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枉一個好人和錯放一個壞人,哪個是更嚴重的錯誤?”
《大理寺.卿》的故事,就開始於某天我和基友的一次閑聊。
我們都選擇了“冤枉好人”,可是當我嘗試去辨尋背後邏輯之時,卻遇到了困難。
我詢問、求證、思索,這個過程中,一個“上位者”份的蘇大人,和一個“普通人”份的林錄事便誕生了。
於是我決定寫一個故事,讓這兩個對立的極端走到一起。
他們需要非常不同,但又要有一個可以相的聯系;他們需要有共同的信仰,又要有不同的事方式;他們要有各自的堅守,卻又能夠因為對方不斷長,變更好的自己。
準備三個月,寫文三個月,歷時半年多。
翻閱了心理學、方法論和一些歷史資料及論文。
大綱寫了三版,細綱、人設、背景故事至三萬字;還有手寫的草稿,A4紙麻麻的三十多頁……
寫這樣,著實是天資愚鈍。
不過還好,這只是我寫文的第二年,品的第三本原創,我給自己的時間是三年門、前十本都隻練筆。
這只是個開頭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