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詩言到宋家大宅的時候,也才剛到十一點而已。宋家大宅里的傭人早就知道宋詩言要來。所以,一早便在宅子的門口候著。
“今天,宋家大宅里是有什麼事嗎?”宋詩言看著一旁的傭人,笑著問道。
宋詩言一直都是一臉笑意,為人平易,相較于多雅,宋家大宅里的傭人們更喜歡宋詩言一些。
所以,聽了宋詩言的問題之后,傭人眼睛里帶著亮晶晶的小星星,一臉花癡地答道:“今天,家里來了個外國人,長得真是好看,像是漫畫里走出來人的角。”
外國人,還長得特別好看?宋詩言的第一反應就是Elvis。這個多雅,什麼時候和Elvis走到一塊兒去了?
“那個長得很好看的外國人,是不是Elvis?”宋詩言看著傭人,繼續問道。
“小姐他「王白易」,不是你說的那個名字。”傭人搖搖頭,回答道。
聞言,宋詩言以為是自己誤會了,笑笑。Elvis才到A市不久,怎麼可能會和多雅扯到一塊兒?宋詩言看著傭人,說道:“那你帶我去見你家小姐吧!”
……
宋詩言到花廳的時候,多雅正坐在椅子上,喝著咖啡。坐在對面的男人,由于背對著宋詩言。
所以,宋詩言并沒有看見他的長相。不過,看這背影,宋詩言覺得有些眼,還真有點像Elvis呢!
“景頌,你可算來了!”多雅見景頌站在門口,朝招了招手,一臉笑容地對喊道,“趕過來,我們都等了你好一會兒了。”
聽見「景頌」這兩個字,坐在多雅對面的男人轉過頭來,一臉笑意地看著宋詩言——果真是Elvis!
“景頌,你來了!”Elvis也笑著朝宋詩言說道。
宋詩言對兩人笑笑,而后便朝著那里走了過去。只是,心里卻在思索,這Elvis和多雅的關系,何時變得這麼好了?
“剛才聽說你這兒來了一個「王白易」的人,我還以為是誰呢?沒想到,竟然是Elvis。”宋詩言看著多雅,笑著對說道。
聞言,多雅臉上的笑意更甚——沒想到,景頌竟然連Elvis的中文名字都不知道。看來,他們之間的關系,也并沒有想象中那麼好啊!
“鄉隨俗,鄉隨俗嘛!”Elvis笑著對宋詩言說道,“我的中文名字是王白易,你可以我「白易」。”
“還是你的英文名得順口一些,你要是不介意,我就你的英文名吧!”宋詩言看著Elvis,不咸不淡地說道。
“你高興就好。”Elvis看著宋詩言,笑著說道。
宋詩言看著多雅,發現今天特意打扮了一番。一的綢緞連,讓整個人的氣看起來很不錯,臉上的妝容很淡,但都恰到好,想來是費了一番心思的。
尤其是多雅的眼妝,毫不顯得妖冶,卻又帶著一小心機,讓人覺得的眼睛很好看。
而的頭發,看似不經意地披在肩后,還帶著一凌,但頭發那若有若無的香氣,讓宋詩言確信,多雅似乎是很重視這一次的會面——難道說,多雅,對Elvis有意思嗎?
思及此,宋詩言又看了一眼多雅,見看著Elvis的眼中帶著一亮,似乎真是像自己想的那樣。
宋詩言可不希Elvis和多雅扯上什麼關系。畢竟,先不說多雅的私生活如何,單單就多雅的人品,禍害了殷皓明之后,實在不希這世上還有無辜的人多雅的禍害。
多雅見宋詩言坐在邊,裝作不經意地捋了捋頭發,出了那一對致的耳釘。
這對湖藍耳釘和多雅的那一實在是不相稱,可是多雅如今如此在意自己的著裝,這就證明,并會犯如此低級的錯誤。
所以說,這對耳釘,極有可能是Elvis送給多雅的禮——
畢竟,Elvis家里可是赫赫有名的珠寶商,送珠寶倒也符合他的作風。
宋詩言在心里笑笑,沒有說話。多雅之所以會做這個作,一定就是在等著說「你的耳釘和服不太配」這句話。
然后,多雅便可以得意洋洋地告訴,這對耳釘是Elvis送的。
多雅將頭發捋到耳后,也確信宋詩言已經看見了這一對耳釘。
不過,宋詩言沒有說話,這讓多雅有些不高興——畢竟,宋詩言不說話,那麼接下來的話,就可能得爛在肚子里了。
不過,多雅又豈是那麼容易放棄的人?
見宋詩言不說話,多雅便只得自己開口。看著Elvis,一臉笑意地說道:“白易,你來就好了,本用不著帶這些禮。”
聞言,Elvis臉上出一個紳士的笑容,他看著多雅,說道:“今天來你家,也是為了公事而來,帶上這小小的禮,也是我的一番心意。”
聽見Elvis的這一番話,宋詩言的眼底閃過一嘲諷的笑容。
Elvis的珠寶公司將要駐A市,的確是需要不店面與柜臺。
而宋氏百貨,作為A市最大的購廣場,作為A市的地標建筑,對他而言,的確是一個不二選擇。所以,Elvis會來見多雅,也算是為公事而來。
見Elvis這麼說,多雅的臉上浮起一不高興。不過,在Elvis面前,還是能控制住自己的表。所以,須臾之間,的那不悅便已消失得一干二凈。
多雅一向不管公事,只知道吃吃喝喝。如今,卻讓Elvis來宋家大宅談論公事,就算宋詩言是瞎子,也知道多雅究竟是在打什麼主意。
宋詩言看多雅和Elvis的文件上都已經簽好了字,便知道他們已經談好了公事——看來,多雅是要留Elvis吃午飯。
不過,多雅非得把到這兒來,這讓宋詩言有些不滿。
本來就盡量避免和Elvis面,誰曾想,這多雅竟然還挖個坑讓跳。
宋詩言心想,或許是之前參加宴會的時候,多雅見Elvis對的態度有所不同。
所以,才會把當槍使,好讓Elvis留下一起吃午飯。
思及此,宋詩言在心底冷冷一笑,沒有作聲。
多雅看了一眼面無表的宋詩言,眼底升起一勝利的芒。
那天,在宴會上,Elvis送了景頌一條項鏈,讓心里一直都有些不舒服。
如今,Elvis也送了一對致的耳釘,這讓覺自己扳回了一局。
“白易,上次聽你說,你之所以會取這個中文名字,是因為很喜歡中國古代的詩詞,也有很多喜歡的詩人——你最喜歡的詩人是誰呢?”多雅看著Elvis,眼帶笑意地說道。
宋詩言看著多雅這一副花癡的模樣,不由得在心里嘆了一口氣。誤人,說的大概就是如此吧!
Elvis一向有紳士風度。所以,雖然他此刻很想和宋詩言說話,但還是面帶笑意地回答多雅的問題:“我最喜歡的詩人,是李白。他寫的詩實在是太好了,不愧是詩仙。”
“真的嗎?我最喜歡的詩人也是李白——在我眼里,沒有李白的唐朝,要黯然失許多。”
聞言,多雅也是一臉激地說道,眼睛的也帶著一興。
如今,遇到了一個「志同道合」的人,Elvis的心里也有些激,他看著多雅的眼中也多了一贊賞。
見狀,宋詩言在心底冷冷地笑了笑。這多雅,果真是有備而來,還知道投其所好啊!
以前,多雅和認識的時候,還以為,多雅就只關注娛樂圈里的那些八卦呢!
“那你了解李白的詩嗎?”多雅又繼續問道。
“還算了解——雖然有的詩句,我無法用語言形容出來,但是它們給我的覺,實在是極了。”
說起李白的詩,Elvis便一臉的激。畢竟,和志同道合的人談論自己的興趣好,的確是讓人心愉悅。
“李白的詩,我最喜歡的是那一首——云想裳花想容,春風拂檻華濃。若非群玉山頭見,會向瑤臺月下逢。這首詩,你應該知道吧!”多雅看著Elvis,一臉笑意地問道。
Elvis沉思了半晌,這才開口說道:“這首詩,我聽過。這是李白寫給楊貴妃的詩。”
聞言,多雅眼中的亮更甚,看著Elvis,笑著說道:“是啊!像楊貴妃那樣的絕世人。或許,除了李白,沒有人再能用文字將的貌形容出來——只是可惜,現在這世上,或許再也找不到楊貴妃那樣的絕代佳人了。”說著說著,多雅便幽幽地嘆了一口氣。
Elvis偏過頭,看著宋詩言,笑著說道:“景頌,我覺得,李白的這首詩用來形容你,也倒也恰當。”
聞言,宋詩言的臉上浮起一尷尬之——多雅和Elvis說起這首詩,一定是另有用途。
或許,就是在等著Elvis說出贊賞的話。只是,沒料到,Elvis卻覺得這首詩適合自己。
果然,見Elvis一臉笑意地看著宋詩言,多雅的臉有些難看。
見狀,宋詩言急忙笑著說道:“Elvis,你說的這是哪里的話?眾所周知,詩言可是A市第一名媛,相比我,這首詩更適合一些。”
見宋詩言著急解釋,似乎想要和自己劃清界限,Elvis有些訕訕地笑笑,無言地點點頭。
“詩言,我好久也沒見著葉阿姨了——要不,你們倆先聊著,我去看看葉阿姨?”宋詩言看著多雅,笑著對說道。
見宋詩言這麼會看眼,還想著替自己和Elvis營造單獨相的機會,多雅心里便也原諒了。
“好呀!正巧干媽也想見你了。”多雅笑著對宋詩言說道,說罷便示意宋詩言趕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