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廳裡的氣氛是令人放鬆的溫暖。
此刻,楚琰看著夏織晴各種磨蹭走到麵前,瞥一眼腕錶,低聲說道:「老婆,時間有點晚了,你明天早點起床。」
某人一口一個老婆的非常順口,導致夏織晴聽著聽著就順耳了。
然而,夏織晴為難的擰眉看著他問道:「唔,你還要規定我的起床時間嗎?
如果我遇到有工作的話,晚上熬夜,第二天通常都會在家裡睡一天。
這個點,我應該沒有睡到太晚吧?」
這句話裡都是不滿控訴。
夏織晴還沒有心理準備要被這位老公死死管住。
聞言,楚琰看著的不高興,手了的臉頰,解釋道:「我不是想乾預你的作息時間,你今天下樓時間太早,不吃早餐的話對不好。」
說話的同時,楚琰走向開放式廚房,熱了一杯牛端到的麵前。
「我傭人早點準備午餐,你先喝牛,以後的早晨,我會你起床,你要養吃早餐的好習慣。」
「哦……」
夏織晴端著牛杯,掌心暖暖的。
雖然還沒有習慣這種親昵關係的舉,但是楚琰的溫看在眼裡。
爾後,乖乖坐在沙發上喝牛。
楚琰就在的旁,姿態優雅而慵懶的看報紙。
一時間,氣氛有點微妙。
夏織晴想了想,主找話題問道:「今天是週四,你不用去公司上班嗎?」
「你呢?」
楚琰笑容溫的看著。
對此,夏織晴歪著腦袋回答道:「我今天沒有活,就算是放假,難道你也是放假?」
「當然,是我的公司,我隨時都可以放假,今天我特意留在家裡是為了陪你。」
「陪……陪我做什麼?」
夏織晴略略一方。
倏地,楚琰毫無預警的欺靠近的麵前,微瞇著邪眸,角上揚的弧度著幾分迷人的邪氣。
「陪你做……正經的事。」
可是他的舉,他的笑容,他的語氣,都特別的不正經。
這一瞬,夏織晴不可抑製的紅了臉。
「什麼正經的事?」
「聽老婆的口吻,好像有點失,難道你想我陪你做不正經的事?」
「我沒有想不正經的事。」
「是嗎?可你臉紅了。」
「那是因為……」
你靠的太近了。
夏織晴輕抿著雙,嗔怒的瞪他一眼,繼而意識到自己又被楚妖孽調戲了。
下一秒,楚琰的大手了的腦袋,像是安的緒。
「今天陪你搬家。」
「啊?我租的房子裡沒有多東西。」
「總會有你想帶過來的珍貴東西是不是?」
「嗯,有一些老照片和記念品。」
「我陪你去拿。」
聽到楚琰說這句話,夏織晴反而有些不好意思的說道:「其實我自己回家拿就行,你不用特意花一天時間在家陪我。」
然而,楚琰煞有介事的解釋道:「老婆,這句話的重點不是陪你拿東西,而是陪你。」
「我不是小孩子,不需要你這樣陪著。」
「老婆,你是不是不想見到我?你這樣說老公會很傷心的。」
喬繪這輩子做過的最瘋狂的事情,就是在二十一歲這年閃婚嫁給了正當紅的影帝徐亦揚。婚後的生活平平淡淡。徐先生每天都會給她早安晚安吻,會在外出拍戲的時候不時向她匯報行程。但即便是最親密的時候,他的吻,也是溫柔內斂又剋製的。喬繪鬱鬱地向好友袒露心聲,“他寵我,就好像寵女兒一樣。”到底,還是差了點什麼。徐亦揚新劇殺青的那天,他和劇中女主演的緋聞喧囂塵上,無數c粉徹夜狂歡。喬繪在床上盤著腿,考慮再三之下,提出了分居的要求。這一晚,徐亦揚冒著臺風天的惡劣天氣連夜從外地趕回,全身濕透,雨水浸的他的眼尾通紅一片,“為什麼?”少女穿著居家的粉色小熊睡衣,小臉嚴肅,“我們咖位差距太大了,沒人會認為我們般配。我想,我們可能不太適合。”第二天,一張照片點爆熱搜。空蕩無人的街頭,向來穩重自持的影帝抱著他的新婚小妻子,吻得纏綿又悱惻。
俱樂部裏來了個兼職小醫生,長得漂亮,溫柔細致,還特會哄人。隊裏常有天真少年感歎:“以後,找女朋友就要找應歡這樣的,聽話,乖巧,還會哄人……” 隻有把人撩炸了的徐敬餘知道,應歡其實是個不折不扣的真妖精。 職業拳擊手徐敬餘拿到81公斤級金腰帶後接受采訪,記者問:“聽說您每次賽前一個月為了保存狀態和體力,禁欲禁酒,這是真的嗎?” 徐敬餘臉上掛了彩,眉骨和嘴角滲著血,微笑看著鏡頭:“對。” 那會兒應歡就站在人群開外,一臉冷漠地看著他。 同來比賽現場看比賽的好朋友湊過來,好奇問:“真的假的?荷爾蒙爆棚的敬王
前世,喬金靈臨死前才知道爸爸死在閨蜜王曉嬌之手! 玉石俱焚,她一朝重生在85年,那年她6歲,還來得及救爸爸...... 這一次,她不再輕信,該打的打,該懟的懟。 福星錦鯉體質,接觸她的人都幸運起來。 而且一個不留神,她就幫著全家走向人生巔峰,當富二代不香嘛? 只是小時候認識的小男孩,長大后老是纏著她。 清泠儒雅的外交官宋益善,指著額頭的疤,輕聲對她說道:“你小時候打的,毀容了,你得負責。 ”
原書名《你有權保持心動》朱珊和鄰居哥哥凌霄在國外登記結婚,此后四年,未聯系一次。為了調查父母當年的案子,朱珊偷偷回國,入職市電視臺成為一名菜鳥記者。朱珊從小討厭害怕凌霄,在得知此時的凌霄是一個風評不好、未有敗績的‘撒旦’律師后,更是唯恐避之不及。一起烏龍,朱珊被押去警局接受調查,因此不得不聯系自己名義上的丈夫,凌霄,并與之同住一屋檐下。強奸案,家暴案,殺人案……環環相扣,抽絲剝繭。真相會浮出水面,愛亦如此。我們,都會站在陽光下。記者的存在,以事實為根據,傳達真相,告知真相。律師的存在,不是為了維護正義,而是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心有所信,方能行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