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家寶寶用自己賺到的第一筆錢,給自己買了禮!
——這個禮不是普通擺件裝飾品,而是是用的裝飾品!
——上面的花紋還是玫瑰!
秦家主心的小人在咆哮。
“謝謝寶,我很喜歡。”
說這句話的時候,秦家主還像個人樣。
轉頭。
林默默又上學去了。
后面整整三個月。
對,不是三天,不是三周,是三個月!
秦家主出門上班、開會、談生意、會客、參加宴會…必定會戴上這枚玫瑰針。
服換了一套又一套,固定搭配必是玫瑰針。
而且跟人面對面談話時,還會故意撥弄一下自己的針,引起對面的視線關注。
“誒,秦家主這枚針…看上去很有巧思啊?之前好像沒見過!”
對面的人琢磨著秦家主的意思,試探著開口問道。
這時候,超級大悶的某男,就會裝作沒什麼大不了地說道:
“劉總有眼,這是默默送我的禮,用的第一筆稿費給我買的呢…”
以及:
“對,就是那個xxx月刊,
哈哈,小孩子鬧著玩的,這不第一次投稿就給錄用了,也是運氣好。”
and:
“唉,我都說了,第一次賺到稿費,你就留著自己做個紀念,哥哥不缺什麼的,偏要給我送禮!
也是默默一片心意,我就收下了,把我家寶寶高興得不行!”
大致就是這樣。
等消息傳到林默默耳朵時,已經是三個月后了。
逛街時偶遇某太太。
某太太非常熱:
“是秦小姐啊?
秦小姐,你送秦家主的那枚玫瑰針,秦家主非常滿意啊!都跟整個京市權貴們炫耀了整整三個月了!
我老公回來時,還跟我們整個親戚說了這個事,當時我就覺得啊……”
林默默燥得慌。
當下就給秦徹買新禮去了。
這次的禮是鋼筆。
林默默想:這總不會出問題了。
然而…
這就是上面講的,玫瑰針被秦總炫耀了三個月的原因。
因為第四個月。
秦家主戴著林默默新送的鋼筆,就把它別在上袋的領口上,出門上班、開會、談生意、會客、參加宴會……
然后,又是一套悉的流程。
“哎呀,秦家主上口袋的這只鋼筆,看著別致呀,之前的好像沒見過?”
……
總的來說。
林默默的大一,就那麼風平浪靜地過去了。
到了一些新朋友。
也嘗試了之前想做的一些事。
林默默在秦徹的支持下,逐漸的在打開自己,融這個社會。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駛去。
只除了,咳,兩件事。
自林默默上大學后,第一件讓秦徹破防的事,是大二開學的第一天。
林默默被隔壁系的男生表白了。
這是自然而然的事。
林默默長得可,又有才華。
在秦家養了兩年,氣質上也越來越沾染秦家主的貴氣。
穿上白底連,妥妥的就是別人家的白月。
一打聽。
居然還是單!
也沒聽說和其他男生有什麼曖昧。
林默默平日里又低調,在學校也不炫耀自己和秦家的關系。
秦家司機來接,也只約校門口見。
這麼一朵高嶺之花,目前看上去并沒有護花使者。
于是,第一個勇者,出現了。
好巧不巧。
勇士表白默默公主的事,被秦家主當面撞了個正著。