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他留下的。
“玫瑰花?”溫書梨有點驚訝。
左右張,還是沒有看到那位同學。低下眸子,打量手中的折紙玫瑰,真摯評價:“很好看啊。”
但,盡管很喜歡玫瑰,到底也沒有自私地帶走它。因為不認識別人,不能隨便拿別人的東西。
溫書梨對他道了謝,語調輕揚,步伐歡快地跑下樓梯。
“不用客氣。”沈厭背靠著墻,像是自語,又像和說話:“小玫瑰。”
兩千米的路程來回往返,溫書梨依然拿了長跑第一名。
特別開心,開心有人會折紙玫瑰,折得很漂亮。致使跑步的時候,清晰覺到腳下像是生了風,奔跑的速度比平時更快。
在跑道奔跑的青春洋溢,也是那幅9月05號的畫的來源出。
……
轉眼間,九月下旬。
自由出的周日晚上,沈厭去紋店紋了,圖案是朵玫瑰。
這家紋店的口碑不錯,正規的。店長一看來的是個初中生,說什麼也不給紋。
沈厭沒有廢話,直接報了雙倍價錢,他有獎學金,給得起。
誰跟錢過不去誰就是傻子。
店長問:“紋什麼圖案?最好別太復雜。”
沈厭:“玫瑰,和三個英文字母。”
店長又問:“紋哪個位置?”
沈厭:“心口。”
店長神一驚,暗暗在心里說這小子是不是瘋了,心口位置疼得刺骨,這得是失什麼樣。
大抵預料到店長想的是什麼,沈厭出聲,面無表地說:“紋不紋?不紋我換地方。”
店長臉上堆著笑,立馬應下:“紋!你說紋哪兒都行!”
紋的時間并不長,繪制圖案、定型、填。店長說了一些注意事項,叭叭叭說了一大堆,又扯到社會不好混,讓他好好學習,天天向上的湯。沈厭耐著子聽完,最后付錢出門。
他初中是住宿生,需要回學校。
云夏的秋季,枯黃樹葉飄落,與地面撞發出簌簌響聲,氣氛有些蕭瑟。
天已晚,街道兩邊沒什麼人。
年戴著連帽衛,雙手兜,寬肩仍然立,僅僅兩個作使得他只是看起來不太好惹。像是蟄伏叢林已久的獵豹,隨時躍撲倒獵。
突然,“砰——”的一聲。
沈厭停下,他恰巧經過一條深尾小巷,木與鐵皮撞產生的聲響從里面傳來。
巷子里好像有好幾個混混,各個染發煙,一副不學無的流氓丑態,說烏煙瘴氣還給他們留了點面子。
混混大哥先說:“你他媽不想活了是吧?老子的人你也敢勾搭,你一個初中生還敢跟我斗?”
男生嗤了聲:“是先跟我表白說‘喜歡我’,老子什麼都沒做,別他媽冤枉好人。你的人你管好,沒用的東西。”
“臥槽,你很厲害啊。”混混大哥不講道理,“我不管,今天我手,得揍個人才能解氣。”
其他小混混起哄:“老大加油!”
“老大巨牛!”
小混混很會煽風點火,兩人你一言我一語的,混混大哥振了勢頭,朝著男生的方向抬腳一踹,男生也不能讓自己吃虧,反擊回去,很快兩人扭打在一起。
終究寡不敵眾,男生的臉被混混大哥按在地面上彈不得,前者死死盯著后者,“你他媽有本事別耍招,打個架還給人使絆子,要不要臉啊你?!”
混混大哥被激怒,作勢要在男生腦袋上來一拳解解氣。
“警察來了。”年漫不經心道。
作為旁觀者的沈厭可以選擇無視,也可以選擇幫忙。
無視?他應該做不到。
沒有警察,唬人的。混混大哥嚇一跳,像個傻子一樣轉了半圈看警察在哪兒。沒看到其他人來,頓時,更窩火了,他想著既然兩個人,干脆一塊兒打。
結果……被制服。
誰他媽能想到一個初中生居然這麼厲害?!
混混們怕了,屁顛屁顛地溜之大吉,路差點走不穩,險些摔了個仰面朝天。
男生對沈厭道謝,笑嘻嘻地問他是哪個學校的、哪個年級段的、哪個班的。沈厭沒回,轉想走,男生跟在他側自顧自地介紹:“多謝哥們兒出手相救,我盛柳,休學過一段時間,今天才來的三中。”
沈厭沒應。
盛柳心想:這哥們兒真拽。
后來才知道這哥們兒是他的同桌,和他住同一小區。
從那天后,兩人的友誼慢慢建立。
盛柳也知道了沈厭越來越多的事。
作者有話說:
朱夏熱所嬰,清旭步北林。——杜甫《上后園山腳》
窗聲度殘,簾影浮初旭。——白居易《宿東亭曉興》
秋高寒至,旭日猶融融。——唐時升《園中十首其一》
下一章繼續~
臨近期末真的太忙了,每天的時間都不夠用,睡得很晚TAT,辛苦寶貝們的等待!!!
你們!!!
第101章 Chapter 101
◎寫給的書。◎
盛柳這個人吧, 自又碎,總歸績“不錯”,也就和沈厭差不多。兩人一個倒數第二, 一個倒數第一。
沈厭是前者,假的倒數第二;盛柳是后者,真的倒數第一。
那天班主任把沈厭走之后,沈厭從年級第一的位置降下來, 沒有績環的加持,他邊了很多嬉皮笑臉結試卷答案的同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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