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唸三遍思兔網址 請問記住了嗎?
沒記住的話下章我再問一遍。
最好幫我分到Facebook哦】 這個年代,省去一些重要的大城市是需要介紹信的。
早上生意結束之後,林麥特意去了一趟三村,找村長開介紹信。
村長笑呵呵地拿出介紹信和鋼筆,問:「要去哪裡?
」 「廣州。
」 村長手裡的筆一頓:「你怎麼要去那裡?
聽說廣州很的,我勸你沒有要的事,還是別去了。
」 富貴險中求,不冒險,怎麼發大財?
林麥無可奈何道:「就是有要的事,才不得不去的。
」 村長便沒有苦勸,開好介紹信給,千叮萬囑道:「路上一定要小心。
」 林麥激地點了點頭,又去銀行把存摺上的錢全都取了出來,還去齊大爺的村里收了幾十斤菜乾。
(5, 周彩雲完全看不,問:「麥子,你不是要去廣州嗎,收這麼多菜乾幹嘛?
」 林麥神兮兮道:「我自有妙用。
」並不多解釋。
中午方卓然來吃飯,給兩千塊錢。
林麥不解地問:「為什麼給我錢,還給這麼多?
」 方卓然道:「你不是要去廣州倒騰服裝嗎?
你手上沒錢怎麼倒騰服裝?
兩千夠不夠?
不夠我再拿。
」 林麥沒想到他會這麼細心,主借錢給。
忙不迭地點頭:「夠了夠了,不過話說在前頭,這錢必須得還,不然我不要。
」 方卓然點頭:「可以。
」 他不答應不行,怕小姑娘不要他的錢。
兩天之後,兩人一起出發去廣州。
因為買的是早上五點半的火車票,五點不到,方卓然就背著一個帆布雙肩包來到林麥的小吃店。
(5, 林麥早就已經收拾好了:張師傅幫做的小拉車,加一個裝著換洗服等必需品的斜肩包和一網兜的食,就別無他。
夏天出行就這點好,不用帶太多東西。
但是帶著小拉車去廣州,一看就是前去打貨,很引人注目。
為了掩人耳目,林麥把收購的那些菜乾全都放在小拉車上,裝作去廣州賣菜乾。
一般騙子手和搶匪是不會搶菜乾的,這樣做,安全係數上升不。
而且這些菜乾拿到廣州賣掉,還能掙幾個小錢補一下路費。
怕豆豆醒來看不見自己會傷心害怕,林麥特意把醒和告別。
豆豆沒睡飽就被醒,口齒不清地問:「媽媽去哪裡呀,什麼時候回來呀。
」 林麥全都耐心地回答了,要一點一滴建立的安全。
在自家店裡吃了早餐,林麥和方卓然一起出發。
(5, 豆豆和周彩雲、李明目送著他們走遠。
這個年代沒有高鐵,只有快慢車。
方卓然給他倆買的是快車車票。
雖說是快車,可是跟幾十年後比起來還是很慢,要坐十五個小時的火車才能到達廣州。
林麥跟著方卓然上了火車,見他把自己帶到一節臥車廂跟前,有些驚愕:「你買的是臥?
」 「有問題嗎?
」他輕輕把林麥推了進去,指了指一個上鋪,「那是你的。
」 林麥把不多的東西往行李架上放:「沒問題,就是覺得十幾個小時的車程買臥太浪費了。
」 「我不覺得浪費,我只要你舒適。
」 不過臥的確舒適又安靜,就是和方卓然同一室讓林麥有些不自在。
等林麥好容易適應了,放鬆了,在火車的咣當聲中,十五個小時的車程已經過去了,火車停靠在了廣州站。
(5, 在火車上時,不時有列車員和乘警走,再加上是白天,還算安全,下了火車才危險。
火車站本來就魚龍混雜,又是晚上,除了邊的方卓然,林麥看誰都像壞人。
心裡這麼想,可是神卻極其平淡。
那些手搶匪和騙子沒有一個不是火眼金睛,你眼神閃爍戒備,人家就知道你上有財。
神越輕鬆自如,就越不容易被盯上。
終點站,下車的旅客實在太多了,時不時有人撞林麥一下。
每當這時,林麥會下意識地按著上的斜肩包。
那些撞的人,十有八九是小,不能不提高警惕。
突然,有人悽厲地大喊:「有小啊,抓小啊,他了我的包!
」 林麥更加地攥住自己的斜肩包,一臉凝重地往聲音傳來的方向看去。
只見一個二十多歲的年輕男子,在川流不息的人群里力追趕著小。
(5, 卻從左右兩方闖出五六個男,似有意又似無意攔住了他。
小很快就消失在茫茫人海里,被的人只能幹瞪眼。
哪怕林麥重活一世,見到此此景也難免心驚跳。
又往前走了一段距離,看見一個大媽在地上打滾,哭嚎著說上的錢全都被小走了。
過往的旅客只同地瞥了一眼,就繼續前行,沒有人出援手。
出門在外,誰敢多事?
誰又能夠保證下一個害者不是自己?
林麥和方卓然手拉著手,好不容易出了火車站。
火車站外一片燈火,也一片嘈雜混。
這所沿海城市和陸城市的膽小慎微截然不同,各種私營者十分活躍。
有不私人旅館和短途士在拉人。
有的旅客都嚇哭了,死活不肯跟著走,可是有的人還是被私營旅館或者私營士給拉走了。
(5, 林麥一顆心提到了嗓子眼,只想和方卓然儘快離開這是非之地。
這時,好幾個男男圍了上來,手腳地問他們要不要住店或者乘士。
方卓然理也不理,憑藉自己高大強壯的子生生撞出一條路來,帶著林麥走出了火車站外那段危險的區域。
林麥這才大鬆了口氣,拍了拍口:「太可怕了!
」 方卓然斜睨著:「之前你還打算單槍匹馬闖廣州!
」 林麥不好意思地笑了笑,沒想到八零年代的廣州這麼嚇人。
雖然在火車上吃了林麥準備的乾糧,可現在已是晚上九點了,肚子早就了,得找家小飯館吃頓熱乎乎的飯。
火車站附近的小飯館是不敢進的,怕被宰。
兩個人乘公在五站路外下了車。
六月中旬的江城已經熱得人好像在太上老君的煉丹爐里似的,廣州就更炎熱了。
(5, 滿城都是熱得睡不著的人,大排檔生意就格外火。
方卓然選了一家看上去比較乾淨的小吃店走了進去,點了艇仔粥、蝦餃和腸,每樣都是點的雙份。
方卓然還想點雲吞麵,被林麥給攔了下來。
廣州的雲吞麵既有雲吞又有面,接不了。
在江城,水餃就是水餃,裡面絕對不會混煮麵條。
不是說廣州的雲吞麵不好吃,只是不習慣那種吃法。
方卓然見小吃店門口支著一口大鍋,煮的牛雜香的,去買了兩份,一人一份。
牛雜湯端上桌,林麥看見裡面有牛鞭。
是不吃這個的,在沒開吃之前,全都挑出來放在方卓然的碗裡。
方卓然嘗了好幾塊牛鞭,覺得味道很不錯,有些不解地問:「這個很好吃,你怎麼不吃?
對了,這是牛上的哪部分?
」 林麥於告訴他:「我也不清楚,好吃你就多吃點。
」 (5, 廣州不愧為食之都,腸香可口,蝦餃鮮甜多,蝦Q彈,牛雜湯滾燙鮮香。
最棒的要數艇仔粥,喝上一碗熱乎乎的艇仔粥。
出一大汗,林麥整個人從裡到外都到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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