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長安適時出聲,「現在,你可以告訴我,讓你料的人是不是林莎了嗎?」
「行業守則,無可奉告。」
娛記上雖然這麼說,但是腦袋卻誠實地點了一下。
沈長安滿意地笑了笑,接著說:「我可以不起訴你,不讓你面對高昂賠款和牢獄之災,你賬號上發表的關於我的十一條誹謗料也可以不刪除,繼續保持你想要的熱度。而我,只需要你幫我發一條微博,這件事就可以既往不咎了!」
娛記鬆了一口氣,趕問,「什麼微博?」
沈長安答道:「你發一條微博,就實話實說,就說這些料都是林莎給你的。」
聽完這話,娛記一臉要哭的表,「這……這樣做,林莎會弄死我!」
沈長安聞言,倏然站起,撐著桌面,居高臨下地著娛記,目寒涼,不怒自威。
「比起林莎,你不應該更怕的是我嗎?畢竟論家世,論名氣,論財力,我都比有過之而無不及,我想你,比更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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顧正西趕來時,娛記已經灰不溜秋地離開了。
他推開包廂的門,見沈長安正拿著巾紙在一一慢條斯理地著指尖,以為沈長安又手打人了,忙跑到沈長安邊,上下打量了一眼,檢查完上沒有傷后,才一屁在沈長安側的凳子上坐了下來,「長安,你怎麼不等我過來再手?」
沈長安微微皺眉,「什麼手?」
顧正西有次去國外看沈長安走秀時,在秀場下,有個男人仗著家裡有兩個臭錢,就想占沈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