道:“油是什麼油,汽油,柴油,還是食用油?”

專家說:“就是我們平時炒菜用的油。”

包斬說道:“我們可以想象一下拋經過,凌晨,天還沒亮的時候,街道上一片漆黑,有個塗著口紅的人,騎著一輛電自行車,沒有開車燈,車筐裡放著裝有塊的塑料袋和包,駛過垃圾箱

的時候,沒有停車,只是減速行,將一袋碎扔進垃圾箱裡。口紅很可能是無意中了下脣,沾到手上,拎起袋時又留在了塑料袋提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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樑教授說:“油是豆油,還是芝麻油,菜子油?”

鑑定專家說:“這個……我們還需要進一步檢測。”

樑教授對痕跡鑑定專家組提出批評,要求他們必須儘快搞清楚油的分,散會之後,痕跡鑑定專家做了加急檢測,結果顯示爲棉子油。這種油在家庭廚房裡很使用,痕跡專家使用衛生局測試食用油老化程度的烹飪油快速測試儀,將儀的金屬探針與油接,十秒鐘過後,儀上顯示的讀數爲42。這說明棉子油曾被多次使用,從而產生油質老化的跡象。鑑定專家在油的分中還提取到了:鹼和礬。

鑑定專家急忙找到樑教授,將這個好消息告訴他。

鑑定專家興地說:“老樑,搞清楚了,這是一種用來炸油條的油!”

樑教授驚喜地問道:“你確定嗎?”

鑑定專家說:“絕對錯不了,這是炸油條的油,反覆使用,鹼和礬,發制油條必不可。”

樑教授讓畫龍立刻出發,將拋現場附近炸油條的攤主帶回警局訊問。攤主五十多歲,繫著圍,是一個老實的市民,每天凌晨4點,他就和兒媳婦一起出攤炸油條,主顧很多,都是周圍的居民,他對案發當天買油條的顧客沒什麼特別印象,想不起其中是否有塗抹口紅的人。

樑教授說:“你好好回憶一下。”

包斬提醒道:“9月11日,天還沒亮的時候,吃早點買油條的顧客中是否有可疑的人,一個人,塗抹著口紅,騎著電自行車,車筐裡放著黑塑料袋。”

賣油條的攤主想了想,搖了搖頭,忽然說道:“你們問這個,不會是和碎案有關吧?”

樑教授答非所問,說道:“你別害怕,只是瞭解點況,你要是想起什麼,就告訴我們。”

賣油條的攤主離開警局之後,樑教授重新制定了排查方向,兇手很可能買過油條,應該居住在油條攤附近。調查走訪組以油條攤爲中心,在較大範圍做一個基本的排查,即使一無所獲,至也可小偵查圈,重點排查周圍居民區的單住戶以及有前科的人員。

不知爲何,包斬對這個賣油條的攤主起了疑心,攤主的眼神中約約似乎掩飾著什麼,上還有一怪怪的味道。包斬帶上兩名偵查員,又去了攤主的家。

賣油條的攤主住在小巷子。

這是一條破敗的小巷,都是又矮又舊的老房子,牆皮剝落,巷子裡有很多民房改建的小飯館,衛生環境很糟糕。這條巷子沒有路燈,晚上的時候,整個巷子很幽暗。那些矮房上搭著石棉瓦,院子里長著槐樹和榆樹,偶爾有一隻黑貓在牆頭上走過,晚上,獨自走在這種幽暗小巷子裡的路人會心生寒意。

很難想象繁華的都市中有這樣一條破舊的小巷,巧合的是這條小巷就在藍京大學附近!

可以肯定的是,十幾年前,死者刁青就曾經從這條幽暗的小巷子裡走過。

十幾年前,這條小巷裡還有租書店、影碟店,刁青喜歡看書,案發後,警方對書店進行了調查,沒有發現可疑線索。包斬對老局長說,從刁青失蹤到發現塊,歷時九天,兇手完全有時間

將兇殺現場清理乾淨。老局長認可這種說法,憾地表示說如果從失蹤當天就開始排查,刁青案很可能就已經偵破了,學生失蹤而學校一無所知,學校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包斬和兩名偵查員站在巷子裡,風幽幽地吹過,遊了十幾年的亡魂,何時才能安息?

賣油條的攤主住在小巷子的一個院落裡,幾間瓦房,院中有一株梧桐樹,牆頭上著一些碎玻璃,防止歹人攀爬。攤主的兒子三十多歲,經營著一家羊拉麪館,拉麪館就是自己家臨街的一間房子,媳婦很賢惠,早晨賣完油條回來,還要幫丈夫幹活。

院子裡污水橫流,垃圾遍地,巷子裡沒有下水道,住戶大多選擇在自家院子裡挖一個井。包斬注意到下水口附近有跡,兩名偵查員警惕起來,攤主兒子解釋道,他在院裡殺過羊,包斬用手指沾上跡,聞了一下,點頭不語。

包斬拿出兩張照片——刁青和“9·11”碎案死者的照片,讓他們辨認,攤主兒子和兒媳對照片都沒有印象,賣油條的攤主看到刁青的照片時,眼神中閃過一,他說十幾年前警方也曾拿著這張照片讓他看過。

包斬問道:“1996年,你做什麼?”

攤主回答:“賣油條,我賣了十幾年的油條了。”

一名偵查員開玩笑說道:“你是老油條了。”

攤主毫不介意,笑著回答:“你還真說對了,我外號就老油條。”

包斬再次問起9月11日凌晨,出攤賣油條時是否注意有什麼可疑的人。兒媳婦想了一會,口而出:“哦,哦,有一個,我得和你們說說,這件事很怪。

攤主立即打斷了兒媳婦的話,呵斥別多

包斬讓繼續說,攤主狠狠地瞪了一眼多的兒媳婦,轉離開了。兒媳婦言又止,包斬多次鼓勵,最終吞吞吐吐地說起一件事。那天早晨,天還沒亮,兒媳婦和公公出攤賣油條,有個駝子騎著一輛倒騎驢三車來買油條,三車上放著個鼓鼓囊囊的黑塑料袋。兒媳婦多,問了一句:“裡面裝的什麼啊?”

駝子回答:“餡兒!”

駝子走後,公公將兒媳婦罵了一頓,兒媳婦覺得很委屈。

公公對兒媳婦悄悄說:“你知道那駝子是誰嗎?”

兒媳婦氣呼呼地說:“我怎麼知道?”

公公低聲音說:“這個人我認識,火葬場的駝子,他是火葬場的焚化工人。”

這件事很奇怪,一個早晨買油條的駝子,三車上載著一包餡,他並不是開飯店的,也不是賣包子或餡餅的,他是火葬場的焚化工。賣油條的攤主出於膽小謹慎的心理,並沒有把此事告訴警方,包斬也表示理解。

一名偵查員問道:“這個駝子是不是又黑又矮,禿頭,三角眼,眼角還有個大痦子?”

兒媳婦說:“對。”

偵查員倒吸一口氣,立即問道:“五十歲左右?”

兒媳婦回答:“是的。”

從院子裡出來後,偵查員看看四下無人,低聲告訴包斬,這個駝子以前曾被警方理過,他的事蹟曾經引起過整個藍京警界的震驚,出於對社會安定的考慮,警方一直瞞案

包斬問道:“這個火葬場的駝子,犯過什麼事?”

偵查員說:“吃人!”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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