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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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頭雨下個不停,明霜從被窩里出一只手,手很小,的,拂開江槐烏黑的額發,他的額頭,他幾乎是下意識地把自己往手心送了送,,只覺心底說不出的熨帖滿足。

明霜覺指尖溫度滾燙,退燒藥似乎還沒發揮效果,嘀咕道,“怎麼溫度還這麼高?”

再燒下去,江槐怕真的要燒個傻子了。

明霜想起床,手拿床頭柜的手機打個電話,醫生來看看,卻被江槐一把握住手,塞了回去。

他抱著,兩人額頭相抵,他氣息滾燙,聲音帶著濃濃的啞,“沒事,很快就好了。”

“藥效沒那麼塊。”他說,“按我的質,大概再過兩個小時,就能開始退燒了。”

“你留下陪我。”他輕輕蹭了蹭的面頰,”好嗎?”

六年前,明霜說從沒喜歡過他,離開時薄殘忍的背影,他一直記得。

明霜,“……”以前從沒有想到過,江槐會有這麼磨人的一面。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燒糊涂了,男人一雙漂亮眸子水瀲滟,一直盯著,明霜磨了磨牙,湊近一把銜住他的,只得輕輕一挑,野火便泛濫原,江槐的回應便來得那麼洶涌又熱烈。

“江槐。”明霜自己的,湊到他耳邊,語氣狡黠又促狹,“你天生就這樣?離不開人是嗎?”

他眸子迷蒙又水潤,模樣卻依舊干凈清純,這種矛盾的氣質在他上半點不違和,又湊近吻

“沒有天生這樣。不要別人。”他啞著嗓子,“只要你。”

明霜那天說的玩笑話,說要把他送給別人,江槐顯而易見記住了,還當真了,明霜忍不住就想笑,竟然覺得可湊過去,若即若離地親他長長的睫,“怎麼這就不失憶了?”

江槐別開了視線,不說話。男人脖頸修長,側臉線條極為優越,清俊干凈得像一抔新雪,他這種神態,總是顯得很是驕矜。

于是,明霜在他結上咬了一口,滿意地看那抔雪被弄得瞬間消融。

水褪去,明霜原本也有些困了,聽著外面雨聲噼里啪啦,從這個屋子窗臺看過去,遠的江面籠罩在細雨里,顯得黢黑黢黑,背后男人的懷里寬大溫暖,外頭寒風呼嘯,冬夜凜冽。

明霜又懶又氣,從不為難自己,看江槐況應該沒什麼問題了,干脆懶得再挪窩,和他在一個被窩里睡起來覺來了,這是江槐的床,鋪天蓋地都是他的氣息。

明霜嗅了嗅,思緒有些飄,忽然想起,以前在國外念書時,一個學醫的朋友,和說起荷爾蒙——一個人會覺得自己心儀對象很香,是因為荷爾蒙。

褪去之后,再聞著,就不會覺得香了,而只是普通味道。可能迷劑就是這個道理?

不過明霜從不信什麼的,只相信科學。

“江槐,你覺得我聞起來是什麼味道?”明霜在他懷里,忽然仰臉看著他問。

“很好聞。”江槐埋首在發間嗅了嗅。說不上來是什麼味道,但是甜而馨香,他極為喜歡。

憑什麼覺得江槐也很香?

知道江槐從不用什麼香水,就是簡簡單單的沐浴領上皂莢味道,但是對而言,卻莫名其妙地勾著,讓有時候恨不得咬他一口,也確實經常咬他。

江槐只覺得好聞,卻覺得他很香?那按照這個理論邏輯,難道還要更江槐一點?

緒變化得太快,江槐很聰明,遇到過的所有人都覺得他聰明得過分,但是他從來都心里到底在想什麼。

無論是以前明霜主追他時,還是他們那段短暫的往里,還是現在。從他上明霜的那一天開始,他便從來都毫無安全可言。

好在明霜并沒有再繼續這個話題。

“對了,我產品試飛功了,江總。”明霜得意洋洋,“之后我會自己聯系銷售渠道,可能江總要失了,皎月不會被你們收購。”

江槐抱著,抿了抿,在側臉啄了一下。

“你坑的我。”明霜瞥他一眼,“你自己不記得了。”

江槐沉默了片刻,“對不起。”不知道是在說這件事,還是為他的失憶道歉。

明霜皺眉,強調,“我們用的技很先進,最后問題是我解決的,廢了好大力氣,當然,也有你提示的一點原因,但是大部分還是我做出來的。”

“……”

“你本來就很聰明。”他說。

明霜語氣平板,“江槐,你不想夸可以不夸。”

說起來,一貫是個不在意別人評價的人,但是唯獨在他面前。

“我一直這麼覺得。”他在發頂一吻,“你很優秀又耀眼。”

很聰明,也能堅持自己的夢想,高三那一年,他一直看在了眼里。

明霜懶洋洋往他懷里窩,“你和別的人說的這套,就別來敷衍我了。”

“沒有對別人說。”他輕聲解釋。也不是敷衍,是他的真實想法。

這輩子,估計也別想聽到江槐說什麼人的話。明霜在心里翻白眼,他那麼聰明,皮子一翻就能說出來的廉價話,怎麼就不會批發來一些呢?

外頭下著雨,窩在他懷里,顯得很是安穩寧靜。

他下擱在的發頂,覺心里說不出的滿足,他忽然說,“霜霜,假設我想起來了,你就會離開我嗎?”

明霜心不在焉,沒有正面回答,“按道理,你現在不應該已經要走了嗎?”

明霜是個領地意識極強的人,從小到大,對自己的地盤和所有都看得極死,留一個人常年在家里,尤其是一個男人,對而言,是從未有過的破天荒的事

也不懂,自己為什麼會把江槐留下。

江槐遲不發燒早不發燒。偏這一天忽然病得這麼厲害,離開時還被雨淋了一,明霜不傻,討厭對耍心眼的男人。

可是江槐這樣——江槐和別的男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在認真折磨自己,卻并沒有一定要奢求的回應,江槐從來學不會死纏爛打。

“你今晚是不是故意的?”明霜湊在他耳畔,去咬他耳尖,他耳尖很敏,眸潤地看向,明霜說,“江槐,我最討厭對我耍心機的男人了。”

他不答話,垂著眼吻了的耳尖一下,明霜忍不住又去親他,上說討厭他,行為卻完全背道而馳,輕憐意的吻,他灼熱又繃,抱著,忍不住就想要更多,想要他。

明霜說,“你那些藥是怎麼回事?”

指的是那些神類的藥片,明霜不清楚是什麼作用。

“治睡眠問題和頭疼的藥。”

他的神經頭疼早幾年就開始了,醫生說是因為思慮過多,心抑導致的。可是,這是他沒法控制的。他的工作力和強度都極大,減用腦是不可能的。

和明霜住在一起的這兩月,是他開始工作后,第一次休假。

至于失眠,從明霜和他分手,一直到如今,他仍然在反反復復夢見那一天,偶爾醒來,直到天大亮都無法再睡,于是干脆又去學習或者工作。

“病人。”明霜說道,“你來找我折騰,不如回去多養著自己。”

“不要真的當短命鬼了。”說,聽不出什麼語氣。

他們十八歲那次出行,那個神婆的讖語,江槐記得,明霜不知道。

“假設我死了,你會傷心嗎?”他安靜地看著

明霜瞥了他一眼,道,“我一滴眼淚都不掉。你死了,我很快就找到下一……”

江槐捧著的臉,洶涌地吻,把剩余的話都狠狠卷了舌尖。

兩人在一個被窩里,外頭飄著冬雨,他們呼吸相聞,像是一對最親人。

這幾天明霜的公司事務清閑。

江槐到底年輕,那天晚上之后,燒很快退了,雖然還沒有完全恢復,但是他已經重新開始工作了,因為之前休假,囤積了一大堆需要他理的事

江槐工作時很專注認真,明霜和他留了個信息,說不回來吃飯了,沒說自己要去哪里。江槐失憶后有個好,就是開始學會不再那麼刨問底,終于讓有了些息空間。

明霜不懂是什麼原因,但是很滿意。

陳璇結婚,給發了請柬。

陳璇算是他們在檀附的老同學了,婚宴上,來的不面孔明霜都有印象,都是以前在檀附的同學。

“就差班長沒來了。”阮揚帆如今發福了一些,不過他事業順遂,因此顯得神抖擻,陳璇人緣很好,當年在班里玩得好的小圈子,幾乎人人都到了,甚至明霜也賞臉到了,除了江槐。

“他現在這麼忙。”陳璇今天穿著婚紗,容煥發,“沒空也正常。”

這幾年,江槐以前從沒出席過任何同學會,大家也知道江槐如今的份,對他不來也能理解,說實話,江槐有如今的就,他們這些同班同學是最不詫異的。以前他們都覺得,他是極有能力的人,絕非池中

明霜似乎對這些議論充耳不聞。陳璇忽然想起以前高中時,江槐和明霜的事自知失言,忙看向明霜,見似乎完全不在意的樣子,這才松了口氣。

婚禮上,明霜遇到了一個意外的人,顧芝之。顧芝之大學畢業后就留在了京州,這幾年一直努力打拼,現在已經是一家外企的小領導了,氣質變化了很多,完全褪去了稚氣,顯得沉穩又獨立。

顧芝之還單,沒有對象,也沒有想結婚的意愿,現在終于通過自己努力擺了家里的一堆爛賬,本沒心思想這種事,因為工作繁忙圈子小,邊也沒合適對象。

顧芝之說,“你什麼時候要結婚,我可以給你當伴娘。”

一直就覺得江槐好,也覺得,明霜對他不一般。和明霜一起長大,雖然曾經關系惡劣,卻對格極其了解。

明霜淺淺一笑,細膩的手指把玩著手里杯柄,懶洋洋道,“行,那到時候給你留個位置。”

顧芝之竟然還真的認真追問,“什麼時候啊?我提前安排一下工作時間,江槐怎麼說,你和他商量時間了麼”

“什麼江槐?”明霜說,“我們早分手了,新郎干嘛一定就得是他。”

顧芝之笑了笑,“你要結婚,還能和誰結?”

顧芝之和從小一起長大,知道明立誠和喻殷的事,明霜要麼一輩子不結婚,倘若真的要結婚了,那只可能是和一個人。

雖然他們小時候關系很惡劣,但是了解明霜,為江槐破了太多數不清的例。不敢說明霜一定他,但是很顯然,江槐是特殊的。

明霜沒再繼續這個話題,忽然支起子,問顧芝之,“我記得你說,你以前和江槐一個小學。”

“對。”

“你認識江槐的媽媽嗎?”明霜琥珀的貓兒眼直直凝著,緩緩道,“他是不是江家的私生子,他的父母,到底有沒有結過婚?”

……

安以在國外的巡演最終沒有出圓滿結束,鼎盛互娛的人找到了他,他回來,后年的行程被取消,票都退了。

安以死死盯著坐在對面席位上的男人,肩膀有些抖。

安以的資源是被人用錢堆出來的,被寧早的兒寧芷萱,寧早是著名唱作人,也是鼎盛互娛的東,而現在,他帶著寧芷萱,和鼎盛互娛的老板一起,坐在江槐下席,他竟然才知道,林泉的手得有多長。

安以回國好幾天了,不知道為什麼江槐偏挑了這個下午來找他。

茶幾上泡著的是最頂級的龍井,茶香裊裊。

江槐垂眸看向他,聲線很涼薄,“你可以繼續唱你的歌。”

安以愣住了。

“不過,再也別出現在面前了。”

“你繼續你的巡演。”他緩緩說,“以后安心在國外發展,再也別回來了。”

他需要明霜眼里只有他,安以極為礙眼。

以前十幾歲時,江槐上了,隨之而來的,就是濃烈的獨占。他希明霜也他,而且也只他一個人。那時,他大部分時間選擇了忍耐。而現在,他開始把自己的想法化為實際。

男人氣質清貴,說話不疾不徐。

寧芷萱臉一陣青一整白,怎麼也沒到,哪天想調戲的帥哥,竟然會是那個江槐。

他和那天在那個人眼前完全不是一個模樣,那時候的他,像個可口的清純大學生,現在的他,清冷又郁,高高在上。

江槐甚至看都沒看一眼,似乎已經本不記得了。

安以背后的人不是明霜,知曉這個事實,已經足夠讓他心愉悅,暫時不計較更多。

會議室里很是人,都是林泉和鼎盛互娛的高層,在開會,討論公司下一步方針。

江槐看了看表,早早離席了。

“江總這是?”

“回家。”他說。

他要回家等明霜,最近,他一想起這件事,便連工作時心也會變得更加愉悅。

以后,他還想要一個和明霜的,完完全全屬于他們兩的小窩。

工作疲憊后回家,可以看到的笑臉,有的吻和,他想要這樣的生活。

云貝小區里,明霜獨自一人,司機留在外頭等

一別六年,居民樓浸潤在雨水里,似乎顯得更加破舊。

江槐以前住的那個家,很久很久沒有去過了,但是還記得住址,江槐以前給過一把鑰匙,明霜沒用過,過去七年了,發現那把鑰匙竟然還在被保存在屜里。

江槐竟然也沒有換鎖,明霜試著用鑰匙一擰,門便緩緩打開了。

屋子里有些灰塵,似乎很久沒住人了。

明霜一按燈,發現早已經斷電了,顯而易見,江槐這麼多年,沒再回來過。

打開手電筒,慢慢走到江槐的臥室。

什麼都沒有了,干干凈凈,江槐似乎把自己生活的痕跡都已經清理干凈了,只留下——以前,這幢房子的主人,于嫣的痕跡。

屋角放著一個箱子,明霜打開一看,里面應該是于嫣以前曾用過的舊

倒是不覺得很害怕,往下翻,看到很多醫學的專業書籍,有本封面似乎有些不同。

明霜手,了出來。

翻開后,扉頁寫著字,字跡清勁,幾乎是瞬間就想到了江槐的字跡,以為是江槐的日記本,但是很快發現不對。

本子式樣很老久了,出一子上個世紀的老舊,紙頁發黃,那時候江槐都還沒有出生,即使出生了,應該也還本沒法握筆。

翻到第二頁,第二頁寫了一個名字。

檀城大學臨床醫學一班于嫣。

明霜記得,這是江槐母親的名字。

似乎是從大一開學開始記錄的,很多是學習和生活相關的,明霜一目十行掃過去,江槐的媽媽,顯然和他在某些部分很相似,是個思維很快,邏輯通暢的優等高材生。

早期日記早圍著學業和閱讀打轉,偶爾提到一些生活瑣事,明霜卻覺字里行間滿是疏離,的日記里,自始至終沒有出現過第二個人名。

但是很快,日記本里開始頻繁出現在一個字眼。

‘他’

一直到結束,于嫣也沒有把‘他’的名字寫出來。

這個厚厚的日記本用了很久,明霜沒空一篇篇看過去,直接翻到了底。

“……年7月8日,帶他回家了。

“我糊了他一臉泥,把他弄得臟兮兮的,他抱怨說我總是騙他,不夠他。”

“他被家里養得很天真,也很干凈,像是云和雪堆出來的,沒下過凡塵的神仙,從沒吃過苦,也沒過挫。”

“他臉紅時的認真樣子。他是第一次,說我,說以后想和我結婚。

“我并不相信他的話。”

“人是會變的,假若有一天,他變了,對我有二心,那我再也不會他,我要讓他一輩子痛苦。”

這是日記本的最后一頁,按照主人記錄的習慣,明霜想著,應該會有第二本日記,在書房翻了翻,沒有發現第二本日記的影子,倒是找到了一張老照片。

一眼便認了出來,是年時期的江槐。男孩大概還只有四五歲,是一張側臉,在走廊,外頭風呼呼的,他穿著明顯不合服,很瘦弱,五極為漂亮,皮蒼白,一側臉上還有淡淡的淤腫。

他抱著膝,獨自蹲在走廊,看著外頭的天暮,顯得極為安靜乖巧。

那方狹窄的天幕,被電線和晾繩,切割為了方寸,雪花落在屋檐邊緣。

翻了過來,看到照片背面寫著一行字,“小孩不聽話,挨了一掌,被趕了出去。”

“他和這個小孩,毀了我一輩子。”

……

從江家老宅出來,明霜呼出了一口氣,冬天天黑得早,已經幾乎看不到太了。

兜里手機響了起來,和那張照片放在一起。

是江槐的電話,“要我來接你回家嗎?”

他喜歡使用這個字眼,似乎真的認真地,在把那里當了他們的小窩。

“我在家。”他說,“在等你。”

江槐很認真地在。也在努力學習索,如何做好一些,奢也能多他那麼一點點。

無論是十八歲的江槐,還是二十五歲的江槐。

“霜霜?”久久聽不到聲音,他沉默了一瞬,試探了聲。

他聲線原本好聽,清清冷冷的,只有霜霜時,會銜著一分獨屬的溫繾綣。

在想,為什麼會有這樣的人。

江槐為什麼又偏偏要。倘若選擇換個人,他會快樂得多,早已經得償所愿。

“你在家好好待著,多穿點。”盯著窗外,看著外頭飛快倒退的風景,“最近又降溫了,你病還沒完全好,別出來跑。”

江槐說,“好。”他語氣里有了幾分顯而易見的歡欣。

他極其喜歡惦記關心他的覺,這讓他覺得,心里有他。

“我馬上回來了。”車窗外頭風景一閃而過,手指攥著那張照片,那張照片揮之不去,印在的腦海里。

五歲的他,十八歲的他,二十五歲的他。皺著眉,纖細的手指抬起,在車窗上淺淺劃下幾筆,又放下全部抹去。

喜歡欺負折騰江槐,喜歡看他出各式各樣的模樣。有時候,甚至覺得他要是再可憐一些就好了,就永遠沒法從手里逃走了。

可是,看到那張照片上的江槐,那樣的神態和模樣,發現自己一點都不喜歡看他那樣。

為什麼一個母親會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想起了自己早逝的媽媽,抿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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