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做生活書是需要自家總裁給買買買的。
白曦覺得自己長見識了。
沉默地被雷厲從車裏抱出來。
雷厲看了看的子和白的小,一聲不吭地單手解開了西裝的扣子,把西裝外套蓋在的上,蓋住了的。
白曦一臉複雜地坐在了商場的貴賓間裏。
幾個有名的品牌的服飾店的店員圍著團團轉。
見氣質單純,一看就是個還沒有接太多社會的單純的大學生,幾個店員給選擇的都是很年輕單純的款式。
雷厲冷冷地坐在一旁。
“鞋子。”他的目落在白曦的腳上。
“雷總?”這位小姐可是雷厲親自抱過來的,誰敢怠慢啊,所以一旁有人戰戰兢兢地問道,“不知道這位小姐喜歡什麽款式的鞋子。”
“不要高跟鞋。”雷厲皺眉說道,“會崴腳。”
白曦愣了一下。
詫異地看著雷厲,沒有想到這位雷總會提出這個問題。
“我也不怎麽喜歡高跟鞋。”這是林恒喜歡的,在林恒的眼裏,高跟鞋是一個優雅的子必備的裝備,可是白曦卻想到,當林恒上了那個總是會把所有事搞得一團糟的孩子之後,卻在有一段時間裏非常喜歡運鞋。
他把那個孩子的每一個地方都看在眼裏,捧在掌心,瘋狂的癡迷簡直都不像是一個縱橫花叢很多年的總裁先生了。不過白曦也不知道原主過世之後,當真為了新的總裁夫人,還會不會隻喜歡穿著運鞋。
從前隻做真的時候並不需要出席各個酒會,穿運鞋也就算了。
不過如果是在酒會上,難道也穿運鞋?
對了,那位小姐似乎很看不上虛偽的,總是人不知所措的上流社會的有錢人呢。
白曦的眼睛放空了一下,對那個店員出了一個和氣的笑容。
“您稍等。”就算是平底鞋,可是也會做得很致漂亮,雷厲不知什麽時候坐在了白曦的邊,用冷酷的目注視每一雙漂亮致,還帶著各種裝飾的鞋子,那目人瑟瑟發抖。
他把所有的鞋子都買了下來,卻給白曦穿上了一雙的茸茸的拖鞋,看見白曦纖細白的腳踝紅腫一片,他抿了抿角,不再多說什麽,又俯把白曦給飽了起來,在這些店員震驚的目裏抱著走出了商場。
“雷總,我可以自己走的。”白曦這一天比大熊貓還紅,收獲了沿途不知道多人震驚的目。
雷厲冷冷地說道,“你是我的生活書。”
白曦頓時被這句話給打敗了。
了角,覺得這生活書職業真的一言難盡的。
“你這是要帶去去哪裏?”
“回家。”雷厲把白曦抱上車,小心翼翼地放在了座位上,又整理了白曦上的西裝外套。
他不再說話了,帶著白曦直接開去了一非常大的別墅區,沿著這片看起來就很奢華,每一棟別墅都和鄰居保持著巨大距離的別墅區的街道一直向前,在最盡頭,白曦看見了一棟很漂亮的別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