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戲裡戲外
江城的夜,華夏聞名。
不需要七彩的霓虹燈裝飾,不需要燈紅酒綠的伴奏,僅僅是懸掛在天空的明月,就足以照亮半個江城。即使接近午夜,依舊如同日出之前的清晨。
酒過三巡,眾人也越發放得開,尤其是秋遠和鄭子良,兩個傢夥玩得最high,已經開始稱兄道弟了。幽藍則獨自喝著啤酒,夾著各式各樣的素菜,就那樣安靜地看著他們耍鬧,不時抱以一個淺笑。
“我……我要去趟洗手間。”秋遠馬尾辮一跳,晃晃悠悠的站起來,一把攬著鄭子良的肩膀,“哥們,走起!”
“正好,我也要去。”鄭子良也已經醉眼朦朧,特意梳理的帥氣頭發如鳥巢一般,一男一勾肩搭背就打算一起去上廁所,把林傑看得直搖頭,站起來打算分開他們。
不憶用手指點了點林傑,笑道,“我送他們去吧,我也要去廁所。”
“你酒也喝多了?”
“我……礦泉水喝多了。”
不憶拉開秋遠的手,搭在自己肩膀上,誰知秋遠開始不老實了,手四抓,惹得不憶驚呼一聲,急忙躲開。卻又害怕走路不穩,弱弱地再次搭起的手臂……不憶被吃豆腐了,幽藍看著手中的防狼哭笑不得。
“大姐,就剩我們了。”林傑給自己倒了一杯啤酒,舉杯道,“敬你一杯。”
幽藍屬於極有氣質一類的生,材高挑火,不過看得出來為人較為保守。如此的長,是個生都會迫不及待的在夏日穿上短,大肆吸引路人的眼球,而不是搭配一條含蓄的長。抿輕笑,舉起酒杯,“你乾了,我隨意。”
林傑哈哈一笑,將一杯啤酒灌下肚子。“按理說在飯桌不應該聊公事,不過我可以看得出來,你有不話想說。”
幽藍點了點頭,“是的。”
“我很奇怪,一個還算小孩子的人,居然可以把我們牽著鼻子走。”笑意盎然的說道,“浮生,你玩遊戲的目的是什麼?以你的實力,在遊戲中可以賺到不錢,收堪比白領了吧?”
林傑搖晃著手裡的玻璃杯,沉聲說道,“這個遊戲,能帶給我的,並不僅僅是堪比白領的收。我要獲得更多!”
“獲得更多,犧牲更多?”幽藍修長的手指輕彈,“犧牲的多了,你的收獲,或許顯得就不是那麼重要了。”
林傑瞭然,“我明白。”
“你不明白,知道麼?我甚至覺得遊戲裡和遊戲外的你是兩個人。可能你自己也已經發覺,在遊戲中,你很有章法,有明確的目的,甘願付出任何代價完你要做的事,你野心很大,殺伐果斷。我相信,浮生這個人,會為一個君王級別的人。”幽藍意味深長的看著林傑,繼續說道,“但是現實中的你不同,你優寡斷,完全失去了遊戲中的乾練。為什麼?你似乎極為看重一些東西,親?友?現實中,這些東西對你的重要,完全不亞於呼吸。”
“我很擔心,擔心你理不好這兩個角。若是有朝一日,來找我們聚會的是浮生,而不是你。我們會如何選擇?”
“人最重要的,是遵循本心。你年齡還小,或許無法理解。但我還是將這句話提前告訴你,記住,遵循本心。”
幽藍嚴肅的話語告一段落,林傑卻陷了沉思。
林傑知道遊戲世界的未來,卻不知道現實世界的未來。在紀元中,他運籌帷幄,掌控全域,每一分每一秒都必須計算得恰到好,沉重的責任和迫氣息使他不過氣來。而現實,則更像發泄原始格的地方。
人,在現實中力過大,進虛擬遊戲減。林傑卻完全反了過來!
林傑嘆了口氣,語氣滄桑了許多,“家家有本難唸的經。”
“不說這個了。”幽藍轉移話題,笑道,“兄弟會發展得如何?”
林傑點了點頭,卻又搖了搖頭,“現在的兄弟會已經壟斷了傭兵協會的大部分生意,每天的易量相當龐大。但我還需要一個東西——榮耀!”
“你準備怎麼做?”
“我?我需要一個時機,還需要一把……尖刀!”
談及遊戲,林傑的雙眼微微瞇起,腦海中閃過無數的想法。紀元副本相當廣泛,在任何等級,總有適合你的副本存在。不過有幾個副本,卻是所有人必須麵對的難關!這就是主線副本群,也被稱為歷史副本!
所謂的副本群,也就是由數十個,數百個副本拚接而的超大型副本!所有副本連結為一個完整的事件線。
第一個被開放的副本群,就是明之戰!這個副本群足足陪伴了玩家接近一年的時間,也給所有遊戲上了一課,什麼做真正的史詩級副本!任務包含整個大陸,各種NPC,道,怪,都有可能為通關副本的助力!各種故事,歷史,軼聞……穿著宏大的世界觀。
幽藍注意到林傑的眼神,黛眉輕皺,出聲道,“你需要尖刀,我的團隊無法提供給你。你也看得出來,我,白開水,甚至良家殺手,都不是什麼頂尖高手。不過,我可以給你推薦一個人。”
“誰?”林傑眼睛一亮。
看著廁所方向,不憶艱難地扶著兩個醉鬼走回來,幽藍指了指那個弱小的影。
“不憶?”林傑一愣。
前世,不憶的表現相當平凡,除了一手真言盾玩的比較順手,其他的技巧一竅不通。幽藍說不憶有資格為尖刀?
“不憶的天賦很高,唯獨缺乏的便是遊戲熱。或許過幾天,就不再玩遊戲,反而去彈鋼琴之類。”幽藍微笑,“你可以傳授一些技巧,或許,會給你一個驚喜。”
咣當——
鄭子良一屁坐到凳子上,睜開朦朧的眼睛,手拍了拍自己的大,喊道,“來,秋遠,坐這。”
不憶急忙將秋遠放到座位上,自己一溜小跑趕往廁所,忙著照顧這倆,憋了一路了。回到座位時,不憶的小臉已經通紅,任哪個孩這麼憋,恐怕都會這般模樣。
“來,喝。”鄭子良拿起啤酒,林傑皺眉,從一旁取過一瓶醬油嘩啦倒了進去,酒水瞬間漆黑一片,還帶著麥芽酒的氣泡。
所謂壯士喝酒一口乾,鄭子良拿起酒杯嗷嗚一口全部倒大吞了下去。一張臉擰在一起,“我覺……味道有點怪。”
林傑淡定的喝酒,幽藍看月亮,不憶埋下頭繼續吃碗裡的菜,秋遠迷迷糊糊的已經快睡著了……鄭子良了腦袋,不明所以,繼續拿起酒。林傑不聲的往裡加醬油。
酒過三巡……呃,醬油過三巡。醉醺醺的鄭子良終於清醒,看清了杯中的東西是醬油。
“這這這……”鄭子良瞪眼。
林傑見勢不妙,急忙使眼,意思大概為你這個白癡喝醉了怎麼送秋遠回去看什麼看哥是在幫你啊。
鄭子良這才反應過來,遞去一個激的眼神。
被人賣了還幫著數錢,說的就是這貨了。
不憶看了一眼手腕上的小熊手錶,驚呼道,“都快12點了,我們趕走吧。”
“我靠,12點?”林傑大驚,急忙拉著鄭子良下去買單,一屁坐到駕駛位上,趕開車。
鄭子良滿臉鬱悶,“你急個什麼勁啊?12點而已,我們在外麵喝酒到三四點也是常事啊。”
林傑說道,“對你是常事,對別人不是啊。別問了,先送不憶回家。”
不憶爸媽有個規矩,每天10點前必須回家。不過由於經常去秋遠家玩,秋遠這個丫頭也甜深得其父母喜,所以把時間放寬到12點。
若是超過時間,則關閉一個月,不得出門!
這教育方式,比對付小孩子還要嚴厲幾分。所以不憶不擅長流,格有些向。這次聚會,說過的話恐怕不超過10句,其中對林傑說的話隻有5句,其中3句還是象聲詞……
嗖!
勞斯萊斯的速度還是很給力的,一甩車尾急停到站,正好是11點54分!
不憶趕下車,敲了敲林傑的窗戶,甜甜的笑道,“謝謝你。”看了坐在副駕駛的鄭子良,嘻嘻一笑,揮手道別,急忙跑進了屋子。
“送你們回去吧。”林傑啟車子,平穩的前進。
秋遠趴在幽藍大上,不安分的拿臉蹭著,突然坐起來,舉起右手,“我不想回家!哥們,我們去酒店!”
鄭子良渾一,嚴肅的說道,“回家!大半夜在外麵玩,不好。”
說完這話,他淚流滿麵……不好你妹啊,這特麼是我說出來的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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